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docx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 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 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3定义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 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3. 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 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 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3. 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 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 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4.1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2-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 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 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6.2.6. 1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 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文件。-12-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 程、规范。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6)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 位是否得到体现。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9)是否具备签署条件。6. 2. 6. 2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 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 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7. 2. 6. 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1)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 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 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6. 2. 7审批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 重大合作、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 合法性,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一、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各 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含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办事处、基地及其他派 出机构)签订合同的流程,加强集团公司对合同的统一合同履约管理办法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 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 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设计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稿)为规范青岛 城市建设集团海景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设 计合同管理,以保证设计合同管理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 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 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起草、审批流程、签 批要求、监督履行,明确各公司各部门合同审批、履行跟踪职责, 最大限度的规避合同风险,有效的保护公司利益,根据合6.2.7. 1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 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 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13-6. 2. 7. 2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 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6. 2. 8签署6.2.8. 1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6. 2. 8.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 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6. 2. 8. 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 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 理部门备案。6. 2. 8. 4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6. 2. 8. 5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 证或审批、备案手续。6. 2. 9简易程序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 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1、6. 2.2、6. 2.7、6. 2. 8的规定,直接办理。具体包括:6. 2. 9. 1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买卖及办公服务 类合同。6. 2. 9. 2特殊紧急情况下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合同。-14-6. 3履行程序6.3. 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 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6. 3. 2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 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 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副 本。6. 3. 3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 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 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6. 4变更或解除程序6.4. 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合同归口管 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 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 本办法6. 2的相关规定办理。6. 4. 2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 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 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 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 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6. 2的相关规定办理。-15-6. 4. 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 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 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6. 4. 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 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6. 4. 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 准部门批准。6. 4. 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 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6. 4. 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 理。6. 5纠纷处理程序6. 5.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 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 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6. 5. 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 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 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 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 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16-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6. 6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6. 6. 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 账。6. 6. 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 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 范围包括:6. 6. 1. 1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6. 6. 1.2立项登记审批表。6. 6. 1.3会签单。6. 6. 1.4审查会签意见书。6.6. 1.5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6. 6. 1. 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6.6. 1.7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身份证明。6.7. 1.8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6. 6.1. 9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 息、音像资料等。6.6. 1.10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 决书等。6. 6. 1. 11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17-6. 6. 2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执行。6. 7监督管理程序6.7. 1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6. 7. 2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 门开展调查工作。6. 7. 3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 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6. 7. 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 定代表人报告。6. 7. 5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 门处理。7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7. 1支持性文件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1.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7.1.4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18-7.1.5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7.1.6 2相关附件7. 2. 1合同管理流程图7. 2. 2合同审核会签表7. 2. 3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7. 2. 4合同立项登记审批表7. 2. 5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协议)的管理,规范我公司的经营行为,维 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以下所属公司部门:第三条市场开发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第四条市场开发部全面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 度,搞好合同管理工作。2、负责对公司合同的指导、审查。公司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 须经市场开发部领导审查批准,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方能生 效。3、督促落实公司合同经营活动情况。4、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第五条市场开发部设有专职合同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每一份合同 应包括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 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2、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每个公司部门设一个台账。其主要内容 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 行情况及备注。台长填写应做到准确、及时、完整。3、监督检查公司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司合同签约 部门沟通了解,并及时向市场开发部领导反映合同管理情况。4、填写“公司合同情况月报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月报 表”填好后报送市场开发部领导审查。5、应妥善保管好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合同档案。第六条各公司部门的职责1、负责对本部门所签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验收、结算业 务,并及时向市场开发部反映合同经营情况。合同履行完毕后,及 时与市场开发部审批核销。2、负责所签合同的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组织合同谈判;起草 合同;组织协调、督促承办合同的履行。3、负责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4、合情正式签订前,须向市场开发部提交用印申请单,经市场 开发部领导审查批准后,盖章后合同生效。合同签订至少应一式三 份,留一份归档备案。5、公司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场开发部X X年X X月X X日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 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 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3定义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 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3. 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 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 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3. 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 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 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2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 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 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 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 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 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4. 1. 1. 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4. 1.1. 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 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4. 1. 1. 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4. 1.1. 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4. 1.1. 5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4. 1. 1. 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 备案的其它合同。4.1. 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规定范围 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 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4. 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 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4- 2管理规定4.2. 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 2. 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 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4. 2. 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 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 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4. 2. 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4. 2. 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 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 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 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 题确定。4. 2. 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 责任制度。4. 2. 6. 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 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 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 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4. 1. 1. 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4. 1.1. 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 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4. 1. 1. 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4. 1.1. 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4. 1.1. 5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4. 1. 1. 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 备案的其它合同。4.1. 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规定范围 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 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4. 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 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4- 2管理规定4.2. 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 2. 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 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4. 2. 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 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 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4. 2. 6. 2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 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4. 2. 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 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 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 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4. 2. 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 书。4. 2. 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 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4.2. 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 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 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 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 2. 10. 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4. 2. 10. 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4. 2. 10. 3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4. 2.10. 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4. 2. 10. 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4. 2. 10. 6提供虚假资料的。4. 2.10. 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4. 2. 10. 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4.2. 10. 9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5-4.3. 10. 10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4. 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4.2. 10. 12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 为的。5职责5.1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 部门提供法律服务。5. 1.2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 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5. 1.3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 纷的处理。5. 1.4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 合同专用章。5. 1.5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 度。5.2. 6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5.3. 7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 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5. 1.8其他相关管理工作。5. 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6-5.2. 1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 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5. 2. 2组织合同的谈判。5. 2. 3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5. 2. 4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2. 5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5. 2. 6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5. 2. 7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5. 2. 8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制度建设计 划,提出修改意见。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6. 2.1. 4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 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7. 2. 2草拟合同文本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 要予以适用或借鉴。6.2.2. 1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 项)、质6. 2. 2. 2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 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 保。6. 2. 2. 3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止。-10-6. 2. 2. 4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 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6. 2. 3谈判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 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 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6.2.3. 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 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6. 2. 3. 2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 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6. 2. 3. 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 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 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 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 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6. 2. 4审查会签6.2.4. 1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 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6. 2. 4. 2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11-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 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1)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 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2)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 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6. 2. 4. 3审查会签意见处理1)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 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2)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 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 纳。3)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 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6. 2. 6审核6.2.6. 1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 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文件。-12-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 程、规范。6. 4. 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 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 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6. 4. 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 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6. 4. 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 准部门批准。6. 4. 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 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6. 4. 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 理。6. 5纠纷处理程序6. 5.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 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 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6. 5. 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 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 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 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 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16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6. 6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6. 6. 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 账。6. 6. 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 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 范围包括:6. 6. 1. 1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6. 6. 1.2立项登记审批表。6. 6. 1.3会签单。6. 6. 1.4审查会签意见书。6.6. 1.5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6. 6. 1. 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6.6. 1.7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身份证明。6.7. 1.8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6. 6.1. 9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 息、音像资料等。6.6. 1.10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 决书等。6.7. 1. 11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17-6. 6. 2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执行。6. 7监督管理程序6.7. 1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6. 7. 2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 门开展调查工作。6. 7. 3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 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6. 7. 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由 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定代 表人报告。6. 7. 5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 门处理。7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7. 1支持性文件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1.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7.1.4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18-7.1.5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7. 2相关附件7. 2.1合同管理流程图7. 2. 2合同审核会签表7. 2. 3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7. 2. 4合同立项登记审批表7. 2. 5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1目的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 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 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3定义7.1 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 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3. 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 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 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3. 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 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 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 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 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 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 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 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4. 1. 1. 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4. 1.1. 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 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4. 1. 1. 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4. 1. 1. 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 备案的其它合同。4.1. 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规定范围 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 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4. 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 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5.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6. 2管理规定6.2. 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 2. 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 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4. 2. 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 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 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4. 2. 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4. 2. 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 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 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 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 题确定。4. 2. 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 责任制度。4. 2. 6. 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 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4. 2. 6. 2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 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4. 2. 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 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 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 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4. 2. 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 书。4. 2. 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 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4. 2. 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4. 2. 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 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 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 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 题确定。4. 2. 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 责任制度。4. 2. 6. 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 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4. 2. 6. 2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 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4. 2. 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 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 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 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4. 2. 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 书。4. 2. 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 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4.2. 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 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 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 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 2. 10. 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4. 2. 10. 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4.2. 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 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 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 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 2. 10. 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4. 2. 10. 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4. 2. 10. 3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4. 2.10. 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4. 2. 10. 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4. 2. 10. 6提供虚假资料的。4.2. 10. 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法律行为,减 少失误,提高效益。依据合同法、公司章程和其它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合并范围内 的所有公司。一、公司经济合同的签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 则。二、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中必须 明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具体。三、各级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必须严格按审批制度规定的权限 逐级审批,在未获批准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签约。四、本办法中的重大经济合同是指1、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对外担保合同,资 产处置合同等。2、批次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单批采购金额占公司 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价值5%以上。3、单笔销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销售金额占公司最 近经审计的总资产价值10%以上的合同。五、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批权限(一)总公司审批权限1、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对外担保合同, 资产处置合同,批次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报分管副 总、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审核批准,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批的事项,还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然后由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2、批次采购金额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合同,需报分管 副总、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后,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签 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3、批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合同,需报分 管副总、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后,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管副 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二)控股子公司审批权限1、联营、合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