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刑事申诉状样本.docx

    • 资源ID:67077577       资源大小:11.98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刑事申诉状样本.docx

    最新刑事申诉状样本最新刑事申诉状样本1申诉人:张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母,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 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aaaaa.申诉人:肖某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父,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 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bbbb.申诉人对(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请求事项:(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据以认定犯罪分子肖某在某某服装大世界行窃的证据不确实、充 分,对该项盗窃罪应当依法撤销;关于xxxx年1月8日肖某所涉盗窃及抢劫案件,原审将该 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适用法 律错误,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事实与理由:一、关于(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对肖某在招远服装大世界所犯盗窃罪之 认定情况。1、本案存在如下诸多疑点:(1)既然认定肖某采取撬门之手段进入服装店,那么,肖某是采用什么作案工具撬门进入 服装店呢?案发后该工具藏匿何处还是抛弃?公安机关没有取得该作案工具之确凿证据,在对 于认定盗窃罪至关重要的撬门作案工具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的前提下,何以对申诉人认定 盗窃罪?(2)既然认定肖某雇车将部分服装拉至家中,那么,肖某所雇用谁的车辆、车辆牌号、何 人驾驶、何时运输等本案重要证据应该在刑事侦查中予以查实,但是,对此重要证据公安机 关未予查明。尤为重要的是,(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肖某窃取某某市服 装大世界服装660件套,那么,案发当晚肖某是何时实施的盗窃作案?多达660件套的服装是 怎样由某某市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如此数量之大的服装盗窃案件,是否系肖某一人独自完成? 从某某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660件服装,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嫌疑人?案发当晚,窃取660件套 服装后是直接联系车辆运送转移至他处隐藏还是直接雇佣车辆运送至其母亲张某处?上述案 件事实在(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与本案具重大关涉的上述 案件事实都没有查清,如此一来又怎么能轻易对肖某定罪处罚呢?(3)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xxxx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而步某所述在xxxx年12 月中旬肖某未到过台球厅,该证人证言对认定申诉人涉嫌盗窃服装一案无任何价值。当下国 家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员流动量大,步某作为台球厅老板,其不可能准确记住每一位来台球 厅打台球消遣的顾客。这里存在步某记忆错误的可能,不排除肖某当时确实到过步某开设的 台球厅,但是步某却无法清楚记住。反之,即使当时肖某确实没有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 对于本案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xxxx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有何价值?充其量证实肖某 在撒谎,即便如此步某之证言也不能作为据以证实肖某实施盗窃服装之证据使用。(4)证人张某(肖某之母)证实肖某于xxxx年12月的一早上将300余件服装送回家,后其 将部分衣服赶集卖掉,得款5000元。该证据仅能证明肖某于xxxx年12月的一早上将300 余件服装送回家,并不能证实该服装系肖某盗窃所得。且张某所卖服装是什么品牌、男装还 是女装、老年人服装还是童装,该服装是否与某某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的品牌相同或类似, 公安机关未予查实。与此相联系的是,(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某某市服 装大世界失窃服装660件套,且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774元,而肖某母亲张某将300余件服 装出卖后仅获取5000元。张某作为一位常年从事服装买卖生意的生意人,其出售服装一定要 挣取最大利润。既然300件套服装只卖得5000元,何以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660件套 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774元?如若张某某明知其所卖的300件套服装系赃物,可能存在急于脱 手、低价贱卖之问题,如此一来,张某触犯销赃罪。如若张某对所售服装不知道是赃物的情 况下,那么,张某出售服装一定是抱着赚取最大利润之目的,不会轻易贱卖该300件套服装, 据此算来,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之损失应为10000元左右,而不是30774元。既然如 此,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经济损失30774元是依据什么鉴定得来?众所周知,盗窃数额 关涉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与否、罪行轻重,在没有查得赃物的情况下,能够仅仅依据受害人 报案所提供的损失数额作为本案定罪量刑之证据么?这显然系草菅人命!(5)证人宋某、潘某系什么身份?(xx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载明。 据该判决书可以推断,证人宋某、潘某系某某市服装大世界之雇工,该二人之证言仅为“他 们的店铺在某某市影剧院,xxxx年12月31日晚被盗窃过",在已经存在被害人陈述即“失 主张某、张某卿的证实,xxxx年12月13日晚上,他们的服装店被盗各类服装计660件套” 的情况下,宋某、潘某之证言与本案关涉不大,或说系证据简单罗列的产物。(6)证人夏某的证言尽管系依其对肖某之了解所述,但并不能否认肖某做过服装生意或一 直在从事服装生意的事实。首先,肖某自初中毕业后便一直跟随其父母从事服装买卖,因此 熟知服装行业之经营,不排除其发现可以赚钱的良机而随时经营服装生意的可能。其次,肖 某与证人夏某当时系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伪装、夸大自己是当下很多人的本能所在。即使 肖某实际从事服装生意,但为在女友前夸大自己而谎称从事另一为其女友偏爱的职业的可能 性很大。(7)本案之关键人物王某某未查实,此为认定肖某是否成立盗窃罪的关键。时下,东三省 的公民南下经商、打工的比比皆是,由此引发的牵涉东三省公民的刑事案件的数量也日渐增 多,这是不争的事实。步某开设台球厅,到其处只须交费就可打台球而无须通报姓名甚或出 示身份证,且若化名为王某某的犯罪嫌疑人仅去过1次或2次台球厅,台球厅的流动人员如 此之多,步某也无法记清每一位来此玩台球消遣的客人。那么,是否存在化名为王某某的犯 罪嫌疑人在盗窃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后转手将该赃物转卖给肖某的可能?如果本案某某市服装 大世界失窃服装确系王某某所为,那么,肖某明知系赃物而购买予以销售之行为应该触犯销 赃罪。但是销赃罪之刑罚与盗窃数额30774元之刑罚显然差异巨大,若因人民法院没有查清 本案事实,将原本应以销赃罪定罪处罚的犯罪行为而以盗窃数额巨大的盗窃罪予以处罚的话, 显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冤假错案!

    注意事项

    本文(刑事申诉状样本.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