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教师综合评价管理制度.docx
第二中学教师综合评价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深入 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努力提升学校教育管 理水平,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 理念,依据基础教育改革实施纲要、区基础教育督导实 施细则,为科学、客观、规范、公平、公正、发展性评价教 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教育效果,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 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全面提高师生素养,特制 定本评价管理制度。一、评价原则1、全面性原则:根据教职工德、能、勤、绩、发展激 励等全面评价教师工作。2、公平性原则:教职工人人平等,全体教师同等对待。3、激励性原则:充分肯定每位教师的成绩,同时诚恳 地指出其不足,使其树立信心,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4、捆绑性原则:倡导教师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形成 教育教学合力。二、评价指标(一)基础性评价(100分):(1)职业道德:20分(2)教育能力:20分(3)岗位表现:10分(4)教学质量:50分(二)发展性评价:(X分)(1)项目管理奖励分:X分(2)专业发展奖励分:X分(3)工作失误减损分:X分三、评价细则(一)基础性评价:1、教学人员(100分)(1)职业道德(20分)根据二中职业道德评价细则执行。总分100分,评 议15分、全员育人5分,值班20分、实绩参考30分、日 常考核30分,教师分二得分*20%。(2)教育能力(20分)根据二中教育能力评价细则执行。总分100分,教 学常规50分、科研社团20分、课堂教学30分,教师分工得 分 *20。(3)岗位表现(10分)根据二中教师岗位出勤评价细则、二中教师工作 量评价细则执行,总分10分,岗位出勤5分、工作量5 分。(4)教学质量(50分)根据二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执行,总分50分,大 学科组20分、学科25分,班级5分。2、教辅人员(100分)(1)职业道德(20分)根据二中职业道德评价细则执行。总分100分,评 议20分、值班20分、实绩参考30分、日常考核30分,教 师分工得分*20%。(2)岗位表现(10分)根据二中教师岗位出勤评价细则、二中教师工作 量评价细则执行,总分10分,岗位出勤5分、工作量5 分。(3)教育能力(20分)、工作成效(50分)A、教辅人员中的中层副职的能力成效得分为一线任课 教师教育能力和教学成绩的平均值。B、教辅人员的能力成效评价办法:督导室期末组织相 关科室人员和工作联系人员对教辅人员进行评议,将教辅人 员能力成效按照优秀、良好、合格等次进行科学客观评价, 岗位比例为3: 3:4o优秀岗位能力成效分为一线任课教师教 育能力和教学成绩平均值的0.9,良好岗位能力成效分为一 线任课教师教育能力和教学成绩平均值的0. 85,合格岗位能 力成效分为一线任课教师能和绩的平均值的0. 8OC、教辅(在一线兼课工作量不满,又在处室兼职的)人员,绩效评价根据教学与教辅人员评价方案各占50%权重 量化得分。3、校委成员(100分)校委会成员的考核按照学校教师考核成绩的前20%的平 均值得分,其他岗位评价由校委会参照同级同类学校评价方 法,制定评价办法。(二)发展性评价:1、管理项目分(封顶10分):(1)中层正职(10分)中层正职管理激励根据年终督导成绩分为三等,督导成 绩位于区属学校优秀(1-4)加8分、良好(5-8)加7分、 合格(9-12)加6分;学校督导室、安全办根据各处室日常 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考核2分,按照二中学校工作督 导评价细则、二中学校安全管理评价细则评价得分。(2)级部主任(8分)根据教学成绩和管理成绩,分优秀、良好权重各50%, 分别加8分、6分。(3)中层副职(4分):参照中层正职评价,分管项目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分别加4分、3分、2分。(4)级部副主任(4分):参照级部主任评价,分值为4分、3分。(5)班主任(8分):根据二中德育管理评价细则,按照岗位系数比例 3: 5:2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加8分、6分、5分。(6)教研组长(4分)教研组长按学科中考质量(或联考学校成绩)加分,中考 成绩位于区属学校(或联考学校)优秀(4名)加4分、 良好(5-8名)加3分、合格(9-12名)加2分。(7)以上管理项目兼职加分超过10分,按照10分加 分。2、专业发展分(X分)(1)综合成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为名师、特级教师按国家、省、 市、区、校分别加15、10、8、5、2加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 优秀裁判员的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参照减半加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按省、 市、区、校分别记8、6、4、2分,教学新秀减半加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基本功、学科素养比赛 等,获得国家、省、市、区、校一等奖分别记5、4、3、2、 1分,二等奖折半计分。以上获奖教师在学校名师工作室孕育发展成 长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指导培养的,主持人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4、3、2、1分。(2)教学成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为优质课按省、市、区、校一等 奖分别加5、3、2、1分,二等奖分别加3、2、1、0.5分; 录像课获奖按优质课降一级分别加分,一师一优课、德育精 品课按同级优质课二等奖分别加分,特等奖按同级优质课一 等奖计分,专题发言按同级优质课二等奖折半加分。执教省、 市、区级公开课分别记2、1、0.5分,学校推荐的面向校外 的展示课,校级公开课,组内研讨课,交流展示课等,每节 加0.5分。参加省、市、区优秀课程资源评选参照同级优质 课折半计分,说课、课件以及网络教研获奖按同级公开课折 半计分,上述获奖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若 多人一个证书的,按照排名顺序,第一名按照平均分的1.2 倍计分,其余按照剩余分数的平均值计分。(3)辅导成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除运动会和百灵艺术节外, 在区级以上(含)获得团体奖(以文件通报、奖牌、证书为 准),团体奖(6人以上):国家、省、市、区分别按16、 14、12、10加分,团体奖有名次的每3名递减1分,其余奖 次:二等奖减半计分,三等奖1/3计分,有团体奖的辅导学 生个人获奖不再计入,同一辅导项目只最高级别加分,不累 计加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区级以上(含)个人辅 导和参与比赛、无团体奖的获奖按级别进行加分:国家级一 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 等奖6分,三等奖5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 等奖4分;区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评价 以辅导证书或署名为准,如“优秀辅导教师”无奖次等级标 记的为一等奖,有标记按照证书等级执行,同一辅导项目只 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音体美特长生辅导被高中正式录取辅导教师每人次 加1分。(4)科研成果教学论文: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论文公开发表1500 字以上分别加3、2.5、2、1分(论著、中文核心期刊、人 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每篇加3分)。 1500字以下,折半加分,在校刊发表的文章,加0.5分。淄 博日报教育文章按照市级论文。论文、教案评选获奖折半加 分,论文、教案获奖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 书为准,同时以区教师教科研督导评价认可为准。学期申请立项或结题的科研课题(必须有立项通知书、 开题报告或者结题证书、结题报告),或者在上级教育主管 部门(含教科所、教研室、电教馆)组织的优秀科研成果评 选中获奖的国家、省、市、区、校课题,课题主持人分别按8、6、4、2、1加分,其余课题组成员按得分系数0. 8加分。 立项的折半加分。科研成果获奖指: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 奖、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等。(5)培优成果学业水平测试优生辅导的教师,学期考核成绩中加1分, 第二学期,承担初四优生辅导的教师,在高中提前录取中每 录取一人,增加1.5分。3、减损项目分:(1)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学生辍学的,直接责任人在 职业道德教师分中减5分;无直接责任造成辍学的,任课教 师、班主任酌情减分,最高减3分。(2)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网络研修、继续 教育考试、学习研修成绩不合格者减2分,迟到或早退给学 校造成直接影响的在职业道德教师分项目减1分。(3)被违反师德、违反规章制度、违反社会公德等投 诉、渎职或工作失误的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投诉级 别,由支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在职业道德教师分中减5 20分,直至师德评价一票否决。(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按照程序反映问题解决 问题,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道德教师分中减5 20分,直至师德一票否决。(5)师德评价一票否决的,不得参与下一年度各类工作、职级聘任。四、评价使用1、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师德考核、评优树先、年度考核 重要依据。2、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晋聘推荐、岗位聘任重要依据。3、评价结果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