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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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福建江夏学院文件闽江夏(2014) 59号关于印发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 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福建江夏学院2014年4月24日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批准后,学校向项目组拨付40%的项目经 费,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的项目经费,结项后再拨付剩余项目经 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拨款。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参照福建江夏学院本科教 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报销,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 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 销程序参照学校财务处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第九章成果奖励第二十八条 参加项目的每位学生在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可按 照校学籍管理、学分制管理及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申请获得创 新学分。第二十九条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按项目 经费的10%给予指导教师指导补贴。项目有多个指导教师的,指导补 贴在上述指导补贴总量范围内自行分配。结项验收未通过的不给予 指导补贴。第三十条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中有阶段性成 果和创新突破成果,经院(部)和导师同意,学生可以申请作为毕 业设计(论文)参加答辩。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全日制 高职专科学生参照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1.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2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3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4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5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报告书6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7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 申请书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院(部)名称:项目名称: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类型:口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制二。一年 月填写须知一、项目分类说明: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 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 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 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 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 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 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 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二、申报书请按顺序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 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二三、申请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含负责人 在内不得超过5人。四、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 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 册。五、推荐上报的计划项目由学院(部)指导小组在申报书上签署 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均为原件),报教务处。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年 月至年 月姓名年级学院(部)专业学号联系电话E-mail姓名职务/职称所在单位联系电话E-mail姓名职务/职称所在单位联系电话E-mail一、项目简介(500字左右)二、申请理由(包括自身/团队具备的知识、条件、特长、兴趣、前期准备等)三、项目方案(计划、技术路线、人员分工等)四、项目特色与创新点五、项目进度安排六、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要求说明项目经费)七、项目完成预期成果(论文级别、专利、设计、产品、服务;创业实践项目需说明公司规模、营 业额等)指导教师意见签名:院(部)意见签名盖章:学校意见签名盖章:附件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 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 6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 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 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 施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 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计划目标第二条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学校转变教 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 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第三条围绕学校“立足福建,面向全国,培养复合性创新性 应用型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将学校建设成为注重学生创新意识教 育和创业能力培养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办学定位,通 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 用型人才。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教务处代章)乙方:为了确保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进行,明确双 方履行项目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1 .乙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学院: 项目负责人班级: 2 .甲方提供政策支持,组织专家评审、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3 .甲方提供经费支持,按期拨款。项目一经启动,先期资助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 后,再拨付余下的50%;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拨款。4 .乙方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按期交纳项目进展报告,主动配合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 作,达到预期要求。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项目可申请延期完成。5 .乙方确保经费全部用于项目。所有票据必须为正式发票,票据上有项目负责人、指导 教师签字,凭票报销。6 .本合同从签发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1份, 送所属学院(部)备案。甲方签字(盖章):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乙方签字(盖章):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日有效期限:至年 月日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项目编号: 所在院(部)(公章): 项目名称:项目执行时间:年月一日起至 年月日止为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承诺遵守以下条款要求:1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2 .项目经费严格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指导 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学生的项目经费,指导学生根据已批准的项目经费金额合理制定或 调整经费使用计划。学生根据经费使用计划和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不得挪用项目经 费做任何与项目无关事宜。3 .接受学校和学院对本项目的检查与监督。4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科学选题、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合理制定实施 计划和经费预算;定期指导学生开展项目,及时掌握学生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项目 执行中所遇到的难题,重视学生各项能力的培养,审阅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 程记录册”,总检查次数不少于六次;指导并督促学生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指导学生 总结、整理和撰写项目结项报告书,对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客观撰写评语和具体建议, 指导学生认真准备答辩材料。5 .学生应仔细学习研读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 附件材料,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流程;主动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交流,如实汇报项目进展, 及时请教问题,认真执行项目计划和指导教师意见;如实、详细填写过程记录册,每两周填 写一次过程记录,并主动提交指导教师审阅;保证项目在毕业前提前一学期完成,按照学校 要求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报告书及有关研究成果、项目经费决算(含 使用明细)、仪器设备验收证明等材料;尽量争取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锻炼 自身各项素质能力、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创业能力。6 .因本项目组人员主观原因致使项目无法执行的,将视情况退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7 .项目组的成果如需保密,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8 .项目组的发明或创造属学校职务发明创造,由学校协助申报专利。9 .本承诺书由本项目全体成员及指导老师签字并经项目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生效,如有违 反,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10 .本承诺书作为项目管理和经费划拨的依据,一式三份,项目管理办公室、院(部)、 项目组各执1份。项目组成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级别负责人其他成员学院(部)指导教师起止年月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制填写说明一、本记录册是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项目成果的 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及时、准确、真实地记录项目执行 的主要过程。二、本记录册主要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如:项目开展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完成程度、成功的经验、失败的原因、与指导教师的 交流、团队合作、经费使用明细等方面内容,要求每2周记录1次。三、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定期请指导教师查阅项目过程记录册,与指 导教师进行交流和研讨。指导教师必须审阅项目过程记录册,并填写检查 记录,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检查记录总次数不少于 六次。四、预支经费和报销经费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项目过程记录册及相 关报销材料至教务处审核。五、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过程记录册及相关材料统一上 交。六、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 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七、本记录册平时由项目负责人保存。一、经费使用明细单位:元日期经费使用摘要借款金额报销金额经费余额二、项目执行过程记录时间过 程 记 录第周项目记录人:年 月日第周项目记录人:年 月日第周项目记录人:年 月日第周项目记录人:年 月日注:本页可自行添加,每两周填写一次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详细。三、指导教师检查记录时间检查记录第周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第周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第周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第周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第周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第周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注:本页可自行添加,检查记录总次数不少于六次。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型口 创新训练项目口 创业训练项目口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院(部)、年级、专业联系电话指导老师起止时间填表日期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并用A4纸 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二、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本表后,请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意见并签 名。三、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 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四、本表一式五份(均为原件),由项目负责人上交所在学院(部) 指导小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五、本表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主要材料之一。第三章计划内容第四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 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 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 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 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1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 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 报告等进行实践活动。(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 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 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活动。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 学校统一组织,各院(部)具体组织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 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 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校 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总体规划、 统一部署、协调监督和验收总结。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挂靠在教务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监督项目的经费 使用情况等工作。项目名称立项经费起止时间年 月至年 月负贝 人学号姓名年级学院(部)专业联系电话QQ参 加 成 员指导教师姓名单位职务/职称E-mail联系电话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含项目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收获)二、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三、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购置实验材料、试剂、药品、加工测试、资料、复印、调研、交通等已 开支经费数额)五、指导教师意见(从研究内容和进展、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等方面加以评价)签名:年 月 日六、院(部)意见签名盖章:年 月 日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型口 创新训练项目口 创业训练项目口 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院(部)、年级、专业联系电话指导老师起止时间填表日期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并用A4纸 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二、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本表后,请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意见并签 名。三、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 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四、本表一式五份(均为原件),由项目负责人上交所在学院(部) 指导小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项目名称项目 负责人姓名学院(部)专业学号联系电话QQ项目组 成员指导教师 情况姓名所在单位职称学历、学位联系电话项目编号结题时间年 月 日一、项目完成及取得的成果情况(包括撰写、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通过鉴定科研成果、获得科 研成果奖励、创业训练、实践取得成果等情况)二、经费使用情况三、对创新创业工作与水平的自我评价四、收获与体会五、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六、院(部)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七、学校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注:附有关论文、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等。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型口 创新训练项目口 创业训练项目口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院(部)、年级、专业联系电话指导老师起止时间填表日期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制第七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小组(以 下简称“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由相关学科教学、科研 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负责进行项目评审、检查、验收和评价项目 实施效果,评选优秀成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 相关工作。第八条 各院(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 由院(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院(部)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制订,组织申报、遴选,负责项目研 究跟踪、督促、阶段检查、训练和实践条件的落实、验收总结、项 目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核定教师工作量等工作。第九条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作为必修课程、院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开设。学校在大学 生就业指导教研室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教研室,负责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第五章计划申报第十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以学生为主的创新创业实 践活动,应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由学 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在指导教师或者企业导师指导下, 自主进行选题、研究性学习、设计实施方案、开展创新创业等工作。第十一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国家、省、校3级。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数量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资助数量,由学校根据学科门类分布,结 合院(部)实际情况,以及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创新 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省级重点学科和专业综合改革试 点项目所在院(部),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创业实践项目。填表说明一、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并用A4纸 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二、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本表后,请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意见并签 名。三、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 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四、本表一式两份,由项目负责人上交所在学院(部)指导小组, 签署意见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五、本表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主要材料之一。项目名称立项经费起止时间年 月至年 月负 责 人学号姓名年级学院(部)专业联系电话QQ参加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单位职务/职称E-mail联系电话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含项目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收获)二、延期期限及原因(该项目延期的时间,延期的主要原因,经费支出情况,已做的主要工作,研 究工作中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问题和建议等,字数限定在800字左右)三、院(部)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四、学校审核意见签字盖章:福建江夏学院党、政办公室2014年4月24日印发第十二条 申报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 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第十三条申报人条件(一)凡学校全日制本科1至3年级(专科1至2年级)学生均 可申请,原则上本科以2、3年级(专科2年级)学生为主。(二)申报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 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创业实践活动有浓厚的 兴趣。第十四条申报步骤(一)各院(部)工作小组要按照学校精神,在本院(部)范 围内部署动员,向学生推荐导师,并组织学生申报。(二)学生联系指导教师,认真填写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报指导教师初审后,再根据初审 意见进行修改。同一年度每个学生限负责或参加1个项目,不可同时在不同项 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三)校级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工作小组在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择优推荐校级 项目,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后报学校领导小组确认,公示无异议 后公布。(四)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各院(部)在推荐校级项目中 择优推荐省级以上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出省级以上项目, 报学校领导小组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审批立 项。(五)公布项目立项之日起15日内,项目申请人需与项目管理 办公室签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项目组成员 和指导教师需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承诺书,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和指导教师各司其职, 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第六章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第十五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须具有讲 师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学位,且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 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 严谨。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的遴选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由院(部)工 作小组审核确认。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至少需配备1名相 关学科的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1 名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老师,1 名为具有创业实践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每位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 个。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申报书, 加强过程指导,开设学术讲座,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审查总 结报告、论文、设计等,指导创业训练和实践活动,监督、指导项 目经费的使用。第七章项目管理第十八条项目执行(一)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 计划,并向所在院(部)做开题报告。(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 程记录册,认真、及时、准确、完全地记录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三)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定期审阅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学校通过网站、讲座、交流会、 成果展览等形式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宣传与经验交 流,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 助学生解决困难,发挥项目的辐射作用。第十九条项目中期检查(一)院(部)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实施中期检查,中 期检查时项目组应向院(部)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报告书,说明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 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院(部)要对项 目的工作进度、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 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 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大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应存于项目档案,并 及时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研究情况决定是否 进一步资助。(二)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至3年,难度较大的项目由项 目组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项目 管理办公室,经审查后可适当延长,但延期不超过1年。(三)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 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 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第二十条 项目变更与终止(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变更。由项目所在 院(部)提出变更意见,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二)项目内容变更。项目内容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对个别按 原计划实施困难的项目,经指导教师确认、所在院(部)审核后, 可对项目内容作适当调整,变更结果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三)项目结项时间变更。需要提前或延期结项,由项目负责 人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报告,指导教师及所在院(部)签署意见后 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可适当提前或延期结项。项目延期原则上 不追加研究经费和教师工作量。(四)项目终止。因遇不可克服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开展研究, 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终止报告,由所在院(部)签署意见,并 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中止。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 或无故延期、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一经查实,学校将终止该 项目运行。第二十一条 项目结项验收(一)项目研究工作必须在申请人毕业前完成。(二)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验收申请,提交福建江夏学院大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提交相关项目研究报告或者论文、论著及专利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报 告、创业实践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 系统、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 书、图纸等。(三)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所在院(部)审核、 经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 校组织专家审议项目总结报告、实际操作演示、进行结题答辩。学 校根据各结题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结合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成绩 等情况,综合评定项目结题成绩(结题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以及不及格四类)。结题成绩在合格以上者准予结项。(四)对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展缓慢、无故不申请结 项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项目 组成员及指导老师自实际结项起2年内不得申请承担学校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组成员今后不得申请承担学校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五)学校将根据上一年度各院(部)完成项目的情况,适度 增减下一年度的项目数。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及专利。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 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应标注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需费用由项目 经费支付,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第八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的 经费支持。按比例配套经费,同一项目被多级确认的,按最高级别 运行经费给予支持,不重复计算。确认为校级创新训练项目或者创 业训练项目的,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确认为校级创业实践项目的, 给予6000元经费支持;确认为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经费,由上级财政予以经费支持,学校按照每个项目1:1的 比例配套经费。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生有支配、使用该项 目经费的权利;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但有审批、监督 该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院(部)及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