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docx
附件5山西省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新增的一项重大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中一项管 长远的重大手段,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 省达标合格证实施工作,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监管 能力水平,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产出来” “管出来”等重要 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保供 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 部署,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十稳十提”工作要求,巩固提升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由试点试行转向全面推广,持续深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全省以“五联五提”举措为引领,坚持稳扎稳打,压茬 推进,以更大力度深入推进达标合格证实施工作。2023年,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实施率达到100%,生产主体主 动达标、监管部门督导达标。“十四五”末,食用农产品生 产经营者“不合格、不上市”理念更加牢固,合格证制度与 追溯管理并行更加高效,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更加有 力,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 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三、重点任务(一)达标合格与追溯管理联动,提升合格证覆盖率。 统筹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追溯管理衔接融合,大力推 广“合格证+追溯”管理模式。健全完善主体名录。以县为 单位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并录入国家农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山西)。2023年底,所有食用农产 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体信息全部收录 形成台账,实现主体信息100%可查。加快平台推广应用。充 分利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山西),各 级监管、执法、检测等部门利用国家追溯平台各项功能,以 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圳品监管为突破口,以风险 监测和巡查检查为重点,“十四五”末全面实现线上布置任 务和监督考核。开展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检测机构、 乡镇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级农业服务站等机构作用,鼓励 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证开具等服务站 点,为周边家庭农场、农户等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开具等 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服 务带动周边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户加强自控自检。(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联动,提升合格证应用率。落实好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产 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20) 7号)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切实强化食用农产品全程监 管。扩展应用范围。积极探索、联合推动与电商平台、学校 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相对接,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 证销售,主要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 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 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拓展“亮证”应用场景,实现 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 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加强 巡查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主体名录开展“双随机” 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全年对实施合格证主体的巡 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主体层面重点自查真实规范开具、主 体自控自检、带证农产品合格率等。开展区域交叉互查,督 促指导各地合格证工作开展,推动各地合格证制度达标提 升。抓好“四挂钩”意见落实。在追溯“四挂钩”意见的基 础上,建立健全达标合格证挂钩机制。将合格证制度与农业 项目补贴、示范创建、品牌认证等挂钩,对未试行合格证的 主体,一律不准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参评各类品 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举办或 组织(参与)的会议、培训、展会、评选等各类活动,组织 开展的农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等活动,营销战队组织开 展的各类对接、市场开拓活动,凡入围的农产品都必须出具 达标合格证,亮明身份,提升“含金量”。(三)全面推动与创新探索联动,提升合格证普及率。 探索创新手段。结合实际,大胆尝试,将信息化与便捷化相 结合,充分运用微信小程序、APP、智能一体机等手段,方 便电子合格证的开具,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 探索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 监督评价等功能。试点推广“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推 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示 范引领带动。培育一批“合格证+追溯”典型标杆企业,形 成“头雁效应”,带动一个行业、一类产品、一片地区规范 开具合格证。省级每年组织遴选并对外公布10个“合格证+ 追溯”典型,展示“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 信息翔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各市每年要精选3-5 个典型主体,重点培育,加大支持力度。(四)质量监管和信用惩戒联动,提升合格证满意率。 强化风险监测。加强对带证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纳入年度风险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查重要内容,开展“双随机” 风险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100%开展监督抽查,监督抽 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要100%进行依法查处。强化惩戒力 度。坚决打击惩戒瞎开、乱开和形式主义问题。每个生产主 体至少应有一名内部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管 理,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开具 合格证但农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对于冒用他人信息虚假开具的,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 戒并向社会公示。(五)展示互动与普法宣传联动,提升合格证知晓率。 持续扩大“亮证”覆盖范围,提升“亮证”行动影响力,每 年组织开展以“亮出合格证,农产品更安全”为主题的承诺 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围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 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合 格证制度宣传活动,普及合格证知识,增强合格证意识。大 力开展合格证推广应用培训,分级分类对生产基地管理、技 术、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合格证使用,试行主体宣传培 训要做到全覆盖。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做法,推广一批 可复制、可操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利用 各类媒体,加大对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特别是 要让消费者知晓并主动查看合格证,推动形成生产者主动开 具、消费者主动查看的机制,有力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农产 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四、组织实施(一)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 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网格化监管,认真履行法 定监管职责,做好“合格证+追溯”制度的推动、督促、指 导和服务工作。省级抓总体,市级抓分解,县级抓落实,乡 镇和村指导督促生产者开好合格证。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的 资金支持,完善配套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结 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 步细化亮证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 安排、支撑保障等内容,将实施“亮证”行动作为推广普及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尽快在全市范围内部 署启动。(三)开展系列活动。各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教 育等相关部门,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加强合 作,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 鼓励各地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 “亮证”。(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总结“亮 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协会、市场主体等, 共同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快检 服务、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网络销售产地 直销农产品“亮证”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