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暂养房管理办法.docx
实验动物暂养房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实验室安全工作,减少实验室 安全隐患,现将实验动物暂养房管理如下:1、实验动物暂养房(文中简称暂养房)为方便学校教学科研暂养实验用小鼠专 用,勿挪为其他用途。2、需要使用暂养房的请提前15日填写实验动物暂养房使用申请表,并向实 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申请者必须是校内的教学科研教师。3、实验动物来源清楚,需要向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并提供实 验动物合格证明。4、实验小鼠暂养期间的饮食、垫料、卫生、消毒、环境控制由各申请者负责提 供。5、实验人员进入实验暂养房必须在实验室运行记录本(动物暂养房)进行登 记,保持安静,开关门等动作轻柔,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 污物等。6、暂养房需定期清扫并消毒,保证饲养环境清洁干净,并注意排风畅通,合理 光照,饲养器具摆放整齐。申请者每天早或晚到实验暂养房清理卫生,添加水料, 检查动物健康程度。水酌情添加,垫料应2-3天更换一次,以免造成疾病传播; 若有死亡动物及时拣出,非正常死亡应及时上报。7、实验用过的废弃物、垫料、动物尸体等必须立刻清理并放入垃圾桶,不得随 意丢弃,并在当日离开暂养房带离。尤其垫料更换后必须移出动物房,否则会污 染暂养房的环境。8、实验人员要遵守实验动物的伦理要求,要爱护动物,禁止动作粗暴。9、注意节约水电。不得在暂养房内随意摆弄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试剂和动物, 更不得擅自将动物带出暂养房。10、暂养期间,如有发现空调、IVC笼故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实验室建设与设 备管理处。n、暂养结束后,申请者应将已使用的鼠笼清洗干净并消毒后一周内将钥匙交还 给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