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债的概述ketanyong.ppt
债 权 法主讲:邵培樟 法学院 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本课程共本课程共5454学时,分为学时,分为1818周讲授,每周周讲授,每周3 3学时。学时。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本课程主要介绍债权法中的基本理论、本课程主要介绍债权法中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规定。希望通过教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规定。希望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我国债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基本学,使学生对我国债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基本了解,能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债权法律问题。了解,能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债权法律问题。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债的概述债的概述 第二章第二章 债的履行债的履行 第三章第三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四章第四章 债的移转与消灭债的移转与消灭 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概述合同概述 第六章第六章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 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八章第八章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第九章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第十章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合同法分论合同法分论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第一章第一章 债的概述债的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第二节 债的要素债的要素 第三节第三节 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发生原因 第四节第四节 债的分类债的分类教学重点:教学重点:债的概念及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 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分类及其意义债的分类及其意义 教学难点:教学难点:债务与责任的比较债务与责任的比较第一节第一节 债的概念的特征债的概念的特征 一、债的概念:一、债的概念:1 1、日常生活中债的多种含义、日常生活中债的多种含义 (1 1)金钱债务:即欠钱,如债台高筑、欠)金钱债务:即欠钱,如债台高筑、欠债还钱、三角债等债还钱、三角债等 (2 2)情感亏欠:如心债、人情债等)情感亏欠:如心债、人情债等 (3 3)行为赊欠:如画债、诗债等。)行为赊欠:如画债、诗债等。以上均以上均非非法律上的债法律上的债 2 2、债的概念(法律上的)、债的概念(法律上的)法律(民法)上的债法律(民法)上的债是指特定当事人是指特定当事人(特定的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的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特定行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理解此概念应注意以下要点:理解此概念应注意以下要点:(1 1)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债的)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债的法律属性。法律属性。(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债的即债的相对性。相对性。(3)债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债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行为的法律关系,即债的即债的请求性。请求性。(即请(即请求给付,包括给付金钱、请求提供劳务、求给付,包括给付金钱、请求提供劳务、交付货物、移转权利等)交付货物、移转权利等)(4)债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而发)债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即债的生的法律关系,即债的合意性和法定性合意性和法定性合意性合意性-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法定性法定性-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侵权之债侵权之债案例:一、个体工商户张某为购进一批新货急一、个体工商户张某为购进一批新货急需资金,遂于需资金,遂于20002000年年2 2月月4 4日与邻居赵某签订日与邻居赵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借赵某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借赵某1 1万元,月万元,月息息4 4厘,厘,20012001年年2 2月月4 4日之前还本付息。合同签日之前还本付息。合同签订后,赵某立即支付给张某订后,赵某立即支付给张某1 1万元现金。张某万元现金。张某为扩大经营规模,于为扩大经营规模,于20012001年初将积攒的全部年初将积攒的全部资金又进行了投资。资金又进行了投资。20012001年年3 3月月6 6日,赵某在日,赵某在多次催促张某还款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多次催促张某还款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支付本息,并承担相应的院,要求张某立即支付本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二、二、19991999年年2 2月月8 8日,王某为购房从刘某手中借人日,王某为购房从刘某手中借人民币民币1 1万元,双方约定借期万元,双方约定借期2 2个月,但未约定是否支个月,但未约定是否支付利息。同年付利息。同年2 2月月2525日,刘某提出要借王某的摩托日,刘某提出要借王某的摩托车用一段时间,双方约定等王某还钱时,顺便骑回车用一段时间,双方约定等王某还钱时,顺便骑回摩托车。摩托车。19991999年年4 4月月8 8日,王某未能如期还款。于日,王某未能如期还款。于是,双方又约定将还款日期延长至同年是,双方又约定将还款日期延长至同年4 4月月2020日,日,到到4 4月月2020日,王某仍未能如期还款,刘某便扣留了日,王某仍未能如期还款,刘某便扣留了王某的摩托车。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王某诉至法院,王某的摩托车。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返还摩托车;刘某反诉,要求王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返还摩托车;刘某反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及利息。某归还借款及利息。问:问:1 1、此案有几个债的关系?其发生的依据是什么、此案有几个债的关系?其发生的依据是什么?2 2、刘某是否有权扣留王某的摩托车?为什么?、刘某是否有权扣留王某的摩托车?为什么?3 3、此案应如何处理?、此案应如何处理?三、甲发现一头牛,将其关在自家牛栏三、甲发现一头牛,将其关在自家牛栏中。某夜天降大雪压塌牛栏,将牛压死。甲中。某夜天降大雪压塌牛栏,将牛压死。甲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5050元,牛肉、牛皮共元,牛肉、牛皮共卖得价款卖得价款500500元,该牛价值元,该牛价值10001000元。后牛的主元。后牛的主人知道此事,就返还牛款问题发生纠纷。人知道此事,就返还牛款问题发生纠纷。问:问:1 1、甲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为什么?2 2、乙可向甲提出什么诉讼请求?、乙可向甲提出什么诉讼请求?3 3、债的广义、狭义概念:、债的广义、狭义概念:狭义的债:指个别的给付关系狭义的债:指个别的给付关系 广义的债:是指包括多数债权债广义的债:是指包括多数债权债务的概括法律关系。包括如合同当事人务的概括法律关系。包括如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所生的其他权利义务,如担保基于合同所生的其他权利义务,如担保等)等)二、债的法律特征:二、债的法律特征:1、债反映(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债反映(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债权反映的是财产利益从一个主体移转(债权反映的是财产利益从一个主体移转到另一个主体的财产流转关系;物权、知识到另一个主体的财产流转关系;物权、知识产权等反映财产的(静态)归属和利用关系)产权等反映财产的(静态)归属和利用关系)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主体不得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债权主体不得向一切人主张权利,而物而物权、知识产权等只有权利主体是权、知识产权等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特定的)3 3、债以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为客体;、债以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为客体;(债的客体是给付,亦即债务人应为特定(债的客体是给付,亦即债务人应为特定给付行为,而物、智力成果以及劳务均是给给付行为,而物、智力成果以及劳务均是给付的对象付的对象.而物权的客体原则上为物而物权的客体原则上为物,知识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为智力成果)权的客体为智力成果)4 4、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现其目的;(债的目的是一方从另一方取得某种财产(债的目的是一方从另一方取得某种财产利益,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才能达到)利益,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才能达到)5 5、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样性;性;(债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债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也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为而发生;当事人可依法自行任意设定债)当事人可依法自行任意设定债)6 6、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在同一标的物上不仅可成立内容相同的(在同一标的物上不仅可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并且债的关系相互间是平等的,不数个债,并且债的关系相互间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性和排他性)存在优先性和排他性)案例:一、一、1999年年7月,浙江打工者徐玉明与他人在山东招远市开月,浙江打工者徐玉明与他人在山东招远市开办废矿石冶炼厂,对废矿石中的有用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炼办废矿石冶炼厂,对废矿石中的有用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炼了部分黄金。徐玉明与合伙人结账时,分得黄金约了部分黄金。徐玉明与合伙人结账时,分得黄金约270克。克。1999年年10月月2日下午,徐玉明将分得的一块重约日下午,徐玉明将分得的一块重约150克的黄金寄存于克的黄金寄存于老乡李存旺处,并嘱托李存旺帮其带回家交给其妻,李当即表老乡李存旺处,并嘱托李存旺帮其带回家交给其妻,李当即表示同意。此后,徐玉明又再三嘱托李存旺将其黄金妥善保管。示同意。此后,徐玉明又再三嘱托李存旺将其黄金妥善保管。然而,李存旺回家后,并未将徐玉明托其保管的黄金交与徐妻。然而,李存旺回家后,并未将徐玉明托其保管的黄金交与徐妻。同年同年12月月18日,徐玉明回家找李存旺索要黄金,李存旺则声称日,徐玉明回家找李存旺索要黄金,李存旺则声称代为保管的黄金已于代为保管的黄金已于10天前丢失,还未来得及发出寻物启事,天前丢失,还未来得及发出寻物启事,并拒绝赔偿。为此,徐玉明诉至法院,要求李存旺返还原物或并拒绝赔偿。为此,徐玉明诉至法院,要求李存旺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问:问:(1)本案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债权如何体现?)本案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债权如何体现?(2)请具体分析本案中债权特征的表现)请具体分析本案中债权特征的表现 二、李强(二、李强(8 8岁)与李伟(岁)与李伟(1010岁)两人经岁)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耍。某日,两人在做游戏的过程常在一起玩耍。某日,两人在做游戏的过程中,李强用玩具枪将李伟的左眼打成重伤,中,李强用玩具枪将李伟的左眼打成重伤,李伟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等共李伟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等共2034.82034.8元,元,完全由李伟的父母支付。完全由李伟的父母支付。问:问:(1 1)本案的债权债务如何体现?)本案的债权债务如何体现?(2 2)结合本案具体分析债权的相对性特征)结合本案具体分析债权的相对性特征?案例:三、天水商贸公司与福来货运公司于三、天水商贸公司与福来货运公司于20002000年年4 4月月5 5日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福来货运公日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福来货运公司于同年司于同年6 6月月1 1日至日至1515日,派大禹轮为天水公司从上海日,派大禹轮为天水公司从上海港运袋装水泥港运袋装水泥60006000吨至宁波港,运费每吨人民币吨至宁波港,运费每吨人民币8080元。元。合同签订次日,福来货运公司又与兴盛公司签订货运合同签订次日,福来货运公司又与兴盛公司签订货运合同,双方约定:福来货运公司于同年合同,双方约定:福来货运公司于同年6 6月月2222日至日至7 7月月5 5日,派大禹轮为兴盛公司从上海港运日,派大禹轮为兴盛公司从上海港运60006000吨钢材至大吨钢材至大连港,运费每吨连港,运费每吨120120元。后经多次催促,福来货运公司元。后经多次催促,福来货运公司均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由此,天水公司和均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由此,天水公司和兴盛公司分别诉至法院,均要求解除合同,请求福来兴盛公司分别诉至法院,均要求解除合同,请求福来货运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货运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本案应如何处理?诉求是否合法?本案应如何处理?诉求是否合法?第二节第二节 债的要素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的要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的要件或成分,包括债的主体、债的件或成分,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内容和债的客体一、债的主体一、债的主体 1 1、债的主体即债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债的主体即债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2 2、债的主体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债的当事人、债的主体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债的当事人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3 3、在一些债中,当事人双方互享有权利和互负有义、在一些债中,当事人双方互享有权利和互负有义务,务,即每一方当事人既充任债权人又充任债务人。即每一方当事人既充任债权人又充任债务人。(一般而言,凡民事主体均可为债的主体;也有(一般而言,凡民事主体均可为债的主体;也有例外,如公债的债务人只能为国家)例外,如公债的债务人只能为国家)4 4、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对债的主体资格加以限制,、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对债的主体资格加以限制,如合同之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合同之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案例:案例:一、寰宇外贸公司与某镇皮革厂签订合同。约一、寰宇外贸公司与某镇皮革厂签订合同。约定:皮革厂为寰宇外贸公司加工外销皮衣定:皮革厂为寰宇外贸公司加工外销皮衣20002000件,件,由寰宇外贸公司提供原料,每件支付加工费由寰宇外贸公司提供原料,每件支付加工费100100元,元,分五批交货,皮革厂先支付分五批交货,皮革厂先支付1 1万元定金。合同签订后,万元定金。合同签订后,寰宇外贸公司依合同约定向皮革厂提供了原料。皮寰宇外贸公司依合同约定向皮革厂提供了原料。皮革厂如约交货四批,但寰宇外贸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革厂如约交货四批,但寰宇外贸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及时支付加工费。第四批货物交付后,皮革厂难未及时支付加工费。第四批货物交付后,皮革厂要求要求寰宇外贸公司寰宇外贸公司支付加工费。寰宇外贸公司认为支付加工费。寰宇外贸公司认为由于皮衣质量不合格,客户纷纷退货,要求皮革厂由于皮衣质量不合格,客户纷纷退货,要求皮革厂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经查实,皮衣质量完全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经查实,皮衣质量完全符合寰宇外贸公司提供的定做标准。符合寰宇外贸公司提供的定做标准。问:本案债权人是谁,债务人是谁,双方是否问:本案债权人是谁,债务人是谁,双方是否承担了债权人、债务人的角色?承担了债权人、债务人的角色?二、周某患有较严重的精神病,一年前已被法二、周某患有较严重的精神病,一年前已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9981998年年5 5月月7 7日,周日,周某去某商业大厦闲逛,发现商店中的某款背投式彩某去某商业大厦闲逛,发现商店中的某款背投式彩电很好,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台,售货员告知价格电很好,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台,售货员告知价格5 5万万元。为筹集款项,周某自行与李志签订了一份房屋元。为筹集款项,周某自行与李志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花园街买卖合同,将花园街9797号一套楼房以号一套楼房以2222万元的价格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志,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周某妻子知卖给了李志,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周某妻子知道此事后,立即找到李志,告知周某为限制行为能道此事后,立即找到李志,告知周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拒绝追认周某对房屋的处分。力人,并拒绝追认周某对房屋的处分。问:周某对房屋的处分是否合法?问:周某对房屋的处分是否合法?三、村民甲与村民乙的麦地相邻,三、村民甲与村民乙的麦地相邻,19951995年春全村抗旱保苗,两家因争水渠发生冲突,年春全村抗旱保苗,两家因争水渠发生冲突,争斗中,甲将乙的头部用铁砸伤,乙住院治争斗中,甲将乙的头部用铁砸伤,乙住院治疗疗3 3天,花去医疗费天,花去医疗费342342元。元。问:请分析该案中债的主体?问:请分析该案中债的主体?四、甲、乙、丙三个安装公司共同与丁宾四、甲、乙、丙三个安装公司共同与丁宾馆签订合同,约定三个安装公司共同承包宾馆签订合同,约定三个安装公司共同承包宾馆空调安装工程,工程日期为馆空调安装工程,工程日期为19961996年年4 4月月3 3日日至至1010日。工程具体工段由甲、乙、丙自行协日。工程具体工段由甲、乙、丙自行协商,确定后告知丁。工程款共计商,确定后告知丁。工程款共计2222万元,完万元,完工后立即付清。工后立即付清。问:(问:(1 1)该案中谁是债的当事人?)该案中谁是债的当事人?(2 2)请具体分析该案中债的主体。)请具体分析该案中债的主体。二、债的内容二、债的内容 债是债权与债务的统一体,债的内债是债权与债务的统一体,债的内容包括容包括债权与债务债权与债务两个方面:两个方面:(一)债权(一)债权 1 1、概念:、概念: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为特定行为定行为的权利。的权利。2、债权的特性有:、债权的特性有:(1 1)债权为请求权,具有给付请求)债权为请求权,具有给付请求权(债权的请求力)权(债权的请求力)、给付受领权(债、给付受领权(债权的保持力)权的保持力)、债权保护请求权(债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债权的可强制执行力)和处分权能(债权的的可强制执行力)和处分权能(债权的处分力)处分力)四项四项权能。权能。不具有这四种权能的债权可被称不具有这四种权能的债权可被称为不完全债权。为不完全债权。注意:债权与请求权的区别:注意:债权与请求权的区别:A A.请求权不仅包括债权请求权,还包括请求权不仅包括债权请求权,还包括 物上请求权等;物上请求权等;B.B.债权除包括债权请求权外,还包括受债权除包括债权请求权外,还包括受领权等权能;领权等权能;C.C.有些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不因债权有些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不因债权请求权的抛弃而消灭(如何理解)请求权的抛弃而消灭(如何理解)(2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主张权利;(3)(3)债权的设定具有任意性;债权的设定具有任意性;(4)债权具有平等性。(各个债权具有同债权具有平等性。(各个债权具有同等效力,各债权人不论其债权发生先后均可按等效力,各债权人不论其债权发生先后均可按比例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比例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5)债权无排他性。(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债权无排他性。(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行为与标的物)债务人的行为与标的物)3 3、债权的物权化、债权的物权化 指使相对性的债权亦具有对抗一指使相对性的债权亦具有对抗一般人的效力。般人的效力。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 1)租赁权的物权化。(买卖不)租赁权的物权化。(买卖不破租赁)破租赁)(2 2)经预告登记的债权)经预告登记的债权案例:案例:一、某被服公司于一、某被服公司于20002000年年8 8月月2424日与某研究所日与某研究所订立委托加工协议。约定由研究所委托某被服公订立委托加工协议。约定由研究所委托某被服公司生产专利产品立派高弹性保暖拉链套装一批,司生产专利产品立派高弹性保暖拉链套装一批,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从从20002000年年1010月月5 5日至同年日至同年1212月月5 5日,研究日,研究所须在同年所须在同年1010月月1 1日前交付定金日前交付定金5 5万元,合同附有万元,合同附有加工标准一份。某被服公司按时交货后,研究所加工标准一份。某被服公司按时交货后,研究所于于20002000年年1212月月8 8日将其立派高弹性保暖拉链套装投日将其立派高弹性保暖拉链套装投放市场。不久,很多消费者投诉立派高弹性保暖放市场。不久,很多消费者投诉立派高弹性保暖拉链套装质量不合格。经检验,某被服公司没有拉链套装质量不合格。经检验,某被服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加工该批产品。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加工该批产品。问:本案中债的内容是什么?问:本案中债的内容是什么?二、被告陈某因开发产品需要于二、被告陈某因开发产品需要于19981998年年6 6月与月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田某借款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田某借款5 5万万元,半年内偿还,没有利息。元,半年内偿还,没有利息。19981998年年7 7月,被告向月,被告向王某购买水泵机王某购买水泵机1010台,因当时经办人为原告,故台,因当时经办人为原告,故原告与被告约定,由原告代付给王某水泵机货款原告与被告约定,由原告代付给王某水泵机货款1 1万元。,被告半年内还款,不付利息。万元。,被告半年内还款,不付利息。19991999年年4 4月,月,被告已归还被告已归还3 3万元,原告经催告后,被告仍未还款,万元,原告经催告后,被告仍未还款,遂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遂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问:(问:(1 1)如何认识本案中的债的关系?)如何认识本案中的债的关系?(2 2)请具体分析本案中债的内容。)请具体分析本案中债的内容。三、甲与乙是邻里关系。某日,加上班期三、甲与乙是邻里关系。某日,加上班期间,其间,其8080岁的老母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情势岁的老母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情势危急,乙了解情况后,及时将甲的母亲送往危急,乙了解情况后,及时将甲的母亲送往医院抢救。为此,乙租车花去费用医院抢救。为此,乙租车花去费用120120元。甲元。甲的母亲病情稳定出院后,乙请求甲支付租车的母亲病情稳定出院后,乙请求甲支付租车费用费用120120元。甲认为乙要求的交通费太高,只元。甲认为乙要求的交通费太高,只同意支付乘坐公交车方式所应该花费的交通同意支付乘坐公交车方式所应该花费的交通费费8 8元。为此乙起诉到法院,元。为此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甲支付实要求甲支付实际花费的全部交通费用。际花费的全部交通费用。问:请具体分析本案中债的内容问:请具体分析本案中债的内容(二)债务(二)债务 1 1、概念:指债务人依约定或法定、概念:指债务人依约定或法定所负的应为给付的义务。它是民事义务所负的应为给付的义务。它是民事义务的一种,其本质是债务人负担的不利益。的一种,其本质是债务人负担的不利益。2 2、特性:特性:(1 1)内容上的特定性(客观上)内容上的特定性(客观上)(2 2)履行上的积极性(主观上)履行上的积极性(主观上)(3)债债务务是是由由法法律律的的强强制制力力约约束束的的,具有强制性;具有强制性;注意:注意:债务与责任债务与责任 债务指应为一定给付的义务。(或债务指应为一定给付的义务。(或债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当为状态)债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当为状态)责任,指强制实现此项义务的手段,责任,指强制实现此项义务的手段,亦即履行此项义务的担保。亦即履行此项义务的担保。(或(或责任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时得诉之强制手段的要求债务是债务不履行时得诉之强制手段的要求债务的满足及损害的赔偿等)的满足及损害的赔偿等)两两者者的的关关系系:责责任任是是在在债债务务不不履履行行时时才才发发生生的的,但但债债务务的的法法律律拘拘束束力力是是由由责责任任来来体体现。现。2 2、债的义务群、债的义务群 (1 1)给付义务。)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又包括主给付给付义务又包括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债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债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又可分为: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又可分为:第一次给付义务第一次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决定债(原给付义务,决定债的类型)的类型)第二次给付义务第二次给付义务(次给付义务,如合同(次给付义务,如合同解除时的回复原状的义务)解除时的回复原状的义务)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辅助主不具有独立意义,辅助主给付义务功能。给付义务功能。从给付义务的种类从给付义务的种类 A A: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如合同法第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如合同法第266266条。(加工承揽合同中的保密义务)条。(加工承揽合同中的保密义务)B B: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如医生雇用中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如医生雇用中约定其不得另行行医。约定其不得另行行医。C C: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补充合同解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补充合同解释。如交付艺术品的收藏证。如交付艺术品的收藏证。从给付义务的功能:从给付义务的功能: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得到最大可能合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得到最大可能合理的满足。理的满足。违反从给付义务的效果:违反从给付义务的效果:A A:解除合同。解除合同。B B: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2 2)附随义务)附随义务 :亦称附从义务。是指亦称附从义务。是指给付义务以外的,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随着给付义务以外的,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随着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当事人负担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当事人负担的诚信义务。诚信义务。它不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它不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的,明确约定的,而依法律规定所产生的义务。而依法律规定所产生的义务。如:如: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06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保密等义务。”发生的依据发生的依据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功能功能 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 类型类型 :包括注意、告知、照顾、说明、通知、包括注意、告知、照顾、说明、通知、保密、协助、忠实及不作为等。保密、协助、忠实及不作为等。效力效力 :不履行此种义务时主要负损害赔偿责任不履行此种义务时主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房东没发票房客就拒付租金?房东没发票房客就拒付租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最近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最近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认定,支付房租是主要合同义务,出具发票仅法院认定,支付房租是主要合同义务,出具发票仅是合同的随附义务,而且双方没有就是否出具发票是合同的随附义务,而且双方没有就是否出具发票在合同中出支持房东的一审判决。在合同中出支持房东的一审判决。年月日,尹某与钱某签订了年月日,尹某与钱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钱某承租房屋,租赁期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钱某承租房屋,租赁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房租为每月元。如果钱某逾期日止,房租为每月元。如果钱某逾期天未交付房租或杂费,尹某有权收回房屋,并天未交付房租或杂费,尹某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在合同中都没有就租金支付是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在合同中都没有就租金支付是否需出具正式发票作出约定。否需出具正式发票作出约定。双方合同签订后,钱某先支付了开始两个月的双方合同签订后,钱某先支付了开始两个月的租金元,尹某出具了收条。之后,钱某住租金元,尹某出具了收条。之后,钱某住进了租赁的房屋。可是,自年月起,进了租赁的房屋。可是,自年月起,双方就因为租金的发票问题发生纠纷,而钱某也因双方就因为租金的发票问题发生纠纷,而钱某也因此就没有再付租金。年月日,尹某此就没有再付租金。年月日,尹某将钱某起诉到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终将钱某起诉到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终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钱某立即迁出其房屋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钱某立即迁出其房屋并支付欠租等。钱某则认为,他未支付租金是因为并支付欠租等。钱某则认为,他未支付租金是因为尹某收取租金后不肯出具合法收据。尹某不愿提供尹某收取租金后不肯出具合法收据。尹某不愿提供发票,是其单方面阻挠合同的履行。发票,是其单方面阻挠合同的履行。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尹某作为出租方,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尹某作为出租方,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出具正式发票。不过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出具正式发票。不过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合同中并未对租金发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合同中并未对租金发票的出具作出特别约定,租金发票的出具作票的出具作出特别约定,租金发票的出具作为法定义务仅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而支付租为法定义务仅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而支付租金是被告钱某应履行的主要合同义务。合同金是被告钱某应履行的主要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与合同主要义务之间不具有对价,附随义务与合同主要义务之间不具有对价,所以钱某以出具租金发票作为拒付租金的抗所以钱某以出具租金发票作为拒付租金的抗辩理由,无法成立。法院还表示,如果尹某辩理由,无法成立。法院还表示,如果尹某仍坚持不出具发票,钱某可就此另行提起诉仍坚持不出具发票,钱某可就此另行提起诉讼。讼。【案例简介案例简介】某食品公司与李某订立承包合同,约定由李某某食品公司与李某订立承包合同,约定由李某承包经营食品公司所属饮料厂(非法人机构),期承包经营食品公司所属饮料厂(非法人机构),期限三年。李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每天须生产产限三年。李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每天须生产产品品500500件以上,每件交承包费件以上,每件交承包费2 2元,不足元,不足500500件按件按500500件算,税费由其自行缴纳。之后,李某开始生产罐件算,税费由其自行缴纳。之后,李某开始生产罐装饮料,但其在销售所产饮料时,因不能出具食品装饮料,但其在销售所产饮料时,因不能出具食品公司的发票无法与销售商结算,被销售商退货;其公司的发票无法与销售商结算,被销售商退货;其向工商局要求设摊销售,也因无营业执照、许可证向工商局要求设摊销售,也因无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手续而未获准。因此,李某要求食品公司向其提等手续而未获准。因此,李某要求食品公司向其提供以上证件和发票,却遭到食品公司的拒绝。无奈供以上证件和发票,却遭到食品公司的拒绝。无奈之下,李某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食品公司答之下,李某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食品公司答辩称提供证件和发票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未加约定,辩称提供证件和发票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未加约定,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问题问题】本案主要涉及到附随义务的认定和履行。本案主要涉及到附随义务的认定和履行。【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在本案中,由于饮料厂只是食品公司的下属单在本案中,由于饮料厂只是食品公司的下属单位,属于非法人单位,不具有独立经营的行为能力,位,属于非法人单位,不具有独立经营的行为能力,原告承包后,要以被告食品公司的名义才能开展生原告承包后,要以被告食品公司的名义才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原告要求使用被告名称、营业执照、产经营活动。原告要求使用被告名称、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虽然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被公章、发票等,虽然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被告不提供,原告就无法履行合同。因此,根据告不提供,原告就无法履行合同。因此,根据合合同法同法第第6060条的规定,原告的要求属于被告应当履条的规定,原告的要求属于被告应当履行的附随义务。被告应当为原告履行合同提供必要行的附随义务。被告应当为原告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条件而不提供,违反协助义务。因为附随义务不的条件而不提供,违反协助义务。因为附随义务不可单独诉请,因此,法院不得强制被告履行协助义可单独诉请,因此,法院不得强制被告履行协助义务。但由于被告违反附随义务的结果,使原告的产务。但由于被告违反附随义务的结果,使原告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原告品不能进入市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解除合同。(1 1)注意义务。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相互都要像对)注意义务。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相互都要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关注对方的事务,应当采取一切措施满足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关注对方的事务,应当采取一切措施满足对方利益上的要求。判断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应考虑两个因对方利益上的要求。判断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应考虑两个因素:第一,主观上有无过错,如果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过错,素:第一,主观上有无过错,如果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产生注意义务。第二,当事人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就不产生注意义务。第二,当事人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以及合同的性质不同,注意的程度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以及合同的性质不同,注意的程度也不同。如工程师和一般工人,前者应当注意和能够注意的也不同。如工程师和一般工人,前者应当注意和能够注意的程度较后者就有较高的要求,前者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的,程度较后者就有较高的要求,前者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的,后者则不一定。因此,前者违反注意义务,后者不一定违反后者则不一定。因此,前者违反注意义务,后者不一定违反注意义务。注意义务。(2 2)协助义务。当一方履行需要对方提供帮助、辅助时,)协助义务。当一方履行需要对方提供帮助、辅助时,否则就无法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目的时,对方负有协助的义否则就无法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目的时,对方负有协助的义务。比如,债务的履行需要债权人提供场地,需要双方共同务。比如,债务的履行需要债权人提供场地,需要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债权人指示,需要将某种物品送往指定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债权人指示,需要将某种物品送往指定地点,需要债权人必备一定条件,以及其他需要债权人合作地点,需要债权人必备一定条件,以及其他需要债权人合作的事项;而债权人以无约定不予合作,致使债务人无法如期的事项;而债权人以无约定不予合作,致使债务人无法如期完成履行行为的,债权人应负受领迟延的责任。完成履行行为的,债权人应负受领迟延的责任。(3 3)告知义务。合同双方对于事关对方利益)告知义务。合同双方对于事关对方利益的重大事项,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例如,如果给的重大事项,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例如,如果给付的标的物有瑕疵,须将瑕疵如实告诉对方;出卖付的标的物有瑕疵,须将瑕疵如实告诉对方;出卖设备,应告诉对方对设备的正确装配,使用、维修、设备,应告诉对方对设备的正确装配,使用、维修、保养的方法;销售有害及危险物品,应告知如何运保养的方法;销售有害及危险物品,应告知如何运输、保管和使用。因标的物灭失致合同不能履行,输、保管和使用。因标的物灭失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应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4 4)保密义务。一方当事人提供信息要求保密)保密义务。一方当事人提供信息要求保密的,另一方有义务不泄漏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这的,另一方有义务不泄漏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这些信息;因合同关系而了解对方技术及商业性秘密些信息;因合同关系而了解对方技术及商业性秘密的,也负有保密义务;一方使用另一方的技术秘密,的,也负有保密义务;一方使用另一方的技术秘密,使用方有义务不向第三人公开秘密等。使用方有义务不向第三人公开秘密等。(3 3)合同法中还存在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合同法中还存在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合同成立前产生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合同成立前产生的义务。后合同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当事人仍应后合同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当事人仍应履行的义务。履行的义务。如如保密义务保密义务 违反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违反后合同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违违约责任约责任 3 3、自然债务:、自然债务:指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指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强制执行,但债务人履行时,其履行仍不得强制执行,但债务人履行时,其履行仍然有效的债务。然有效的债务。主要有如下情形:主要有如下情形:(1 1)赌债)赌债(在承认赌博合法的国家和地区在承认赌博合法的国家和地区,赌债并非自然债务赌债并非自然债务)(2 2)民间婚姻居间的报酬)民间婚姻居间的报酬 (3 3)诉讼时效消灭后的债务)诉讼时效消灭后的债务 三、债的客体三、债的客体-给付给付 (一一)概概念念:指指债债权权人人的的权权利利和和债债务务人人的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是当当事事人人基基于于其其所所负负债债务务而而应应为为的的特特定定行为行为-给付给付 (二)条件:(二)条件:1 1、合法、合法 2 2、确定、确定 3 3、适格:指依事物的性质,适于作为、适格:指依事物的性质,适于作为债的标的债的标的-有意识的行为有意识的行为 具有法律意义具有法律意义 私法上的事物等私法上的事物等 (三)形态(以给付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三)形态(以给付的具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