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包过题库及答案(典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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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包过题库及答案(典优).docx
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包过题库及答案(典优)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1、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棑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答案】: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5)不妥当,不是低于招标控制价而是适用于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成本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棑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不妥当,暂估价不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亩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l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5、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2)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l0,扣完为止;(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如表3.1所示。1、2、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如表3.2所示。【答案】:问题1.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2.各月应抵扣的预付款各是多少万元3.根据表3.2提供的数据,计算l、2、3月份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万元4.分析该工程l、2、3月末时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解析:问题1合同价为:(500+750)×180+(600+800)×480+(900+1100+1100)×360+(850+950)×300=255.3(万元)(1)工程预付款为:255.3×10=25.53(万元)(2)保留金为:255.3×5=12.765(万元)问题2各月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为:第4月开始每月扣:25.53÷3=8.51(万元)4月:8.51万元;5月:8.51万元;6月:8.51万元。 3、某市为改善越江交通状况,提出以下两个方案。方案1:在原桥基础上加固、扩建。该方案预计投资40000万元,建成后可通行20年。这期间每年需维护费1000万元。每10年需进行一次大修,每次大修费用为3000万元,运营20年后报废时没有残值。方案2:拆除原桥,在原址建一座新桥。该方案预计投资120000万元,建成后可通行60年。这期间每年需维护费1500万元。每20年需进行一次大修,每次大修费用为5000万元,运营印年后报废时可回收残值5000万元。不考虑两方案建设期的差异,基准收益率为6%。主管部门聘请专家对该桥应具备的功能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从F1、F2、F3、F4、F5共5个方面对功能进行评价。表2.1是专家采用04评分法对5个功能进行评分的部分结果,表2.2是专家对两个方案的5个功能的评分结果。计算所需系数参见表2.3。问题在答题纸表2.4中计算各功能的权重(权重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2列式计算两方案的年费用(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3若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对两方案进行评价,分别列式计算两方案的成本指数(以年费用为基础)、功能指数和价值指数,并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最终应入选的方案(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4该桥梁未来将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和维持运营,若预计该桥梁的机动车年通行量不会少于1500万辆,分别列式计算两方案每辆机动车的平均最低收费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1)(2)方案1的年费用=1000+40000(A/P,6%,20)+3000(P/F,6%,10)(A/P,6%,20)=1000+40000×0.0872+3000×0.5584×0.0872=4634.08(万元)方案2的年费用=1500+120000(A/P,6%,60)+5000(P/F,6%,20)(A/P,6%,60)+5000(P/F,6%,40)(A/P,6%,60)-5000(P/F,6%,60)(A/P,6%,60)=1500+120000×0.0619+5000×0.3118×0.0619+5000×0.0972×0.0619-5000×0.0303×0.0619=9045.21(万元)或:方案1的年费用=1000+40000+3000(P/F,6%,10)(A/P,6%,20)=1000+(40000+3000×0.5584)×0.0872=4634.08(万元)方案2的年费用=1500+120000+5000(P/F,6%,20)+5000(P/F,6%,40)-5000×(P/F,6%,60)×(A/P,6%,60)=1500+(120000+5000×0.3118+5000×0.0972-5000×0.0303)×0.0619=9045.21(万元) 4、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个月,开工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该项目的主要价款信息及合同付款条款如下:(1)承包商各月计划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见下表。各月计划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单位:万元(2)措施项目费160000元,在开工后的前两个月平均支付。(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计日工,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80000元;计日工表中包括数量为100个工日的某工种用工,承包商填报的综合单价为120元/工日。(4)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在开工前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5)工程价款逐月支付,经确认的变更金额、索赔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金额等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业主按承包商每次应结算款项的90%支付。(7)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时,按总造价的5%扣留质量保证金。(8)规费综合费率为3.55%,增值税率为10%。(9)本案例中,人材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不含税。施工过程中,各月实际完成工程情况如下:【答案】:【1】分部分项工程费用:55+75+90+60=280万元=2800000(元)措施项目费用:160000(元)其他项目费用:180000+100×120=192000(元)合同价(包括规费及税金):(2800000+160000+192000)×1.0355×1.10=3590286(元)预付款:3590286×20%=718057(元)【2】(1)四月份: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价款:550000×1.0355×1.10=626478(元)应支付的工程价款:(550000+80000)×1.0355×1.10×90%=645841(元)(2)五月份: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价款:750000×1.0355×1.10=854288(元)应支付的工程款:(750000+80000+35×120)×1.0355×1.10×90%=855176(元)(3)六月份: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价款:900000×1.0355×1.10=1025145(元)应支付的工程款: 5、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某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5)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观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合价为36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问题:1.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5)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2.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4.计算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1.(1)妥当(2)不妥,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但并不是企业的平均成本(3)妥当(4)不妥。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应当约定综合单价调整因素、幅度及调整办法。(5)不妥。缺陷责任期最长为24个月,不是3年。2.(1)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不妥理由:投标人F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2)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1)针对投标人B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B的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故应作为废标处理。(2)针对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E的混凝土梁的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则混凝土梁的总价=700×520=36.4(万元)。则投标人E经修正后的报价=3542+(36.4-3.64)=3574.76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3568万元,需请E投标人书面签字确认,若不签字,则按照废标处理;若签字,则其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仍按废标处理。4.有效投标共3家单位:投标人A、投标人C和投标人D有效报价算数平均数=(3489+3358+3209)/3=3352(万元) 6、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5)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问题:1.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5)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答案】:1.(1)妥当。(2)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企业的成本,但并不是企业的平均成本。(3)妥当。(4)不妥当。理由: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政策变化导致投标方案综合单价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应在合同中约定分担的原则,在合同中不应约定所有的风险、一切风险等类似语句。(5)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24个月),期限届满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应返还承包人。2(1)不妥之一:“在开标前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不妥之二:“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撤标申请的5日内退还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背景:某高校投资一建筑面积30000m2的教学楼,拟采用工程量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业主委托有相应招标和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5000万元)。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限价时发生:事件1:为响应业主对潜在投标人择优的要求,咨询企业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是近5年必须承担过高校教学楼工程;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鲁班奖、本省省级质量奖等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项目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且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0。事件2:项目经理认为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是粗略条款,只需将政府有关部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添加项目基本信息后,附在招标文件即可。事件3: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研究评标办法时,项目经理认为本咨询企业以往招标项目常用综合评估法,要求编制人员也采用此法。事件4: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要求修改。项目经理认为第二天需要向委托人提交且合同条款中已有漏项处理约定,故不用修改。事件5:咨询企业负责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不用保密,因此接受了某拟投标人委托,为其提供报价咨询。事件6:为控制投标报价水平,咨询企业和业主商定,以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A施工企业定额为依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问题:(1)针对事件1,指出内容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问题(1):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以本省省级质量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妥当。一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妥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问题(2):事件2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明确了施工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的文件格式。其中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相抵触。事件3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普通教学楼属于通用项目,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进行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8、某建设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分阶段进行招标。一期工程:因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并自行组织招标事宜,共邀请A、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投标邀请书规定:2012年10月8日10月12E1(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1月8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12月28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建设单位于11月23日确定A公司中标,于11月24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1月27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于11月27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这两家公司。建设单位于12月1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二期工程:由市财政和市环境建设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出资比例各为50,由市环境建设公司主持项目建设。市环境建设公司虽然没有专门的招标机构,但是有两名专业招标人员,所以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于2013年3月2日在各新闻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8:00开始,至3月1日18:00为止,共计4个工作日,并强调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允许其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3月20日9:00。3月19日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基本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技术处长和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9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2013年3月20日8:30评标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市环境建设公司下属的环发公司投标人员电话,称因发生交通事故,道路拥堵严重,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要求推迟开标时间,经请示,董事长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同意推迟至11:00开标。经评标,环发公司因其报价与标底最接近、得分最高而中标。中标结果公布后,其他投标人不服,认为招标不公平,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问题: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需具备什么条件2一期工程中该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理由。3指出二期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1: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靠自己的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第十条明确了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进一步作出了具体规定:(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序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问题2:该建设单位在一期工程招标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1)不妥之处:11月23日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理由: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目前确定。本例中,确定中标人的日期与投标有效期仅相距20天。(2)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12月28日为止。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本例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距一个月,二者不一致。(3)不妥之处:评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理由: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本例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价法,在评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却擅自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9、【背景资料】2019年初,某业主拟建一年产15万t产品的工业项目。已知2016年初已建成投产的年产12万t产品的类似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自2016年至2019年每年平均造价指数递增3%。拟建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如下:1.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6年,项目全部建设投资为700万元(含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50万),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6年,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2.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15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3.在运营期间,正常年份每年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不包含销项税),经营成本为350万元(含进项税30万),增值税税率为10%,增值税附加税率为10%,所得税率为25%,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为6年。4.投产第1年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60%,营业收入与经营成本也为正常年份的60%。投产第2年及第2年后各年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问题】1.试用生产能力指数法列式计算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2.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各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3.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2年的净利润。4.列式运营期第6年的净现金流量。(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问题1: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500×(15/12)1×(1+3%)3=682.95万元问题2:运营期第1年应纳增值税=1000×60%×10%-30×60%-50=-8.00万元运营期第1年增值税附加税=0运营期第2年应纳增值税=1000×10%-30-8=62.00万元运营期第2年增值税附加税=62×10%=6.20万元运营期第3-6年应纳增值税=1000×10%-30=70.00万元运营期第3-6年增值税附加税=70×10%=7.00万元问题3:固定资产年折旧 10、2009年初,某业主拟建一年产15万吨产品的工业项目。已知2006年已建成投产的年产12万吨产品的类似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自2006年至2009年每年平均造价指数递增3%.拟建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如下:1.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6年,项目全部建设投资为7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2.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运资金15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全部收回。3.在运营期间,正常年份每年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总成本费用为500万元,经营成本为350万元,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6%,所得税率为25%,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为6年。4.投产第1年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营业收入与经营成本也为正常年份的60%,总成本费用为400万元,投产第2年及第2年后各年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5.为简化起见,将“调整所得税”列为“现金流出”的内容。问题:1.试用生产能力指数法列式计算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2.编制融资前该项目的投资现金流量表,将数据填入答题纸表1.1中,并计算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3.列式计算该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并评价该项目是否可行。(计算结果及表中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答案】:分析:本案例一缺少条件: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题目见附件),导至固定资产余值没法算。折旧费无论怎么做题都不能自圆其说的:做法一:700*(1-4%)/6=112万元,固定资产余值按残值28万元,但正常年份350(经营成本)+112(折旧)500(总成本),何况题目哪里告诉余值残值;或题目也没有告诉运营期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做法二:按正常年份500(总成本)-350(经营成本)=150(折旧),计算期第2年400(总成本)-210(经营成本)=190(折旧),则190+150*5700(全部建设投资),且固定资产余值没有了。做法三:按正常年份500(总成本)-350(经营成本)=150(折旧),计算期第2年400(总成本)-210(经营成本)=190(折旧),则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按190(运营期第1年)+150*3(运营期第24年)+32(运营期第5年)+28(残值,运营期第6年),导致运营期第5、6年的总成本就不是正常年份500万元了。目前唯一可以做题的是应提供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答:1、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适用条件Q2:Q10.52.0;C2:Q2f·C1:Q1即:C2C1(Q2/Q1)f=500*(15/12)*1.033=682.95(万元)2、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假设:运营期固定资产使用年限=6年固定资产余值=残值=700*4%=28(万元)折旧费=700*(1-4%)/6=112(万元) 11、【背景资料】某高校投资一建筑面积30000m2教学楼,拟采用工程量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业主委托有相应招标和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5000万元)。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限价时,发生:事件1:为响应业主对潜在投标人择优高要求,咨询企业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是近5年必须承担过高校教学楼工程;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鲁班奖、本省省级质量奖等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项目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且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10。事件2:项目经理认为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是粗略条款,只需将政府有关部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添加项目基本信息后,附在招标文件即可。事件3: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研究评标办法时,项目经理认为本咨询企业以往招标项目常用综合评估法,要求编制人员也采用此法。事件4: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要求修改。项目经理认为第二天需要向委托人提交且合同条款中已有漏项处理约定,故不用修改。事件5:咨询企业负责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不用保密,因此接受了某拟投标人委托,为其提供报价咨询。事件6:为控制投标报价水平,咨询企业和业主商定,以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A施工企业定额为依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答案】:(1)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3)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2(1)事件2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明确了施工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的文件格式。其中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相抵触。(2)事件3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普通教学楼属于通用项目,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进行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费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3)事件4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观点正确。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纰漏,应及时作出修改。(4)事件4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 12、案例分析三【背景资料】某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事件3: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的竞争的不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事件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事件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某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事件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为了降低造价,向中标人提出降价的要求,双方通过多次谈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1.说明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2.指出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1.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按照规范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理由: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王某做法不妥。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