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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合同汇编七篇工程合同 篇1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甲方将 工程的 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 4、开竣工时间: 5、合同价款: 二、工程费用 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每平米,即: 元某 平米= 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主体封顶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的工程款,电气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单位迟延或不能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2、遵守工程施工及本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需要经甲方同意联系设计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图纸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3、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治安人员的监督检查。执行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 五、工程保修 本合同预留总造价 %的保修款。待甲方合约约定的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施工现场分项管理需细则作为合同附件,必须严格遵守。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不包括电气安装所用的一切材料费用和外网工程,也不包括电视、电话、综合布线的安装。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者涉及图纸以外的安装甲方必须给乙方支付变更费用。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1.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若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 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1.3若甲方认为必要的话,可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检查机关对工程进行检验,则双方同意以该机关的检验结论作为工程的验收结果。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1.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2.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2.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朽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5.1“腐朽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2.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2.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处理 13.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以及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1.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1.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1.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1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委托方(章): 承包方(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完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大门改造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以总价进行承包。改造大门预算总资金为 万元。(金额大写): 四、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建筑工程铝合金门窗结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工程付款方式 该工程完工后,由 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价的 %,其余工程款完工满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拆除大门需要改造的部分,但不能破坏其它整体设施。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改造,采用先进的工艺进行施工。 3、保修期为 壹 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直至甲方满意。 4、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标要求,严禁使用劣质产品,所采用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必须经甲方认可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进行施工。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如措施不当,造成施工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必须保证甲方办公用品和公共财产的安全,若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在施工完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相应施工设施(水、电)和工程项目具体施工规范标准及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九、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 乙方:_ 代表人: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工程合同 篇4 建设单位(甲方):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勘察单位(乙方):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职责,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在_年_月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务必在_年_月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务必在_年_月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务必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群众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带给方便。勘察施工中务必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年_月_日进入现场勘察,_年_月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回到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某某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个性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个性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带给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带给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职责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状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职责,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理解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职责延迟带给勘察文件,时间达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_ 本合同_年_月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计委、建委、某某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勘察单位(乙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1500米DN40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20某某年4月2日至20某某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8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禄丰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禄丰农行营业室 账号: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好相关设施和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禄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双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湖南长沙蕾蒙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旺村8-1组、8-2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园区的经济发展,迅速搞好 蕾蒙实业 项目的投产建设,现由甲方将公司围墙、片石挡土墙、透视围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量 甲方围墙、透视围墙及石砌挡土墙,长度及计量按实际计算。 二、价格(此价格不含税) 1、正负零以上 2.5 米高为24砖空心红砖墙,包括水泥顶帽。正负零以下基础高0.5米,其中基础用二片50砖,二片38砖,二片25砖;单价 340元/米(每三米砌一个38某38实心墩),有承重桩、穿梁的部分每米减除基础费用10元,由于靠兴旺大道和与安置区相邻项目的围墙护砌过高,考虑到特殊情况,每米另补助10元的架子费。 2、浆砌片石:价格为 195 元/立方,包括外表面用水泥清缝和土方回填。 3、透视围墙的墙砖由甲方指定,透视围墙,基础二片50砖,二片38砖,()二片24砖,±0以上0.8米高,单价 235 元/米,包括两面贴墙外砖,有承重桩、穿梁的部分每米减除基础费用10元。 4.土方开挖基础为机械开挖,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施工,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价格为 24 元/立方,回填部分不计量。 三、工期 基础工程完工后,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工期为 90 天(有效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200元,工程量见施工图纸。 四、其他要求 1、乙方材料为正厂合格,并由甲方认可方可使用。甲方负责基建期间用水用电,如甲方水电暂未到工地,可另行包干于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图纸或现场施工人员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3、围墙必须两面粉刷,要求砂浆饱满、平整、垂直。透视围墙外墙砖0.8米高,必须饱满无空鼓,平整垂直。浆砌片石高度大,地质结构较为复杂,必须满砌满灌,严格按甲方现场施工员要求施工,并保证一年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协调好当地关系,必须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五日内开工,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 2、在施工工程中,如发现乙方偷工减料,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全部工程款。 3、乙方在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六、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95%。余款分两部分支付,石方护砌工程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为一年,其他工程5%为质保金,期限为三个月。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工业园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自签定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鉴证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