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旧村复垦及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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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旧村复垦及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docx
乡镇街道旧村复垦及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旧村复垦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旧村复垦项目实施,制定我乡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加强对旧村复垦项目的组织实施领导,各村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通过组织实施旧村复垦项目、土地整治新增补充耕地项目,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促进乡村振兴。二、领导机构组 长:三、旧村复垦项目组织实施(一)实施流程1.项目选址、申报由村委会组织调查摸底,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民意,乡政府审核后经县自然资源局向县政府申请立项。2.项目调查、测量乡政府委托测量、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地形测量、规划设计及工程预算。3.实施方案的编制乡政府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踏勘、拍照、梳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4.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审查通过后,呈报县政府批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审查,并形成审核意见,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核定增减挂钩指标。5.项目施工建设乡政府开展拆旧补偿工作,并依照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6.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乡政府向县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经县级验收后,由县级向市级申请竣工复核验收,确认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备,经省自然资源厅网上抽验合格后,申请结算增减挂钩指标。7.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材料,由乡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审计。(二)实施要求1.旧村复垦项目水源、土壤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应尽量开发成水田。2.旧村复垦项目批准实施后,乡政府委托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单位,对项目区红线范围内的地块进行现场放样、权属调查,查清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和项目实施四至范围,经张榜公示,群众确认,无异议后,签定拆除协议,并将拆除复垦部分的土地证书收回注销或变更登记。3.旧村复垦项目实施过程应保留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及种植后同一角度图片。4.旧村复垦项目应满足种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各村需跟踪管护三至五年,水田整治项目第一年需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三)村委会职责1.旧村复垦项目在项目确定实施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填写,积极配合乡土地整治办公室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村委会落实拆迁户名单、房屋拍照、编号,根据测量面积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制作调查表等材料。3.村委会负责协调配合做好旧村复垦项目区外的生产道路、引水工程、用林、用地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保障农业生产。(四)旧村复垦项目奖补标准1.对农户的补偿办法:涉及的房屋根据新旧程度及建筑结构按70-120元/、附属空闲地按50元/补偿相关农户(具体补偿标准见附建1-3)。对签订腾房腾地协议,乡政府下达拆房腾地日期后,20(含)天内交付拆除施工的,按每平方米奖励5元,21天以上交付拆除施工的,不予奖励。面积以农户实际交地面积为准。2.对村集体的补助办法: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增减挂钩指标50以下的不予拨补补助经费,完成50-80(不含)以上的,每亩补助3万元;完成80-90(不含)以上的,每亩补助4万元;完成90以上的,每亩补助5万元;完成95以上的,每亩补助6万元。3、各村完成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面积给予村集体补助金额为:水田5000元/亩,一般耕地3000元/亩。(五)旧村复垦项目结算及支付办法1.农户拆迁补偿费支付办法:农户交付房屋拆除并经乡土地整治办公室派员现场核验确认后,按申报协议金额拨付房屋拆迁及宅基地的补偿款,项目施工完成竣工图或初验后按农户实际交地及施工面积扣除已支付部分,一次性付清余款。补偿款由村委统一造册上报乡土地整治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乡政府领导审批,由乡旧村复垦专户统一支付给各农户。2.村级补助资金支付办法;村级补助资金分二期拨付。第一期,项目完成市级验收后,按各村新增耕地面积拨付村补助资金1万元/亩;第二期,项目完成省厅增减挂钩指标结算后,拨付剩余村级补助资金。3.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村级补助资金支付办法参照上款执行。(六)旧村复垦项目资金用途项目资金可用于耕地保护和农田设施建设支出;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照明、环境卫生、公共厕所建设等支出;其他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经费等支出,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四、乡土地整治项目地面物拆迁补偿标准参照乡旧村复垦地面物补偿标准执行。五、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年(含)开始实施的旧村复垦及土地整治项目。后附:1.房屋建筑拆迁补偿参照表;2.房前屋后树木、果树拆迁补偿表;3.拆迁房屋成新年限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