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广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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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推广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实施方案.docx
县推广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超高超载、泼洒渗漏、偷倒乱倒等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县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依法规范我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从业资格,明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标准,引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促进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安全化、环保化、可控化”,努力实现“绿色*”工作目标。二、实施范围和步骤1.县城区设置非密闭化建筑垃圾运输禁区范围(详见附件)。禁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项目必须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根据县城区建设管理要求,县城市管理局将适时调整禁区范围并予以公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人民政府不在禁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运输项目,待密闭化运输条件成熟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2.2019年6月至8月,县城市管理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按要求进行核准验收。2019年9月1日起,县城市管理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城区禁区范围内不符合相关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及企业依法进行联合查处。三、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县推广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县督查室、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责任分工(一)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镇人民政府1.做好禁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率先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的工作。2.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运输。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禁区范围以外区域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二)县公安局1.负责对改装的符合条件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好年审等工作。2.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做好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运输时间、线路安排等管理工作。(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运输。严格按照芜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四)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运输。落实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五)县生态环境分局1.负责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的尾气排放达标审核。2.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尾气超标排放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六)县交通运输局1.负责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运输企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七)县水务局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运输。(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对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的质检达标情况进行审核。2.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建筑垃圾运输市场价格稳定。3.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九)县城市管理局1.负责制定*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条件。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牵头协调各部门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3.做好共享市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工作。4.联合县交警大队,对符合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标准的车辆核发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证。5.组织实施做好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备案、信息收集、存档、入库等工作。6.负责组织、协调禁区范围内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县城市管理局做好与市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的对接共享工作。(十一)县融媒体中心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推广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对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相关法规、政策。五、主要措施(一)发挥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1.领导小组召开推进大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全力推进此项工作。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县水务局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建设工地,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运输,并制定具体监管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3.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与督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抽调专人,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设置检查站、流动巡查、专项整治等形式,开展打击非法运输建筑垃圾等行为专项行动。(二)完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1.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核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不予核准登记。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制定*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市场准入核准,对工商登记、经营规模、车辆标准、安全生产与诚信制度,实行考核准入与退出机制。(三)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严禁擅自改装、拼装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原有车辆改装成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须装有全密闭设备,GPS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并与县城市管理局监控平台联网。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采取项目化的方式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2.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与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3.积极整治,严格执法。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非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违法违章行为。4.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县督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实施问责,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目标考核。附件:*县城区要要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