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用水协议书集锦9篇.docx
2022用水协议书集锦9篇用水协议书集锦9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用水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用水协议书 篇1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甲方(代表):乙方: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三、搭伙事宜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四、服务协议: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五、建修用水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20 年 月 日用水协议书 篇2供用水合同供水人: 合同编号:用水人: 签订地点: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一)用水地址为 。(二)用水性质: 。(三) 用水量为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二、供水期限:供水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有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对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续签本合同。三、供水方式和质量:(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 质量标准。四、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方式:(一) 用水计量: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政府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三)水费结算方式: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费。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五、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六、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 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七、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八、不可抗力:如因地震、水灾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经有关政府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九、违约责任:(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禹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 其他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用水协议书 篇3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一、主体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二、客体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供水,并向甲方支付相应供水费用。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电力供应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1.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2.供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3.用水量为 吨/月(按最大负荷核算)。(二)供水方式和质量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2.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3.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三、内容(一)供水期限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用水计量与水价1.用水计量(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计量表;_IC卡计量表,或者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前述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3)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2.供水价格(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价格为 元/吨。(2)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1.甲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1)持续供水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不间断供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向乙方供水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未及时恢复供水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2)供水质量稳定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质量、水压、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水质量不符、水压水量降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要求改变供水方式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乙方损失。(3)水费结算甲方按照规定每月 日抄验水表并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或者改变结算方式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4)价格调整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生产成本因素决定是否调整供水价格,价格调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甲方调整供水价格时,应通过书面、媒体或其他方式在水费结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的,按调整前结算水费。(5)校准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用水人上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6)维护和抢修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计费水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因甲方原因抢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1)缴纳水费乙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2)配合抄验水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3)用水变更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同约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以及向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乙方应当按该部分水费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补交水费差价。乙方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乙方承担工料费。当乙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应更换结算水表。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换表时,甲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私自不得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乙方若要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应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给就爱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维护管理乙方应当对其产权范围内供水实施进行维护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坏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日内自行维修或者邀请甲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故意损坏供水设施或者致使计量表失准,甲方有权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四)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对方审阅确认。(五)合同转让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六)合同的变更与更改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七)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调解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2)由 人民法院解决。2.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八)合同解释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九)合同效力及有效期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日至月日。(十)文本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人:时间: 年 月 日授权代表人:时间: 年 月 日用水协议书 篇4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 (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本协议期限为 一 年,即从二一二年 月日起至二一三年 月日止。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1、用水地址为2、用水性质为第三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第四条 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20xx年 月 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 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 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元/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立方米。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政府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第七条 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协议签订日期:二一二年 月日用水协议书 篇5饮用水供应合同甲方:xxxxxxxx公司乙方:xxxxxxxxx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桶装饮用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饮用水品牌、数量、价格1.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使用乙方生产的南湾牌饮用水,甲方不得单方改用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用;2.乙方向甲方所供南湾牌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4加仑/桶,单价3元/桶(不含运费)。二、品质保障1.乙方为甲方所供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DB411279-20xx,且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产品检验报告;2.在保质期内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1.如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桶用于周转,甲方向乙方交纳水桶押金为20元/桶,如有损坏、丢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币20元/桶的标准赔偿乙方;2.如需甲方送水到鸡公山风景区(山上),则纯净水单价为5元/桶(含运费),每次不低于200桶;3.乙方保证全年不间断对甲方服务,送水时间甲方提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四、 价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实施转账月结。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六、合同终止条件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东盛牌饮用水;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3甲方员工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1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 以上时;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使用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用。3、 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七、违约责任若非由于上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解除合同原因而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并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八、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交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证明。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纠纷,应以本合同为依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用水协议书 篇6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政府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用水户提出申请;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用水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3、节约用水。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1、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其权利是: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6、划分协会用水组;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政府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1、会员交纳的水费。2、政府资助。3、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第八章监督和奖惩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用水协议书 篇7供水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桶装饮用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一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二、饮用水规格、价格: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桶装饮用水规格为:3加仑和5加仑两种。2、桶装饮用水价格:(1)3加仑:/桶(2)5加仑:/桶三、服务及要求:1、甲方送水工作人员在乙方工作场所内,应自觉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要爱护乙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甲方要照价赔偿。2、乙方用水每满乙方使用;每满 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 饮水机(冷热水功能)给乙方使用。饮水机所有权归 方所有。3、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加周转桶的,应按 元/桶的价格支付周转桶押金。4、甲方接到乙方用水电话通知,应在的送水点。5、甲方应定期对乙方饮水机进行免费保养和消毒,办公楼饮水机每半年应全面消毒清洗一次,车间饮用水每季度消毒清洗一次。6、饮水机使用期一年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饮水机损坏,如当天无法完成维修的,应于次日免费提供备用饮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适当收取维修费用。四、质量要求:甲方所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因卫生不达标导致乙方人员伤害的,由甲方负责。五、付款方式:乙方于每月额,核对无误后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以转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