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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_T221-2008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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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_T221-2008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ICS 35.240.01 L 70 备案号:XXX-XXXX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Beijing government website(报批稿)2008-03-28 发布 2008-07-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2212008 代替 DB11/T 2212004 DB11/T 2212008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5 3 术语和定义.5 4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6 4.1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6 4.2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6 4.3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6 4.3.1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6 4.3.2 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8 5 在线服务.8 5.1 在线服务的要求.8 5.1.1 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的要求.8 5.1.2 政府部门网站在线服务的要求.9 5.2 在线服务的构成和实现方式.9 5.2.1 在线服务的构成.9 5.2.2 在线服务的实现方式.9 5.3 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9 5.3.1 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9 5.3.2 政府部门网站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9 5.4 在线服务的人性化设计.10 6 公众参与.10 6.1 公众参与栏目的要求.10 6.2 公众参与栏目的建设.10 6.2.1 咨询投诉类栏目.10 6.2.2 民意征集类栏目.10 6.2.3 在线交流类栏目.10 7 网站设计.10 7.1 内容策划.10 7.2 结构设计.10 7.2.1 栏目设计.10 7.2.2 导航设计.11 7.3 页面设计.11 7.4 表现形式.11 7.5 语言版本.11 7.6 标识系统.11 8 网站技术.11 DB11/T 2212008 II 8.1 基本运行指标.11 8.2 技术规范性要求.11 8.3 辅助功能要求.11 8.4 测试要求.12 9 网站安全.12 9.1 物理安全.12 9.2 网络安全.12 9.3 操作系统安全.12 9.4 应用安全.12 9.5 数据安全.12 10 网站管理制度.12 10.1 组织管理制度.12 10.2 信息发布制度.12 10.3 在线服务制度.13 10.4 公众参与制度.13 10.5 技术运维管理制度.13 10.6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13 10.7 其他相关制度.13 DB11/T 2212008 II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DB11/T 221-2004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本标准与DB11/T 221-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政府信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场景式服务”、“公众参与”、“用户”定义(见3.4;3.5;3.6;3.7;3.8;3.10);删除“网站内容”章节,增加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章节;(2004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4、5、6章)增加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见4.1);增加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见4.2);增加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见4.3);增加了在线服务的要求(见5.1);增加了在线服务的构成和实现方式(见5.2);增加了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见5.3);增加了在线服务的人性化服务设计(见5.4);增加了公众参与栏目的要求(见6.1);增加了咨询投诉类栏目、民意征集类栏目、在线交流类栏目的建设要求(见6.2);修改了网站基本运行指标的内容(2004版的6.1;本版的8.1);增加了网站技术规范性要求(见8.2);增加了单点登录、信息共享和聚合、移动、内容管理、日志分析、个性化定制以及信息主动推送等网站辅助功能要求(见8.3);删除了“网站安全要求”章节,增加了“网站安全”章节(2004版的6.5;本版的第9章);增加网站物理安全要求(见9.1);增加网站网络安全要求(见9.2);增加网站操作系统安全要求(见9.3);增加网站应用安全要求(见9.4);增加网站数据安全要求(见9.5);删除了“域名管理”章节(2004版的7.1);增加了在线服务制度要求(见10.3);增加了公众参与制度要求(见10.4);增加了技术运维管理制度要求(见10.5);删除了“用户信息保护”章节(2004版的7.4);删除了“知识产权保护”章节(2004版的7.5)。本标准由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景涛、刘晓平、单昌明、张少彤、范广琳、谢婧、高嵩。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221-2004。DB11/T 2212008 IV 引 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之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对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DB11/T 221-2004)进行修订。本标准中凡是不针对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部门网站提出的要求,其均适用于所有政府网站。本标准用于指导各级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DB11/T 2212008 5 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网站设计、网站安全、网站技术和网站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与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府网站。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残联,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开展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174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T 9361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2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政府网站 Government Website 政府及其部门利用互联网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开展互动交流而建立的网站。政府网站包括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其中,政府门户网站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网站。3.2 频道 Channel 政府网站中对同一主题的内容或功能进行划分的一种方式,政府网站通常由多个频道组成。3.3 栏目 Column 频道中对内容或功能进行细化分级的一种方式。3.4 政府信息 Government Information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3.5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n-line Publicity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3.6 在线服务 On-line Service DB11/T 2212008 6 通过政府网站提供行政办事服务及社会公益性便民服务。3.7 场景式服务 Wizard Service 政府网站针对特定服务主题,模拟用户办事实际情况,主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3.8 公众参与 Public Participation 通过政府网站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政府网站公众参与的方式可包括网上信箱、网上调查、留言论坛、在线访谈等。3.9 网站地图 Site Map 用来说明政府网站结构、栏目和内容等信息的网页,通过网站地图可以让用户快速了解网站的结构和内容。3.10 用户 User 政府网站的使用对象。4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4.1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a)全面公开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b)信息准确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完整、准确,不得发布失真或有歧义的信息。c)发布及时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及时、有效,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在信息公开的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同步发布。d)信息获取无障碍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保证不同的人群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e)保密信息不公开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4.2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a)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照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和责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b)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政府网站还应提供依申请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4.3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 4.3.1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 4.3.1.1 地区概况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地区概况栏目,公开本地区自然、地理、区划、人文、历史、经济、产业等方面的基本信息。4.3.1.2 机构设置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机构设置栏目,公开本地区机构设置、机构职能、主要领导等信息。DB11/T 2212008 7 4.3.1.3 法规文件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法规文件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国家法律、本地区法规规章;b)本地区政府及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4.3.1.4 规划计划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规划计划栏目,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4.3.1.5 统计信息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统计信息栏目,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4.3.1.6 财政信息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本地区财政预算、决算报告;b)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c)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包括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4.3.1.7 行政办事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行政办事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b)本地区其他行政办事事项信息,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4.3.1.8 应急管理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应急管理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应急预案,包括本地区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b)预警信息,包括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c)应对情况,包括本地区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情况。4.3.1.9 执法监督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执法监督栏目,公开本地区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4.3.1.1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以下方面信息:a)本地区政府及其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b)本地区政府及其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c)本地区政府及其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受理申请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e)监督意见箱等。4.3.1.11 其他类栏目 政府门户网站还应设置其他相应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本地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信息;b)本地区政府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信息;c)本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信息;d)本地区政府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信息;e)本地区政府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信息;f)本地区主要领导人事任免信息,以及本地区公务员招考信息;g)本地区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DB11/T 2212008 8 4.3.2 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 4.3.2.1 机构设置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机构设置栏目,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办事程序等信息。4.3.2.2 法规文件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法规文件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文件解读;b)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4.3.2.3 规划计划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规划计划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本部门制定的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等信息;b)本部门制定的重要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4.3.2.4 统计信息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统计信息栏目,发布与业务工作相关统计信息。4.3.2.5 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公开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4.3.2.6 行政办事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行政办事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b)本部门其他行政办事事项信息,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4.3.2.7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部门网站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以下方面信息:a)本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b)本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c)本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受理申请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e)监督意见箱。4.3.2.8 其他类栏目 政府部门网站还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设置其他相应栏目,公开以下方面信息:a)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信息;b)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信息;c)本部门主要领导人事任免信息,以及本部门公务员招考信息;d)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e)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5 在线服务 5.1 在线服务的要求 5.1.1 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的要求 a)政府门户网站应整合政府行政服务资源和相关社会公益性服务资源,丰富在线服务内容;b)政府门户网站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服务内容,服务分类应清晰、明确,服务导航应方便、快捷;DB11/T 2212008 9 c)政府部门网站应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人性化的服务。5.1.2 政府部门网站在线服务的要求 a)政府部门网站应围绕本部门业务工作和服务对象需求,丰富在线服务内容;b)政府部门网站应在提供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在线咨询、办事查询、在线办理等深度服务的建设,形成以事项为核心的一体化服务链;c)政府部门网站应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人性化的服务。5.2 在线服务的构成和实现方式 5.2.1 在线服务的构成 政府网站的在线服务内容应包括政府行政办事服务和社会公益性便民服务。5.2.2 在线服务的实现方式 政府网站在线服务一般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查询和在线办理等实现方式。5.2.2.1 办事指南 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指南服务。a)办事指南应包括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办理电话、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依据等内容;b)办事指南内容应准确无误。5.2.2.2 表格下载 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所需的表格、申请书以及示范文本等下载服务。a)政府网站提供的表格、申请书应准确无误、方便下载;b)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表格的示范文本和填表说明;c)政府网站提供的表格、申请书和示范文本应支持常用办公软件进行编辑处理。5.2.2.3 在线咨询 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咨询服务。a)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服务的咨询渠道,受理用户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b)政府网站应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做好用户咨询的解答工作。5.2.2.4 在线查询 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过程与办事结果的在线查询服务。a)政府网站应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提供办事状态信息的查询服务;b)政府网站应提供办事结果的查询服务。5.2.2.5 在线办理 政府网站应根据业务事项的实际情况,提供在线办理服务。a)在线申请服务,实现用户网上提交办事申请、预约办理时间;b)在线受理服务,实现用户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办事材料、部门在线业务受理;c)在线处理服务,实现部门网上受理业务、审批和告知等主要办事环节在线处理。5.3 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 5.3.1 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 a)政府门户网站应根据用户对象设置服务主题,依据服务主题组织服务内容;b)政府门户网站面向个人用户的服务内容应包括纳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户籍、交通、住房、婚姻生育、教育、医疗卫生等。政府门户网站可围绕本地区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服务内容;c)政府门户网站面向企业用户的服务内容应包括设立变更、年审年检、破产注销、行业准营、资质认证、立项申报、质量检查、城市建设、环保绿化、司法公证、交通运输、对外交流、劳动保障、纳税服务等。政府门户网站可围绕本地区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服务内容。5.3.2 政府部门网站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 a)政府部门网站可按用户对象或服务主题的方式,组织服务内容;DB11/T 2212008 10 b)政府部门网站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重点提供教育、就业、住房、交通、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服务内容。5.4 在线服务的人性化设计 a)政府网站应根据用户需求,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服务资源,通过设计服务场景主动为用户提供服务;b)政府网站应细分用户类型,针对不同用户的需求,分类整合服务资源,方便用户快速获取服务。6 公众参与 6.1 公众参与栏目的要求 a)政府网站应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做好公众参与栏目内容的建设;b)政府网站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活动,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c)政府网站应对公众参与栏目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安全。6.2 公众参与栏目的建设 6.2.1 咨询投诉类栏目 6.2.1.1 栏目形式 政府网站咨询投诉类栏目的形式可包括领导信箱、公众监督信箱、留言板等。6.2.1.2 栏目建设要求 a)咨询投诉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接受公众的意见、咨询和投诉举报;b)咨询投诉类栏目应明确咨询投诉问题的答复时间,在时限内完成答复工作;c)咨询投诉类栏目应明确咨询投诉问题的处理流程和质量要求,保证答复质量;d)咨询投诉类栏目应提供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问题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6.2.2 民意征集类栏目 6.2.2.1 栏目形式 政府网站民意征集类栏目的形式可包括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6.2.2.2 栏目建设要求 a)民意征集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b)民意征集类栏目应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设置征集主题;c)民意征集类栏目应及时对意见征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公开征集结果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6.2.3 在线交流类栏目 6.2.3.1 栏目形式 政府网站在线交流类栏目的形式可包括在线访谈、热点解答、论坛等。6.2.3.2 栏目建设要求 a)在线交流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宣传政府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解答公众疑问;b)在线交流类栏目应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设置交流主题;c)在线交流类栏目应严格审核交流内容,保障交流活动有序进行;d)在线交流类栏目应加强舆情引导,做好公众的解疑释惑工作。7 网站设计 7.1 内容策划 政府网站应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进行网站内容策划。7.2 结构设计 7.2.1 栏目设计 DB11/T 2212008 11 a)政府网站栏目设计应清晰合理,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所需内容;b)政府网站栏目名称应规范准确、避免歧义。7.2.2 导航设计 a)政府网站应建立统一的站内导航服务,实现不同栏目之间的有机联接;b)政府网站应提供业务相关网站的站外导航服务,方便公众使用。7.3 页面设计 a)政府网站页面设计应科学布局、重点突出;b)政府网站页面设计应美观大方、简洁庄重;c)政府网站页面层级应合理规划、深度适中,尽量保证少于或等于三次点击即可获取所需服务内容。7.4 表现形式 政府网站在不影响用户浏览速度的前提下,可采用动画、视频、音频等多种技术手段,丰富网站表现形式。7.5 语言版本 a)政府网站应提供简体中文版本;b)政府网站可根据用户需求编制繁体中文版和外文版。7.6 标识系统 a)政府网站应建立网站标识系统。网站标识系统由网站中文名称、网站英文名称、网站域名、网站标志、网站宣传语等基本要素组成;b)政府网站应在页面设计、网站宣传推广中正确使用网站标识系统。8 网站技术 8.1 基本运行指标 a)政府网站全年服务中断率不应超过0.5%;b)政府网站网页打开时间一般不宜超过3秒。8.2 技术规范性要求 a)政府网站应兼容主流浏览器;b)政府网站文字编码宜采用GB18030 标准;c)政府网站信息交换格式应符合XML数据交换标准;d)政府网站互操作服务接口应符合Web Services和HTTP标准;e)政府网站用户访问日志保存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f)政府网站应定期进行系统检测与升级,检测周期不超过1个月;g)政府网站应定期进行系统备份,重要数据备份周期不超过1周。8.3 辅助功能要求 a)政府网站应提供搜索功能,如结构化检索、全文检索等;b)政府网站应提供帮助功能,如使用说明、网站地图等;c)政府网站应提供单点登录功能,实现统一认证,一站服务;d)政府网站宜提供信息共享和聚合服务;e)政府网站宜支持移动服务;f)政府网站宜采用内容管理技术,实现内容采集、编辑、存储、审核、发布、归档、销毁等管理功能;g)政府网站宜采用日志分析技术,实现网站浏览量、用户行为、访问时间等统计分析功能;h)政府网站可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如页面定制、栏目定制等;i)政府网站可提供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如邮件订阅、短信订阅等。DB11/T 2212008 12 8.4 测试要求 a)政府网站正式发布前,应进行全面功能测试和相关安全测试;b)政府网站应定期对网站服务内容和服务功能进行有效性测试,及时发现和修改网站错误。9 网站安全 9.1 物理安全 a)政府网站机房建设应符合GB/T 2887、GB 50174、GB/T 9361等技术要求;b)政府网站硬件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安全标准;c)政府网站通信线路应有必要的冗余和备份。9.2 网络安全 a)政府网站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GB/T 20270等技术要求;b)政府网站应合理规划网络安全区域,安全区域间应制定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c)政府网站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区域进行安全防护;d)政府网站应对网络设备及其用户进行标识和鉴别;e)政府网站应对网络设备的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安全审计。9.3 操作系统安全 a)政府网站操作系统应符合GB/T 20271、GB/T 20272等技术要求;b)政府网站应遵循操作系统最小安装原则,仅安装必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c)政府网站应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并及时安装各种安全补丁程序;d)政府网站应严格限制操作系统默认帐户和匿名帐户的使用,定期更换帐户口令,口令应符合复杂性要求;e)政府网站应严格设置操作系统访问控制策略,禁止所有不必要的访问权限;f)政府网站应采用防病毒、漏洞扫描等安全防护措施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防护。9.4 应用安全 a)政府网站应用系统建设应符合GB/T 20271技术要求;b)政府网站应用系统的功能设计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编码应符合安全规范;c)政府网站应用系统可采用数字证书、动态口令等技术对用户进行标识和鉴别,对用户行为应进行监控和审计;d)政府网站应用系统的用户名和口令应符合复杂性要求;e)政府网站应用系统应具备访问控制功能,制定安全访问策略,严格管理远程访问权限。9.5 数据安全 a)政府网站应采用数据分级管理措施,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应分别制定访问控制策略;b)政府网站应采用数据加密、内容防篡改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敏感数据被非法访问、修改和破坏;c)政府网站应采用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提高网站灾难恢复能力。10 网站管理制度 10.1 组织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a)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单位;b)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岗位职责与要求;c)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人员素质要求,并建立人员培训机制。10.2 信息发布制度 DB11/T 2212008 13 信息发布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a)制定信息发布规范,明确信息内容、信息格式等要求;b)制定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各环节工作要求;c)制定信息监管规范,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周期、监管标准等要求。其中,重要内容监管周期不宜超过1周。10.3 在线服务制度 在线服务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a)制定在线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条件、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方式等要求;b)制定在线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服务时限、服务指标、用户满意度等要求;c)制定在线服务持续改进机制,明确问题发现机制、改进措施等要求。10.4 公众参与制度 公众参与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a)制定公众咨询投诉问题处理流程,明确问题处理时限、答复质量等要求;b)制定公众意见征集办法,明确意见征集范围、意见处理、意见反馈等要求;c)制定公众在线交流办法,明确在线交流内容、交流方式及安全管理等要求。10.5 技术运维管理制度 技术运维管理制度应包括如下要点:a)制定网站技术运维标准,明确可用性、差错率、网页打开时间等指标要求;b)制定网站日志管理规范,明确日志记录、审计、保存等要求;c)制定网站检测与升级规范,明确检测范围、检测周期、系统升级等要求;d)制定备份与恢复管理规范,明确备份内容、备份周期、备份方式、存储介质、保存周期、恢复策略等要求。10.6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网站安全制度应包括如下要点:a)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网站安全保护等级;b)根据网站安全保护等级,制定网站安全建设方案、测试方案,以及网站整体安全管理策略等;c)制定网站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应急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d)制定网站安全事件上报机制,明确上报责任人、上报时限、上报流程等要求。10.7 其他相关制度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可制定政府网站软、硬件采购、使用、报废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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