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8∕T021-2021 盐水漂浮康养服务规范(运城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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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08∕T021-2021 盐水漂浮康养服务规范(运城市).pdf
TDB1408/T 0212021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及定义.13.1康养.13.2漂浮.14漂浮康养服务流程.14.1服务要求、流程.14.2盐水漂浮的方法、步骤.24.3盐水漂浮的注意事项.25服务质量规范、评定、监督.35.1服务质量规范.35.2服务质量评定.35.3服务质量监督.36盐水漂浮康养卫生要求.36.1卫生标准.46.2消杀规范.46.3监督检查.47盐水漂浮安全要求.47.1基本要求.47.2人身安全.47.3安全设施.57.4安全警示标志.57.5安全监护.58实施与监督.5DB1408/T 021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文件由运城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运城盐湖(中国死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艳青、张静、吕志革、陈爱兵、裴虹。DB1408/T 02120211盐水漂浮康养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盐水漂浮康养服务的术语及定义、漂浮康养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规范、评定和监督、盐水漂浮康养卫生要求、盐水漂浮安全要求、实施与监督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运城市范围内旅游景区盐水漂浮康养服务的相关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T 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5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9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16766旅游业基础术语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3术语及定义GB/T 167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康养通过养颜健体、休养身心、关爱环境等手段,使人在身体和精神上达到与自然和谐的良好状态。3.2漂浮漂浮是指借助特制的漂浮液使人处于失重状态,使人停留或悬浮在液体表面。4漂浮康养服务流程4.1服务要求、流程4.1.1应在营业区内明示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长及注意事项等内容。4.1.2服务流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讲解、示范、巡视、引导。服务实现过程中,游客可通过标牌、标志、人员工牌、工服等予以识别。工作人员首先对漂浮者进行漂浮注意事项、方法的讲解;DB1408/T 02120212引导漂浮者缓步进入漂浮水中,水中工作人员进行示范漂浮及起身动作;池边工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漂浮水中体验客人状态,并及时提供服务;漂浮者体验结束,工作人员引导游客冲淋,并提醒游客及时补充水分。4.2盐水漂浮的方法、步骤4.2.1方法漂浮主要有三种方式:后仰式、前俯式、坐式。4.2.1.1后仰式缓步进入池中,慢慢蹲下;身体重心略往前移,双臂伸展,抬起双腿,头微微向前;身体慢慢向下坐,向后倒,全身放松,身体自然漂浮于水面。漂起后双手可垫到头下,也可置于身体两侧。4.2.1.2前俯式双臂前伸,弯腰向下,头部后仰,双脚稍用力向前抬起脚跟,小腿膝部弯曲向下,自然趴在水面。4.2.1.3坐式双臂自然伸展,两腿微屈,自然蹲坐于水中。4.2.2步骤4.2.2.1准备主要包括三项:一是了解漂浮的方法及注意事项;二是装束齐备,要穿戴好泳具;三是工作人员示范(首次漂浮)。4.2.2.2漂浮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开始漂浮,一般漂浮30分钟40分钟,若能入睡,可延长至60分钟。4.2.2.3漂浮结束一是适时补充水分;二是及时冲淋并适当使用沐浴用品。4.3盐水漂浮的注意事项4.3.1为保证漂浮水卫生,体验过程中均需佩戴泳帽。4.3.2保护眼睛。初次体验应佩戴泳镜;水中动作应柔和,不得戏水,以防漂浮水进入眼、鼻、口、耳中。4.3.3戴隐形眼镜的人,最好能摘下,或佩戴游泳镜保护。4.3.4皮肤有创伤者在漂浮中有刺痛感,属正常现象。4.3.5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中耳炎患者以及皮肤严重过敏者不可漂浮。4.3.6酒醉者和传染病原携带者及皮肤有开放性伤口者不可漂浮。4.3.7饮用含有大量咖啡因等食品的人群,宜在两小时之后再进行漂浮。DB1408/T 021202135服务质量规范、评定、监督5.1服务质量规范5.1.1服务质量5.1.1.1应建立、完善盐水漂浮康养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质量的考核评定与监督规范,并有效运行。5.1.1.2各种服务设施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5.1.2工作人员营业区域应配备适量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游客至上、讲究礼仪、文明待人。按照不同岗位分别统一着装,佩戴服务标识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待客热情、主动有礼,会讲普通话;具有漂浮水中救助业务经验,对本职工作有高度认识;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并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上岗时密切注意池内游客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确保游客安全;掌握本岗位的服务流程和相关知识,为游客提供规范化服务;注重个人卫生和仪容仪表,并遵守相关规定。5.1.3标志5.1.3.1景区内的各类通用符号、旅游休闲符号、购物符号、无障碍设施符号的设置应符合 GB/T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5 和 GB/T 10001.9 的要求。5.1.3.2景区内各种标志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5.1.3.3按照 A 级景区相应等级,其各种标志文字应满足中外游客的需要,文字应规范。5.2服务质量评定5.2.1景区管理部门根据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评定办法,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同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奖罚。5.2.2景区管理部门定期对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适时对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并实施改进。5.3服务质量监督景区管理部门应配合质量相关部门和旅游部门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5.3.1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5.3.2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网址等,并由专人负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管部门和游客的监督。5.3.3每半年发放一次调查问卷,征求游客及旅行社意见和建议,调查问卷内容重点应包括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环境保护和服务设施等。6盐水漂浮康养卫生要求DB1408/T 02120214营业区内室内温度、湿度、采光照明、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沐浴用水、场所内公共用品卫生要求及其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GB 37488中规定的要求。6.1卫生标准6.1.1地面、墙裙:无灰尘、脚印、污渍、纸屑、杂物等。6.1.2装饰物:无灰尘、污垢,物品定置摆放。6.1.3公共区域:无障碍物、无硬质物品,设施设备保持正常、光洁。6.1.4垃圾桶:桶内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6.1.5高空:无吊尘、蛛网等。6.1.6卫生间:光亮整洁,无异味、无虫、无斑点。6.2消杀规范6.2.1漂浮水:每 15 天投加一次二氧化氯消毒粉(浓度为 1mg/L5mg/L)进行消杀,或使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消毒剂进行消杀。6.2.2地面:每周进行两次消毒,列入周卫生计划。6.2.3公共设施:每班进行消毒擦拭,保持无水渍和污渍,列入日卫生计划。6.2.4卫生间:每班进行两次消毒,列入日卫生计划。6.3监督检查6.3.1每班前、餐后,对员工仪容仪表进行检查,规范后上岗。6.3.2营运时间内,质检人员每隔 60 分钟巡检一次,重点对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6.3.3救护用品淡水容器、毛巾等,每 60 分钟巡检一次,及时更换。6.3.4营运时间内,每 120 分钟对区域内水温、室温、湿度进行测量,发现异常及时报知工程设备部门。6.3.5每班前对漂浮盐水的比重进行测量。不符标准应及时报知工程设备部门。7盐水漂浮安全要求7.1基本要求7.1.1漂浮区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及时、妥当,并有完整、详细的记录。7.1.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7.1.3景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做详细记录。7.2人身安全DB1408/T 021202157.2.1体验区域内地面平整、亮度充足,特殊地面应有安全提示,工作人员应随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7.2.2景区应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7.2.3营业区域应明示盐水漂浮康养不宜参加人员的提示及注意事项告知牌。7.3安全设施7.3.1根据消防需要配备消防设施、器具和火警监控系统,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率应达 100%。7.3.2应设置符合标准的监控设施,并保持全天候、全时段运行,重点部位、危险区域监控应全覆盖,监控画面应有足够的清晰度。7.3.3监控设施应经常检查,及时维护保养,保持 24 小时运行正常。7.3.4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7.3.5景区内其它旅游设施、附属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7.4安全警示标志7.4.1景区设置安全警示、提示等标识标志,至少用中英文两种以上文字,7.4.2标识标志的位置应合理、醒目,符合 GB 2894 的要求。7.5安全监护7.5.1讲解注意事项对进入漂浮区游客逐批按规范讲解,严禁醉酒、严重心脏病患者、皮肤严重过敏、中耳炎患者漂浮。7.5.2讲解动作要领及示范水中工作人员重点针对后仰式讲解,示范躺下、起身动作要领。7.5.3应急救援救护呛水游客及游客呛水后的处理:发现即将呛水或已呛水游客,水中工作人员立即靠近游客并协助其站立就近返回池边;池边工作人员引导游客用淡水清洗五官或面部,准备好漱口水、毛巾等;引导游客至淋浴区冲淋后,提示游客至休息区休憩。8实施与监督8.1对景区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作为判定其行为是否符合标准及相关旅游质量管理措施的依据,具体达标判定按国家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8.2本文件由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实施。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