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794—2020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水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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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794—2020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水利).pdf
ICS 27.140 P 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794-2020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levee project safety monitoring 2020-04-15发布2020-07-15实施J组是44.、J喝醉t: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CSL/T 264-2020)等4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水利水电工1 程岩石试验SL/T 264-2020 SL 264-2001 2020.15 2020.7.15 规程7)(工钢闸门SL 240一19992 和启|消机安全SL/T 722-2020 2020.4.15 2020.7.15 运行规程SL 722-2015 水利水电工3 程过电j王保护SL/T 781-2020 2020.4.15 2020.7.15 及绝缘配合设i十规范堤防工程安4 全监视1)技术SL/T 794-2020 2020.4.15 2020.7.15 规程水利部2020年4月15日前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有:一一-监测方式;一一一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监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一一-监测资料整编。;zj立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堤防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自力周杨何鲜峰张宝森李娜王润英李蛛里杨j告明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梅锦山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吴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目次1 总则-2 术语23 监测方式33.1 一般规定33.2 监测原则 34 巡视检查44.1 一般规定44.2 检查分类和频次4 4.3 检查项目和内容.5 1.1 检查方法和要求9 5 专项探测115.1 一般规定11 5.2 隐患探测11 5.3 根石探测.12 6 常规监测u6.1 一般规定14 6.2 设计与实施146.3 环境量监测166.4 变形监测16 6.5 渗流监测17 6.6 土压力与应力应变监测19 7 监测自动化系统m7.1 一般规定20 7.2 系统设计.20 7.3 运行管理.21 8 监测资料整编.22 8.1 一般规定22 8.2 监测基本资料整理228.3 监测数据整编.23 标准用词说明.24 条文说明.25 1 苗,已,、则1.O.1 为做好堤防工程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其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要求,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3级及以上江、河、湖、海堤防的安全监测。1.O.3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项目应根据提防级别、结构型式及破坏模式确定o川.4对堤防工程亨 全监测结果应及时产理分析。1.O.5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T 14914(海滨观测规范GB/T刀,10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恻GB/T 50138 水在现llJ标准SL 58 水文测量规范SL59 11Ji昂冰情规测现也SL 197 水利水电工平呈测量增l范SL 326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 436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 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95 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SL 60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725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 768 水闸安全监测技术规范1.O.6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术语2.0.1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levee project safety monitoring 利用人工或仪器对堤防工程有关安全状态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的过程,包括巡视检查、专项探视1、常规监测等。2.0.2 巡视检查routine patrol or visual monitoring 通过现场人工巡查或视频系统等对堤防安全状态及完整性进行检查、记录的工作。2.0.3 专项探测special detectn 采用人工或物探等方法,对堤身和堤基可能存在的隐患或水下根石分布情况进行探测的工作。2.0.4 常规监测regular monitoring by instruments 采用监测仪器,按一定频次对堤防工程固定测点的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数据处理的工作。2.0.5 监测断面monitoring section 具有典型水文、地质和结构状态,并集中布置监测仪器的堤防断面。2.0.6 破坏模式potential failure modes 堤防在洪(潮)水等外力作用下发生冲蚀、管涌、失稳等破坏的过程和形式。2.0.7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protection area of lev巴巴project为保护堤防工程,根据堤防的级别、堤基土质条件等,在堤防临水侧、背水侧护堤地边界外延一定范围划定的区域。2.0.8 堤防监测区划levee length division for safety monito-nng 为便于堤防监测方式选择,对不同堤段安全管理风险大小进行划分的工作。2 3监测方式3.1一般规定3.1.1 安全监测应充分考虑堤防工程的特点,合理进行堤防监测区划,选择适宜的监测方式o3.1.2 堤防监测区划应综合考虑堤防重要性和自身安全性,并根据各堤段运行风险大小,将其分为高风险区、中等风险区和低风险区。3.1.3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方式分为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三类。3.2监测原则3.2.1 不同风险堤段应选择不同的监测方式:1 低风险区:应以巡视检查为主,专项探测为辅。2 中等风险区:应以巡视检查为主,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为辅。3 高风险区:应做到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监测并重,且互为补充。3.2.2 监测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1 巡视检查应作为堤防安全监测的基本手段,按要求的时间和频次进行,并规范记录。2 专项探测应做到定期探测与应急探测相结合,注意探测位置和探测方法的可比性,并宜结合已有勘探资料和历史险情资料综合分析。3 常规监测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规模、结构型式和l地形、地质条件及11伍河水情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选用适宜的监测方法。其中水位(潮位)、堤顶沉降应列为不同风险堤段的一般监测项目。3 4巡视检查4.1一般规定4.1.1 堤防工程巡视检查范围应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井应编制巡视检查方案o4.1.2 对堤防工程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做好记录,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问题较严重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应通过堤防隐患探测、钻探检查等手段进一步查明原因。4.1.3 堤防工程巡视检查应以人工巡查T罔j象视频监视为主,并宜采用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堤防工程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绵化、社会化水平。4.2 位查分类和频次4.2.1 堤防工程巡 视检查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4.2.2 经常检查圭要指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护堤人员应对所管堤段每13天d查1次。2 堤防工程的基层管理组织(班、4站、段)应每10天左右巡查1次。3 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应每12个1月组i织巡查1次。4 具体检查频次应根据堤防的重要性、所处位置及其运行状态等因素综合确定,汛期应根据汛情增加检查次数。4.2.3 定期检查分为汛前检查、汛期检查、汛后检查、凌汛期检查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汛前、汛后宜进行1次堤防工程检查,遇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2 当汛期洪水漫滩、偎堤或达到警戒水位时,应加强对工程的巡视检查。3 凌汛期间,当河面出现淌凌(流凌)或岸冰时,应对流凌密度、流凌速度及岸冰长度、宽度等每天观测12次,当出现封河时,对封河段每天观测应不少于1次。4.2.4 特别检查,应在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热带风暴、地震以及出现封河、开河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和发生重大事故后,及时进行。4.3 检查项目和内容4.3.1 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1 堤身外观检查-1)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与电否顺直;有无凹陷、起伏、裂缝、残缺、积水,扫邻两堤段之间有元错动,是否存在硬化堤顶与土堤或垫层脱离现象。2)堤坡:,是否平)1顶,有元雨淋叶、滑坡、裂缝、塌坑、i同穴,有无杂物垃圾堆放,有无l白 蚁、捷、狐等害堤动物洞穴或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再)1阪11弱,渗漏水量、水质有无变化等。3)堤脚:有元隆起、下i).有7bi中刷、残缺、洞穴等。4)棍凝土:有无悔蚀、侵蚀、冻害、裂缝、破损等o5)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2 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检是背水堤脚以外有元管涌、渗水等,有无可能影响堤防安全的涉河建筑或管线施工等,有无可能危害堤防安全的取土、建窑、倾倒和排放污染物等活动。3 堤岸防护工程检查:1)坡式护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等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浆砌石或泪凝土护坡变形缝和止水是否正常完好,坡面是否发生局部侵蚀剥落、裂缝或破5 6 碎老化,排水孔是否顺畅。2)坝式护岸:砌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护坡坡面有元浮石、塌陷。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接合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动物洞穴等。3)埔式护岸:ii昆凝土l商体相邻段有无错动、变形缝开舍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有无裂缝、j容蚀,:FlF水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面是否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是否顺畅o4)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明塌,护脚平台及坡面是否平I顷,护脚有无冲动流失。5)河势有元较大改变,滩岸有无I丹塌。4 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1)防渗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渗漏量和水质有无变化。2)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处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元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出口有元rl坑悬空;减压井井口是否完好,有元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水沟是否淤堵;排水导渗本或反滤体有无淤塞现象。5 穿堤、跨堤建筑物和管线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1)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紧密。2)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土 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渗设施是否完好,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有无阻塞现象,穿堤建筑物变形缝有无错动、渗水。3)跨堤建筑物、管线支墩与堤防接合部有无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4)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沉陷、冲沟。5)跨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能否满足堤顶交通、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要求。6)穿、跨堤建筑物和管线有无损坏,能否安全运用。6 堤防工程管理设施检查:1)观测(监测)设施检查:各种观测(监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观测(监测);观测(监测)设施的标志、盖锁、围栅或观测房是否损坏;一一观测(监测)设施及其周围有无动物巢穴。2)交通与通信设施检查:堤防工程交通道路的路面是否平整、坚实,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堤防工程道路上有元打场、晒粮等占道现象;堤顶道路交通卡等管护措施是否完好;-一堤顶交通道路所设置的照明等安全、管理设施及路口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一一堤防工程通信网、视频监视系统以及供电线路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堤防通信网的可通率是否符合要求;堤防通信设施和通信设备及通信网络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o3)其他管理设施检查:堤防上的千米里程牌、百米桩、界牌、界标、警示牌、护路杆等有无丢失或损坏;堤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和护栏有元损坏、丢失;堤防沿线的护堤屋、防汛哨所、管理房等有元损坏、漏雨等情况。7 防汛抢险设施检查:1)重要堤段是否按规定备有土料、砂石料、编织袋等防汛抢险料物。2)重要堤段是否按规定备(配)有防汛抢险的照明设施、7 探测仪器和运载交通工具o3)各种防汛抢险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待用状态。8 林草防护工程检查:1)防浪林带、护堤林带的树木有元老化和缺损现象;有元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等现象。2)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人畜损坏或干枯坏死。3)草皮护坡中有无荆棘、杂草或灌木。4.3.2 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1 汛前检查:1)堤身断面及堤顶哥程是节、符合设计要求,堤身内部有h w p-、气与=9I 元隐患,外部有无冲沟、rll1J八、1裂缝、陷坑、堤身残缺,防掺铺盖JJt.盖重有无损坏以及有元影响防汛安1同田 全的违二章建筑等。2)重要草叶穿堤建筑物(管线)气堤防接合部,新建、改建和除险加固而未经洪水考验的提段,I及其他可能出现险情的堤段。对观测、监测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应重点检查U3)堤岸防护了程应通过查勘河势,/f员估偎水着流部位,检查护脚、护坡完整情况以及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4)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部高程在堤户吁计洪水位以下时,检查为防洪设置的闸门或阀门能否在防洪要求时限内关闭,并能正常挡水。2 汛期检查:应按防汛指挥机构所规定的巡堤查险内容和要求进行。3 汛后检查:应检查堤身损坏情况、险情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管护及施测情况,检查观测设施有无损坏,检查堤岸防护丁程有元发生沉陷、滑坡、崩塌、块石松动、护脚走失等情况。4 凌汛期检查:除应按汛期要求进行巡堤查险外,还应观测淌凌、岸冰、封河、冰盖等,并符合SL59的规定o8 4.3.3 特别检查应包括下列检查项目和内容:1 事前检查:在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到来前,应检查防洪、防雨、防台风、防暴潮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出险的部位和应急预案o2 事后检查:应检查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并应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及设备动用情况,核查最高潮(洪)水位记录o4.4 检查方法和要求4.4.1 检查应根据年度计划要求进行,检查前应做好准备,检查人员应相对固定、分工明确、各甘j其责.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带领。4.4.2 检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观检奇应采用日视、耳听、于模、ijtlJ踩和检查仪器、工具及视频进行,必要时可采用船只向元人机等平台进行有效巡视。2 臼蚁、才在、弧等害堤动物的检查位悖据其习性因地制宜进行。4.4.3 堤防工程检查应有清晰、完整、准确、规范的检查记录(包括拍照或录像),每次检查完毕后,I应旦时整理资料,并结合观测、监测资料,编写检查报告。4.4.4 检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结合所辖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4.3节的规定,参照SL595附表格式制定符合实际的经常检查记录表,必要时可附简图、照片或影像记录。2 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分析,并与历史检查结果对比,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3 重大缺陷部位应设立专项记录,经常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以及定期检查、特别检查记录表格可参照SL5950 9 4 发生裂缝的堤防工程,应对裂缝详细调查,裂缝调查记录表格可参照SL595。4.4.5 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目的、参加人员(签名)及职务职称以及检查日期、检查环境条件等。2 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检查过程、方法和结果(文字记录、图表、影像资料等),与以往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的特殊或异常问题及原因分析。3 检查结论与建议:包括对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10 5专项探测5.1一般规定5.1.1 专项探测包括堤防隐患探测与水下根石(抛石)探测,其探测方法和探测频次应根据探测对象的类型及其形成发展过程确定。5.1.2 专项探测应根据探测目的和现场条件,选用人工探视IJ、物探方法探测、钻探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不同方法的对比验证。5.1.3 专项探测应由专业人员承担,并宜进行不同时间探测成果的对比分析。5.1.4 堤防隐患探视IJ直定期进行,偎水堤段根石探测应每年汛前或汛后进行1次。在大洪水、大暴雨、风(暴)湖、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后可增加1次探测,对重点堤段可根据查险抢险需要适时进行应急探测。5.2隐患探测5.2.1 堤防隐患探测内容宜包括堤身堤基的洞穴、裂缝、松散体、渗水以及护坡脱空、土石接合部渗漏等。5.2.2 采用物探方法进行单次隐患探测时,应根据隐患的导电参数、密实度等选择合适的探测方法,可采用电法、电磁法、弹性波法等物探方法,井直进行多种物探方法比较,必要时宜通过人工探测开挖(钻探)加以验证。仪器性能、单次探测工作组织可参照SL326、SL43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线应根据堤防工程隐患特点和现场地形布置,可从上界桩号自上而下平行堤轴线布设,或自堤顶向堤Jltll垂直堤轴线布设。2 探测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现场测试记录,保证位置信息、11 环境量等探测资料的准确与完整。3 同一堤段(部位)的不同次探测,宜保证测线、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装置及参数设置的一致性。4 探测过程中应做好探测数据的解释判断,随时检查和区分各种因素对探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直补充探测。5 探测外业结束后,应及时将探测结果与上次比较,判断隐患的类别及发展趋势,必要时可开挖(钻探)验证。5.2.3 隐患探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探测基本情况:探测时间、探测位置(桩号)、探测目的、探测过程、探测队伍以及环境条件等。2 探测方法与仪器:隐患类型、探测方法、探测仪器(含参数设置)以及测线布置等。3 探测结果均分析:典型苦。田成果图,与上次探测结果比较分析隐患变化情况,对异常变化的原因分析。4 探测结论与延叹:对探ff!IJ工作的整体评价,隐患变化情况及处理意见。5.3根.石探测5.3.1 根石(抛石探测内容应包括堤防f险工、控导护岸工程的根石(抛石)的平面分布范围、顶界面位置等。5.3.2 根石(抛石)探测方法可采用接触式!非接触式探测方法。接触式探测包括机械、人工锥探和探水杆!等方法;非接触式探测包括浅地层剖面探测等物探方法,可参照SL326、SL436 的规定。5.3.3 根石(抛石)探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探测应以基准点为参照,基准点应布置在地形变化影响范围之外,且长期稳定、易于保存、便于测量的位置。2 探测断面应相对固定,间距宜为520m。3 测点布置:水上部分沿探测断面水平方向对各突变点观测;水下部分沿探测断面水平方向每2m探测一个点,遇根石深12 度突变时应增加测点,当探测不到根石时,应再向外2m、向内1m各测1点。5.3.4 根石付出石)探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探测基本情况:探测时间、探测位置(桩号或坝号)、探测目的、探测过程、探测队伍以及河势、水位环境条件等。2 探测方法与仪器:探测方法、探测仪器以及测线布置等。3 探测结果与分析:典型剖面成果图,与上次探测结果比较分析根石分布变化情况。4 探测结论与建议:对探测工程评价,根石变化情况及处理意见。13 6常规监测6.1一般规定6.1.1 常规监测应与巡视检查、专项探测统一考虑,并进行相应的监测设计。6.1.2 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水文气象条件、地形地质条件、堤型、穿堤建筑物特点及工程运用要求设置。6.1.3 监测项目应以环境量变形和渗流监测为主,并兼顾其他监测项目。对失事影响较大、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高风险堤段,或需要进行试验研究的堤段,应进行专门性监测项目设计。6.1.4 监测设施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耐久性、经济性,且便于实现自动化和日常维护。仪器设备选型应根据地质条件、计算成果、类似工程经验等确定。6.1.5 监测点应配置满足观测要求的交通、照明等设施,监测设施应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保护装置,并直兼顾多种用途。6.1.6 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接合部位的监测应结合建筑物(管线)的监测统一 布置。6.2设计与实施6.2.1 常规监测设计内容应包括监测断面选择、监测项目设置、监测设施布置、拟定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监测资和|整理分析的技术要求等。6.2.2 常规监测设计应针对堤段潜在破坏模式进行。6.2.3 监测设计应收集下列基本资料:1 堤防级别、设计标准和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施工方法等资料。2 气象、水文泥沙、河势资料。14 3 地形、水文地质及检测、探测、观测资料。4 堤防设计成果、最新安全评价成果及堤防监测区划成果。5 监测仪器设备资料等o6.2.4 监测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结合堤防工程特点,突出重点、配合布置,并宜做到一种监测设施兼顾多种用途。2 监测断面和部位选择应有代表性,并应根据监测堤段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确定合理间距。3 监测项目选择和监测点布设应反映堤防运行的主要工作状况,监测项目宜在同一断面布设。6.2.5 对拟监测的堤段,监测断面宣布置14个,间距宜为300500m,如地形地质条件无异常变化,断面间距可适当扩大。监测断面宜选择在老口门、软弱堤基、浅层强透水带、承压水带以及有穿堤建筑物等特殊堤段,井宜集中布置监测项目。6.2.6 监测项目可包括环境量、变形、渗流监测,其中11面河水位(潮位)、堤顶沉降应列为常规监测项目。对土石接合部可增加土压力监测,对混凝土防洪墙等可增加应力应变监测。6.2.7 常规监测的频次应满足堤防安全性态分析判断及防汛工作的需要,并不得少于1次/月。对于高风险堤段遇到高水位等不利工况时应增加监测频次,数据采集间隔不宜大于1小时。6.2.8 监测设施的选用、埋设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技术先进、实用方便、耐久性好的仪器、设施,监测 与量测仪器的量程和精度应与所测量匹配,并在埋设或使用前对其校准。2 仪器设施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埋设或操作,按规定对电缆进行连接和编号,对仪器的存活率和安装埋设质量及时进行考证,并应保证不对堤身安全构成隐患。3 仪器安装后应进行首次观测,并应适时建立基准值或背景值,按规定频次监测,当监测量值超过阔值或其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监测频次。15 4 应做到监测连续、记录真实、注记齐全、整理及时。发现异常,应立即复测,必要时可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5 对监测设施应做到定期维护,定期测量基准点高程。对携带式测量仪表应定期检定/校准,对埋设仪器应定期校准。6.2.9 监测仪器安装埋设考证表、现场监测记录表格式应规范,具体格式可参照SL551、SL601、SL768的有关规定。6.3环境量监测6.3.1 环境量监测内容可包括水位(潮拉)、l河势、水下地形、降水量等项目,并应与水文站r气象站观测相|结合布置。6.3.2 环境量监测项目刷监测频次应气满足工是管理和防汛抢险的需要。J6.3.3 水位(潮性;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河道水位1月测应结合水文观测断面统一布置。4 在监测断面、险工段等重点部位应设水位观测点,测点应设置在水流平顿、便于安装设备和观测的部位。3 观测设备可采用水尺、水 位计。水尺零点高程每年应校测1次,怀疑水尺零点高程有变化时应及时校测。水位计校准应在每年汛前完成。4 水位观测可参照GB/T5013-8,潮位,观测可参照GB/T 14914。6.3.4 对河势变化快、水流淘刷严重的重点堤段(部位)应开展河势与水下地形观测,观测方法与要求可参照GB/T17501、SL 58。当出现崩岸 险情时,应对崩岸拥塌形状、位置、时-间、土质以及河势等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6.4变形监测6.4.1 变形监测项目包括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并应以表面监视IJ为主,对1级、2级堤防重要部位可设置必要的内部监测项目。16 6.4.2 堤防变形监测点数和监测频次应根据监测目的选择。6.4.3 堤身变形监测平面坐标及高程应与已有控制网相一致,并宜与国家控制网建立联系。堤身位移测量可参照SL197的有关规定。6.4.4 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堤顶沉降(垂直位移)沿堤轴线(纵向)测点间距宜为1km,并直与千米桩结合布置。2 监测断面上的位移测点,应布置在iI自河堤肩、背河堤肩,复式断面宜在债台增设一个测点;对软弱地基上的堤防应在背河j是脚外布置12个测点。3 堤身内部变形监测可采用沉降仪、测斜仪等进行。布置有内部变形监测项门的位置,直同川开展堤身渗压监测。4 堤身垂直位移监测可采用精密水准;去,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视准线法、阪坐标法、三角网法等位移量允许中误差限值为:!:3.0mm。5 垂直位移以下沉为正、上升为负:横断面水平位移以偏向背河侧为正.偏向11甜可恨IJ为负。6 对防洪墙沉|锋缝(止水缝)、的张开闭合可采用测缝计、位错计或标示线方法监测,张开为Jl二.闭合为负,允许中误差限值为士1.Ommo必要n,J可在防洪墙背词侧或在墙体内部埋设测斜管监测墙体不同高程的水平位移。防ij主持4变形监测可与应力应变监测项目相结合。6.5渗流监测6.5.1 堤防渗流监测项目包括堤身浸润线、堤基渗透压力等,必要时可配合进行渗流量、水质监视IJ。6.5.2 渗流监测断面应选择临背水位差较大、水头作用时间长、堤身或堤基透水性较大、渗径较短、堤基有较大承压水等最有可能出现异常渗流的堤段。6.5.3 堤身浸润线和堤基、渗透压力监测宜采用测压管或渗压计。17 6.5.4 测压管或渗压计应布置在临河堤肩以及背河堤肩、堤坡、坡脚不同高程,每个断面宜布置35个,测压管底部高程或渗压计埋设高程应低于非汛期地下水位。截渗墙背河侧宜埋设渗压计。6.5.5 对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接合部位渗流监测应根据接合部特点确定。接触面渗流监测直采用渗压计,并在穿堤建筑物防渗剌墙11伍河、背河侧各布置12个测点,背向坡面及坡肚位置各布置1个测点。当穿堤建筑物宽度较大时,应沿建筑物轴线方向布置至少1个监测断面。6.5.6 测压管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压管由堵头、进水花管、导管和管口保护设备组成。2 测压管宜采用双面热镀钵无缝钢管或硬质工程塑料管,内径直采用50mm,进水花管段应在现场外包土工织物一周半并用铅丝等缠绕,并应避免长时间阳光直晒。所用土工织物应符合反滤要求。3 测压管钻孔应采用干钻法,钻孔直径宜为llOmm,下落管子时应将管箍接头拧满丝并用皮带将管子套牢吊起以防脱落,同时应避免损坏土工布。4 测压管安装到位后,应及时用中细砂下反滤料,同时应向测压管中注清水并晃动管子,反滤料应一次完成,其深度应与花管段相对应,导管段部分应用膨胀泥球封孔。5 应进行测压管灵敏度试验并填写考证表。6 测压管安装后应设保护装置,并记录管口坐标、管长及管口、管底高程。7 测压管水位观测直采用电测水位计,每次应平行测读2次,其读数差应小于1cm。6.5.7 渗压计选型与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渗压计的量程和精度应与测点可能承受的水压力相适应,并应埋设在断面可能最低水位以下。2 渗压计安装前应将仪器在清水中浸泡24h以上,确保仪18 器达到饱和状态方可校准。3 渗压计宜采用干钻钻孔埋设安装方式,钻孔直径宜为1l0mm,钻孔深度应至预定深度以下2030cm。4 在钻孔底部用干净的细砂回填到渗压计端头以下1015cm。5 把渗压计封装在饱水的透水砂袋中,放入钻孔内的预定深度,并用干净的砂子回填,高度达到渗压计顶部30cm以上。6 进行渗压计测试并确定仪器正常后,记录埋设高程,再用膨胀泥球回填封孔。6.5.8 当有渗水出逸时,应观测渗水的透明度和含沙量,当渗水量较大时可在背水堤肚11附近设导渗沟,采用容积法或量水堪等测其流量。6.6 土压力与应力应变监测6.6.1 土压力和应力应变监测频次应根据堤防监测部位受力情况变化确定。6.6.2 防洪墙基础与地基接触部位宜埋设接触土压力计。6.6.3 堤防土压力计布置与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压力观测断面宜与孔隙水压力、变形观测断面相结合,土压力测点应与孔隙水压力测点成对,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竖向位移、水平位移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m。2 土压力观测断面上的测点可在不同高程布设23个。3 土压力计的埋设应特别注意减小埋设拱效应的影响,并应符合SL551的要求。6.6.4 防洪墙应力监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防洪墙应力应变监测宜与变形监测同断面结合布置。2 钢筋计、单向应变计、混凝土压应力计的埋设应符合SL601的要求。6.6.5 应力正负号规定:以压应力为正,拉应力为负o19 7 监测自动化系统7.1一般规定7.1.1 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充分考虑堤防监测的特点,本着安全、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做到结构简单、性能稳定、维护方便、扩展性好,易于升级和改造。7.1.2 自$化系统应配置有效的人工观测比测设施或手段,并宜具备与其他自动化系统、届苟同或广域阴连接的接口。全可靠的基础f积夜菜刊言平台、移动终端和图像灿理等技术。7.2.1 监测自动k系统包trS:回归IJ才义器、,据J集装 置、计算机士、劲及外部设备、网络通h虫JE、电原及阮咿亏备j数据采集软件与安全监测管理软件等。7.2.2 监测自动化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1 应具有自检和远程诊断功能,睐先生用低功耗、高可靠性的现场仪器设备。2 应具有多种电源和通信接口,井宜采用光缆(光纤)或无线公网通信。3 直采用太阳能(风能)/蓄电池或市电/不间断电源供电,并具有自动切换功能。4 应具有特殊工况和应急条件下,保证系统供电、通信和l数据可靠性的具体措施。5 应具有可靠的防雷击、抗干扰能力以及防人为破坏的20 措施。7.2.3 自动化系统配套软件应具有数据采集和信息管理模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数据采集模块应具有仪器设备、通信链路和电源供电等检测功能,以及任意测点组合选测和自动测量设置功能。2 信息管理模块应具有针对堤防工程特点的过程线、分布图和相关线绘制功能,以及特征值统计和报警功能。7.2.4 自动化系统功能及性能、数据采集萨置主要技术指标以及监测站、网络通信、电旦旦防护、可需苦地等设计尚应符合SL 725的规定。7.3.3 1 2 5 系统维护维修应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6 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宜每年进行1次人工比测,并编写比测报告。7 适时开展监测自动化系统鉴定。7.3.4 定期进行系统防雷击专项检查,每年应至少检测1次接地电阻。7.3.5 应定期通过检验测试、校验测试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分析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提出运行维护或升级改造意见。21 8监测资料整编8.1一般规定8.1.1 监测资料整编的范围应包括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监测等获得的资料。8.1.2 监测资料整理与成果整编,应项目齐全、考证准确、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格式统一、说明完备。整编所用方法、图表等可参照SL551、SL601、SL768的有关规定。8.1.3 监测资料整编应建立监测资料数据库,并宜建立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8.1.4 监测资料除在计算机磁、光载体内存储外,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的原始记录、图表、影像资料以及全部资料整编、分析成果应建档保存,并应按分级管理制度报送有关部门备案。8.2 监测基本资料整理8.2.1 监测基本资料应包括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布置、埋设、竣工等资料,以及系统运行后的维护和更新改造资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监测系统设计、布置、埋设、竣工资料。2 监测设施及测点平面、纵横剖面布置图。3 有关各水准基点、起测基点、工作基点、校核基点、监测点,以及监测设施平面坐标、高程、结构、安设、设置日期和测读起始值、基准值等文字和数据考证表。4 仪器资料。5 安装考证资料。6 其他相关资料。8.2.2 安装埋设考证资料记录应及时、准确、完备、规范,并22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初次整理时,应按堤段监测项目对各项考证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和审核。2 运行阶段,发生校测高程改变,设施和设备检验维修,设备或仪表损坏、失效、报废、停测、新增或改扩建等情况时,应重新填制或补充相应的考证图表,并注明变更原因、内容、时间等有关情况。8.3监测数据整编8.3.1 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检查、检验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对于测量因素产生的异常值应进行处理。8.3.2 计算各监测物理量应及时形成电子文档,并打印出主要图表供查用。8.3.3 监测资料整编应包括监测资料统计、有关图表绘制、数据初步分析等。8.3.4 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后应编写年度整编报告,并及时归档。堤防安全评价时,应进行长序列监测资料整编与分析评价。23 标准用词说明标准用词必须严格程度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严禁应宜一硅J这样做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SL/T 794-2020 目次l 总则272 术语.28 3 监测方式304 巡视检查335 专项探测3 56 常规监测377 监测自动化系统458 监测资料整编4626 1 苗11且,、则1.0.1 为加强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其安全状况,弥补堤防安全评价中数据不足等问题,在高水位下对重点堤段和重要部位进行常规监测是必要的。GB50286-201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jT51015-201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171二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725-2016(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均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堤防工程具有堤线长、高度低、结构复杂和临河洪水位变化快等特点,受技术经济等因素制约,其安全监测工作一直是水利工程的短板,有必要加强并规范。1.O.2 据(2018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截 至2018年年底,全国已建成5级及以上江河堤防31.2万km,其中2级及以上堤防4.2万km。堤线长、差异大,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堤防实施差异化监测要求符合管理实际。本标准适用于3级及以上堤防,是考虑堤防重要性及与SL/Z679-2015(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上SL595一2013(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等堤防管理类标准的一致性。4级、5级堤防参照时,以巡视检查及水位(潮位)、堤顶沉降观测为主,有条件的可进行专项探测工作。1.O.3 堤防工程根据所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级别,其种类多、堤线长,水文气象及地质条件各异,堤身堤基结构复杂且接合部位多,破坏模式多样,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监测项目应因地、因时选择。27 2术语2.0.1 堤防工程包括堤防和护岸工程,其安全监测的工作重点是获取信息和常规问题的分析判断,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由专业人员完成。本条将安全监测的概念进行了扩展,把巡视检查、专项探测(隐患探测、根石探测)列入安全监测中J川2巡视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写视频监守内苦,是堤防工程安全监测的重点。川.3将堤身堤弄隐患探测、水下叔石探为专项探测,以强调堤防工程隐居、机及巴探测对于字眼防安全的重要性。根石探测又称为户,石探测,是对护脚叫石分布范围进行测量的工作。探测与监峙目户,多采用军动设备i悍步?晰,手段多样,精度不高。-、i 2.0.4 将堤防dkf规范中的专可支性监iijf项1和专门性监测项目飞rLJ 列为常规监测,专|可性监测是侧重于科研j设计或其他特殊需要k 的监测项目。.1 2.0.5 监测断面即常规监测所品选代表性断面!能够代表所监测堤段的特征,尤其能反映监测堤段在高水位4日的安全状态。一个断面集中布置多支监测仪器,有利于综合分析测值空间分布规律。监测断面数量及位置的确定是堤段常规监测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6 破坏模式的确定是常规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选择的主要依据,可提高常规监测的有效性。冲蚀破坏主要是指由风浪、越浪、暴雨引起的对堤防表面的侵蚀。管涌破坏是对高水位、长历时条件下,堤身、堤基发生渗透变形破坏的统称。失稳破坏是指由于水流淘刷堤脚导致的崩岸、滑坡等险情。28 2.0.8 鉴于堤防线长、隐患分布随机性大的特点,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引人堤防监测管理中是必要的。对堤防进行监测区划,主要是确定高风险堤段,以便更有效利用有限的监测资源,增强常规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技术经济性。29 3监测方式3.1一般规定3.1.1 鉴于堤防工程堤线长、堤身堤基组成复杂、穿堤建筑多、临河水情变化大、周围环境复杂,堤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