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DB3210∕T 1093-2021 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扬州市).pdf

    • 资源ID:67530965       资源大小:1,021.75KB        全文页数:17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3210∕T 1093-2021 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扬州市).pdf

    ICS 67.040 CCS X00 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 3210/T 10932021 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 Construction and work specifications of township(sub-district)food safety committee office 2021-09-01 发布 2021-09-01 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210/T 1093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扬州市食品安全学会、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昊、郁新、崔桂友、许慧卿、柴明红。DB 3210/T 10932021 1 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和工作档案。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和日常工作,园区食安办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食品 food 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 food safety 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安委 food safety committee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简称。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等。食安办 food safety committee office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管员 assistant manager 负责协助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员、网格管理员以及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聘任的协助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等。4 组织体系 组织架构 DB 3210/T 10932021 2 a)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委,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兼任)主任,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2)名,由乡镇(街道)党政副职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教育、公安、卫生、财政等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内设机构。乡镇(街道)应根据机构改革或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b)乡镇(街道)食安委下设食安办,负责食安委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兼任)主任,食安办所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食安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兼任)副主任。食安办可设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中,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下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食安办指导。管理网格 a)合理划分食品安全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b)制定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应体现工作职责、督查考核、奖惩措施等内容。人员队伍 a)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工作人员。常住人口 4 万以上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配有 2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较多或任务繁重的乡镇(街道)应适当加强人员力量。b)村(社区)应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员数量符合工作需求。原则上 2000 人以下的村配备 1名协管员,2000 人以上的村配备 2 名及以上协管员;1 万人以下的社区配备 1 名协管员,1 万人以上的社区配备 2 名及以上协管员。协管员在乡镇(街道)食安办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协管员要具备适应食品安全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c)鼓励乡镇(街道)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社会共治 a)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b)搭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平台。推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食品安全共督共管,在辖区内组建热心公益事业、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的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服务站或志愿者服务站。5 责任体系 党政领导职责 a)贯彻党政同责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的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相应负责的食品安全领导工作格局。b)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至少听取 1 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至少 1 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或突出问题。DB 3210/T 10932021 3 c)分管负责人要突出紧抓分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不少于 2 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至少 2 项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d)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综合目标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 3%。e)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食安办工作职责 5.2.1 食安办日常工作 5.2.1.1 制度建设 a)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食安委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制定和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食安办和协管员工作职责。b)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安委跟踪督办、责任追究、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5.2.1.2 队伍建设 负责聘用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对协管员进行管理和考核。5.2.1.3 工作部署 a)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等。b)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推进制订辖区网格化管理方案并推动组织实施。5.2.1.4 议事协调 a)推进协调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b)承办或协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部署落实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不定期召开(一般可每季度 1 次)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同级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研究讨论推进食品安全阶段性工作。c)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与协管人员间的信息收集、分流、处理、反馈机制。5.2.1.5 评议考核 牵头组织开展对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5.2.1.6 年度总结 代表食安委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食安办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上级相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数据、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2.1.7 要素保障 DB 3210/T 10932021 4 为乡镇(街道)食安委和食安办工作正常运行争取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5.2.2 属地管理工作 5.2.2.1 隐患排查 a)隐患排查。掌握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养殖户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及基本情况,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组织协管员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进行风险提示,并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有关工作表格见附录 A。b)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组织协管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情况上报、事前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健康管理、培训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聚餐厨师或以其他形式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代办点。有关工作表格见附录 B。c)联合检查。牵头组织开展重点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或重点品种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跟踪办理结果。协调相关部门在做好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辖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有计划方案、会议部署、总结分析等。5.2.2.2 协助执法 a)小作坊管理。协助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调查摸底和协助日常管理的工作。b)食品摊贩管理。负责或督促相关部门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食品摊贩经营时段;负责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并督促公示信息公示卡和健康证明;协助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摊贩日常管理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c)小餐饮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将小餐饮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协助和落实开展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d)协助执法工作。配合食安委成员单位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开展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5.2.3 信息报送 a)日常信息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实效性原则,定期将各类日常信息、报表等报至县(市、区)食安办。有关工作表格见附录 C。b)紧急信息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食安办报告以下重要信息: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线索;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重要媒体舆情信息;其他可能引发事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的案情或舆情信息。5.2.4 宣传教育 a)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拟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社区、农村等宣传活动;鼓励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有关工作表格见附录 D。b)设置科普宣传栏。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科普宣传栏,不定期更新宣传内容。c)开展协管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 2 次针对食安办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每次培训学时不少于 10 课时,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有关工作表格见附录 E。DB 3210/T 10932021 5 d)督促生产经营者学习培训。联合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等从业人员自觉学习,参加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接受监管部门的抽查考核;推动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协管员工作职责 a)隐患排查。掌握本村(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工作记录和台账。对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对本村(社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并将信息及时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规范经营。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信息收集、情况上报、事先备案、现场指导工作,要对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b)协助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村(社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相关执法活动。c)信息报送。定期向乡镇(街道)食安办上报本区域食品安全动态。对本村(社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在先行处置的同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d)宣传引导。向公众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供政策指导。e)接受乡镇(街道)食安办及其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完成乡镇(街道)食安办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6 制度体系 工作制度内涵 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重点围绕统筹协调(含工作部署、议事协调和督查考核)、隐患排查(含日常隐患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联合检查)、协助执法(含小作坊管理、食品摊贩管理、小餐饮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辖区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制度至少应包括议事协调制度、督查考核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协助执法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宣传教育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 应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涵盖实施岗位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经政府主要负责人或食安办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文实施。工作制度落实 乡镇(街道)食安办应与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教育、公安、卫生、财政等管理职能的县(市、区)派驻机构或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建立协作衔接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保证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7 保障体系 办公条件 DB 3210/T 10932021 6 a)乡镇(街道)食安办应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有“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标识,启用食安委、食安办印章。b)乡镇(街道)食安办办公场所应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设施和设备。经费保障 a)乡镇(街道)政府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辖区常住人口数人均不少于 2元的标准安排食品安全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宣传、培训、协管人员工作补助等。b)乡镇(街道)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食品摊贩疏导区建设、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购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阵地 a)乡镇(街道)食安办应组建食品安全宣传队伍,聘请有关专家、上级部门及食安委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宣传员或食品安全知识讲解员。b)村(社区)应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信息终端 乡镇(街道)食安办应接入信息化平台终端,联通乡镇(街道)应急综治指挥平台。食安办工作人员和协管员应按照“一员一端”标准配备相应的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软件,推进智慧监管,提高基层食安办工作人员和协管员的工作效率。8 工作档案 食安办工作档案 8.1.1 日常工作档案 食安委和食安办日常工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党政同责落实、体制机制建设、协管员管理、计划总结、工作部署、议事协调、评议考核、要素保障等档案材料。8.1.2 属地管理工作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a)隐患排查档案。包括生产经营主体基础档案、日常隐患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联合检查等档案材料。b)协助执法档案。包括协助开展食品小作坊管理、食品摊贩管理、小餐饮治理以及其他协助执法工作档案材料。c)信息报告档案。包括日常信息报送和紧急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档案材料。d)宣传教育档案。包括宣传教育、培训及其社会共治等相关工作档案材料。协管员工作材料 DB 3210/T 10932021 7 村(社区)协管员应有协管工作手册,包括工作职责、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隐患排查、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报备与指导、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内容。DB 3210/T 10932021 8 A A 附录A (资料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汇总记录表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见表 A.1。表A.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清单版本:修改时间:年 月 日 编号 不同业态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A 种植主体 A1 储存、使用禁用、限用农药 A2 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无生产记录 A3 农药使用后未达到合理间隔期产品即上市 B 畜禽、水产养殖主体 B1 储存、使用违禁兽药、渔药 B2 饲喂饲料不合格,兽药、渔药使用不规范,无使用记录 B3 兽药、渔药使用后未达到合理休药期产品即上市 C 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含食品小作坊)主体 资格 C1 无合法有效许可证明 C2 实际生产的场所、生产的品种与登记备案的信息不一致 C3 食品小作坊违法规定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C4 食品小作坊违法规定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环境 设施 C5 加工场所入口处无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施,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C6 原料处理和原料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不整洁 C7 食品小作坊加工场所与生活区未有效分隔 C8 顶棚、地面、门窗等不清洁 C9 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无标识、无盖子 原料 管理 C10 原料仓库存放不允许使用(或超范围使用)的添加剂 C11 原料仓库存在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产品 C12 原料肉两证(合格证、检疫证)不齐全 C13 有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或病死畜禽加工行为 C14 使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包括添加剂)过程 管理 C15 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C16 所使用的包装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 C17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按规定使用,未专人、专柜保管 C18 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加工用容器、工具和设施等用户生活用品混放 C19 成品仓库存放有超出备案范围产品 DB 3210/T 10932021 9 表A.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续)编号 不同业态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过程 管理 C20 成品仓库有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回收)产品 C21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未分开存放 C22 不合格品(回收)食品处置情况,无处置记录 人员 管理 C23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C24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未保持个人卫生 C25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未穿戴工作衣帽、未佩戴口罩 D 食品销售主体(含小食杂店)主体 资格 D1 无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D2 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挂营业证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D3 实际经营品种不在许可范围内 环境 设施 D4 经营场所环境不够卫生整洁,未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措施 D5 销售冷冻食品的,冷冻冷藏设施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温度控制未校准 原料 管理 D6 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D7 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相关单据或凭证未保存或保存期限少于六个月 过程 控制 D8 销售“三无”、过期食品 D9 销售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D10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 D11 销售散装食品的,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D12 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未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人员 管理 D13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E 食品摊贩 主体 资格 E1 未备案,或未在明显位置公示信息公示卡、健康证 E2 违规经营生食水产品、自制生鲜乳、勾兑酒 环境 设施 E3 防蝇、防虫、防尘设施不全,未使用卫生清洁食品工具 E4 操作台面等加工销售设施不符合干净整洁的要求 原料 管理 E5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无合格证明 E6 有过期、变质、劣质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或使用禁用原料和禁用添加剂 E7 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过程 控制 E8 生熟不分,存在交叉污染 E9 餐饮具未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 人员 管理 E10 从业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或未穿戴洁净工作衣帽 E1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未公示 F 餐饮服务主体(含小餐饮)主体 资格 F1 无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登记证)DB 3210/T 10932021 10 表A.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续)编号 不同业态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主体 资格 F2 无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 F3 小餐饮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蛋糕、自制生鲜乳 环境 设施 F4 场所布局流程不符合要求,水产、肉禽、蔬菜清洗切配未分开 F5 洗消、保洁设施数量与规模不匹配 F6 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无标识、无盖子 F7 室内外卫生不整洁、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齐全 F8 冷藏设施未定期维护,控制温度不准确,未定期除霜 原料 管理 F9 未落实餐饮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未收集保留票据凭证 F10 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及原料 F11 在火锅底料、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F12 原料库防鼠通风措施不善,未离地离墙 F13 原料库有超保质期原料或禁用原料 过程 控制 F14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没有分开存放 F15 10 桌以上未留样或留样不规范 F16(专间)未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操作未严格按要求,操作人员未戴口罩 F17(食品添加剂)未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F18 餐厨垃圾未定向回收 人员 管理 F19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F20 台账不齐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餐饮消毒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G 农村集体聚餐 主体 资格 G1 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 环境 设施 G2 环境卫生不良,未远离污染源 G3 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4 防蝇防尘设施不完备 原料 管理 G5 采购、使用或贮存腐败变质、过期、“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或使用亚硝酸盐、河豚鱼和有毒蘑菇等禁用原料和添加剂 过程 控制 G6 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过早制作凉菜类菜品,热菜未烧熟煮透 G7 生熟未分开,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G8 自制餐饮具未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使用无正规来源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消毒餐具 G9 10 桌以上未留样或留样不规范 人员 管理 G10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该清单内容进行调整,但需注明版本号和更新的时间,便于与表A.2 对应。DB 3210/T 10932021 11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记录表见表 A.2。表A.2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记录表 序号 单位名称(姓名)业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清单版本:_ 发现问题编号 注:业态(填序号):A为种殖主体,B分别为养殖主体,C为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含食品小作坊),D为食品销售主体,E为餐饮服务主体(含单位食堂),F为食品摊贩。发现问题编号:填入表 A.1 中对应的问题清单版本号问题编号。检查人签字:_ 检查日期:_ 年_月_日 DB 3210/T 10932021 12 B B 附录B (资料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见表 B.1。表B.1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人员管理 1承办家宴厨师及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2家宴厨师是否有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手部不清洁,是否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和饮食、未更换清洁工作服、工作帽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家宴厨师和服务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服务。场所环境 4食品加工场所是否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他污染源25米以上。5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清洁卫生。6食品加工场所是否有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7食品加工场所是否存放农药、化肥和鼠药等。设施设备 8是否有洗手消毒设施。9是否有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分类清洗盆。10是否有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分类切配工用具和容器。11是否有餐具消毒设施(建议使用煮沸消毒)。采购贮存 12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的食品或非食用物质,以及河鲀、野生蘑菇等有毒动植物。13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存放,有否生熟混放。14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是否及时冷藏。加工制作 15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有否分类清洗分类切配。16河蟹、甲鱼、黄鳝等高蛋白易变质食品,是否现杀现用。17半成品容器有否直接放地面,成品容器有否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18需加热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是否妥善保存。19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是否再次充分加热。餐用具清洗消毒 20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是否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21炊具、用具用后是否洗净,保持清洁。食品留样 22 每餐使用的高风险食品如冷菜等是否按要求进行留样,是否按要求留存样品125克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整改建议:举办者和厨师(签字):_ 地址:_ 指导人员(签字):_ _ 年_ 月_日 DB 3210/T 10932021 13 C C 附录C (资料性)食品安全信息报表 食品安全信息报表见表 C.1。表C.1 食品安全信息报表 上报人员 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本辖区食品安全情况:注: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以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要按照程序随时报送县(市、区)食安办,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报告人签字:_ 报告查日期:_年_月_日 DB 3210/T 10932021 14 D D 附录D (资料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见表D.1。表D.1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 活动内容 主要组织者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与对象 活动内容 记录 注:本表附件为宣传活动照片等材料。DB 3210/T 10932021 15 E E 附录E (资料性)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见表E.1。表E.1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 培训内容 主讲人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记录 注:本表附件为培训签到、培训照片、培训课件或文本等材料。

    注意事项

    本文(DB3210∕T 1093-2021 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扬州市).pdf)为本站会员(曲****)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