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49—2021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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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 1049—2021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南京市).pdf
ICS 03.080 CCS A 16 DB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 3201/T 10492021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usiness of charity organization 2021-11-23 发布 2021-11-25 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201/T 10492021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1 5 实施主体.1 6 信息公开内容.2 6.1 基本信息.2 6.2 年度报告.2 6.3 慈善项目信息.2 6.4 公开募捐活动信息.3 6.5 慈善信托信息.3 6.6 接受捐赠信息.3 6.7 志愿服务活动信息.3 6.8 其他信息.4 7 信息公开方式.4 7.1 主动公开.4 7.2 不予公开.4 7.3 依申请公开.4 8 信息公开渠道.5 8.1 统一信息公开平台.5 8.2 媒体平台.5 8.3 办公场所或服务场所.5 9 信息公开程序.5 9.1 信息收集.5 9.2 信息审核.5 9.3 信息公开前审批.5 9.4 信息发布.5 9.5 信息更新.5 9.6 信息归档.6 10 信息公开时限.6 11 监督与评价.6 11.1 监督.6 11.2 评价.6 附录 A(资料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表.7 附录 B(资料性)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表.9 DB 3201/T 10492021 II 附录 C(资料性)慈善信托实施情况表.11 参考文献.13 DB 3201/T 10492021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中国慈善联合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明忠、马彦、宣浩煜、苏菲娅、吴凡、刘晖、李泉德、李密密、眭淑铃、张晓青、曾玮、孙露露、金征。DB 3201/T 10492021 1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实施主体、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渠道、程序、公开时限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型在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各级红十字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慈善组织 charity organization 依法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3.2 慈善信托 charitable trust 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3.3 公开募捐 public fundraising 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财产的活动。3.4 重要关联方 crucial related party 与慈善组织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4 总体原则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遵循真实、完整、及时、便捷的原则,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5 实施主体 信息公开实施主体为慈善组织,法人或秘书长是实施信息公开的总负责人。慈善组织内部各责任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收集、整理、编制、审核、审批和公布信息公开内容;DB 3201/T 10492021 2 b)归档、保存已公布的信息公开内容;c)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至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备查;d)监测信息公开后的公众反馈并及时向总负责人汇报。6 信息公开内容 6.1 基本信息 6.1.1 慈善组织应公开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b)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c)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d)重要关联方;e)本组织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本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f)本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6.1.2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公开以下基本信息:a)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b)慈善组织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6.2 年度报告 6.2.1 慈善组织每年应公开以下报告:a)年度工作报告;b)财务会计报告。6.2.2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公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6.3 慈善项目信息 6.3.1 慈善项目设立应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下信息:a)项目名称;b)项目内容。6.3.2 慈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向项目受益人公开、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下信息:a)本项目的资助标准;b)本组织的工作流程;c)本组织的工作制度等。6.3.3 慈善项目结束后,应面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a)项目的完成情况;b)项目终止后剩余捐赠款物的处理方案;c)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的收入;d)公开募捐合作项目的项目支出情况。注:c)、d)项针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的公开募捐项目。6.3.4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慈善项目结束后还应向社会公众公布:a)项目实施地域;DB 3201/T 10492021 3 b)项目受益人群;c)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的收入;d)项目的支出情况;e)公开募捐活动名称及备案信息。注:e)项针对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项目。6.3.5 由慈善信托支持的慈善项目,还应面向公众公开相关慈善信托的名称。6.3.6 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表参见附录 A。6.4 公开募捐活动信息 6.4.1 公开募捐活动前,应在统一信息平台以及募捐活动现场或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公布以下信息:a)慈善组织名称;b)公开募捐资格证书;c)备案的募捐方式和公开募捐方案;d)联系方式;e)募捐信息查询方式;f)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个人或组织方的有关信息(如有)。6.4.2 公开募捐活动中,应向社会公众适时公布以下信息:a)募得款物情况;b)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6.4.3 公开募捐结束应向社会公众公布以下信息:a)募得款物情况;b)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包括用于慈善项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况;c)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计划。6.4.4 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表参见附录 B。6.5 慈善信托信息 6.5.1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应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a)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报告;b)财产状况报告。6.5.2 慈善信托实施情况表参见附录 C。6.6 接受捐赠信息 在不违反不予公开的内容情况下,慈善组织宜向社会公开以下接受社会捐赠的信息:a)捐赠人;b)捐赠金额;c)捐赠时间;d)捐赠用途。6.7 志愿服务活动信息 慈善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时,应主动公开以下信息:a)与该志愿服务相关的全部信息;b)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DB 3201/T 10492021 4 6.8 其他信息 6.8.1 慈善组织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组织资格资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公开募捐资格;b)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c)社会组织评估等级;d)奖惩信息。6.8.2 慈善组织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息。6.8.3 慈善组织应在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6.8.4 慈善组织应在发生以下关联交易行为后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a)接受重要关联方捐赠;b)对重要关联方进行资助;c)与重要关联方共同投资;d)委托重要关联方开展投资活动;e)与重要关联方发生交易;f)与重要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7 信息公开方式 7.1 主动公开 7.1.1 本文件 6.1 6.6 及 6.8 规定的内容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7.1.2 慈善组织应当在统一信息平台为信息公开内容建立相对独立的信息条目。7.1.3 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主动向捐赠人公开以下信息:a)募捐情况;b)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7.1.4 本文件 6.7 规定的内容,应向志愿者主动公开。7.2 不予公开 慈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其内部信息公开制度,不予公开的信息包括:a)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b)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c)涉及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志愿者等的个人隐私;d)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e)有涉及相关专利权人知识产权的信息,未经专利权人授权可公开明示的权益;f)慈善组织内部工作信息;g)尚在磋商谈判阶段、依照相关缔约义务应予保密的信息;h)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7.3 依申请公开 7.3.1 志愿者服务项目,依志愿者申请公开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证明信息包括志愿者实名、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与服务评价。DB 3201/T 10492021 5 7.3.2 定向募捐项目,依捐赠人要求应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7.3.3 本文件 7.2 条 c)f)项,经权利人明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可予以公开。8 信息公开渠道 8.1 统一信息公开平台 慈善组织应同时在以下统一信息平台公开本文件 6.1 6.7 规定的信息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a)全国慈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b)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c)南京市慈善信息管理平台。8.2 媒体平台 慈善组织可选择以其名义开设的官方网络平台及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为信息公开补充渠道,内容应与统一信息平台一致。8.3 办公场所或服务场所 8.3.1 慈善组织应在其办公场所或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慈善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和评估等级牌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8.3.2 慈善组织可在其办公场所或服务场所提供其基本信息的纸质文本,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9 信息公开程序 9.1 信息收集 慈善组织内部各责任部门应主动收集信息公开内容。其他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属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应主动报告责任部门。9.2 信息审核 慈善组织内部各责任部门整理拟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对以下三方面进行审核:a)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b)信息内容发布是否取得相应授权;c)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信息。9.3 信息公开前审批 慈善组织内部各责任部门将经审核后的信息报信息公开总负责人审批。9.4 信息发布 审批通过后,责任部门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包括将信息公开内容在统一信息平台和官方网络发布,在办公场所或服务场所准备相应纸质材料,向特定对象发送信息公开材料,联系媒体渠道发布。9.5 信息更新 DB 3201/T 10492021 6 发现信息内容出现不准确的、不真实情况确需修改时,应及时报告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对情况进行查证,需要进行信息更新的,按照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更新,并说明理由,声明原信息作废。9.6 信息归档 责任部门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应制作公开信息档案并汇总保存。10 信息公开时限 10.1 基本信息应在形成之日起 30 日内公开,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在 30 日内公开。10.2 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 30 日内公开。10.3 慈善项目信息应在项目终止后 3 个月内公开实施情况。周期超过 6 个月的慈善项目,应至少每 3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自然灾害开展的慈善项目,宜每日公开。10.4 公开募捐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后 3 个月内主动公开信息,募捐周期超过 6 个月的活动,应至少每 3个月公开一次募得款物情况及已使用情况。10.5 慈善信托事务应在向民政部门报告后 30 日内主动公开。10.6 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行为均应在发生 30 日内主动公开。11 监督与评价 11.1 监督 11.1.1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自我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的情况如实反映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11.1.2 行政监督遵循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11.1.3 慈善组织应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公众或捐赠人可对慈善组织公布的信息提出质疑。收到社会公众或捐赠人投诉举报的相关部门应予以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11.2 评价 11.2.1 评价内容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b)信息公开程序的符合性;c)信息公开渠道的符合性、便捷性;d)信息公开的时效性。11.2.2 评价频次 相关职能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组织一次评价。11.2.3 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作为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慈善组织评估、政府采购慈善组织服务等的依据,慈善组织应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信息公开管理工作。A DB 3201/T 10492021 7 B A 附录A (资料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表 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表见表 A.1。表A.1 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表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封面(上传图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起慈善组织 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公开募捐备案号 服务人群 服务领域 运作模式 服务地区 特定服务地区 项目状态 项目网站 项目介绍(不少于 100 字)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发起时间 结束时间 本项目是否有慈善信托支持 备注 DB 3201/T 10492021 8 表 A.1(续)项目实施详细情况项目实施详细情况 项目动态项目动态 项目进展情况描述 若与公开募捐活动进展情况内容有重复部分,可注明“参见方案公开内容”,不用重复填写!(不少于 100 字)项目收入支出情况项目收入支出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项目以前期间结转的公开募捐收入/元 元 本项目以前期间结转的其他来源收入/元 元 合计/元 元 当期收入情况当期收入情况 来自公开募捐的收入/元 公开募捐编号 元 公开募捐编号 小计/元 元 其他来源/元 元 合计/元 元 当期支出情况当期支出情况 当期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元 当期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 元 发生的人员报酬以及相关费用/元 当期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费用/元 元 当期提取的慈善组织管理费用/元 元 小计/元 元 当前结余/元(自动计算)元 所有款项只能输入数字!项目实施情况相册项目实施情况相册 上传图片 图片描述 DB 3201/T 10492021 9 附录B (资料性)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表 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表见表 B.1。表 B.1 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表 公开募捐活动基本信息公开募捐活动基本信息 备案编号:项目封面(上传图片)发起慈善组织 募捐活动名称 募捐目的 募捐活动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募捐活动状态 募捐地域 公开募捐方式 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 接受捐赠方式 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邮政汇款、财付通、其他 是否合作开展公开募捐 合作方信息 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 联系方式 募捐活动网站 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募得款物用途(已使用的)项目受益人(对象)剩余财产处理方案 公开募捐活动实施详细情况 募捐动态募捐动态 募捐情况描述 募捐收入支出情况募捐收入支出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项目以前期间结转的公开募捐收入/元 元 DB 3201/T 10492021 10 表 B.1(续)当期收入情况当期收入情况 募捐收入总计/元 互联网募捐金额/元 元 当期支出情况当期支出情况 慈善项目名称 元 慈善项目名称 元 慈善项目名称 元 募捐成本 元 小计/元 元 当前结余/元 (自动计算)元 所有款项只能输入数字!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相册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相册 上传图片 图片描述 DB 3201/T 10492021 11 附录C (资料性)慈善信托实施情况表 慈善信托实施情况表见表 C.1。表 C.1 慈善信托实施情况表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 慈善信托名称 信托目的 备案时间 备案期限 备案机关 委托人 受托人 监察人(姓名或名称)托管人(开户行)信托财产总规模 受益人 其他需要公开或说明的事项 DB 3201/T 10492021 12 表 C.1(续)信托财产运用情况信托财产运用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信托本金/元 元 信托利益(利息收入)/元 元 信托费用/元 元 信托捐赠资金总额/元 元 是否支持慈善项目 支持慈善项目名称 是否有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 变更事项 是否终止慈善信托 终止时间 终止原因 DB 3201/T 10492021 13 C B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3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 基金会管理条例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61号)7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8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9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10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民政部令第31号)11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12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30号)13 江苏省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苏民规20172号)14 关于做好慈善力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募捐情况日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