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361.2-2021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 第2部分:基础保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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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361.2-2021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 第2部分:基础保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pdf
ICS 03.160 CCS A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361.22021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 第 2 部分:基础保障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stationPart 2:Basic guarantee specification 2021-11-15 发布 2021-12-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361.2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组织保障.1 4.1 机构设置.1 4.2 岗位设置.1 4.3 人员配备.2 4.4 人员能力.2 5 工作场所.2 5.1 产权与选址.2 5.2 功能区域.2 5.3 面积要求.3 6 设施设备.3 6.1 基础设施.3 6.2 执法设备.4 6.3 执法服装.4 6.4 办公设备.4 6.5 服务设备.4 6.6 安保设备.4 6.7 网络和信息系统.4 7 经费保障.5 7.1 运行保障.5 7.2 待遇保障.5 附录 A(资料性)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6 附录 B(资料性)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12 附录 C(资料性)执法装备配置清单.14 附录 D(资料性)交通装备配置清单.17 附录 E(资料性)办公设备配置清单.18 附录 F(资料性)服务设施配置清单.19 参考文献.20 DB15/T 2361.2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15/T 2361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装饰装修与标识标牌;第2部分:基础保障规范;第3部分:窗口服务规范。本文件是DB15/T 2361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的第2部分。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宁云飞、高原、徐晓强、蒋柠、罗阳光、吕慧枝、武冬生、叶纪华、陈爱国、李耀鑫。DB15/T 2361.22021 1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 第 2 部分:基础保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保障、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经费保障等的建设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保障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3809.1 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建筑物内 GB/T 23809.2 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建筑物外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市场监督管理所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station 根据“三定”方案设置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3.2 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 comprehensiv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station 两个及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所不改变机构职能的情况下,在同一处所合署办公。4 组织保障 4.1 机构设置 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则上按照“一乡(苏木、镇、街道)一所”设立,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可设置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所。可结合市场主体、服务半径、用房条件等实际情况,设立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4.2 岗位设置 DB15/T 2361.22021 2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效能原则,科学设置部门和工作岗位,制定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 1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所长若干名,政治教导员一名;部门设置应规范合理,体现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岗位设置应科学合理,按照人员从业经验和专业学历背景合理设置。示例:某市场监督管理所部门设置:内务组(窗口、审批、内部管理);执法监管一组(按辖区网格分组);执法监管二组(按辖区网格分组);执法监管三组(按专业监管职能分组);综合督查组(工作落实督查、案件核审)。4.3 人员配备 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结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面积、经济户口、常住人口等要素进行员额配置:监管人员原则上按照本辖区常住人口数万分之三的标准配备,也可按照市场主体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一般不少于 5 人,且至少有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根据年龄结构调整需要,经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应招录一定比例 35 周岁以下的,专业背景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的市场监管辅助人员,辅助人员所需经费,比照其他执法单位辅助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4.4 人员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根据职能定位、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工作能力。其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应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通用知识,从事专业性强的监管人员应符合市场监管职业技术要求,并具备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应参加各类岗前及在岗培训,掌握必备的业务技能并通过相关考核。5 工作场所 5.1 产权与选址 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且应满足如下条件:应在辖区内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且公共设施较完善的位置,并按照集约原则,在相关管理部门统筹调剂下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办公用房所有权应属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办公用房无归属权的应具有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供长期使用的依据;办公场所应独立设置。5.2 功能区域 DB15/T 2361.22021 3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合理设置标准化的办公、业务、党建(“小个专”)活动室及辅助用房四部分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布局应满足如下要求:所长室、办公室等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等用房面积,应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标准确定;党建(“小个专”)活动室应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谈话室)、快检室、办事窗口(服务大厅)、信息化室(视频监控室)、培训室、档案室、值班室等业务用房以及宿舍、食堂等辅助用房的设置参见附录 A。5.3 面积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可根据功能区域划分和各自特点对工作场所进行差异化设置,整体工作环境应符合日常办公和执法要求,且应满足群众办事服务需求。用房面积应依据核定的编制人数、辖区常住人口、市场主体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集中、高效、规范为原则,按有关规定要求确定,以满足全面履行业务职能的要求:编制定员人数 6 人以下的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200 m2,编制定员人数 612人的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300 m2,编制定员人数 12 人以上的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400 m2;编制定员人数 6 人以下的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300 m2,编制定员人数 612 人的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400 m2,编制定员人数 12 人以上的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500 m2;两所合署办公的、编制定员人数 12 人以下的城区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400 m2,两所以上合署办公的城区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600 m2;两所合署办公的、编制定员人数 12 人以下的农、牧区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500 m2,两所以上合署办公的农、牧区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低于 700 m2。6 设施设备 6.1 基础设施 6.1.1 水电设施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水电设施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电力设施应满足室内办公需要,可配备应急照明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保证不间断电源可持续供电至少 4 h。有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可自备发电系统。应确保给排水、供暖、电路电气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设施设备的使用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6.1.2 公共安全设施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共安全设施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应配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GB 50016 的要求设置,安装防火、灭火系统等;应根据 GB/T 23809.1、GB/T 23809.2 的相关要求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导向系统,并保证系统安全、有序运行;DB15/T 2361.22021 4 应配置紧急逃生通道、应急照明等应急应对设施设备,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等;安装电梯设施的,应在电梯入口处设置乘梯须知,引导服务对象安全文明乘梯;宜建设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通行。6.2 执法设备 6.2.1 快检装备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根据实际配备必要的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见参见附录B。6.2.2 执法装备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配备满足执法需求及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的通讯指挥装备、取证类执法装备、防护类执法装备和其他执法装备,并按照执法要求配置到人或组。执法装备配置清单见参见附录C。6.2.3 交通装备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配执法交通装备,交通装备配置清单见参见附录D。6.3 执法服装 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应按照规定统一配备执法服装。6.4 办公设备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按照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配置满足办公要求的设施设备,且办公设备应实现国产化,软硬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保险柜、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配置清单参见附录E。6.5 服务设备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设备、服务设备、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清单参见附录F。6.6 安保设备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在档案室、快检室、执法装备库、办事窗口、谈话室等重要区域安装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6.7 网络和信息系统 6.7.1 网络信息系统设施应满足市场监督管理所互联网(局域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电话通信等信息网络需要,宜免费提供无线 WIFI,并符合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6.7.2 应有效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等“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业务数据共享,有序推进“智慧监管”。6.7.3 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并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DB15/T 2361.22021 5 7 经费保障 7.1 运行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所运转经费应列入旗县(市、区)财政预算,根据用房面积、市场主体、监管业态和服务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日常办公用品购置费等运转经费,年度日常运转经费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常运行。7.2 待遇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所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政策,健全职业风险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费项目和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招聘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距城区50公里以上的偏远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依法享有交通和伙食补贴每人每月300500元。DB15/T 2361.22021 6 A A 附录A (资料性)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A.1 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A.1.1 A.1.1 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独立办公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1。表A.1 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功能室名称 6人以下独立办公 城区所(m2)612人独立办公 城区所(m2)12人以上独立办公 城区所(m2)设备配置 执法装备库 15 25 30 存储架(柜)、灭火器、监控设备、货物运送推车等 罚没物品库 15 20 25 存储架(柜)、档案资料柜、保险箱、灭火器、监控设备、测重仪、货物运送推车等 执法处理室(听证室)10 20 25 装备现代化的采证和取证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监控及录音等 快检室 15 25 30 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施设备、长方型或正方型检查操作台、存储架(柜)、资料柜、灭火器、监控设备、空调、洗手台等 办事窗口 15 20 30 配置尺寸适当桌面平整的服务台、高度适当的座椅、液晶大屏幕、吊牌、电脑、机柜、高清摄像头等 信息化室(视频监控室)10 15 25 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化设备 培训室 15 25 30 配置投影仪、办公桌椅、音响系统等 档案室 10 15 20 直列式档案密集柜、办公桌椅、资料柜等 值班室 10 15 20 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 总计 115 180 235 DB15/T 2361.22021 7 A.1.2 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独立办公的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2。表A.2 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功能室名称 6人以下独立办公 农、牧区所(m2)612人独立办公 农、牧区所(m2)12人以上独立办公 农、牧区所(m2)设备配置 执法装备库 15 25 30 存储架(柜)、灭火器、监控设备、货物运送推车等 罚没物品库 15 20 25 存储架(柜)、档案资料柜、保险箱、灭火器、监控设备、测重仪、货物运送推车等 执法处理室(听证室)10 20 25 装备现代化的采证和取证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监控及录音等 快检室 15 25 30 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施设备、长方型或正方型检查操作台、存储架(柜)、资料柜、灭火器、监控设备、空调、洗手台等 办事窗口 15 20 30 配置尺寸适当桌面平整的服务台、高度适当的座椅、液晶大屏幕、吊牌、电脑、机柜、高清摄像头等 信息化室(视频监控室)10 15 25 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化设备 培训室 15 25 30 配置投影仪、办公桌椅、音响系统等 档案室 10 15 20 直列式档案密集柜、办公桌椅、资料柜等 值班室 10 15 20 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 总计 115 180 235 DB15/T 2361.22021 8 A.1.3 综合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综合办公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3。表A.3 综合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功能室名称 两所合署办公 12人以下城区所(m2)两所以上合署办公城区所(m2)设备配置 执法装备库 35 45 存储架(柜)、灭火器、监控设备、货物运送推车等 罚没物品库 35 45 存储架(柜)、档案资料柜、保险箱、灭火器、监控设备、测重仪、货物运送推车等 执法处理室(听证室)30 30 装备现代化的采证和取证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监控及录音等 快检室 35 45 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施设备、长方型或正方型检查操作台、存储架(柜)、资料柜、灭火器、监控设备、空调、洗手台等 办事窗口 35 45 配置尺寸适当桌面平整的服务台、高度适当的座椅、液晶大屏幕、吊牌、电脑、机柜、高清摄像头等 信息化室(视频监控室)25 40 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化设备 培训室 30 50 配置投影仪、办公桌椅、音响系统等 档案室 25 55 直列式档案密集柜、办公桌椅、资料柜等 值班室 20 30 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 总计 270 385 DB15/T 2361.22021 9 A.1.4 综合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综合办公的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4。表A.4 综合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类型 两所合署办公 12人以下农、牧区所(m2)两所以上合署办公 农、牧区所(m2)设备配置 执法装备库 35 45 存储架(柜)、灭火器、监控设备、货物运送推车等 罚没物品库 35 45 存储架(柜)、档案资料柜、保险箱、灭火器、监控设备、测重仪、货物运送推车等 执法处理室(听证室)30 30 装备现代化的采证和取证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监控及录音等 快检室 35 45 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施设备、长方型或正方型检查操作台、存储架(柜)、资料柜、灭火器、监控设备、空调、洗手台等 办事窗口 35 45 配置尺寸适当桌面平整的服务台、高度适当的座椅、液晶大屏幕、吊牌、电脑、机柜、高清摄像头等 信息化室(视频监控室)25 40 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化设备 培训室 30 50 配置投影仪、办公桌椅、音响系统等 档案室 25 55 直列式档案密集柜、办公桌椅、资料柜等 值班室 20 30 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 总计 270 385 DB15/T 2361.22021 10 A.2 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A.2.1 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独立办公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5。表A.5 独立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类型 6人以下独立办公 城区所(m2)612人独立办公 城区所(m2)12人以上独立办公 城区所(m2)设备配置 职工食堂-30 配置厨具、餐桌椅、餐具等 职工宿舍 15 20 25 配置床、衣柜、被褥等 更衣室 10 15 20 配置洗漱间、衣柜等 其他需要配备用房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设计规范和实际情况确定 A.2.2 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独立办公的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6。表A.6 独立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类型 6人以下独立办公 农、牧区所(m2)612人独立办公 农、牧区所(m2)12人以上独立办公 农、牧区所(m2)设备配置 职工食堂 40 50 60 配置厨具、餐桌椅、餐具等 职工宿舍 30 40 50 配置床、衣柜、被褥等 更衣室 20 20 30 配置洗漱间、衣柜等 其他需要配备用房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设计规范和实际情况确定 DB15/T 2361.22021 11 A.2.3 综合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综合办公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7。表A.7 综合办公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类型 两所合署办公 12人以下城区所(m2)两所以上合署办公城区所(m2)设备配置 职工食堂-40 配置厨具、餐桌椅、餐具等 职工宿舍 20 30 配置床、衣柜、被褥等 更衣室 15 20 配置洗漱间、衣柜等 其他需要配备用房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设计规范和实际情况确定 A.2.4 综合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综合办公的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见表A.8。表A.8 综合办公农、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辅助用房功能区域建设要求 类型 两所合署办公 12人以下农、牧区所(m2)两所以上合署办公 农、牧区所(m2)设备配置 职工食堂 50 60 配置厨具、餐桌椅、餐具等 职工宿舍 40 50 配置床、衣柜、被褥等 更衣室 30 40 配置洗漱间、衣柜等 其他需要配备用房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设计规范和实际情况确定 DB15/T 2361.22021 12 B B 附录B (资料性)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 市场监督管理所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见表B.1。表B.1 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1 食品安全快检车 辆 2 特种设备检测车 辆 3 计量检测车 辆 4 超声波清洗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5 样品粉碎机(便携式)台 每个小组1台 6 微型离心机(手掌型)台 每个小组1台 7 电子天平 台 每个小组1台 8 便携式水浴锅 台 每个小组1台 9 加热板 台 每个小组1台 10 移液器 支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11 激光尘埃计数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12 微差压计 台 每个小组1台 13 双通道计时定时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14 电导率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15 酸度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16 药品快速检验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17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18 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19 微生物致病菌检测箱 套 每个小组1套 20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1 畜肉或水产品变质检测设备 台 每个小组1台 22 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3 甲醛快速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4 水质净度检测设备 台 每个小组1台 25 水质速测箱 台 每个小组1台 26 ATP测量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7 食品油品质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8 余氯测量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9 亚硝酸盐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0 亚硫酸盐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1 吊白块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2 甲醇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DB15/T 2361.22021 13 表B.1 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续)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33 抗生素残留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4 酒精检测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35 可燃气体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6 烟道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7 激光测距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38 成品油质量检测仪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39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40 现场快速检测盒、检测卡、试剂、试纸等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给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工作中所需的基本清单,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可结合实际需求“菜单式”购买清单中给出的快速检验检测设备。DB15/T 2361.22021 14 C C 附录C (资料性)执法装备配置清单 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装备配置清单见表C.1。表C.1 执法装备配置清单 类别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通 讯 指 挥 装 备 1 手持执法终端(手机)台 每人1台 2 对讲机 台 每人1台或每车1台 3 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套 每车1套 4 行车记录仪 台 每车1台 5 行车外部照明系统 套 每车1套 6 无线单兵终端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7 无线单兵服务器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8 执法视频指挥系统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9 便携式卫星电话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10 车载卫星电话 台 每辆通讯指挥车1台 11 视频监控系统 套 每辆通讯指挥车1套 12 指挥通信系统 套 每辆通讯指挥车1套 13 装配网络传输系统 套 根据需求,为通讯指挥车选配 14 无线上网卡 张 每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每台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持执法终端(手机)、每台单兵终端、每台执法记录仪配备1张 取 证 类 装 备 1 执法记录仪 台 每人1台 2 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 台 每所1台 3 具有摄像功能的无人机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4 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 台 每个小组1台 5 便携式打印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6 便携式扫描仪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7 便携式复印机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8 多功能激光打印机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9 录音电话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10 光盘刻录机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11 计算器 台 每个小组1台 12 移动存储器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13 电子证物工作站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14 便携式执法工具箱包 个 每个小组1个 15 采样工具包(手电筒、剪刀、镊子、放大镜等)套 每个小组1套 16 便携式冷藏箱 个 每个小组1个 17 取证袋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DB15/T 2361.22021 15 表C.1 执法装备配置清单(续)类别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取 证 类 装 备 16 暗访取证设备(无线手机取证仪或其他)套 每个小组1套 17 照相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18 摄像机 台 每个小组1台 19 录音笔 个 每人1个 20 中心温度计 个 每个小组1个 21(连续)环境温湿度测量仪温控 记录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2 红外测温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3 温湿度计 个 每个小组1个 24 紫外照度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5 紫外线辐射照度计 台 每个小组1台 26 照度计 台 每个小组1台 27(红外线)测距仪 台 每个小组1台 28 皮尺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29 量油尺(5米、10米、15米)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30 高倍望远镜 支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防 护 类 装 备 1 防护服装 套 每人1套 2 防尘毒口罩 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3 护目镜 副 每人2副 4 防护手套 副 每人2副 5 甩棍 支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6 强光手电 支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7 防暴盾牌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8 救护包 个 每小组或每车1个 9 应急包 个 每小组或每车1个 10 消毒设备及用品 套 每人、车1套 11 灭火器 个 每小组或每车1个 12 其他防护用具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其 他 执 法 装 备 1 手持喊话筒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每小组或每车1个 2 车(船)载扩音器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每小组或每车1个 3 车载电源转换器 个 每辆执法车和快检车1个 4 案卷装订机 套 每个小组1套 5 信号屏蔽器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6 听证室用话筒、监控和摄 录设备 套 每间听证室(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接待室等有需求的办公用房)1套 DB15/T 2361.22021 16 表C.1 执法装备配置清单(续)类别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其 他 执 法 装 备 7 小型发电设备 台 每个小组1台 8 个人携行装备(救生用品、专业防护用品、户外用品等)套 每人一套 9 应急保障装备(应急帐篷、冷暖风机、防水配电盘、防水接线板、电灯、汽油桶、净水装置、电热水壶、钢盔、警戒线及其标志等)套 每个小组1套 10 其他耗材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执法装备配置清单给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工作中所需的通讯指挥装备、取证类执法装备、防护类执法装备和其他执法装备,在实际建设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可结合实际需求“菜单式”配备清单中给出的各类执法装备。通讯指挥装备中手持执法终端(手机)应当具备定位、拍照与录音功能,配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存储空间,可根据需求选配企业信息库查询、电子监管码识别等功能,并根据需求配有加密措施。无线单兵终端应当具备语音对讲、无线传输、卫星定位、音视频采集存储、数据上传等功能。无线单兵服务器应当安装集中监控平台软件,具备视频监控、语音对讲、信息接收、地图定位、数据存储等功能。取证类执法装备中摄像机、照相机宜具备防磁、防爆功能,满足加油站、燃气站、铝业、特种设备等取证需求。录音笔宜具备语音转文字功能。便携式电子现场取证工具用于执法现场取证,应当具备计算机数据快速提取、已删除数据恢复、数据分析统计、密码绕过、具有司法有效性的写保护等功能。电子证物工作站应当具备介质固定、取证分析、系统仿真、数据挖掘、密码恢复、报告生成、防篡改等功能。便携式执法工具箱包用于放置执法装备和文书,包括拉杆箱、文件包等。采样工具包内含手电筒、剪刀、镊子、放大镜、(无菌)样袋、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一次性工作服等装备。DB15/T 2361.22021 17 D D 附录D (资料性)交通装备配置清单 市场监督管理所交通装备配置清单见表D.1。表D.1 交通装备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类型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1 执法专用车辆 轿车 辆 每所不低于1台 越野车 辆 皮卡车 辆 面包车 辆 电动自行车 辆 每10人6辆 电动轻型摩托车 辆 2 充电设备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交通装备配置清单给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工作中所需的基本清单,在实际建设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结合实际需求“菜单式”配备清单中给出的交通装备。DB15/T 2361.22021 18 E E 附录E (资料性)办公设备配置清单 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设备配置清单见表E.1。表E.1 办公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1 计算机 台 每人1台 2 打印机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3 传真机 台 每个所1台 4 复印机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5 电话 台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6 办公桌椅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7 工作位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8 资料柜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9 档案柜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10 保险柜 套 每个所1套 11 其他办公用具 套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办公设备配置清单给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办公所需的基本清单,在实际建设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可结合实际需求“菜单式”配备清单中给出的办公设备。DB15/T 2361.22021 19 F F 附录F (资料性)服务设施配置清单 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设施配置清单见表F.1。表F.1 服务设施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配备标准 1 等候休息座椅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2 母婴专用设施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3 咨询服务台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4 填表桌台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5 服务指南公示栏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6 笔 根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7 纸 张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8 放大镜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9 排号机 台 一个服务大厅一台 10 自助服务终端 台 一个服务大厅一台 11 自助打印机 台 一个服务大厅一台 12 评价器 台 一个窗口一台 13 意见箱 个 一个服务大厅一个 14 饮水机 台 一个服务大厅一台 15 轮椅 架 一个服务大厅一架 16 急救箱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17 报刊栏 套 一个服务大厅一套 18 LED显示屏 个 一个服务大厅一个 19 手机充电站 个 一个服务大厅一个 服务设施配置清单给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办事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清单,在实际建设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可结合实际需求“菜单式”配备清单中给出的服务设施。DB15/T 2361.22021 20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修订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6号 3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 4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 5 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7月12日 6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药监财2014218号 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药监财2014204号 8 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监稽发202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