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阐述银行业案防岗位职责(精选多篇).docx
-
资源ID:67559653
资源大小:120.42KB
全文页数:19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9.9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阐述银行业案防岗位职责(精选多篇).docx
2023年阐述银行业案防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出纳(银行业务)岗位职责细化 岗位职责细化 一、岗位名称:出纳(银行业务)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票据领购、保管、签发。 2、负责银行存款管理。 3、负责银行存款安全管理。 三、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另附样式 四、岗位工作业务流程:图表说明 五、参照相关文件及台帐资料: 参照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基础规范 3、(97)沪港财字第588号文上海港务局财务管理办法 4、(99)沪港张财字第58号文张华浜港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台帐资料: 1、应收票据登记簿。 2、银行支票开具登记簿。 3、职工工资卡签发登记簿。 六、岗位须具备的业务技术和培训要求(另附) 推荐第2篇:银行业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银行业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业务知识、职业操守相关内容共4386人次,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各种载体深入开展员工理想信念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继续抓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强化教育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引导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和诚信合规意识。结合*警示教育片和近年发生在农信社的典型案例,在辖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件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一线员工参加案防合规培训率100%。 (四)监督与检查情况:年度内开展了一次“五大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了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员工是否利用银行平台及员工身份,以高息为诱饵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民间融 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二是对员工内外勾结、盗用或挪用客户资金行为进行风险排查;三是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包括对员工和直系亲属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异常变动情况的排查,以及对员工炒股、做期货、包养情人、吸毒、投资经商等情况的排查。通过2个月排查,未发现我行有以上风险隐患。 开展了二次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对全辖所有机构、所有岗位、所有人员以及年度所有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自查阶段边排查边整改,有力提升了我行案件防控水平。 (五)考核与问责情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畅通信访举报受理渠道,提高信访案件直查快办能力。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和 发生在一线岗位中以贷谋私、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银行权益的案件。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做到严惩腐败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者。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治本功能。 三、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 一是我行在案防培训考核机制方面还有待完善,目前案 防培训还未建立与员工岗位、待遇、职业晋升等挂钩的考核机制。二是目前审计检查做到依据审计方案组织开展稽核检查,因方案设定时间的约束,未能做到延伸检查。 四、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案防培训考核制度,坚持贯彻执行。二是针对 审计部门、监管部门对本行案防考评中发现问题以及问题暴露情况制定稽核检查的频度及深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安排 年我行将继续做好案件防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关爱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层层签定预防案件责任书做好案件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争取我行案件防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推荐第3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银监办发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文件 银监办发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 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 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银监办发号)同时废止。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对年案防工作进行试评估,并将试评估报告于年月日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年月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防工作评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自我评估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本办法对其年度案防工作 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监管评价是指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 机构年度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案防工作评估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自我评估与分支机构自我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应当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负责,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级及下级分支机构自我评估工作。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应当制定年度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评估流程、合理分配资源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机制。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应当依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自我评估的准备、组织实施和报告工作。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明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构成,汇总、复核下级机构自我评估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整理、汇总案防自我评估情况,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并在每年月底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监管评价 第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评价,即银监会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评价,属地监管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属地银监局评价。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案防监管评价由属地银监会派出机构组织开展,重点对网点众多、内控薄弱、案件多发、特别是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发案数量较多的分支机构开展评价。 第十一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成立由机构监管部门牵头,案防部门和法律部门参加的评价小组,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开展监管评价,按照不低于的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级分行自我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后,得出该法人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得分和相应等级,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 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监管评价初评结果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接受评价结果。 第十四条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属地银监局应当在每年月底前完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报告,并抄送银行业案件稽查局。 第四章评估指标 第十五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各项评估内容所占权重分别为: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考核与问责。 第五章评估结果 第十六条监管评价等级:评价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综合评分分(含)以上为“绿牌”,综合评分分(含)以上分以下为“黄牌”,综合评分分以下为“红牌”。 第十七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把案防监管评价结果作为确定机构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评为“绿牌”的,可以在监管评级原有级次基础上酌情调高一个评级细项;评为“黄牌”的,应当给予警示;评为“红牌”的,可以在监 管评级原有级次基础上下调一个评级细项,并约谈法人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案防工作。 第十八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监管评价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推荐第4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防工作评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自我评估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本办法对其年度案防工作 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监管评价是指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 机构年度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案防工作评估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自我评估与分支机构自我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应当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负责,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级及下级分支机构自我评估工作。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应当制定年度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评估流程、合理分配资源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机制。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应当依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自我评估的准备、组织实施和报告工作。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明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构成,汇总、复核下级机构自我评估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整理、汇总案防自我评估情况,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并在每年月底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监管评价 第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评价,即银监会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评价,属地监管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属地银监局评价。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案防监管评价由属地银监会派出机构组织开展,重点对网点众多、内控薄弱、案件多发、特别是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发案数量较多的分支机构开展评价。 第十一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成立由机构监管部门牵头,案防部门和法律部门参加的评价小组,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开展监管评价,按照不低于的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级分行自我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后,得出该法人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得分和相应等级,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 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监管评价初评结果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接受评价结果。 第十四条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属地银监局应当在每年月底前完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报告,并抄送银行业案件稽查局。 第四章评估指标 第十五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各项评估内容所占权重分别为: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考核与问责。 第五章评估结果 第十六条监管评价等级:评价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综合评分分(含)以上为“绿牌”,综合评分分(含)以上分以下为“黄牌”,综合评分分以下为“红牌”。 第十七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把案防监管评价结果作为确定机构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评为“绿牌”的,可以在监管评级原有级次基础上酌情调高一个评级细项;评为“黄牌”的,应当给予警示;评为“红牌”的,可以在监管评级原有级次基础上下调一个评级细项,并约谈法人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案防工作。 第十八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监管评价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推荐第5篇:电子银行业务部门及岗位职责 XXXXXX行电子银行业务 部门职责 电子银行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电子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 (三)负责电子银行业务开办机构的资格审查。 (四)负责电子银行内管系统参数配置、机构及柜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银行公告发布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系统内电子银行业务培训。 (六)负责组织电子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 (七)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测试工作。 (八)负责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 (九)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电子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与农信银沟通协调。 信息科技部职责 (一)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并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 (二)负责电子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负责协助金电公司托管中心保障电子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负责电子银行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电子银行安全技术方面培训。 (六)负责电子银行网络维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网络畅通。 会计核算部部职责 (一)负责参与电子银行资金汇划业务需求提出。 (二)负责电子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又称刮刮卡,下同)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各支行重空使用监督工作。 (三)负责电子银行产品价格管理。 (四)负责电子银行内管系统机构管理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电子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 内控风险管理部职责 负责电子银行全面风险管控工作。 营业网点职责 (一)负责电子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作。 (二)负责受理客户电子银行业务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负责客户资料、认证工具管理。 (三)负责对电子银行落地业务进行审核。 XXXXXX行电子银行业务 岗位设置 电子银行部岗位设置 1.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组织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电子银行业务开办机构的资格审查;负责电子银行内管系统管理录入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电子银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电子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负责与农信银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电子银行业务指标制定、落实和考核。 2.风险管理监控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电子银行的运行和安全情况;负责对可疑交易、虚假交易的监控;定期组织安全评估,对电子银行业务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控制措施;负责电子银行内管系统管理授权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电子银行业务培训;负责参与电子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 3.业务测试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电子银行日常业务及系统升级改造测试工作;负责参与电子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负责拟定业务测试计划,按业务需求内容进行业务测试、联调测试。 4.业务推广岗:负责制定电子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负责督导全省电子银行业务宣传、营销、新业务推广等工作。 5.综合岗:负责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电子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对电子银行各项故障业务及可疑交易的通报工作;负责电子银行综合管理工作。 (一) 信息科技部岗位设置: 1.业务开发岗: 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提供科技支 撑和服务;负责电子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建设。 2.业务运维岗: 负责协助金电公司托管中心保障电子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电子银行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电子银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电子银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 会计核算部岗位设置 1.业务主管岗:负责辖内电子银行业务全面工作。 2.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贯彻落实本行制定的电子银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内电子银行内管系统管理录入工作。 3.风险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辖内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对电子银行业务运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须及时向电子银行部汇报;负责辖内电子银行管理系统授权工作。 4.综合岗:负责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辖内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电子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电子银行综合管理工作。 营业网点岗位设置 业务推介岗:负责电子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作。 业务操作岗:负责受理、审核客户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资料,办理客户电子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负责客户资料、电子银行认证工具管理。 业务授权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营业网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对电子银行业务运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负责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管理系统授权工作。 推荐第6篇: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 单选题 · 1、以下措施中,是为了加强债券投资业务管理的是( )(16.67 分) · A · 严格控制投资杠杆 B · · 控制业务增量 C · · 做实穿透管理 D · · 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 正确答案:A · 多选题 · 1、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 )(16.67 分) · A · 坚持底线思维 · B · 分类施策 C · · 稳妥推进 D · · 标本兼治 · 正确答案:A B C D · ·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来加强信用风险管控( )(16.67 分) · A · 摸清风险底数 B · · 严控增量风险 C · · 处置存量风险 · D · 提升风险缓释能力 · 正确答案:A B C D · ·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哪些原则设计和运作理财产品( )(16.67 分) · A · 简单 · B · 透明 · C · 可控 · D · 复杂 · 正确答案:A B C · · 4、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式来化解担保圈风险。( )(16.67 分) · A · 解包还原 B · · 置换担保 C · · 救助核心企业 D · · 联合授信管理 · 正确答案:A B C D · 判断题 · 1、只有面向高资产净值、私人银行和机构客户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可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16.65分) · A · 正确 · B · 错误 · 正确答案:正确 · 推荐第7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附件四: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模版) 报送机构:自评年份: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自我评估开展情况 (包括:自我评估领导小组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自我评估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各参与部门职责划分情况;自我评估覆盖情况和涉及的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情况等) 二、自我评估得分情况 (描述自我评估总得分,并附法人总行和一级分行自我评估打分表,模版样例详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 三、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各项内容) 四、整改措施 (针对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应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安排 推荐第8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 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2325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11月1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职责; (四)适当的组织架构;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高级管理层应当有效管理本机构案件风险,行长(或总经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专人负责,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一名合规总监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合规总监)负责本机构合规及案防工作。合规总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岗位变动要按照监管管辖事前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合规总监向行长报告工作,同时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合规总监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全面掌握本机构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并定期报告; (三)建立与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线清晰、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将本机构案防工作组织实施作为其重要职责。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其案防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三)收集汇总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机构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 (四)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确保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 (六)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第三章 制度及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具体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办法。业务制度和办法应当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后评价体系,对各项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统一授信、分级授权制度以及前、中、后台职责明确、岗位分离、制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适时、准确生成,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监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处置、问责以及整改、后评价等专门制度。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规范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行为,防止因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诱发员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检举、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奖励制度,强化员工参与案防工作的激励引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行为管理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员工培训教育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体系,制定合规及案防培训计划和重点业务培训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为案防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将员工行为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工作至少应当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职业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案防管理范畴; (二)加大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频繁请假等异常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加大对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整体案防工作情况、案防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促进内控管理自我完善。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釆取整体移位、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合理设定突击检查频率、覆盖范围、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的突击检查。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第六章 考核与问责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案防评价制度,对各级机构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至少应当包括案防工作组织及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内审监督、案发情况、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有效的违规及案件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认定与追究,严肃处理违规失职人员,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控制,业务条线管理、合规管理、内审稽核等负有检查职责的部门对具体发案业务已做过专项检查或审计,应发现未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案防工作监管 第二十九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按监管管辖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案防工作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釆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全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相关机构法人应当按监管管辖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9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报送机构:xxxx支行 自评年份:2023年 一、自我评估开展情况 为确保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次评估工作由支行行长牵头,营运部授权会计作为主要负责人,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总行及分行的规定,XX支行对照XX银行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分支机构)对2023年度支行的案件防控工作组织、案件防空措施落实、内控执行力建设、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员工行为管理与培训五个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估。 二、自我评估得分情况 经过认真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对照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评价说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我评估,经过计算我支行得分为98分。 三、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 本次自我评估未发现案件风险或案防工作未落实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安排 继续认真贯彻银监会、总行及分行案防工作要求,严格账户操作管理,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监察,提高内控执行力,落实责任追究,切实防控案件风险。 严格按照xx银行网点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细则,做好网点的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做好案防工作的记录、归 1 档工作。 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组织、内控执行力建设、员工行为管理与培训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业务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案件防控工作任务。 推荐第10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知识试题库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 目录 一、单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