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3年(精选1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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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3年(精选16篇).docx
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3年(精选16篇)发布时间:2022-10-14 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2年(精选16篇) 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2年 篇1 20_年是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的起步之年,是今后发展的奠基之年,更是基础管理的攻坚之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艰巨任务,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局面,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决胜之举,是保障公司战略转型的关键。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职工生命健康为宗旨,以维护生产均衡稳定为根本,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工作方式,为实现公司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提供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杜绝较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五为零”(即:工亡事故为零,重大生产(工艺、质量)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年千人重伤率控制指标0.2以下。 3、年千人负伤率控制指标1.0以下。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查。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系统、各层面一把手是本系统、本层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单位、本系统、本层面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岗位人员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即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熗ü排查,全面准确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从制度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责任人,从作业现场做到处处有人管、处处有责任人。完成时间6月底前;责任人煾鞯桓涸鹑恕 2、安全管理部门重点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排查。通过逐条逐项排查,结合公司重组和管理体制调整,进一步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修订、完善。一是对制度中职责划分、重点内容的制定以及最终审核等关键环节要重点把关。二是要及时组织协调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完成时间9月底前;责任单位煱踩指挥中心、人力资源部、经管中心。 3、人事管理部门重点做好各类管理、关键和特殊岗位作业人员上岗安全条件排查。对现有岗位人员从上岗安全资格、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效果、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无一遗漏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对不符合岗位安全条件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并健全完善相关档案。完成时间10月底前;责任单位熑肆试床俊安全指挥中心及相关单位。 4、设备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及安全防护装置的排查。从设备设施本质化安全入手,一是对全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防护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无一遗漏摸底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关规定,对现有特种设备从资格证明、验收凭证和检测检验记录等方面完善安全技术档案。完成时间9月底前;责任单位熥氨复及各相关单位。 5、生产指挥协调部门重点做好能源介质生产、调配、运输和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通过排查从系统平衡、指挥信息、安全确认等方面完善指挥协调程序,确保水、气、电等能源动力介质的生产、供给、调配、输送和使用等关键环节的指挥协调工作做到安全可靠。 6、工艺技术部门重点做好工艺过程和危险化学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置过程中的隐患排查。通过排查,一是消除工艺规程、工艺参数设立及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完善危险化学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盗、防火、防爆、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健全各项活动记录等。 7、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做好厂内道路交通、车辆运输以及消防设施的排查,通过排查,确保道路安全设施齐全、车辆行驶规范、消防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二)强化安全监管,夯实基础工作 1、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安全指挥中心及相关单位尽快按人事部门的通知要求,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按岗位要求配备人员。 2、规范安全监管模式。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安全指挥中心要从公司安全生产全局出发,规范监管内容,规范监管程序,规范监管模式,规范监管记录、台账,规范会议制度等重点内容。 3、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安监队伍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资质培训;二是完善安监人员准入、选拔、交流、考核机制;三是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专家库。 4、强化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实行检查表制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隐患整改坚持“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方案要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 (1)强化生产运行专项监督检查。公司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或通过媒体进行通报。 (2)强化安全工器具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强化检查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强化检查制度是否落实;三是强化检查安全工器具使用过程中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3)严格实施危险源监控制度。危险源监控要明确监控内容和措施,明确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制度规定完善档案。针对危险岗位、关键环节等重点作业活动和区域,要切实完善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方案和防护措施。 (4)加强煤气、氧气、氮气等能源介质管网及设施安全巡检。特别是旧区的能源介质管网及设施,敷设使用周期较长存在着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引起所属责任单位的高度重视,责任单位要尽快尽快完善监控制度,完善检测手段,实施重点监控。 5、强化检修、施工安全管理。管理部门和检修、施工作业单位要提高对检修安全技术措施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检修过程中的作业特点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加强制定、审核过程监管,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安全部门要提早介入,及时监督、指导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三同时”手续,已建成项目,安全部门要牵头尽快补办“三同时”手续。 7、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一是安全指挥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尽快依法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二是结合现有生产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接触人员状况,对公司所有职工进行一次健康状况检查,并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应急预案。 8、强化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发生工艺事故,由技术中心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发生质量事故,由技术中心(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发生生产设备事故,由装备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发生生产运输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安全环保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瞒报事故追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责任,未按制度要求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三)创新安全工作方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从本质上很大程度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标准,精确的流程和严细的规章制度是标准的核心,开展工作要具体定位、逐项落实、不断完善、持续改进。要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处处有标准可查,事事有流程可依,人人有规章可循。 2、持续开展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定期述职制度和“班组危险预知预控/工前五分钟”活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场所,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经验,有效提高活动质量。 3、加强安全班组建设。进一步规范班组安全日活动,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行岗位操作人员“五想五不干”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实施“四清楚”卡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强化现场管理。实践证明,加强现场管理是降本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改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各单位要把现场管理与安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现场整治,实施定置管理,完善安全标识标志,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现场安全作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监督落实。一是各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逐条细划,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达到责任逐级传递、逐级强化的目标。二是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大督促力度,深入基层,协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2、严格安全例会制度。公司安全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督促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同时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 3、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案例教育的同时,开辟专栏,及时对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和现象给予媒体曝光。 4、强化责任追究。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必须认清形势,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大落实监管力度,完善考核制度,设立高压线。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严格责任制度考核,对责任人实行事前问责。发生事故追究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责任,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停职、免职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2年 篇2 最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湖南煤矿爆炸、重庆市雾化塔施工垮塌、浙江岱山县渔船相撞事故等等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频发且造成较多人员伤亡,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注近阶段的安全生产,相继对有关责任领导和当事人作出了严厉的责任追究。为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 元旦前后,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敏感时段。镇政府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列入近期压倒一切工作来抓,各村、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对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在元旦来临之前,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现场检查重点行业或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精心组织,不留盲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突出重点,落实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本镇实际,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沙门派出所、消防中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食品安全的联合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与此同时,对森林防火工作要高度关注,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的监管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对元旦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渔船非法载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管,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三是要加强工矿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中队、公安、经贸、工商、土地等部门要加强工矿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发生事故,要依法取缔化学危险品各类非法储存、使用、生产的企业和销售点。对停止开采的矿山如果有倒挂岩之类的安全隐患要彻底消除,同时对矿山全面进行封闭,尤其对岭岙采石场,严防人员进入矿区。 四是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村镇建设办、城管监察中队、滨港工业城管委会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强化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保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办公室会同巡特警中队要加强对各类休闲区域和旅游活动以及各类设施的开展巡查并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加强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对元旦期间要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对元旦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2022年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2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_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_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民政发20_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办发20_16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凡是发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不断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的,企业要制定方案,申请备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复工、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试车。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两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在2022_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4、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民勤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地企业包括盛市驻民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6、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利、农机、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7、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国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质监、电力、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建设 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指标控制情况,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特点,认真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企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矿山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把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专项资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保险政策。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安全生产保险范围。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_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以及工艺更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开发、奖励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_),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积极开展达标评定,深入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 6、严格规范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7、切实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挖掘施工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各种地下管网的分布和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地下设施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开挖作业。建设单位要协调各类地下设施业主单位对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各类设施安全。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培训,做到会处置会急救。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必须与邻近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快捷有效的通信联系。同时,要按照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 2、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所有矿山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其他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20_年4月底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制订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培训计划,在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和企业全面开展宣传活动。20_年4月25日前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改提升阶段(20_年5-10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紧扣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责任、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标准化达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认真进行梳理,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