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施工补充合同(施工补充协议简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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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施工补充合同(施工补充协议简单).docx
2023年施工补充合同(施工补充协议简单)施工补充合同 1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工程发、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工程付款、结算等依据,其他事宜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三、合同日期:开工日期:年月 日竣工日期 年月 日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承包人若延误工期,每天需按合同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属停水、停电原因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设计文件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暂估): 大写:六、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执行1996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市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现行有关规定,按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费用据实结算。 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实际类别。取费等级:丙级,人工工资单价建安装饰均为28元/工日,临设增补费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室外配套工程类别:按V类结算。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七、工程款支付方式:1.主体阶段分四次拨款:拨款时必须扣除甲方供料款(1)基础至±0,拨付割算款75%;(2)一层至二层,拨付割算款75%;(2)三层至四层,拨付割算款75%;(3)五层至封顶,主体验收完成,拨付割算款75%。2.装饰阶段拨款:(1)内、外墙完成拨付割算款75%;(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办理完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保修金5%按国家规定执行,待保修期满三个月内无息付清。八、发包人材料供应:1.瓷砖、洁具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样品和价格。2.电线、电缆、配电箱由甲方提供,开关、插座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3.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材料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4.塑钢窗、内门、防火门、出库门、进户门及不锈钢栏杆扶手由发包人指定主材和确认价格由施工单位统一加工安装。5.据实结算的材料需双方共同看样定价订货。九、承包人材料采购: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所施工的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专业施工必须用有备案资质的单位,并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进行分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发包人存档。4.按规定允许找差价的议价材料,由甲、乙双方按届时市场价签证确认。十、材保费和配合管理费:1.甲供材乙方计取材保费:1%。2.甲方分包项目,乙方计取管理费2%;3.定品牌认价的材料不计取材保费。4.甲供材超出预算定额部分,按甲供价增加10%扣款。5.工程投标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按照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与民工工资:1.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没达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而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2.民工工资:乙方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工登记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确保民工不上访。因甲方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承担垫付民工工资的责任,因乙方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甲方有权将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民工工资。3.工程资料:承包人须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详实完整,达到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并按时提交发包人和进行备案。十三、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包人推诿不作为,在通知后七日内不安排维修,发包人可自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人补足差额。十四、现场管理:1.三通一平:发包人保证水、电供应和道路通畅。2.塔机安拆:乙方服从甲方安排,避开管线位置,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总平安排。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3.回填完成后,在发包人后续工程配套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承包人所有临设应及时拆除,以免影响工程进度。4.水、电管理:临时水电不得外借,不得出现偷水、窃电现象,否则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十五、其他:1.工程产生的营业税:由发包人代扣、代缴。2.工程产生的水、电费,由发包人代扣、代缴。3.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娱乐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生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的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以现金或变相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人员行贿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现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上述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及其它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有权举报,廉政监督电话:13562693000或18765639658。十六、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条款首先执行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本施工补充协议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 年 月日签约地点:施工补充合同 2发包人(全称):X承包人(全称):XX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合同,作为X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如有冲突之处,本补充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一、承包范围1除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幕墙工程、单元防盗门、人防门等以外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二、工程量计算、结算原则1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信息价运用文件;本补充合同相应结算条款及经发包人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和书面签证材料;2计费原则:参照浙江省和杭州市20xx第十期材料信息价,套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确保不出现不平衡报价;本工程综合费用土建按直接费的7%(含税)计取,安装工程为零费率(即安装工程造价按直接费加税金计取)。综合费用包括除直接费外费用定额范围内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中超高费按定额的70%计取直接费,并不计取综合管理费;混凝土运输费、泵送费不进入直接费组价,泵送混凝土按信息价补价差(信息价中所包含的运输费及泵送费不另扣除),价差仅计税金不计管理费。3预算编制、审核原则:承包方在中标通知书领到后壹个月内,按本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该预算经发包方认定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公司审定,审定造价若低于承包方编制的预算造价的95%,则承包人承担超过审核造价5%以外部分款项的审核费(审核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计取)最终审定价为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和决算的依据。4材料价格的确定:土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单价(钢材、水泥另详)按合同总工期前80%月度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部分安装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方法同土建。但硬PVC管、铸铁(钢)管、溢水管、电线及开关等同意发包方指定厂家和品牌。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贵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5无价材料的结算方式:土建部分无价材料经甲方签证的采购价加2.8%采保费作为主材价;有定额可套用或参照的按定额直接计费,无定额可参照的按主材价增加10%作为直接费(包括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等)。安装部分无价材料根据签证的材料价格加1.5%的采购费作为主材价。6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及预算暂定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1所有单体施工至一层裙房楼面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甲供材料),一层以下部分工程款完成一层楼面支付50%,另30%在结顶前均摊到每个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85%(扣除甲供材料),竣工决算后支付至97%,余款3%作为保修金。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7天内返回30%的保修金。两年期满后返回30%,余款满五年后7天内付清。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按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6条执行。四、保证金的分配与支付1承包方自愿向发包方交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金各占50%、20%、30%。即75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2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当承包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投标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承包方相应的保证金。五、甲供材料1本工程石材(裙房、楼梯间、电梯门套)、进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的管材、设备、箱体、空调设备、屋面材料及部分无价材料同意甲方指定或甲供。2钢材、水泥由承包方自购,由发包方指定厂家。决算时按总工期前80%月度的信息平均价一次性包干,但如遇施工期间单月钢材、水泥供应价与信息价价格差异超过±5%,超出部分由贵方扣除或补给。供应价以甲方当时钢材、水泥的采购价为标准(的钢材、水泥的供应价可作为参考)。六、分包工程:1本工程外装饰幕墙、阳台栏杆、室内防护及空调栏杆、电梯、弱电、消防、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等同意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2%的管理配合费用。(注:配合费内容包括承包方做好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工作、资料收集、提供住宿用房五间,外架、塔吊,货物提升电梯的使用,分包项目安装完毕的面层粉刷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进场发生的生活、施工用水电费按实结算,除此之外,不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工程、管道天然气等其他未注明的分包项目管理配合费优惠。2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方面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的相关义务。七、工程质量1承包人承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具备备案条件。为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中的 750万元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经评定合格质量标准的不奖不罚。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则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2在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争创“钱江杯”,承包方将按照杭州市有关要求执行,并通过“双标化”验收,现场总平面布置须经发包方认可方可实施。并承诺本工程创建“钱江杯”,除发包方原因外如无法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将对承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如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奖励50万元人民币。3工程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政府颁发的单位工程使用批准书。八、进度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自开工日至质监站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毕日),如比定额工期提前,不另计算提前竣工费。2除不可抗力,或由于其它因素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外(如每月一次停水、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天数超过三天,则超过的天数顺延工期,三天以内不顺延工期)。总工期超过720天视为延期,在720天内完成为按期完成。3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处罚,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上60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0元/天,工期延期在60日历天以上的,工期保证金全额扣罚。4本工程开工日从打第一根试桩开始算起。5从打桩完成验收合格后至±0.00完成时间为180天,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构验收390天,此项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分项。具体各节点时间以甲方签证联系单为准。6承包方确保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在留一间值班室用房和值班人员外,拆除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清场,若违约则按5000元/天处罚。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工程由承包方派人值班;45天后至交付物业公司使用前,如仍由承包方派人值班,值班费按2人×500元/月人计取。值班期间应保证工程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失由承包方承担。7为保证室外管线工程实施,承包方承诺按中标工期提前45天拆除外架,提前30天进行室外清场,工作内容包括地下室顶板清理干净;地下室边线外到地下室围护边线之间的建筑垃圾及余土由承包方清运至地下室顶板标高,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场工作视同违约,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付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8承包方承诺在开工日起210天内工地完成“双标化”,并以此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要素。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省、市、区安全检查有违规而通报现象一次,则处以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罚款,如发生更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则罚没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十、专业班组及单列项目的约定2桩基由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3%的配合费。并承担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管理等总包责任。3围护工程同意由发包方分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总价包含井点降水、排水及土方外运。通过报价,如条件相同,优先考虑承包方。4单列项目的单价(含税)包干。(1) 泥浆外运13元/M3(2) 工程外墙如采用外保温,施工人工费按13元/M2计,(如采用板材保温价格另定)。(3) 界面剂按3元/ M2(含人工材料)。(4) 内墙钢丝片按5元/ M2(含人工、辅材)。(5) 土方外运22元/ M2 ,(含挖、运)十一、施工管理1承包方投标标函注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确保到位,人员名单已经发包方考察和招标确认,人员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再发生变动,否则发包方将给予扣除保证金5万元/人。2该项目由承包自主完成,如出现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3施工中承包方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经质监、监理部门确认,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清退,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按合同造价的10予以处罚。4施工中如采用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发包方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按材料总价款的一倍予以处罚,由此引发的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生二次维修,业主要求退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方承担。5发包方已提供400kw用电,在桩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要求。由承包方根据地质报告及杭州市实际施工情况,自行调配发电机容量及桩机数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6针对该工程的地下车库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须采取相应具体的施工措施(不另计施工措施费),如发现有渗漏水问题,经二次修补后还未见效的,则由发包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7承包方向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休息室各一间,电话一部、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8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测出现场自然地坪标高,并经监理、贵方签证认可。9临时设施搭建位置、土方堆场等如因发包方其他用途需要,承包方无条件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方自理。10为保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工作,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工程维修协议,同时工程交房后针对客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承包方派专职维修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事宜,专职维修人员食宿承包方自行解决。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轴线偏位、室内粉刷层厚度超标导致业主实际使用面积减少而引起客户投诉的,发包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协调,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2如存在图纸修改,先由发包方、监理审定,并提供设计单位确认、修改,承包方不得擅自与设计等部门联系修改图纸。修改后的费用调整按本协议结算审核有关条款执行。13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按水厂和电厂的收费清单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方自行接入临时水、电,并安装水表、电表。14施工现场周边市容、环卫、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和办证、协调及规费的交纳由承包自行承担,发包方配合。1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同时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十二、其它条款1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蹲点现场指挥生产。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提前一天报发包人代表许可,并指定委托代表人。2承包人有义务维护整个项目的形象,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罚5万元。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本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4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施工补充合同 3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资金来源:自筹。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三、合同工期确定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六、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1、发包人工作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2、承包人工作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2、工期延误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九、质量与验收1、质量要求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2.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发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1.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1.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1.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2、工程量确认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3.1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次支付,每月5号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单、工程款划拨申请及足额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本月31号前发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3.2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拨付工程款;3.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发包人将划拨至合同总价85%工程款及增减工程价款的85%;3.4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3.5按结算总价留下5%作保修承诺金,保修期起一年后退给施工单位结算总价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保修期起满二年退还施工单位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留1%待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之后全部退还施工单位;3.6月进度款中的工程量造价审核计算办法:各分项工程造价=xxxx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中直接费×82%×实际完成工程量。十二、材料设备供应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明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施工补充合同 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由甲方开发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2、建设地点:_3、建设规模:_4、层数:_5、工程结构形式:_6、工程承包范围:_甲方分包的范围:_工程。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竣工验收日期:_。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小写_元。第二条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一、计价依据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执行_年_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_元/工日。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_% ;装饰工程为_%;安装工程为_%。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_%;装饰工程为_%;安装工程为_%。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_%。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_%,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1、人工费价差: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2、材料费价差: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计取采保费。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四、总承包服务费: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专业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_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_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并不予结算。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十、其它费用约定: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_%拨付,主体封闭后付主体的_%,装饰按形象付_%,装饰完成后付_%。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_%,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_%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_%。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_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_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四、每月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_日至本月_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六、每月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