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买卖合同锦集八篇(锦集和集锦的区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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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屋买卖合同锦集八篇(锦集和集锦的区别).docx
2023年房屋买卖合同锦集八篇(锦集和集锦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 篇1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 (拆迁号:沪奉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地下车库、阁楼( 平方米)附属设施停车位等的房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凭证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以下简称目标房产。二、双方议定目标房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整)。三、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 年 月 日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整),该笔款项计入购房款。四、乙方在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其余房款人民 元(大写元整),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书、凭证交付乙方,目标房产同时转移给予乙方处分。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所有权,能完全处分出售该房产,甲方保证无任何家庭成员等任何第三方向目标房产主张任何权益,如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购房款的违约金和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及目标房产的装修费用。甲方保证目标房产无任何担保,无抵押,无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户口迁入。六、由于目标房产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因此特约定,在目标房产具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在两个月内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契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之前办理的产证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七、乙方支付购房款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正常居住使用的相应手续,如:电话、水电、网络安装等等变为乙方名称,如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则不算甲方违约。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双倍购房款的违约金;如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乙方可以起诉甲方履行义务,并甲方需赔偿乙方购房款双倍的违约金和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及目标房产的装修费用。九、乙方在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后,如需要转让出售目标房产,甲方无条件配合;如目标房产遇到拆迁等相关变动,目标房产所涉及的一切经济补偿利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享有任何利益,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十、目标房产出售后到办理过户产证期间,目标房产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纠纷,在目标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败诉一方承担所有费用。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职务: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丙方见证下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共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连同院落占地东西米,南北 米。该房屋附着设施是该房屋组成部分,详见附件。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第三条 房屋出售价格该房屋出售价格为元(大写:)第四条 付款方式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甲方及亲属、子女没有任何异议; 该房屋交易后甲方若反悔,甲方应以该房屋出售价格及乙方装修费用总和的三倍赔付给乙方经济损失。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七条 房屋使用责任乙方购买该房屋后,可自行装修。如遇旧村改造、道路拓宽、城市征地等情 况,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协助解决。乙方要服从村委会管理安排,根据本村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且水电气费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乙方完全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所有权、支配权等,甲方无权干涉。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 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丙方指导下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一经签字,甲方必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该房屋有关 的产权材料。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配偶(签章):丙方(见证人):附件:房屋附着设施、设备清单。年 月 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3原告:陈瑶瑶 女 汉族 1988年01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1101045 住址: 联系电话:被告:张春鹏 男 汉族 1969年08月10日出生 身份证号:8103430 住址: 联系电话: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将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原告;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xx00元;3、本案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xx年7月25日,原告经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与被告签订了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交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50000元。双方同意,被告应配合原告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即20xx年8月25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过户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网签及后续房屋过户事宜,被告均以各种借口予以拖延,导致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按照约定,被告拖延逾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xx00元.原告购买本房屋是为年底结婚作为婚房使用,被告迟迟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诸多损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将房屋过户给原告,并赔偿原告损失,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日期:房屋买卖合同 篇4出让人(甲方):身份证号: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以协议 条款为准,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转让给乙方,房屋坐落在 ,面积为 ,以¥元(大写:元整)的价位转让于乙方。二、付款方式为本协议签订当日由乙方一次性将上述房屋转让款支付于甲方。三、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产权登记及过户条件。待更名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用该房屋与第三方订立出租、买卖或转让协议。该房屋没有更名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乙方也不得与第三方订立出租、买卖或转让协议。五、本协议签订后在房屋更名过户前甲方对乙方只转让对该房屋的使用(居住)权,待该房屋更名过户到乙方名下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买卖、占用等所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六、本协议签订后该房屋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管理费、使用费、维修费、公正费及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在房屋未过户期间,房屋入住手续或其他政策性问题,甲方应授权委托乙方全权办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函)。八、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悔约。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按照违约当月市场评估房价返还所有房款及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九、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见证方(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见证日期: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国籍: 民族: 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受托人:国籍: 民族: 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因本人长期出差在外,所以不能亲自办理廉租房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我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 受托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日期:年月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5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_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市_区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二、认购标的的价款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元(大写:_)三、认购款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元(大写:_)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四、其他约定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五、附则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授权代表:_ 授权代表:_证件号码:_ 证件号码: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6出 卖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买 受 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 该房屋阳台是。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第四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第五条 交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 产权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九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 (签章) : (签章)年 月 日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房屋买卖合同 篇7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处购买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证号。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_乙方(签字): _见证人(签字): _身份证号: _身份证号: _身份证号: _联系电话: _联系电话: _联系电话: _年 _月 _日收 据人民币: _¥:上款系: _收款人: _年 _月 _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8一、约定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8、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