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马塘中学章程.docx
如东县马塘中学章程(2018年6月16日经第八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2018年6月17日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大 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依法治国, 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 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是如东县马塘中学;地址为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仁和北路15号; 邮政编码为226401,学校网站网址为。第三条本校由如东县教育局举办,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如东县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如东县教育局。本校为实施3年制(普通高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面向全县招生,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招生 规模以如东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第四条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198万元。学校经费来源为财 政全额拨款。第五条【办学宗旨】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第六条【发展定位】学校办学理念是“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办学目标是办区域内最具活力最具发 展力的学校,十三五阶段目标:“释放师生潜能,打造更高质量,更加规范,更为温暖 和美晓塘”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目标是培养有情有义的晓塘人。学风是:乐学、善思、自主、共进。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做好新时期“四有”好教师。教风是:敬业、 奉献、务实、高效。第九条 如东县马塘中学创建于1951年,是如东县人民政府创建的第一所公办中 学。1998年被评为南通市重点高中,2001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重点高中,2003年转评为 江苏省三星级高中,2009年4月顺利通过江苏省四星级高中评估验收。学校狠抓教师专业化校本培训,一支教育理念新、教学功底深、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师资队伍活跃在有效 教学的课堂上。学校实施科教兴教战略,走内涵发展之路,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营造高 品位的文化氛围,形成了 “修德固本、人文立校、善学日新、文明化人”的办学理念。 学校以人文的元素润泽师生,以人本的理念启迪智慧,以和融的管理重塑校园,以文化 的传承铸就品牌,着力打造“人文校园”特色品牌,构建了和谐、温馨、人文性、现代 化的校园环境。学校校徽为圆形,象征圆满至善,蕴含“追求卓越,止于至善”之意。 外围为黄色,代表了 “天德”之美,“中和”之美,中心图案底色为深蓝,意在彰显勃 发的生机与活力。”如东县马塘中学”校名用汉字书写,配以拼音。中心图案为“马中” 汉语拼音的缩写,又似一个充满活力的“人”,象征着学校以人为本,追求师生的和谐 优质发展。学校的校歌是马塘中学校歌。校报是晓塘风韵。第二章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 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 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第十一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四)拟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A)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九)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一)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学校工作的健康运 行。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 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 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 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 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等会议制度。学 校重大问题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决策。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室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成员为校 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共青团主要负责人。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决策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党政联席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规定设置办公室、教学处、政教处、教科室、保卫处和总务处 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教学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 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保卫处具体负 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人由学校党委考察,报上级党委审 核后由校长聘任。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 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 督权;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人社、审计、监察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可以设置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 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 的决策、咨询或协调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章程,明确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职权 和议事规则。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 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 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社 会责任教育,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第二十二条 学校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发挥学校 党、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功能。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努 力拓展德育途径,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第二十三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 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 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 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学有所长。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 模式,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适合 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实施 马塘中学教学常规18条马塘中学学生常规管理18条和马塘中学学生学习行 为规范18条,优化课堂生态,精细课堂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优化教学常规;端正教 学思想,更新教学理念;继承教学传统,提升教学品质。第二十五条 学校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围绕学生品德修 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全面真实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按规定组 织好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察。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 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 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 用合同制,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第二十八条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负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 高综合素质的使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二十九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 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三十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 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 权利。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业 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和奖惩的基本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 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三十四条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 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教师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 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五章学生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计划招生,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 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第三十八条学生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权利,享有公平接受学校 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 关决定表达异议等权利。第三十九条学生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义务,履行维护学校名 誉和利益、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等义务。第四十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 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 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 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 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六章教职工第四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 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 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第四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 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四十七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 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 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四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 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 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第五十条 学校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 伤害学生,依法进行善后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手续。第七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五十一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和班级家 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 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第五十三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有计划地普及家 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第五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 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五十五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社区内树立良 好的公共形象。第五十六条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 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共同开展校 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第八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 审定通过,并报如东县教育局备案,于2018年6月17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 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六十条 学校发生撤并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与管理体制机 制及其他重大内容变化时,须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的修订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学校党政联席会 议通过,报如东县教育局备案。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党政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