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实施办法.docx
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实施办法一、本科教学督导的实施机构1 .为了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教学 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专家、教 授在本科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做好学院本科教学 督导工作,特制定本办法。2 .在学院教学委员会下设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本科教 学督导委员会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学办协助督导委员会开展日常工 作。3 .学院鼓励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以创新性的工作方式, 开展教学过程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实际效果。二、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1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教学委员会成员、退休或在职 教师及资深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秘书1人,成员3名。组长、副组长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 兼任,秘书由教学秘书兼任,委员由离退休或在职教师担任。2 .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2)曾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有丰富的教学 或教学管理实践经验,了解高等院校教学发展规律和改革方 向;(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在 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正常参加各项教学督导活 动。3 .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聘任:(1)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名并 征求本人同意,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聘任 并颁发聘书;(2)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三年,可以续聘。受聘期间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工作者,应由本人提出书面或口头 申请,经学院同意后解聘。缺聘按程序补充。三、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1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承担学院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 组长负责安排每学期的具体教学督导工作。2 .参与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和教学大纲 (课程质量标准)制(修)定等重大教学工作的研讨与论证。3 .协助学院开展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课程教学质量 检查和评估工作,开展日常教学运行秩序的监督检查,指导 学院教风与学风建设。4 .对学院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开展 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5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性听课,及时向授课教 师和学院反馈教学督导意见。6 .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动态,指导学院开展师资培训 工作,以及教学改革工作。7 .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研究,不断改进教学督导的方式和 效果。8 .参与学院委托的其它工作。四、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内容及其要求1 .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 召开2-3次专题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工作内容,研究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总结,形成意见或建议。2 .检查性听课。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应深入教学第一 线,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及实验(实习) 报告布置和批阅情况等,及时指导授课教师完成好教学工作, 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卡。督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完成对每位任 课教师进行听课的任务。3 .教学秩序检查。在听课时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并深入 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及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情况。4 .教学检查。在学院的组织下参与每学期开学初、期中、 期末教学检查,检查内容根据学校学院要求进行。5 .毕业论文质量检查。每年毕业答辩完成后,根据答辩 记录检查学生论文修改情况和论文撰写质量,并提出意见或建议。6 .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等 情况,向学院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7 .档案保存。督导委员会每学期要整理好检查记录和工 作总结交教学办公室保存。五、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待遇1 .学院负责为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2 .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依据学校课时费标 准和其它劳务费发放标准,为督导专家核发适当的工作津贴。六、其它.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