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考勤请假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docx
学院考勤请假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和请销假管理,根据 大学工作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工作 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L学院考勤实行日考勤、月公示通报制度,考勤结果作 为教职工工资发放、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及奖惩 的重要依据。2 .全体教职工按正常工作日进行考勤,实行电子签到制。 管理岗和实验岗上下班每天签到四次,教师岗每周三签到。3,全体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一个月内迟到、 早退累计5次视为旷工1个工作日,旷工的处罚按照学校相 关规定执行。4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教职工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出勤的, 应严格按程序填写学院职工出差、请假审批表事先办理 请假手续,并将请假审批表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记录、备案。(1)请假半天之内的由所在系(室)主任批准;(2)请假半天至2天以内(含2天)的经所在系(室) 主任同意后,由分管(或联系)系(室)的学院领导审批;(3)请假2天以上至15天以内(含15天)的经所在 系(室)主任同意后,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并报人事 处备案;(4)超过15天的经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 处审批。(5)原则上未办理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对不履行请假 手续出差的,学院不予签字报销。5 .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在上班当天到学院党政办公室 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6 .学院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3日后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报送学校人事处。7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定, 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工作日不在办公室时要及时填写“去向 牌”,自觉接受师生监督。8 .由学校、学院、系(室)组织的会议、集体学习、公 共活动等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对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除奖励津贴100元,对无故缺席 的每次扣除奖励津贴200元。9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由院办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工作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