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制度汇编——学习材料资料文档.docx

    • 资源ID:68055315       资源大小:95.75KB        全文页数:4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制度汇编——学习材料资料文档.docx

    制度汇编为全面加强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和 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管理作用,特将20XX年以来制 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后汇编成册。本汇编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从企业自身特点出发,维护 和促进企业发展,摒弃了管理的随意性。坚持做到对事不对人,事前有要求,事 后有依据的管理原则。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必须要在执行中得到检验,在检验中形 成回馈,在回馈中进行修改、调整,在调整中再执行,螺旋式上升才会形成真正 意义的企业指南。管理制度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甚至是一门实践艺术。汇编收集的制度, 按类别分为人力资源管理、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管理等八大类,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起到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提升管理水平的作用。本汇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一、各单位在预算考核范围内,通过劳务创收、挖潜增效、技改等途径取得 的各类收益统一纳入预算和增收节支等考核,不再单独申报创新创优奖励。若在 预算考核范围外取得收益,并据此申报的创新创优项目与年度考核兑现有交叉 的,不重复计算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办理。二、申报创新创优项目涉及到数据项的,应有完整的证明资料和计算依据, 做到可靠准确。若申报的数据与投资公司审核后数据比较,超出审核后数据50% 的,取消该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凡是从理论上推算的数据,以及没有实证依据的 估算数据不得作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和评审依据。三、单位、部门、个人在工作职责或政策范围(计划)内,以及由投资公司 领导安排争取政策、资金、贷款、减免和核减相关费用的,并经认定在其中发挥 较大作用的,按省、市、集团公司级(开发区级)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 1000 元。四、凡是投资公司获得的荣誉表彰奖励的,对相关职能部门按对应奖励标准 的40%发给奖励金。对参与上级举办的临时性或同业务竞赛评比奖励活动获得荣 誉者,凡上级有现金奖励的,奖金不重发,没有现金奖励的,投资公司给予单项 奖励。五、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种植、养殖试验,必须具有推广价值,并产生 明显经济效果,经考核认定方可上报。在职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鼓励在职在岗人员提升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依据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职在岗人员是指在各农场、分场、公司、直属单位、机关科室、 部门正常上班的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第三条在职在岗人员继续教育是指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职称 考评、短期培训等教育。第四条 在职在岗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职称考评及短期培训,其 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应相同或相近。第五条 在职在岗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评、短期培训须事前报领导批 准并到人力资源科登记备案,学业结束后凭毕业(结业)证书、职称证明及学费 发票,经人力资源科审核后方能奖励。第六条 在职在岗人员参加学历学习须本科以上(含本科),职称考评须中 级以上(含中级),才予以奖励。第七条在职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奖励总额,本科为3000元,研究生为 5000元,中级职称为1000元,副高级职称为3000元,正高级职称为5000元,第八条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 等,能够在教育部唯一指定的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 chsi. com/cn/xlcx)上查验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家承认的考评职 称考评指:行政类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职称考试所取得的职称项目,政工类是指 连云港市政工职称办统一安排、评审所获得各级职称,卫生类指按卫生系统规定 所获得的职称;短期培训是指企业发展需要场定向安排的短期学习或个人申请与 本人工作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场认可的短期学习。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后,正在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习教育计划的人员,需尽快 到人力资源科登记备案,可按本办法执行。第十条 在职在岗人员发生继续教育奖励费用后,三年内主动与场解除劳动 关系的,当事人须向场交回奖励费用。管理人员请销假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全场管理人员的请销假管理,转变管理人员工作作风,根据青 口盐场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我场管理人员的请假制度通知如下:一、管理人员出差请假、市内出差。中层正职、副职干部要经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由单位或 科室领导提请分管领导批准。、市外出差。都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出差人员未经场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或延长出差时间。二、管理人员事假请销、中层正职请事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 导批准。同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中层副职请事假一天,由单位、科室领导批准,二至三天由分管领导批 准,三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一般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由单位、科室领导批准,三至五天由分管领 导批准,五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三、管理人员会议(活动)请假各服务区、公司、直属单位、各科室领导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的,必 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的不得缺席,也不得擅自派人替代。、因故不能参加以场行政、场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都应向 党政办公室请假,并经场长、书记批准。专题会议和由场领导直接召集的会议、 牵头组织的活动请假,须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场领导批准。、党代会、职代会期间请假,除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外,应分别提前向党 委、工会的主要领导请假。四、在法定假日期间,中层正职远离市区的需要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以备处理突发事件。五、病假、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但要到组织人事科办理好相关手续。六、纪律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都要自觉遵守请假制度,按规定程序请假,批准后,妥善 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或分管的工作后方可离岗。、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予以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 行严肃处理。、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并将不遵守 制度的情况适时进行公布,以保证请销假制度的贯切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为充分调动全场广大干群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 步健全招商引资奖励机制,促进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我场,现根据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凡提供有效投资信息或最先联系并引荐客商到我场投资兴业,且在项目落户 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得到投资业主和场认可的自然人、社会组织或法人。二、奖励起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青口盐场予以奖励。三、奖励标准、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含)的项目,奖励2万元;在此基础 上,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每新增100万元再奖励0. 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凡引进国内大型企业或引进对我场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企业落户,由 场单独研究给予重奖。四、奖励方法招商引资奖励分期兑现。第一期,在项目开工后并具有形象进度时(建筑物 出地面1米以上)兑现50%,第二期,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经权威机构评估达到 500万元投资规模的再兑现50%。在此基础上,随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按比例 奖励,但不超过5万元。五、申报程序、项目签订合同后,有效信息提供者30日内向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青 口盐场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经场资源开发科及投资业主核实确认、出具意见后,连同项目合同(协 议书)、身份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交给场财务科负责调查核实,核实后向 有效信息提供者发放确认书,明确项目有效信息提供者、投资规模、建设时间等 事项。、场资源开发科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向有效信息提供者发放有效信息 奖励通知书。、场设立奖金专户,根据资源开发科出具的有效信息奖励通知书,在10 个工作日内向有效信息提供者发放奖金。六、监督机制、为确保奖励真实,场监察科对奖励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奖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回其全部奖金,直 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未按认定程序认定造成损失的,追究认定部门主要负责人 的责任。七、其他事项、同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项目有效信息提供者,如果出现2个以上的,奖 金的分配由项目有效信息提供者自行商定,不重复计算。、项目有效信息提供者应缴纳的关于获奖的个人所得税由奖金发放部门代 扣代缴。资源管理办法为使我场资源的规范管理,合理高效利用现有资源,增加企业收 入,特制定本办法。一、资源的范围全场范围内通过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能取得收入的土地、池塘、 河道、码头、设备、公有房屋等统称为资源。二、资源的管理全场所有资源纳入场统一管理。资产经营部负责指导协调与督促 检查,各属地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对资源状况各属地单位应每年上报 一次,由场资产经营部统一登记,建立档案。各单位不得瞒报。三、资源的出租或发包所有资源的出租或发包,要在场资产经营部的统一安排下公开进 行,各属地单位应积极配合,规范程序,签订合同。各单位未经场许可,无权将各类资源无偿供他人使用经营。四、资源收入的收缴和使用场鼓励各单位对辖区内的资源进行经营开发,开拓增收渠道。资 源收费属场收入计划的应及时收缴,要严格按场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属基层单位开发经营的收入也要按时收取,及时入帐,并按场有关规 定合理开支。各单位对资源收入不得隐瞒或随意挪用,一经发现场对 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水资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我公司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的正常有序运行,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公司水资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青口盐场投资有 限公司水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凡在青口盐场投资公司范围内任何 生产用水或生活用水的单位、家庭、个人(以下简称为用户)均必须遵守本办法。海水资源管理一、所有用户必须“先缴费,后用水”,并且服从公司或公司授权管水单位 的管理。违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用水资格和承包资格。 水费标准由公司依据电费、设备维修等费用综合确定。二、具体的供水时间和供水方式,由公司或公司授权的管水单位以电话或者 张贴等方式告知有关用户。各用户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所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用水, 违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取消用水资格。、对违反规定私自排水的用户,一经查实,第一次违规者,每块池塘罚款 5001000元;第二次违规者,罚款10002000元;第三次违规者,罚款2000 -4000元;违规超过三次的,取消其用水资格,并取消其在公司境内的承包资 格。确需排水的用户,须书面向所属单位申请,经所属单位、农业发展科和供水 中心联合批准后方可排水。在公司确定的集中收获期内排水可免予申请。四、各用户必须随时清理其送水道中的障碍物(包括清淤、清理网具、扩宽 送水道、加大闸门、清除杂草等)。对不服从管水单位有关清障安排的,酌情给 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用水资格。五、对违反规定私自进水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六、对违反规定私自进水、排水者的各种处罚,由其所属单位负责执行,无 法执行的由所属单位会同派出所强制执行。其中,罚款收入专项用于水源管理及 奖励水源管理的有功人员。七、对自备机械或自己解决水源的(即自己打水),必须服从管理,按照规 定的时间、路线进水或排水。违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取消用水资 格,直至终止其承包合同。其中,对偷取集中供水单位水源的,一经查实,一律 按照被偷水单位所规定的集中供水的水费标准补缴全额水费,并按照违规用水进 行处罚。对外供水由公司统一安排。八、对从内部河道自行打水的用户,每年需按照地亩向场缴纳一定金额的纳 潮及河道占用费。淡水资源管理九、淡水资源管理参照海水资源管理的规定执行。十、对集中供应淡水的用户,由公司按照地亩或者台时收取淡水水费。对违 规使用淡水的用户按照违规使用海水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十一、对自行从内部河道引入淡水或者自行安装机泵打水的用户,公司按照 地亩收取一定金额的河道占用费和淡水资源费。自来水管理十二、青口盐场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连云港市青源水务有限公司的一个自来水 单位用户,具有二次供水的权力,辖区内所有自来水用户均须服从供水单位的管 理。按照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的原则,依照供水部门确定的供水时间、顺序、方式 等供应自来水。十三、水表以上的自来水管道或直经大于60毫米的自来水管道必须由供水 部门施工或维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组织施工或维修。对新用户需先到供 水部门申请,由供水部门统一安排。十四、水表以下的自来水管道的安装和维护由用户自行负责。十五、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为用户)不得拆除、改装、损坏属于本公司的 供水设施,不得在管道上装泵抽水。若因用户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用户应承担赔 偿责任。对偷用自来水或破坏自来水设施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十六、用户不得转供水。用户如需改变用水性质,须到场供水部门办理变更 手续,用户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按规定从高收取水费,用户还应补交水价差额, 并按每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十七、用户应对属于自己产权的供水设施负责维护,若因用户设施原因造成 他人损失的,由用户赔偿。十八、用户对计费水表有疑问,可向供水部门提出书面校验申请,由技术监 督水表检定中心检定。非计费水表计量问题,用户应按标准缴纳检测、拆卸、安 装等费用。十九、用户有义务对水表进行保护,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 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用户水表必 须安装在户外并且靠近主供水管道。二十、若用户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用户应及时到供水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否 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二十一、用户必须按供水部门确定的时间缴纳自来水费,逾期不缴纳,按每 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连续两个月不缴纳水费的,供水部门可停止供水,用 户如需重新开通,应先缴纳开通费。二十二、用户如需报停自来水,必须先到供水部门办理书面报停手续,重新 开通时需先缴纳开通费。附则二十三、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协调处理。二十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0土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为顺应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我场改革、发展与稳 定工作,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金桥盐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1 .所有员工均需与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场对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实行动态管 理。对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场在合同期满前50日发出终止或续签 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员工如在20日内提出书面续签申请并注明:只要求签订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场可与其续签合同。凡员工不申请续 签合同的,或场不再与其签订合同的,场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告知 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2 .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员工由场与其签订13年劳动合同。3 .符合政策安置规定的场内城镇退役士兵实行双向选择,不要求场安置的, 按市政府规定20XX年以前退伍的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要求安置的, 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个人在同意场安置方式前提下,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4 .各单位一律不得使用没有社会保险关系的临时工。确需使用的,要报场领 导批准后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使用。5 .自主经营单位用工,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发生劳动争议,依法通 过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6 .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在岗员工管理1 .定员定编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在全部员工的n% 以内。2 .在岗员工缺编,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3 .对场发展急需的人才,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聘。4 .加强在岗员工考核。在岗员工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能完成单位分配的 工作任务,经多次教育无效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5 .在岗员工非因公负伤、患病按照劳动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医疗 期满,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转岗,不同意场安排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6 .在岗员工婚丧假、产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带薪年休假由员工本人提 出书面申请后,场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安排。年休假不得结转下年。为加强我场土地管理,确保场区土地安全完整,有效开发利用, 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口盐场(以下简称本场)辖区内的全部 陆地、水面。第三条 本场辖区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场依法拥有土地使 用权并对全场土地的安全完整和规划管理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 须遵守本场土地管理的规定,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损害我 场的土地使用者权益。第四条 本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将按照保障生产、方便生活、促 进发展的原则,进行规划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利用土地都必须 符合规划要求。规划建房集中在场部黄沙坨,黄沙坨以外不再批宅基地。各项建设必须节约 使用土地。第五条 土地开发利用实行申报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场土 地都必须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或通过竞标、议价,获取建设 开发用地许可,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有权使 用。第六条 承租本场水面、耕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本场土 地、水面资产租赁经营的有关规定,通过竞标、议价方式获取指定地 块承租期间的经营权、收益权。第七条 民宅、厂房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暂行) 办理有关手续。对以投资强度低,主要以占用场地的粗加工、低技术 开发项目,以租赁方式提供开发用地。第八条对正常生产、生活、公益活动等不会造成影响的各类暂未开发的 零散土地、水面及河道、河堆等实行有偿、优惠开发经营,由场授权 场区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侵占使用。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批准的地块范围内按照规划用 途开发利用土地,不得随意扩大土地面积,不得圈占场区土地,不得 从事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妨碍生产的工商业经营。不按照规划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场将中止其用地行为。第十条本场批准的开发利用土地属于临时占用性质。临时占用 人不具有土地证,地面构筑物不具有产权证,在政府及场征地时必须 服从拆迁安排。对经场批准同意并签有土地利用协议的,场可向征地 方说明情况,建议征地方按标准给予拆迂补偿。第十一条 对已经建设使用而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厂房、场区和住 宅,应补办有关手续,交纳有关费用。否则,按违规用地处理。在发 生政府征地时不予出具有关情况证明。对已批准使用而在一年内施工 的,场将收回土地临时占用权,有关费用不予退回。第十二条本场土地管理实行分级属地责任管理,各单位负责辖 区内土地的安全完整,调处土地纠纷和违规用地查处,并按规定程序 向场申报土地的开发利用。对其辖区内发生的违规用地行为不制止、 不报告,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场管中心为本场土地管理的职能 部门,负责全场土地管理及对各单位督促、检查工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暂行)为了加强场区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 场实际,对申请批准的民宅、厂房等建设用地收取土地临时占用等有关管理费用。一、用地区域划分场机关驻地,南至附河南、东至红旗组桥、西至变电所,为建设用地一类地 区;黄沙服务区驻地,原新生服务区驻地、三洋服务区东西水泥路两侧,为建设 用地二类地区;大新服务区原则上禁批建设用地。二、收费标准1 .住宅用地一类地区每平方米收费30元;二类地区每平方米收费20元; 三类地区每平方米收费10元。2 .建厂用地根据地貌状况每平方米收费10-30元。3 .黄沙村居民宅基地,经村委会批准后,参照周边乡镇用地收费标准执行。4 .场区范围内职工申请住宅用地(含院落),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三、管理责任1 .场区管理服务中心为建设用地的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场建设用地使用情 况进行管理;2 .单位和职工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必须有本人书面申请,其所在单位签署 意见,由场区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场审批,场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现场面积测量、 费用收取及协议签定后,指定地块施工建设;3 .经场批准后的单位和个人用地,在一年内没有建设使用的,场将收回土 地临时占用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4 .所批建的构筑物均为临时占用土地性质,不具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在政 府及场征地时须服从拆迁安排;5 .对部分地块可通过竞标方法获得土地临时占用权;6 .场区管理服务中心必须健全全场建设用地使用档案,负责做好管理工作, 凡违反审批程序的单位和个人用地一律无效,场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 0总则1 . 1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 实施,特制定本暂行办法。2 .2基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等国家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项目监理制 以及合同管理制。L3本场范围内基本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设备安装、结构调整、维修 工程等应遵守本暂行办法。1. 4青口盐场土地建设科为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全场基本建设项目实 施。2.0项目立项及审批管理1 .1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工程预算审批制度。投资在5万元以下项目由场审批。 各基层单位维修工程需以书面报告上报场,由场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土地建设部 门编制预算报场审批。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要报请集团公司审批。2 . 2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科技开发等项目报请公司 批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规划设计。2. 3 土地建设部门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全场基建项目计划,5万元以 上项目报集团公司审批,5万元以下项目提交场审批。3.0项目招投标管理3. 1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 项目可实行邀请招标。招标程序按现行国家、省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整个招投标过程,场纪委、监察部门人员参加监督。4.0项目实施管理4.1 工程项目实施由场土地建设科负责。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法、招投 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工程项目合同制、 项目责任制、安全责任制、项目审计、验收制度等。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保证 工程质量。认真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4. 2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对预决算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变更调整 的,应办理现场签证,上报场领导批准后实施。4.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土 地建设管理部门处理好相关土地、建筑物拆迁等矛盾,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4.4 工程实施部门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应自觉遵纪守法。4.5 项目结算及验收管理5.1 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5万元以内工程由场土地建设科 初审,再报场财务科审核,然后报送场主要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工程需报集团 公司审计处审计,场土地建设科、财务科配合审计工作。5. 2工程验收应备齐工程施工图纸、预算、决算以及工程前期报批文件等相关资料,5万元以内工程由场土地建设科 牵头,会同财务科、监察科、工程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 行验收。5万元以上工程,先由场组织验收,后报请集团公司,由公司组织验收。 验收完成后,相关工程资料整理齐全交场档案室存档。合同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企 业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场的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2、本规定规定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基本要求、审核 与签订、合同的履行、纠纷的处理、法律责任。3、本规定适用于本场、及场直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 议。二、管理职责1、场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签订重大合同,委托、撤销代理人的 代理权。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2、场长办公室为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与管理 工作,对合同的经济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安全性负全责。3、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拟写、履行及纠纷的处理、合同款 项的清算,应当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4、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的资金、资产的合法性,价款、 酬金和结算方式的合理、合法性。5、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履行结 果及廉政工作进行监督。6、法律顾问负责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协助处理合同的纠纷。必要时聘请集团公司进行协助审查。三、基本要求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场名义签订的合同实行承办人责任制 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合同承办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会 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以防止泄露重要的内部 信息。合同原件应长期保管。四、审核与签订1、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 格和资信进行审查。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 相符;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 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支付能力、生产能力等。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 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2、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凡国家或行业有 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优先采用。当事人协商一致修改、补充合同的 文书、电报、电传、图表及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合同的起草一般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 练、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涉及 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 式打印或印刷制成。4、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 系方式;签约目的和依据;标的;(4)价款或者报酬,包括支付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 必须明确的条款;合同文本数、存放地点;(11)生效的时间和条件;附件名称;签约的地点、日期;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15)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 书。6、承办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合同签订后,承办人应将 合同正本交场办公室一份,存档并登记台帐。7、场各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工作需要, 必须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场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五、合同的履行1、实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 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并监督对方按照约定全 面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过程中,承办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各阶段进行检查、监督 或验收。需付款的,承办人应写出付款申请(需提供验收报告),经 规范程序后,财务部方可付款。3、发现对方不履行、不全面或不适应履行合同时,承办人与承 办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 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文件须经法律顾问审核,经场 主管领导同意,报场办公室备案。4、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以下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做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六、合同纠纷的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 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本规定办理。2、合同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承办部门应将有关情况报告 场主管领导,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协助法律顾问,通过诉讼仲裁程 序解决。七、合同用章的管理执行青口盐场印章管理规定。八、相关责任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 执行情况负全责。不得利用合同谋取私利,不得索要、收受贿赂,由 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过失给场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 经济处罚;给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九、合同签订及管理的一般程序合同承办人与当事人起草合同文本送场办审核把关-一送场 分管领导审核-受托人签字-场办登记用印-完整合同送场办存 档、登入台帐一-场办开具签收条给合同承办部门备查一-合同执行管 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真实、及时、完整地提供会 计信息,堵塞财务管理漏洞,防范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则和集团 公司会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口盐场及所属各类企业、单位。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条场及各下属单位均应设置财务机构,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 督等职能。各下属单位财务机构接受场财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财务机构应根据工 作需要及内部控制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上岗。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第四条场及各下属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职能,实施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五条 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制 度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 财务报表。第六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己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 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7.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及5年以内的管理岗位员工原则上安排离岗休养 (内退),特殊情况人员经批准后也可留用。距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管理岗位 员工一般不再安排提前内退。非在岗员工管理1 .原大包干组合员工、发生活补助费员工在与场签订专项协议情况下,由场 发给生活补助金(从20X X年起月260元),场负责企业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金, 个人负担部分应在当年9月30日前一次交清。凡不按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金的, 场将终止其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纳。2 .原分配“口粮田”员工,年内如自愿退出“口粮田”,签订协议书后,场 可改为发放生活补助费予以安置。个人交出已收的20XX年“口粮田”出租费, 场按每月260元发给生活补助费。至20义义年末,“口粮田”员工一律退出,统 一发放每月260元生活费。3 .凡非在岗员工与其它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各项社会保险应由用工单 位缴纳,场原保险账户予以封存。如现用工单位同意,场将其保险关系转出。4 .加强非在岗员工的基础资料管理。场与非在岗员工全部签订书面协议书。 各类申请、协议书、档案等要认真保管,以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5 .离岗休养(内退)员工按集团公司关于完善管理岗位员工离岗休养的意 见执行。6 .对确有特殊疾病的病休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可适当延长医疗期限, 由场发给一定数额疾病救济金。二、薪酬管理薪酬分配严格按照场职代会通过的工资分配方案执行。(-)员工收入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逐年平稳、适度增长。合理设置工资分 配形式,规范工资分配行为,严格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发挥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鼓励员工通过劳务增收、入股分红、扭亏增盈等渠道增加收入。(二)鼓励支持转岗员工通过承包土地、外出劳务增加收入。场要力所能及 地为从事种植、养殖员工做好相关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就业技能培训。(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1 .在岗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一挂两联”兑现 奖等组成。岗位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按月按考勤发放,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 办法按双月考核发放,“一挂两联”兑现奖年底综合考核兑现。2 .转岗员工生活补助费适当提高。3 .内退、伤病员工生活费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4 .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七条现金的管理1、库存现金限额:场财务科和各基层核算单位由开户行核定每日限额,当天结 帐时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如有超出应及时送交银行。2、现金开支范围:、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及补贴、差旅费、福利费及零 星费用支出;、支付给无银行结算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的劳动报酬和购买物资的款项;、不足结算起点的零星支付款项。3、各项业务收入要开具收据,并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4、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私自出借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5、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日要打印出现金日记帐并编制“库存现 金日报表“,每月与总帐核对。6、每周由会计负责人或复核人员抽查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数,并登 记记录表,由出纳人员、抽查人员签字。7、如出现库存现金长、短款现象,应及时核对查找,并向领导报告,作好 帐务处理。短款自负,长款入帐,不得长、短款互相抵补.8、收付款后,要在原始凭单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第八条银行存款的管理1、除现金结算范围内的业务外,均要用转帐结算的方式进行。2、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支票存根的项目要填写齐全。3、不准出借银行帐户。4、由出纳人员保管并开据支票,审核、复核人员保管并使用银行专用章。5、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次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核对与 处理未达帐项并每月与总帐核对。6、收入各种款项要及时开具收据给交款方,并将收款存入银行。7、支票丢失要及时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第五章往来款项的管理第九条“应收及暂付款"、”应付及暂存款”、“借出款”要以个人或单位设 户头明细核算,不得在此科目中列报支出,只能一次冲转。第十条 每月月底,记帐人员与出纳人员要清理一次往来款项。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清帐结算,月底要严格控制各项借款(欠款)的数额。第十一条 每年12月上旬,要彻底核对和清理一次往来款项,除特殊情况外, 应全部结清。第十二条“借出款”要严格按借款用途使用,严禁公款私用。第六章 票据、结算凭证、收据及印章的管理第十三条加强与银行存款相关的票据的管理,对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 书转让、注销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第十四条结算凭证、有价证券及印章的管理,结算凭证、有价证券及应由 专人保管并登记,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必须由出纳和复核人员分开保管,严禁 一人同时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票据、结算凭证及印章。第十五条对收据的保管使用,对购入的收据,由专人保管,并将各本收据 号码登记在册,收据领用时由领用者在登记册上签字,一本用完收回后方可领用 下一本,不准多本并用。第十六条对外出据报表或证明等材料需要盖章的,要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 由管理印章的责任人做好登记与记录工作。

    注意事项

    本文(制度汇编——学习材料资料文档.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