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大型设备管理规定.docx
某某煤矿大型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型设备和装备的管理,提高其利用率和完好 率,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 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和地面厂(处)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某某煤矿机电设 备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大型大型设备系指矿井通风设备、矿山压气 设备、矿井提升设备、矿井排水设备、瓦斯抽放设备、大功率带式输 送机、斜井人车、综采设备及综掘设备等在矿井安全、生产中至关重 要的设备。第三条 各相关区队必须配备足够用于管理、检修、维护及操作 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大型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第四条 要保持大型设备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重视业务培训与 提高,严禁业务不熟练或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设备的日常 管理及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加强对大型设备维修和管理,保持大型设备良好工作状 7 o(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设备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操作 使用。(二)建立定期保养、维修、检修制度。(三)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降低修理成本。(四)建立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各种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单、验收记录、安装图纸及配件图册等资料的收集工作,机电科负责 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 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历履簿和技术特 张卡片的收集制作工作。所有资料统一在机电科档案室保管。大型设 备的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 改造记录、设备历履簿和技术特张卡片由设备管理员整理,一月一更 新,其中,技术特张卡片上网。第三十一条大型设备档案收集工作从购置设备时,即开始进行 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第三十二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一)归档的重点:从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结算等各个 环节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二)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单机立卷归档。第三十三条设备的归档内容:(一)计划购置阶段:1、大型设备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论证会议文件、记录, 购置大型设备请示;2、上级部门批复;3、招标采购大型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要求、技术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技术协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及 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二)开箱验收阶段:1、装箱单及开箱记录;2、验收报告,应包括开箱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人 员、验收记录,验收的大型设备名称和完好程度,备品、备件清单等内容或文件材料;3、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4、安装图纸,配套图册。(三)安装、调试阶段:1、安装调试记录;2、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3、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签收清单;4、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四)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1、大型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大型设备使用记录;3、大型设备保养情况记录;4、大型设备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5、厂家质量问题处理;6、设备历次事故记录;7、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8、设备历履簿和技术特征卡片。(五)改造、更新阶段:1、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2、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3、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4、大型设备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5、技术鉴定及成果文件。第三十四条归档时间大型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为大型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一个月以内o第三十五条保管期限大型设备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 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依据该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使用价值而定, 长期保管的大型设备档案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大型设备的实际寿 命。不得以任何理由伪造、变更、隐匿或者销毁。第三十六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大型设备档案必须组织有关专 业人员进行鉴定,对于具有继续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要重新整理 编目;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经过有关领导部门审批,并履行 登记造册手续后方可处理。第三十七条 大型设备档案的借阅,复印件可以带出档案室,但 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原件资料只可在档案室查阅,严禁任何人带 出档案室。第三十八条大型设备档案的移交 因使用权发生变化等原因, 需移交大型设备档案时,由大型设备实际正在使用的单位填写移交目 录,内容包括文件材料名称、份数、移交时间。移交目录一式两份, 归档时双方签字,各持一份备查。第三十九条 大型设备档案的检查 大型设备使用单位应每年 对所保管的档案按存档目录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缺失或损坏的及时 汇报,及时补充。第六章大型设备的检查与考核管理第四十条 所有使用、回收、安装及检修大型设备的单位,必须 严格按照设备设计性能进行安装、调试、使用、回收、检修工作,严 禁任何单位、任何人违规从事大型设备的维护、操作及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条 针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大型设备,各相关单位正职必 须坚持日常巡查及定期检查的制度,每旬的后一天由所在单位正职将 所在单位的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 科。没按要求落实的,对单位正职罚款500元/次,月度机电考核予 以否决。第四十二条 对所辖范围内的大型设备,因违章操作、检修不到 位、隐患发现及排除不及时、发现重大隐患上报不及时或瞒报等因素 损伤设备的,对主要责任人、机电副队长、单位正职罚款1000元, 月度机电考核予以否决;对于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矿成立调查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四十三条大型设备检修期间,检修单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并 有相关劳动组织方案,做到检修责任到人,在检修质量保证期出现检 修质量问题时可以追溯到责任人。出现因检修质量问题影响生产一个 小班的,对主要责任人、检修单位正职罚款1000元,月度机电考核 予以否决,影响生产一个小班以上的,矿组织分析,严肃处理;对因 检修质量严重不到位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和经济损失的事故,矿成立调 查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四十四条 对大型设备管理到位,设备运行效率高,很好的保 证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本管理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表一:某某煤矿大型设备技术特征卡片表二:某某煤矿大型设备主要附件(部件)技术特征卡片 表三:某某煤矿大型设备历履薄表四:某某煤矿大型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表五:某某煤矿大型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表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购置日期投用日期使用现状购置单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技术参数某某煤矿大型设备技术特征卡片统计人员统计日期年 月日表二:某某煤矿大型设备主要附件(部件)技术特征卡片编号名称型号厂家损坏更换123456789更换记录表三:某某煤矿大型设备历履薄工作地点使用情况安装回撤使用时间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安装时间回撤时间工作经历小结表四:某某煤矿大型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安装日期回撤日期检修时间检修费用大修及技术改造概况更换主要附件(部件、配件)编号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231456789101112小结表五:某某煤矿大型设备历次事故记录(五)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大型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质量状发生时间发生单位发生地点责任人经过原因处理忌见防范措施小结况(良好、待修、报废)进行上报,并于每月底前报机电科备案。第六条大型设备未经机电科批准不得拆套使用。第七条 对达不到技术指标,应作检修的大型设备,各单位应提 出书面设备请,上交机电科备案研究。第八条 对大型设备利用率高、管理好、成绩突出的区队或个人 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九条大型设备重要部件发生丢失或损坏事故,因责任心不 强、操作失误造成整机重大损失的区队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视其 情节,给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第二章大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条 所有大型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 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使用的新型设备和新接管的设备,在 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 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 学习熟悉后,方能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 运行情况,及时向机电科反馈信息。第十一条贯彻大型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包机 制。大型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 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 备实行主操作人负责制。对三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 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第十二条 各种大型设备司机(包括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 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十三条 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三知(知道设备的结构,知道设备的性能, 知道设备安全设施的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 一般故障)。司机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第十四条 使用中的大型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 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 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 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一)日常保养 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min 的巡回检查(各种设备的班前检查内容遵循机电设备点检制度);班中 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 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 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根据某某煤矿机 电设备点检制度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区队、调度室、机电科。(二)日常保养的具体内容(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手柄、各种档铁、限位器、指示 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安全可靠;(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量加入相应的润滑油;(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齐 全;(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5)搞好清洁卫生工作。(三)定期保养大型设备运转(行)到规定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填写保养记录。(四)定期保养的具体内容(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及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外,对 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3)各油毡、油线、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 使管路保持通畅无泄漏。定期保养的间隔期及作业时间,依据设备点检标准书执行。第三章大型设备的检修第十六条各区队应坚持执行大型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 相结合的检修制度。根据设备状态,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形式,努力 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第十七条大型设备的小修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点检发 现的问题,部分折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 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凋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 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第十八条大型设备的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 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 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 座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 行涂漆,烘干。在检修过程中,充分利用镀、喷、镶、粘等技术手段, 恢复其精度。其中,综采设备中的采煤机原煤产量达到50万t时, 应进行设备中修。第十九条 大型设备的大修 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 恢复精度和额定能力,需要对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 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 机械和电器操作系统,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设备外壳,配齐安全装置 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 收。其中,综采设备中的液压支架在生产一个工作面或原煤产量达到 100万t、采煤机原煤产量达到80100万t时,应进行设备大修。第二十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大修方案由使用单位编制,机电科审 核(有的报公司审批)。其它大型设备大修遵照以下规定:(一)根据矿生产情况及设备的性能现状,确定设备需要大修时, 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产科、企管科、使用区队、回收区队 及检修单位共同参与,到工作现场确定设备的回收日期、检修日期、 安装日期及检修人员调配等情况,并由机电科下发检修会议纪要,机 电科下发检修方案,进行检修的单位上报配件计划,并统一汇总到综 采车间(机修厂),综采车间(机修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理、 上报配件计划,机电科及机电矿长审批后,企管科报供应部门购置。(二)大修质量保障措施1、建立回收交接制度 使用区队与回收区队必须在工作现场交 接,并有设备、材料等相关交接记录。设备的连接件、紧固件、各类 插销以及其他类似配件由回收单位自行保管,其余设备以及配件一律 上交综采车间(机修厂)并有交接记录。除易损件留有一定的补充之 外,其余配件一律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所有更换、损坏的配件一律由 综采车间(机修厂)集中保存,待有关单位鉴定后决定检修或废弃。2、建立设备检修记录制度根据检修方案,各检修单位认真组 织检修工作。所有检修单位一律有设备检修记录,详细记录检修质量、 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日期等检修项目。每班均需有检修负责人, 当班没有检修负责人不得进行检修。3、建立检修自检、申请验收制度 检修单位检修结束后由检修 单位进行自检。在检修单位提出检修验收申请后,机电科召集相关单 位联合验收。所有检修设备必须在检修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4、建立设备安装、检修质量追究制度设备检修结束并经验收 后,方可进行设备入井安装工作。设备安装试运行期间,发现属于检 修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属于运输过程中损坏的追究运 输或安装单位的责任。(三)大修检修费用 根据设备检修工作量、检修时间及检修人 员调配等情况,每次检修前,矿与检修单位签订检修合同,确定检修 费用,根据检修质量予以结算,或将检修费用纳入检修单位综合结算。第二十一条大型设备大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相关制度。大 修结束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 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 内容详细记入检修记录中。大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o在保修期内, 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检修单位处理,保修期一般不得少于1个 月。第二十二条 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机电科为主,会同调度 室、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检修单位,组织维修工和操作工共同参加。设备大修后,对于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 备或属于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者,经机电矿长批准,可以制订大修质 量的降级标准,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第二十三条备件资金一般可占设备原值的24%左右,单一 大型设备的备件可适当地增加储备。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旧件 修复利用工作。第二十四条大型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 采取不同的日常检修方式。(一)大功率带式输送机、综采设备及综掘设备,主要部件应保持 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每天应不少于24h,交接 班时要有15min互检时间。(二)矿井通风设备、矿山压气设备、矿井排水设备、瓦斯抽放 设备等有备用的大型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 及时修复备用。矿井排水设备中的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 季前全部检修完毕。(三)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井筒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 应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进行检修。矿井停产检修天数全年应有12 15天。不同地点的提升系统的停产检修日期应当错开,实行轮流停 产检修。主、副井提升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h的检查维 修时间。第四章大型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第二十五条 大型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改造所需费 用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费用的70%时,可列入大修费用开支;若 超过时,应列入技术改造计划。第二十六条大型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 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设备,可以向公司申请报废更新;(一)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二)通过大修,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 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康健,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四)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第二十七条大型设备报废的规定:(一)综采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巳超过下列规定, 并提足折旧者,亦可向公司申请报废。综采设备名称原煤产量/万t中厚煤层薄煤层掩护式液压支架320200米煤机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 胶带输送机350210252350525250160192Z50310(二)大型设备申请报废年限设备名称附属设备及说明报废年限空气压缩机包括风包、起动器等19米煤机7主、副井绞车25工作面输送机开关、备用电机、推移装置5胶带输运机10转载机8人车17主排水泵10主通风机轴流、离芯式15年不包括局 扇18液压支架10转载机开关、备用电机6破碎机10掘进机供电变压器、电机8第五章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第二十八条为加强大型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设备技术档案 在煤矿生产、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中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确 保大型设备的安全,,结合某某煤矿大型设备的管理现状,决定对于 全矿的大型设备予以建档管理。第二十九条 矿井通风设备、矿井提升设备、矿山压气设备、矿 井排水设备、瓦斯抽放设备、大功率带式输送机、斜井人车、综采设 备及综掘设备等归入某某煤矿大型设备范围的设备,其申请、购置、 验收、调试、运行、维修、改造、报废等全过程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 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材料及随机材料,均需归档 到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第三十条大型设备文件材料必须真实,与实物一致并具有成套 性。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大型设备管理和大型设备从形成到处置 的全过程。企管科负责大型设备验的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