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312-2022 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安徽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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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312-2022 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安徽省).pdf
ICS 67.060 CCS B 22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3122022 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Nanling rice 2022-10-26 发布 2022-11-26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312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安徽省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南陵综合试验站、南陵县农业装备服务中心、南陵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芜湖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跃华、周金宏、束孝海、桂云波、郭圣辉、潘有珍、黄谊、艾家祥、丁建英、徐磊、方世萍、何毅、梁元、何佳丽、朱咏萍、殷涛、李文军、李阳春、程太平、汪根火、胡恒泰、杨梅花。DB34/T 43122022 1 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南陵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南陵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83 米质测定方法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2334 稻米整精米率、粒型、垩白粒率、垩白度及透明度的测定 图像法 NY/T 2639 稻米直链淀粉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 3 术语和定义 DB34/T 43122022 2 GB/T 1354、GB/T 1789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南陵大米 Nanling rice 采用本文件第4章规定范围内生产的稻谷为原料,经加工精制而成,并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大米。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01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南陵县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共3个镇现辖行政区域,地理坐标范围北纬30463110、东经1181811830。见附录A。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5.1.1 气候 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930 d,在水稻成熟后期日照充足。年平均降水 1400 mm。年平均日气温 15,无霜期年平均 230 d,10以上有效积温年平均 5120。9 月中旬以后有较大的昼夜温差。5.1.2 土壤 土壤类型为潴育型砂泥田水稻土,土壤 pH 值 5.07.0、有机质含量2、全氮含量1.50 mg/kg、有效磷含量7 mg/kg、速效钾含量70 mg/kg,耕层厚度 15 cm20 cm。土壤环境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5.1.3 水源 灌溉水主要来自青弋江、漳河两大水系及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塘、湖、沟内的地表水,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5.1.4 大气 大气质量符合 GB 3095 的规定。5.2 品种选择 选用的品种为马坝小占系列等符合本文件第6章要求的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1 的规定。5.3 种植加工 5.3.1 栽培技术 使用绿肥“紫云英”或在田作物秸秆还田作基肥,采用育秧移栽方式种植,具体栽培技术参见附录B。5.3.2 稻谷 南陵大米原粮来源于本文件第4章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生产的稻谷,质量应符合 GB/T 17891 的规定。DB34/T 43122022 3 5.3.3 加工工艺 应采用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砂磙开糙、碾白、白米分级、检验、包装,也可有抛光或色选。6 产品质量 6.1 感官指标 6.1.1 外观 米粒大小均匀,外观清白,透明或半透明。6.1.2 色泽 色泽油亮、润滑,有光泽。6.1.3 气味 自然米香浓郁纯正,无异味。6.1.4 蒸煮品质 开锅清香,饭粒完整、洁白有光泽,软而不粘,有韧性,适口性好、冷饭不回生。6.2 加工指标 符合 GB 1354 中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三级以上。6.3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见表1。表1 质量指标 项目 等级 一级 二级 水分/13.5 直链淀粉(干基)/18.0 胶稠度/mm 60.0 垩白度/1.0 3.0 6.4 安全卫生指标 6.4.1 南陵大米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添加剂。6.4.2 符合国家卫生检验和检疫的有关规定。6.4.3 符合 GB 2715 的规定。6.5 净含量 DB34/T 43122022 4 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 7.1.1 外观 将少量大米(300 粒左右)平铺在黑纸上,目测。7.1.2 色泽、气味 按 GB/T 5492 的规定执行。7.1.3 蒸煮食味品质 按 GB/T 15682 的规定执行。7.2 加工 根据 GB 1354 的规定执行。7.3 质量 7.3.1 水分 按 GB 5009.3 中直接干燥法的规定执行。7.3.2 直链淀粉(干基)按 NY/T 2639 的规定执行。7.3.3 胶稠度 按 NY/T 83 的规定执行。7.3.4 垩白度 按 NY/T 2334 的规定执行。7.4 安全卫生 按 GB 2715 规定执行。7.5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DB34/T 43122022 5 按 GB/T 5491 的规定执行。8.2 出厂检验 8.2.1 每批产品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自检,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和销售。8.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加工质量指标和水分。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一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型式检验:产品投产时,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时,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8.3.2 型式检验的内容应符合第 6 章的规定。8.4 判定规则 8.4.1 凡不符合 GB 2715 规定和国家卫生检验和检疫的有关规定,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8.4.2 感官指标、质量指标中有判定不符合规定等级项目,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合格的则判合格,仍不合格的则判不合格。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标志 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9.2 标签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9.3 包装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9.4 运输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9.5 贮存 大米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阴凉、无阳光直射,同时做好防鼠、防虫、防火和防有害物质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气)、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物品混放。9.6 保质期 在满足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 3 个月。DB34/T 43122022 6 A A 附录A (规范性)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虚线内红色部分)见图A.1。图A.1 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示意图 B B DB34/T 43122022 7 C C 附录B (资料性)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原粮生产栽培技术规范 B.1 种子选择 种子选择应符合5.2的规定。B.2 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潴育型砂泥田水稻土,耕层厚度15 cm,有机质含量2,土壤 pH值5.07.0。B.3 栽培管理 B.3.1 播种(育秧)5 月下旬6 月中旬,以塑盘、湿润方式育秧。B.3.2 除草 秧田播种后 1 d2 d,芽前封闭除草。大田移栽后 7 d10 d 除草。B.3.3 插秧 秧龄 20 d30 d,插秧时间 6月中旬7月中旬,2万穴/667m22.4万穴/667m2,每穴2苗4苗。B.3.4 施肥 每 667m2 大田年翻耕紫云英鲜草1 000 kg1 500 kg或在田作物秸秆还田300 kg350 kg,全生育期氮肥(N)、磷肥(P2O5)和钾肥(K2O)用量控制在12 kg/667m214 kg/667m2、4 kg/667m26 kg/667m2和5 kg/667m27 kg/667m2。肥料施用应符合NY/T 394的规定。B.3.5 水分管理 浅水促分蘖,适时适度烤田,水稻孕穗阶段浅水勤灌,灌浆阶段间歇灌溉,水稻收割前7 d10 d排水,不应断水过早。B.4 病虫害防治 B.4.1 根据县植保部门的病虫情报进行防治。B.4.2 农药持效期合理使用农药,确保安全用药。农药使用应符合 GB/T 8321(所有部分)和 NY/T 1276 的规定。B.5 收贮 一般在 90 左右的谷粒变黄或呈现品种固有的颜色时,分品种适期收获、及时进行人工翻晒或低温烘干,达到稻谷的标准水分进行低温恒温贮藏。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