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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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x
广东顺”32合研究院 必久学国际际“ V G 唐隆品代理发购项目灰判文件曲疵号' GZ效SDMFT3048家-南限公卅顺为招米2014年8月第一部 分:诙判 邀请 函1-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家4-6第三部分:诙判须知7-16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17-22第五部 分:诙判响应文件格式23-42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的委托,对广东顺 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SD14FT3048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谈判内容进行谈判,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谈判。四、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 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 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谈判文件,请另付特快专 递费用人民币60. 00元,并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 失均不承担责任。)注:标书款账号信息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帐号:01078800027349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注:2014年9月2日上午09时开 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七、谈判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八、谈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九、本次谈判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参加 谈判,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十、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 gdgpo. gov. cn);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卜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GZSWSD14FT3048采购人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7-29898608传真:邮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9号邮编:528300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电话:0757-22120222传真:0757-22366178邮箱:swbcsd163. com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邮编:528300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具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代理资质”,并合法正常经营;3、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提供国内外专利申请的代理服务;3、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本项目所有种类的专利代理费预算单价均为7500元,供应商应以此标准作 出报价,不能高于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为全包价,包括专利代理费、国家官费、数 据分析处理、资料传递、通讯、交通、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 预见等全部费用;4、服务期限:一年(以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5、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确定3-5家成交供应商,不少于3家,不高于5家(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 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6、合同要求:采购人与各成交供应商分别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合同金额统一以成交供应商的成 交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确定;7、专利代理数量安排:成交供应商的专利代理数量由采购人合理分配。三、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委派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代理人作为采购人的专利代理人,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开展 专利申请或办理其他专利代理业务。2、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专利代理条列,秉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专利事务代理工作。3、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II内做出响应,提出申请方案和申请进 度计划。5、代理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著录项变更)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成交供应商需慎重对待招标人的专利申请要求,并对其授权可能性进行评估。7、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规费,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来文和收费收据邮寄采购人。采购人收文地址 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收文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及收费 收据。8、采购人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询问专利申请当前的进度事宜。由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 上述采购人的询问对象。9、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采购人的专利代理服务事宜。10、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协助采购人申请佛山市和顺德区两级政府部门有关“专利事务的资助和奖励”, 并及时告知相关最新政策。11、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专业、优质的代理服务,不得拖延或推迟采购人下达的专利代理工作。1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各专利申请人充分沟通,且按专利申请人的具体项目服务要求提供专业服 务,确保专利申请高效、及时。1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应认真评估采购人专利申请的授权可能性,给出指导性意见,提高采购人 专利授权成功率。四、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送顺德区财税局备案后生效;2、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完成专利代理的数量支付费用;3、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季度支付,采购人于下一季度头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一季度的 应付费用:4、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费文件;5、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6、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的时 间)。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监督与绩效科。2.4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 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 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 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谈判费用4 . 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 1980号)执行,采用定额收取,合共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 整(¥13, 500. 00元)。成交服务费由各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构成5. 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谈判须知(4)合同书格式(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 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 . 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1.1 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 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1.4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 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7 .计量单位7.5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谈判报价要求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 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9 .报价不是固定唯一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0 .响应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明有关报价的单价(或明细报价)和总价,如果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 错误的更正,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五、谈判保证金12 .谈判保证金12. 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 分。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12.2 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1)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帐户(交款时响应供应商向银行提供项目编 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并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之前一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帐号:744320018280001400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递交谈判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GZSWSD14FT3048)(2)投标保证金银行划帐后,请把划帐单传真到代理公司(0757-22366178),并注明项目编号,以便 统计之用。12.3 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12.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12. 5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 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递交和谈判有效期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3. 1响应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分别密封包装,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3)谈判货物、服务名称;(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5)日期。13.3响应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技术部分的正本内容相同(图片及印刷文件可除 外)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文件格式要求采用Office中文版本WORD软件制作(其中 报价表以excel制作),如果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13 . 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谈判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有效期14.1 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撤I可报价,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 撤回报价。14.2 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 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4. 3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14 . 4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典天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成交人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 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 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响应供应商原有效期内应 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七、谈判的步骤15 .谈判文件的澄清15.1 任何耍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 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5.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 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 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16 .谈判评审16.1 谈判小组(1)谈判小姐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 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谈判小姐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 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和价格等) 的谈判及评审。(5)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及对最终形成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最终谈 判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16.2 谈判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 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2)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本次评审是以谈判文件,最终形成的谈判响应文 件和谈判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通过初步评 审,且价格最低的成交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3)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采购的 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谈判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 的正常工作。16.3 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将以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进行谈判排序。(2)谈判小组将按初步评审表的规定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未作 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 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谈判小组逐一与响应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并形成 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谈 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必须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5)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 报价的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 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 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6)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 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 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7)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谈判响应文件,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 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8)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报价产品(服务)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则按所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予以扣除。2)对于允许联合体报价项目,如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报价企业的认定以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的为准。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卜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9)谈判小姐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纳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评审报告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16.4 保密性。(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 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响应供应商及与谈判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人日止,响应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 触。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如果响应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人方 面向参与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16. 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1)代理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谈判无效 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响应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16.6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1)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 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7.确定成交供应商17 .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次低的为成交备选人。报价 相同的,按履约能力、服务方案的优劣顺序排列。18 .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 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18.1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 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 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九、质疑与投诉19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响应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H内,对质 疑内容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电 话:0757-22120222传 真:0757-22366178邮 编:528300联系人:廖小姐(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 的响应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监督与绩效科地 址: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大楼三楼电 话:0757-22831804十、签订合同20 .签订合同(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 采购人签署合同。(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合同书;2)谈判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4)成交通知书。适用法律21.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 规章、政策。工程类项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GZSWSD14FT3048)初步审查表评审内容一名称响应供应商A响应供应商B响应供应商C贝格性审查响应供应商资质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或者经谈判小组要求能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补 充齐全保证金足额提交符合性审查谈判有效期为60天谈判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满足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按时作最终报价,且最终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本项目专利代理费预 算单价为:7500元)报价是固定唯一的不存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而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 明的情况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标的其它条款结 论1.表中只需填写“ J/通过”或“x/不通过”。2.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16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合同 书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二O一四年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 项目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成效通知书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专利代理服务,为保证该项服 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合同金额为全包价,包括专利代理费、国家官费、数据分析处理、资料传递、通讯、交通、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及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O2 .3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服务要求具体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及乙方在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五、服务期限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六、付款方式具体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执行。七、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 的进程及相关情况;(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2 .甲方义务(1)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全面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 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专案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 文字资料和图式;(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位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接,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 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 方,由乙方代缴。八、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3)如果甲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撤回原申请,并要求重新提交的,需补缴工本费200元。2 .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专利代理服务;(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3)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于10-15个工作 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5)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6)乙方有义务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奖励与扶持政策为甲方办理相关的奖励与补助费用;(7)如果本合同涉及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其有效期是从申请专利起至专利有效期限内的全部事 宜(该发明创造授权后所产生的关于诉讼、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费用另外收取),乙方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 局的缴费时间要求,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缴纳专利证书费及专利年费等相关事宜。九、保密条款1.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 机密",”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机密标识,或明确告知该资讯是机密资讯,只作参考不写入申请文件字样。 2.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后,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3 .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4 .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5 .乙方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知识产权事务的内容,除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 的责任。乙方及代理人有泄密、剽窃甲方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乙方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十、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4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协助 甲方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未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或甲方技术方案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中途停止的, 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6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 收代理费用应予退还,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7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十一、法律责任1 .甲方应按照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 担法律责任。2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 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3 .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 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代理费。4 .因乙方故意导致发生本条第3款情形的,乙方应赔偿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 .如乙方出现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十二、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 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3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 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5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送顺德区财税局备案后生效。2 .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文件须编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日期:年 月 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目录一、 自查表二、资格性文件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注:1.请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请编制口录 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价。2.报价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2.1 报价览表(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2.2 2响应函2.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 谈判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5 退保证金说明(正本)说明:本唱标信封仅为方便代理机构而设,如唱标信封的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为准。一、自查表L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谈判文件要求(详见初步评审表所列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O页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O页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口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通过口不通过见响应文件 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 及序列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报价!在对应的口打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