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版产品购销合同八篇.docx
甲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一月 日产品购销合同八篇产品购销合同篇1甲方(购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销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 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 同遵守。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1 .乙方必须在一年一月以前(或一月一旬内),向甲方交售(农副 产品)一斤(担)。2 .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 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3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 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1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地区标准执行;(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第三条交(提)货方式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 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 知提货时间;(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 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 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第五条验收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Q)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 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 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乙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 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 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 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 2%)的违约金; 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 值%(1% 20%)的违约金。2 .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 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 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 收上交国家财政。3 .乙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 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 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 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 .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 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 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 理。5 .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 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6 .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 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 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7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 应加倍偿还。8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 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 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 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 多支付的费用。9 .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 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 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2 .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 (5% 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3 .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 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 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 失。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 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5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 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其损失。6 .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 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7 .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8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逬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出异议,视为默认。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逬行验收或逬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 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 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 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 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 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 或推迟。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 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 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 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 认。第H一条其他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 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第十三条本合同于一年_月一日在签订,有效期至一年一月日。甲方: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年一月一日乙方: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年一月一日(编辑:离地七寸)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特签订本合同书,协议如下:一、甲方维护乙方公司内的电脑、网络及周边设备;(其中电脑为台;打印机为一台;其它)甲方确保乙方电脑系统的稳定性,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二、甲方为乙方维护日期从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付给甲方代维费元整,共计 元,大写:计人民币。此代修费不含乙方电脑硬件坏时的维修费。乙方电脑系统出现问题,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反应情况,征求乙方意见,如 若乙方硬件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协商。维修费用另外计算。三、维护程序为:乙方电脑软、硬件及网络出现故障的时候,致电甲方 程师,甲方将在:当天工作日作出响应。(40¥/台)5小时作出响应。( 60¥/台)3小时作出响应。(100 ¥ /台)( 一¥/台)如若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赶到,应向乙方商妥,如若在商妥期间内不能到 达现场,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当月的电脑代维费的10%.四、乙方应及时交纳代维费,逾期将收取10%滞纳金。乙方中途中断此合 同,乙方应付给甲方签约期限内的所有代维费,即:人民币:。五、本合同如有涂改则无效,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甲、乙 双方各自旭,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甲_方:乙_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本合同适应商超进货类供应商:零售商: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 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逬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L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 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逬行结算 的商业模式。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 他组织及自然人。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 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 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 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 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 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 数量和金额逬行核对的行为。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 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 支付货款的行为。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 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 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三、合同文件及组成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2)订购商品清单(3)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促销服务协议(5)订单及订单确认(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8)商品退换货文件(9)商品对帐文件(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 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 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逬货购销事宜协商订 立本合同。一、订购商品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 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逬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 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 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 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 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 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 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 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 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代理人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 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 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三、订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 )电子邮件(3 )传真(4 )订货合同(5 )其他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 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 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 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 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 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 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 定地点。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 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逬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 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2小时内验收完 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 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 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 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 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 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六、商品退换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1)不接受退换货(2 )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 )有条件的退换货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订货会组织单位名称及签订时间:年月日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供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需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制部门:印制单位:二、质量要求: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四、结算方式及期限:五、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需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供货单位(甲方):购货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产品名称、数量、价格1、产品名称:2、产品数量:3、产品价格:单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货款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整)。二、货款结算1、付款方式:2、甲方开户行:帐号: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 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逬行追索。四、售后服务1、电话咨询: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咨询。2、信函传真: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软件应用咨询服务。3、网站支持: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相关技术解决方案。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软件应用指导服务。五、联系方式L服务热线:2、投诉热线:3、公司传真:4、公司网站:5、电子信箱:六、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产品购销合同篇2甲方(购方):乙方(供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 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二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计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 收无误后一周将合同金额计款元划入乙方在帐户上(帐号为)。乙方收款前 需提供机打发票。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时间1、交货地点: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第四条交货条件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 决。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允许逾期交货的,乙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 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 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甲方责任L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2、按此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条件及时按时付款。3、及时验货,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完毕。第六条乙方责任L乙方须保证定作服装的产品质量及规格等,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 负责更换或退货。若尺码出现不符时,应在一周内予以更改交付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产品购销合同篇3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 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 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 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 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 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 保管,作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 .产品的数量:。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 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 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 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3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 方法: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 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 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 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 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 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 降低产品价格。)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 码头)1 .产品的交货单位: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 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 路线和运输工具);(3 )甲方自提自运。3 .运输方式:。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 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 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 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 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 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 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 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 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定价执行;(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 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 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 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 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 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 定的价格执行。)2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 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 其规定。)第七条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 .验收手段;3 .验收标准;4 .由谁 负责验收和试验;5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 关执行仲裁等等。)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 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 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 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 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 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 幅度为1 - 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 - 30% )的违约金。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 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 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 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 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 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 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4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 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费用。5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 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 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 费用。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 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 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 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 为同意发货。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 -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 - 30% )的违约金。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 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 理。3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 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 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5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 训獄。6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 此所受的损失。第H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第十二条其它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贝剖尝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 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 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九_年_月一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 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分;合 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 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分。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开户银行:一帐号:一电话:一供货单位(乙方)一(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一_年_月一日订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颁布日期:产品购销合同篇4供方():电话:传真:购货方:电话:传真: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名称规格货号数量单价元/个总额二、供货要求: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对甲方的使用环境和使用目的已经了解,乙 方负责提供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设备,并且保证该设备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 相关法律法律以及政策的要求。2 .产品应是全新的,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三、包装:供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包装前供方负责逬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四、付款:1 .订购需付一定金给供方,全部产品生产完成,经购方检验合格后,购 货方应在发货前付清全部货款。购货方货款到账后,供货方须在24小时内发 货,否则,每日向购货方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 .合同签订后起在五个工作日内购方定金没有到账,本合同自动失效。五、交货:签定合同后供方即安排生产备货,购货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发货,交货地点 为广东佛山市。六、运输: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费用由购方承担,供方负责装车发运工作。七、质量承诺: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3日内(以传真日期为准) 给与答复,如供方对购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 担相应损失。若供货方3日内未给予答复,购货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供货方 赔偿购货方的损失。、合同生效及其他1 .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严 格履行合同。2 .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原则下,愿意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书面达成,经双方签字 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协商解决,在购货 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分,本合同传真件有同等法律效。购方开户银行:供方开户银行:卡号:卡号:税务登记号:购方(盖章):供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产品购销合同篇5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 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Q)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 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 .产品的数量: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 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3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 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 头)1 .产品的交货单位: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Q)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3 .运输方式:.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 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 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 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 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 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 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 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 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2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