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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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doc
上海市上海市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检测试卷检测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材料一:2013 年 1 月 8 日,甲与乙订婚。2013 年 2 月 1 日,甲父出资 20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以作为甲与乙结婚的新房,该房屋登记在甲父名下。2013年 4 月 8 日,甲与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当日,甲父赠送给甲、乙一辆汽车作为新婚礼物。2013 年 4 月 9 日,甲与乙住进了登记在甲父名下的房屋。2014 年 2 月 10 日,甲驾驶机动车上班途中与丙运输公司的雇员丁驾驶的运输货车相撞,甲当场身亡,此时乙已经怀胎八月。2014 年 3 月 28 日,甲、乙的孩子戊出生。当日,甲父与乙签订书面协议:“戊年满十八周岁前,甲父提供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给乙和戊居住;乙居住期间,可以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作为乙居住、并就该房屋取得收益的条件,乙保证不再婚,以专心抚养戊;乙再婚的,应当向甲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父 30 万元”。2014年 6 月 1 日,乙将该房屋中的一间房出租给了已,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 1 年,租金为 6 万。2015 年 7 月 1 日,乙再婚。甲父得知后,向乙提出如下请求: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30 万元;要求乙返还因房屋出租所获得的租金 6 万元,并补缴自 2014 年 2 月 10 日以来的乙居住该房屋产生的租金。材料二:2017 年 3 月 1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66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问题:1.甲死亡时,关于甲父赠送的汽车,应当如何分割?各权利人各自能够分得份额是多少?2.应由谁承担致甲死亡的侵权赔偿责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3.甲父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30 万元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请说明理由。4.甲父要求乙返还 6 万元租金的请求和要求乙补缴租金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请说明理由。5.结合材料二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试论述根据我国民法的要求,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要求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总数不得少于 500 字)【答案】二、5 月 1 日,甲与乙签订购买手机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手机总价 5000 元,首期款 3000 元余款应于 12 月 31 日前付清。在余款付清之前,乙仍拥有该手机所有权。另外,甲应当于收到手机的当天对其进行检验。6 月 1 日,甲发短信给好友丙,欲将其宠物狗毛毛出卖。短信中称:丙应于收到短信后一周内回复并支付价款 500 元,付款后即可取得毛毛的所有权。甲应于 12 月 31 日放假回家时将毛毛送至丙家中,送达前毛毛仍由甲负责照顾。7 月 1 日,丙回复短信同意,并将 500 元转至甲的银行卡账户。其后,甲回复短信已收到 500 元转账。8 月 1 日,毛毛产下 3 只小狗:小白、小黄、豆豆。甲的同学陈某误以为其品种为日本柴犬,看见后十分喜爱,愿以 1000 元购买毛毛、小白、小黄。甲同意,并将狗狗交给陈某,陈某支付 1000 元现金。陈某对甲和丙的买卖合同并不知情。8 月 2 日,陈某带毛毛、小白和小黄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狗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2017 年 9 月 1 日,陈某与李某签订 50 袋澳洲进口狗粮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由李某代办托运,运费由陈某承担。次日,李某将 50 袋国产狗粮交给快捷货运公司运输。9 月 5 日,陈某将运输途中的 10 袋狗粮以原价转售关某。9 月 6 日,因货运公司员工保管不周,20 袋狗粮不慎丢失。9 月 8 日,30 袋狗粮运至陈某住处。陈某虽发现狗粮为国产但仍接收。同日,陈某通知关某其购买的 10 袋狗粮于运输途中灭失。11 月 5 日,宠物狗毛毛突患重病,濒临死亡。陈某打电话告知甲,因错将狗狗当成日本柴犬而购买,要求甲返还 1000 元价款并取回 3 只狗,甲拒绝。11月 15 日,甲将 1500 元转至乙的银行卡账户。12 月 1 日,甲发现手机无法充电,经检查系因使用劣质锂电池,导致其寿命仅有正常手机的 14。甲要求乙免费维修,乙拒绝,并以甲未按期付款为由要求取回手机。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免费维修手机?为什么?2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谁享有 4 只小狗的所有权?为什么?【答案】三、案情:2012 年 3 月 1 日,甲、乙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车行向乙出售一辆比亚迪汽车,价款 30 万元,零首付,乙分 20 期支付(自 2012 年 4 月 1日起每月支付 1.5 万元),若乙欠缴到期价款达到标的额的 16 以上,甲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合同还约定:因该汽车无法定的质量保证期,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乙应当自汽车交付之日起 6 个月内通知甲。否则,视为交付的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2012 年 3 月 1 日,甲向乙交付了汽车。2012年 4 月 1 日,乙向丙银行借款 50 万元。为了担保丙对乙的借款债权,乙以该比亚迪汽车为丙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乙的朋友丁以其房屋为丙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均未与丙约定各自担保的债权数额和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2012 年 5 月 1 日,乙为汽车投保交强险后(未投保商业险),将该比亚迪汽车出租给戊(具有驾驶资格),口头约定:租赁期限 3 年,年租金6 万元。2012 年 6 月 1 日,戊酒后超速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己撞伤,给己造成损失共计 35 万元。交警认定戊为酒驾,由戊负全责。2012 年 7月 1 日,乙欲从戊处收回汽车。乙为此咨询“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钟律师。钟律师认为,“契约必须严守”,在甲、戊租赁期间内,甲无权单方面终止汽车租赁合同。2012 年 7 月 2 日乙又为此前往“君和律师事务所”咨询牛律师。牛律师认为,戊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酒驾、摔死婴儿之类的犯罪分子没什么好客气的。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2012 年 9 月 1 日,乙、戊协议解除汽车租赁合同。2012 年 10 月 1 日,乙发现该汽车的电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修理费需 2万元),乙发现后立即通知甲,并请求甲承担维修义务。2012 年 11 月 1 日,乙又将该汽车出租给赵某,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 2 年,年租金 7 万元。2013 年 5 月 1 日,因乙未对丙履行到期还款义务,丙对乙的汽车行使抵押权,将汽车拍卖,被钱某购得。问题:1在甲、乙的汽车买卖合同中,若乙未支付的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 16 时,甲是否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为什么?22012 年 3 月 1 日,甲向乙交付汽车后,汽车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3在 2012 年 6 月 1 日戊给己造成的人身伤害中,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为什么?4在 2012 年 6 月 1 日戊给己造成的人身伤害中,若交强险保险金不足以弥补己遭受的损失,其他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5在乙、戊汽车租赁合同期间,乙是否有权通知戊解除汽车租赁合同?对此,戊可对乙主张何种权利?【答案】四、甲县原有 A、B、C、D、E 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 A 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 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 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农村局,甲县农业农村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 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甲县农业农村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3)此案 B、C、D、E 四家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据此吊销 B、C、D、E 四家的营业执照?(5)如果 B、C、D、E 中只有 B、C 提起行政诉讼,那么 D、E 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答案】五、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 40 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 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 10 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 1 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 1 万股股票。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 名董事有 4 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丙公司 6 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 4 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 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 45 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的决议。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 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答案】六、2011 年 3 月 2 日,A 省某市数家企业向坐落在该市 C 区的市政府递交申请,申请在本市建设一大型商业区,市政府认为需要对这几家企业递交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于是派工作人员王某审查材料。王某审阅后,觉得材料不够完备,于是,市政府在 2011 年 3 月 10 日告知这几家企业补正全部内容。2011 年 3 月 15 日,几家企业再次将材料递交,市政府综合了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认为商业区的建设有利于本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该商业区的建设需要占用本市 B 区一部分居住用地,市政府在 B 区发布公告,告知该规划内容和需要占有住宅用地的范围、补偿措施,并且在公告中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提出行政许可听证的权利。该住宅区的部分居民在 2011 年 3 月 18 日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市政府收到申请后,在 4 月 23 日发布公告:市政府将在 2011 年 4月 25 日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熟悉本区情况,参与审査商业区建设许可的副市长赵某主持。听证会当日,为了维持现场秩序,市政府禁止记者和非 B 区居民进入听证现场旁听。听证会后,市政府根据听证笔录作出了批准建设大型商业区的决定。决定作出之后,市政府参照本机关发布的关于拆迁户行政补偿的规定确定的补偿数额,并且与相关市民就搬迁问题达成协议:由市政府按每户居民现有的住房面积,发放补偿款,并且约定了补偿款的发放时间。2011 年 6 月20 日,市政府根据各户的住宅面积发放补偿款。陈某等 10 户居民认为市政府发放的补偿款过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居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 B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举行听证的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2.若陈某等 10 户居民认为市政府发放的补偿款过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遂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并且申请审査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拆迁户行政补偿的规定,对于该规定的审查,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陈某等 10 户居民向 B 区法院起诉,B 区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4.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市政府的决定,陈某等人依旧不服复议决定,则被告是哪个?管辖法院是哪个?为什么?【答案】七、(2009 年)材料:潘晓大学毕业不久,向甲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 20,000 元。潘晓每月收人 4.000 元,缴纳房租等必需开销 3,000 多元。潘晓消费观念前卫,每月刷卡透支 3,000 多元,累计拖欠甲商业银行借款近 60,000 元。不久,潘晓又向乙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的透支额度达 30.000 元。据报道,甲商业银行近几年累计发行信用卡近 600 万张,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从 5.000 元至 10 万元不等。该银行 2009 年 8 月统计发现,信用卡持卡人累计透支接近 300 亿元,拖欠期限从一个月到四、五年不等。不少人至少持有两张甚至多张信用卡,因延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由于上述现象大量存在,使得一些商业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对此,银行界拟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列人“黑名单”,相关信息各银行共享;拟采取加大罚息比例、限制发放个人贷款、限制发放信用卡、停止信用卡功能等措施制裁信誉不良持卡人;拟建议在设立企业、购买不动产等方面对持卡人进行限制。另据反映,为数不少的信用卡持卡人则认为,银行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强,申领条件设定偏低,合同用语生涩,还款程序设计复杂且不透明,利息负担不尽合理,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请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就银行权益保护与限制、持卡人权利与法律责任、银行和持卡人的利益平衡与社会发展、资本市场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或者其他任一方面阐述你的观点。答题要求:1.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2.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3.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八、【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 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问题:1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担?【答案】九、材料一:北京某公司白领姜某在家中跳楼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的不忠,并在博客中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这些内容在网上公开后,论坛众口一词痛骂“负心郎”王某与第三者。网友展开了“人肉搜索”,将王某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公诸网络。在现实生活中,王某父母的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了诬陷恐吓标语;王某的工作单位也因被騷扰将其辞退。材料二: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问题:结合上述材料,论述自由和秩序的关系。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一十、泰嘉贸易公司从国外购进 100 吨钢材,委托某船运公司运往中国境内。一日,该船运公司一艘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 500 多件电器等物的船,在中国海口市担杆岛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作出决定,将包括该贸易公司 100 吨钢材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该贸易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 100 吨钢材未果。对此,该贸易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运 100 吨钢材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 100 吨钢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处罚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贸易公司的,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贸易公司物品的决定,但被告称:船运公司货船走私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正进行侦查,对贸易公司的钢材是不是走私货物还未确定,所以不能返还。问题:(1)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2)本案贸易公司是否具备原告资格?(3)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4)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再行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如何处理?(5)本案中人民法院能否加重对原告的处罚?(6)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