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doc
上海市上海市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提升训练试卷提升训练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人按照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 10 月 3 日至 10 月 16 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10 月 7 日至 10 月 9 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 4 天)。10 月 14 至 10 月 17 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 4 天)。为此,承包人于 10月 20 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 10 月 25 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期索赔:框架柱扎筋 10 月 3 日至 10 月 16 停工,计 14 天砌砖 10 月 7 日至 10 月9 日停工,计 3 天抹灰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7 日迟开工,计 4 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 天;(2)费用索赔: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 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55=770 元;一台砂浆搅拌机 724=168 元;小计:4214 元窝工人工费:扎筋 35 人20.1514=9873.50 元;砌砖 30 人20153=1813.50 元;抹灰 35 人20154=2821.00 元;小计:14508.00 元;保函费延期补偿:(1500106365)21=51781元;管理费增加:(4214+14508.00+517.81)15=2885.9775 元;利润损失:(4214+14508.00+517.81+288597)5=1106.29 元;经济索赔合计:23232.07 元;【问题】(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答案】(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 14 天,应予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同意工期补偿:14+0+0=14 天;二、某建设单位将隧道工程发包给某施工单位,并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管理。该隧道直径为 4.8m,起始里程为 DK10+100,终点里程为 DK10+868,环宽为 1.2m,采用土压平衡盾构施工。区间隧道贯通后计算出平均推进速度为 8 环/天。盾构隧道穿越底层主要为淤泥质土和粉砂土。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施工单位按照索赔程序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索赔要求:事件一:盾构始发时,发现洞门处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需改变加固形式,加固施工造成工期延误 10 天,增加费用 30 万元。事件二:盾构侧面下穿一座房屋后,由于项目部设定的盾构土仓压力过低,造成房屋最大沉降达到 50mm。穿越后房屋沉降继续发展,项目部采用二次注浆进行控制。最终房屋出现裂缝,维修费用为 40 万元。事件三:随着盾构逐渐进入全断面粉砂地层,出现掘进速度明显下降现象,并且刀盘扭矩和总推力逐渐增大,最终停止盾构推进。经分析为粉砂流塑性与勘察报告相差过多引起,项目部对粉砂采取改良措施后继续推进,造成工期延误 5 天,费用增加 25 万元。【问题】1.事件一、二、三中,项目部可向监理工程师索赔的工期和费用各是多少?说明理由。2.该隧道属于什么类型的隧道?整个隧道掘进的完成时间是多少天(写出计算过程)?【答案】1.事件一、二、三中,项目部可向监理工程师索赔的工期和费用各是多少?说明理由。【答案】事件一:项目部可以索赔的工期 10 天,费用 30 万。因为地质条件变化是发包方责任,所以可以索赔;事件二:不可以索赔。上述原因是项目部施工不当造成的,所以不能索赔;事件三:地质条件与勘探报告不相符项目部可以索赔 5天工期,25 万元费用。【总结解析】考生要认真分析工期和费用索赔的适用条件,分步作答。2.该隧道属于什么类型的隧道?整个隧道掘进的完成时间是多少天(写出计算过程)?【答案】隧道长度:868 一 100=768m,属于中隧道。整个隧道掘进的完成时间为:768(81.2)=80 天。三、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了某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并按规定签订了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包括 A、B、C、D、E 五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 A 包括拆除废弃建筑物和新建工程两部分,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将拆除废弃建筑物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乙施工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由于拆除废弃建筑物的危险性较大,乙施工单位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了有甲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参加的专家论证、审查会。会后,乙施工单位将该专项施工方案送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便签字同意实施。事件 2:在该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废弃建筑物拆除前 7 日内,将资质等级证书与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件 3:受金融危机影响,建设单位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正式通知甲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 D、E。而此前,甲施工单位已按照批准的计划向某机械厂订购了用于子项目 D、E 的工程设备,并向其支付定金 300 万元。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建设单位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书面通知甲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问题】2.指出事件 2 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答案】2.事件 2 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1)“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报送”不妥。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报送。(2)“在废弃建筑物拆除前 7 日报送”不妥。正确做法: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报送。(3)“报送工程所在地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妥。正确做法:应当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某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在某段土方开挖工作完成后不久,边坡出现了局部塌方,令地基土受到扰动,承载能力降低。事件 2:在基础工程施工结束后,因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外出未归,未进行自检,为了能够提前进行基础的填埋工作,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检查验收,被监理工程师拒绝。事件 3:在某段危险性较大的高边坡处理工程,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该高边坡处理工程施工时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时发生了安全事故。事件 4:某段石方爆破作业比较危险,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本单位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决定从劳务市场雇用三名无爆破作业上岗证人员去实施爆破作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事件5:某段土方路基完工后,施工单位申请中间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自检资料不完整,最终拒绝对该土方路基进行中间交工验收。事件 6:该公路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提交了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后认为竣工资料不完善,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因而拒绝了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问题】2.事件 2 中监理工程师拒绝施工单位要求其对基础工程检查验收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2.监理工程师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施工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决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自检,而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人员没有自检或自检不合格不能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符合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一律拒绝进行检查。五、某公路施工项目,业主与某监理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签字日期为 2006年 1 月 1 日,合同内写明的完成日期为 2006 年 12 月 30 日,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影响,至 2006 年 12 月 30 日时工程仅完成 80%。【问题】1、监理单位未能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全部监理任务,是否应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1、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拖期违约责任。因为监理单位不是合同工程的具体实施者,仅负责业主与第三方所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及监督检查义务。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义务与所监理的施工合同的履行紧密相关,因此由于业主或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工程的施工不能按期完成时,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拖期违约的责任。六、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和洪水不可抗力袭击,使工程遭受到大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如下:(1)遭特大暴风雨和洪水袭击属不可抗力,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 22 万元,其修复费用应由业主承担,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2.5 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4)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 6 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 3 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 3 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特大暴风雨和洪水造成工地停工 10 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 10 天。(6)由于工程破坏,现场清理需费用 2 万元,业主应予支付。问题: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答案】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判定索赔成立原则;对索赔报告的审查和核定;与承包人协商补偿;签发索赔处理决定,当监理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业主批准。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处理原则: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所需清理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工期给予顺延。3.对索赔报告的处理方法: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程延期应予签证顺延;工程修复、重建 22 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顺延 10 天;现场清理需费用 2 万元,由业主承担。七、某二级公路隧道为单洞双向行驶两车道隧道,全长 4279m,最大埋深 1049m。隧道净空宽度 9.14m,净空高度 6.98m,净空面积为 56.45m2。该隧道位于一盆地边缘的山区,主要分布有寒武系三游洞组至三叠系大冶组地层,其围岩主要为弱风化硬质页岩,属类围岩,稳定性较差。根据该隧道的地质条件和开挖断面宽度,承包人拟采用台阶分部法施工。【问题】1、承包人采用的开挖施工方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答案】1、开挖方法选择合理。理由是台阶分部法适用于一般土质或易坍塌的软弱围岩地段。本隧道为 II 类弱风化硬质页岩,稳定性较差。八、某工程,建设单位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 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脚手架工程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认为方案可行,并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事件 2 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甲施工单位报验的测量成果时,发现对测量控制点的保护措施不当,造成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失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事件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对该分部工程停工整改。事件 4 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作出了赔偿。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问题】(3)分别指出事件 3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答案】(3)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妥当。不妥之处:签发工程暂停令。理由: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或只有总监理工程师才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令。九、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 45 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 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 ABCDEFGH 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主板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 A 公司是外系统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 A 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有 5 人组成,其中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办主任 1 人、建设单位代表1 人、政府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 3 人。评标时发现,B 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 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小于小写金额;F 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 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 45 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应于 30 天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低 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一十、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显示该公路工程有一座长隧道正好在一煤矿附近,有一段隧道洞身须穿越煤层。在隧道施工中出现了瓦斯,承包人指出,因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有误,瓦斯提前出现,并据此擅自停工,要求业主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问题】试问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本案例中,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不成立。因为:(1)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业主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2)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3)招标文件中已载明并经过现场考察证实,该隧道施工确实处于一煤矿附近,因而瓦斯的出现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无法预见到的,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人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4)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擅自停工造成的损失与损害应由承包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