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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集合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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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集合7篇.docx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集合7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1为加强电力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能安监字2020308号)通知要求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员工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紧密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全面辨识电力行业危害、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治突出问题,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武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武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电力行业的规划布局、勘查设计、建设运行、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技术监督等活动过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相关干部和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全覆盖。结合实际对电力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解剖麻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三是各电力企业、机关各股室(办)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通过采取展板、网络媒体等方式,完整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让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切身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关心关爱,并自觉在工作中落实。积极参加县安委会、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宣贯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每周例行会等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严格执行。五是防范化解风险。要全面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趋势,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限期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电力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选点、勘察设计、建设运行等各环节,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对发现的风险要立即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和防控,构成重大风险的要重点管控,严防安全风险升级转化为事故。(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落实法定责任。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及市、县安委会部署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原则要求,不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法守规,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二是提升保障能力。电力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人、财、物等资源充足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职位。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素质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岗位,让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要加强劳动保护,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防护装备、安全作业工器具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理论和实操水平。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电力企业要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按照“一企一清单”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负责。企业要在生产区域和可能影响范围的醒目位置、重要点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让可能受影响人群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应对方法及避险疏散路线。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规定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部门报送重大风险清单、分布图等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加强隐患查治。各电力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实岗位排查责任,明确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闭环管理。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完善预案、开展演练,保证隐患可控在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工停产并疏散撤离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报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程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是创新安全管理。各电力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由追责问责管理向风险隐患管理转变、由外部约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觉主动的“我要安全”管理转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对存在不遵守法规、不落实责任、逃避对抗管理、“三违”问题严重、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推送进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三)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整治一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综合采用警示通报、走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解决苗头性问题,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二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电力企业要按照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责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认真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积极践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及时总结“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年”成果,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路径,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强化对新进、转岗、复岗、挂职借调、劳务派遣、实习见习等重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水平,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四是推进班组安全建设。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班组岗位设置齐备、人员物资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刚性约束,规范开展“三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工前会,安全日活动),认真执行“一书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杜绝“三违"现象。要聚焦班组核心业务,压减与班组职责关联不强的工作内容,减轻基层负担,激发班组安全生产活力。五是推进应急能力建设。电力企业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及时开展实战演习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恢复重建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强化电力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和专业培训、抢险救援装备配置等,提高应对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六是开展电网安全整治。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开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安全风险研究,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加大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预警机制,推动实现设备外部风险预先管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消除电力设施外部隐患;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施工许可制度,防范违规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点关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七是开展发电安全整治。排查整治老旧设备,保障机组稳定、可靠、经济运行,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电力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并网安评工作,特别要对2015年以来投产的以及主要设备、系统经过改造的机组及时开展并网安评,确保机组满足并网安评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八是网络安全整治。强化电力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要求,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呼和浩特市抽水蓄能发电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推动重点企业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2021年底前,电力企业要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九是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电力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四、时间安排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2020年8月)。结合实际布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二)排查整治(2020年812月)。全面梳理本辖区、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电力企业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三)重点推动(2021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采取重点督导、现场推进等措施,着力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四)总结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2020年10月底前和2021年10月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分别将当年落实本方案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武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总结评估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和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按上述要求报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发改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电力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二)改进监管方式。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主要任务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22/T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四)做好电力安全整治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积极协助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赋予本部门的职能以及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五)强化煤炭行业管理1.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41号),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2.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对列入严格执法限期关闭的小煤矿加大淘汰退出工作力度,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对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3.规范煤矿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4.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珲矿集团板石煤矿、八连城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建设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七)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业指导服务。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科技、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3.强化应急管理。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制度保障、监测预警、基地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2.抓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产生敬畏之心、树立责任之心,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及时报省能源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二)强化工作督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省能源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3为加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和防范体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二、主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一)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集中学习和广泛宣传活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莆田第十中学安全负责示意图(2018年修改)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构建科学完善的系统内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2020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负责制,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全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重点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学校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围墙等设施安全排查,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合力。要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课程,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摸排学生心理思想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并适时跟踪反馈。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安全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助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树实体标杆,供可学模式”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围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利用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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