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消防、健康、环境管理制度汇编.docx
宝丰能源集团公司动项目部宝冒!H原醛師G安全、质量、消防、健康、环境管理制度汇编批准:冯国梁 审核:卢金文 编制:电,鹏 编制日期:2012年1月1日宝丰集团动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实现动项目工程确定的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劳动 安全和职业卫生的 法令、法规,全面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1. 2本制度适用于宁夏宝丰能源焦化废气综合利用烯燈项目余热发电工程所 有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1. 3编制依据1.1.1 原国家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1.2 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1 2002)1. 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3.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 理办法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7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 4安全目标项目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确立以下安全施工 目标。1. 4. 1杜绝死亡事故;1. 4. 2杜绝环境污染事故:1.3.3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1.3.4 不发生群伤事故;1. 4. 5不发生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1.4.6 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1.4.7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 4. 8不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1.1 .9不发生重大土方坍塌事故;1.4 . 10不发生重大职业伤害事故;2管理职责与分2. 1安全监督2. 1. 1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主任的安全领导小组。2.1.2施工监理设立安全组,原则上不得少于3大并兼顾各专业。总监理工 程师行使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管职权。2. 1.3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监察部(或相应机构,人数不少于5人),工地设专 职安全员,班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外协队伍设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配备 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3%2. 2安全管理2. 2. 1项目部安全管理2.2. 1. I建立健全“电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三项 机制。2.3. 1.2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2. 2.2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 合理导致施工和生产过程安全事故的发生。2. 2.3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管理2. 2. 3.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 理,并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主要监督管理责任。2. 2. 3. 2监理单位坚持召开安全工作会和安全专业例会;及时了解和 掌握安全 施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2. 2. 3. 3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在检查中严格执行原电部 颁发的 “电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安全检查 表”及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强化对现场的安全检 查,搞好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2. 2. 3. 4加强对现场“三违”的处罚度,杜绝习惯性违章,以违章零目标确 保事故零目标的实现。2. 2. 3. 5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坚持“安全一票否决权”的原则,严防高处 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触电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2. 2. 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2. 2. 4. 1各施工单位负责制订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办法 和考核细 则,并贯彻落实。2. 2. 4. 2在组织施工中树立“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安全 工作放在 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职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危害辨识、危险源评 价和危险源控制计划积极抓好预测预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2. 2. 4. 3在施工中认真贯彻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及“百 日安全无事故”活动。2. 2. 4. 4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制度和 台帐,认真填写帐、表、册、卡,作到记录及时准确,有据可查。2. 2. 4. 5结合施工任务,各施工单位认真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规划 和安全技 术措施,所有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项目和特殊危险作业应编 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把措施的编审、交底和签字关。2. 2. 4. 6认真抓好全员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规、规范和规程。不断提高施工 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和安全施工意识,特殊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2. 2. 4. 7认真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严格执行班组安全活动 日、班前班后会和“三交”、“三查”制度。2. 2. 4. 8加强对外协队伍和临时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人员要认真组织“三级 教育”,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2. 2. 4. 9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大中型施 工机械必须经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全面安 全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各种防护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活、可靠,并经 常进行检查。2. 2. 4. 10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有证 电操作;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2. 2. 4. 11认真落实火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创造 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2. 2. 4. 12严格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 行调查、 分析、处理和上报。3检查与考核3.1 本制度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 职能的科室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2 各部门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管理的内容实行制度化管理, 达到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4附则4. 1本制度由动项目部工程管理科负责起草并解释。4.2 本制度于2012年1月发布。4.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宝丰集团动项目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1总则1.1 为确保基建事故信息及时报送,以便决策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 故、避免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向上 级或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集团动项目部的安全事故报告、调查的管理。事故类 型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健康和环保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等。1. 3编制依据1. 3. !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条例1.2.2 企业职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2.3 企业职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1. 3. 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SD168851. 4专业术语定义1.4. 1事故:个人或集体在工作的进程中,为了实现某一意图而采取行动的过 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反的情况,迫使这种行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 件。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1.5. 2施工区域:参与施工的设备所在的区域,包括厂界以内厂区和厂界外项 目公司所辖施工设施区域。1. 4. 3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15分钟以内报告,为即时报告。2管理职责与分1.1 工程安委会负责组建事故调查委员会,批准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 审查制度改进建议报告。1.2 事故单位、责任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人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及 时报告事故信息;组织由本部门负责的低风险等级事故的原因调查并制定有效 的防范措施,组织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书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 对本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制度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1.3 员应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当时真实 信息,积极救助受伤人员、抢修设备,对防止事故扩大负有责任。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事故报告基本要求3. 1. I事故有关必要信息应由事故当事人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也应收集其它 现场目击人员口述情况,记录在案),这些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2)地点(部位)(3)事故现场人员(4)事故情况描述、严重程度(5)人员伤害情况(6)财产损失情况(7)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8)事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办法4. 1.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所在地 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和死亡事故,执行国务院企业职伤 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2 事故调查3. 2. I事故调查负责人员3. 2. 1. 1事故调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有较丰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有较强的事故调查能力,同时有电建设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并由各事故单 位委任上岗;安全监理和工程技术部的调查人员由项目公司委任上岗。3. 2. 1.2安委会是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机构;也是基建事故调查的组织者和领 导者。除项目公司或政府机构另有明确要求以外,一般的事故(人身轻伤、 般设备事故)可由事故单位的安监部门或专门的调查小组组织调查;较严重、 涉及面跨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事故(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涉及两个以上施 工单位的事故),由安委会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损失大小等情况组建专 门的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3. 2. 2事故调查人员组成应根据风险程度确定调查深度和广度以及调查规模, 必须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公布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按法规需要地方政法部门介 入调查时,必须根据政法部门的要求组成调查组,并在其支持或组织下开展调 查工作。调查组成员须由与本事故无直接关系的各专业或各方具有中级以上职 称或具有本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3.2.1北疆发电厂工程发生任何安健环事故,事故单位都必须根据事故性质, 成立临时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撰写初步调查报告。3. 2.2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安监人员,有权介入事故单位的事故调 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会议。普通的事故可由事故单位的安监部门组织调查和 处理,向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提交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的核心成 员应包括:(1)事故当事人、设备操作人、事故在场目击证人:(2)事故其它当事人,班组长、工区负责人、安监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3)事故调查需要的机械、电气、起重或其它专业的专家;(4)安监部门人员;(5)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安监人员。3. 2.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3. 2. 3. 1调查事故与安全、健康、环境等相关的潜在联系,事前有无风险控制失 效原因.3. 2. 3. 2评估事故初步报告,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否已确定,是否需要展开进 步的调查或原因调查。3. 2. 3. 3对于原因调查或基本调查中提出的建议,在确定执行策略时应考虑以下方面因素:(1)执行措施所付出的成本规模(2)技术上是否可行以及存在的风险(3)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措施等,修改后是否适用3. 2. 3. 4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进程。3. 2. 3. 5检查措施执行后的有效性。3. 2. 3. 6公布事故情况及信息,使有关单位吸取教训。3. 2. 3. 7如果发现管理程序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3. 3事故调查程序3. 3.1后果严重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和安监部门人员接报后必须 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和协调事故处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未经调查和记录的 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应及时报告监理和项目公司应急 办公室,然后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保机构。3. 3.2安全监理和工程技术部应立即妥善保存事故证据,条件许可时对事故现 场进行照、录相和绘图。处理事故需要变动现场时,必须经项目公司主管领导 同意,在取得必要物证和事故资料后方可进行。3. 3.3安委会应组织召开事故调查会,事故相关人员应分别提交书面材料;调 查会应记录与会人员对事故经过情况的记录。上述材料由工程技术部安监人员 保存。3. 3.4调查组应根据调查需要,查阅有关设备作业、检修、试验、验收记录和 其它资料等,调查事故原因,事故单位应主动提供相关资料。3. 3.5调查组有权向一切与事故有关的人员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在 收集、索取、询问有关事故资料所得记录需索取人与提供人签字时,提供事故 情况人员不得无理拒绝。3. 3.6人身伤亡事故应查明伤亡人员(及事故主要当事人,如设备操作人、起 重指挥人:事故直接责任人)单位、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 种、技术等级、龄、本工种工龄等,还有安全教育记录、上岗证、操作证等; 参照附录中(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表)要求填写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表;查明事故 发生前每个人每一时刻工作内容。查明事故现场作业环境情况以及安全交底记 录、风险预控措施、其它安全措施、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3. 3.7设备事故应查明设备参数;查明设备背景资料(包括定货合同、检修/ 验收记录、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等)情况和偏离规划、设计、制造、 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标准问题;查明有关保护装置动作情况;查明 事故经济损失情况。3. 3.8检查工作规程是否正确、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技术培训以及人事安排方面是否存在问题;3. 3.9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造成的财产 损失;调查存在的管理问题;查明发生事故的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 导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改善工作的建议,确定事故等级,提出对事故责任 人员的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 调查报告书中原因调查或调查结论应由调查组长或事故调查人员拟写;调查组 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书”签名;对事故调查全过程的公正性、真实性、完 整性、准确性负责。3. 3. 10存在下列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有责任3. 3. 10. 1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3. 10.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3. 3. 10. 3没有管理制度;3. 3. 10. 4 一定时期内直接原因导致的事故重复发生。3. 3. 10. 5同意/默许违法、违章、违规指挥和工作。3. 3. 10. 6员没有经过合格培训。3. 3. 10. 7未按规定给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长期使用未检验的安全器具。3. 3. 11对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从严处理。3. 3. 11. 1违规指挥,有意违章作业。3. 3. 11.2隐瞒事故真正原因,篡改证据。3. 3. 11.3有意干扰事故调查和知情不报。3. 3. 12事故调查报告书完成后,一般事故(人身轻伤以下,一般设备事故) 由事故单位调查,调查报告报送安全监理和工程技术部备案:重伤以上(重大 设备)事故,由安委会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报安委会 批准。3. 3. 13事故单位的安监部门应在月安全例会上,汇报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工作 的进程。3. 3. 14工程技术部应在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上,通报事故信息(如事故通报、 事故报告等)。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严重环保事 故、火灾事故或重复发生的设备障碍、施工区域着火、爆炸事故,由项目公司 主管领导在会上通报有关事故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完成后应撰写总结报告由公 司主管领导确认签发后,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3. 3. 15误操作事故、人身伤害事故、重复发生的事故、施工区域着火、爆炸事 故以及健康和环保事故的整改建议或整改工作结束后,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安 监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重大事故由安委会组织的事故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组 织检查验收。4检查与考核4. 1本制度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 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2各部门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管理的内容实行制度化管理, 达到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5附则5. 1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起草并解释。5.2 本制度于2007年9月发布。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宝丰集团动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1总则1.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明确各单位、科室的分,加强对施 现场的安全文明的管理力度,达到预防、预控不发生安全事故的目标,制定本 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宝丰集团动项目部所有参建单位。1.3 专用术语定义1.3. 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设施。1.3.2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 不放过;广大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1.3.3 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1.3.4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1.3.5 四;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电梯井口。1.3.6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2管理职责与分2.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2.2 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 动。2 . 3监理公司会同动项目部工程管理科负责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 全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3 .4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实行施工单位班组、施工单位专业工地、施工单位安监部、监理公司与 项目部五级安全检查制度。3.2 定期安全检查3.2.1 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施工区域进行安全巡查:3. 2. 2工程管理科专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次本专业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4. 2. 3施工单位安监部门专职安全员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 的全面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5. 2. 4监理公司会同工程管理科每月组织各单位安监部长进行次现 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3.3 日常安全检查3.4 . 1日常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项目部、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员 应按照每天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 监督区域责任制。各施工人员要采用互相之间的安全监督措施,确保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3.3.2 监理安全专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 (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查“三宝”,查“四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 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安全专 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3.3.3 工程管理科安全员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通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安全员不到位, 整改不及时的,要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停 工或处罚。3. 4专项安全检查3. 4.1安全设施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理公司和项目部工程 管理科安全员不定期进行检查。3. 4.2大型施工机械检查。每季度进行次大检查。3. 4.3小型电工具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3. 4.4施工用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3. 4.5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进行次大检查。3.4.6防火防爆检查。每年11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3. 4. 7防汛、防雷检查。每年4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3. 4.8防暑降温检查。每年6月份进行次大检查。3.5安全检查要求3.5.1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 情况。3.5.2 实行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 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 检 查。3.5.3 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 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 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是 否到位,并做好记录。3.5.4 各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业标准外,还应 执行与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3.5.5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 齐全。3.5.6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项目部、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 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监理 填发“安全文明施 工问题整改通 知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落实责任部门,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闭 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公司 备案。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整改延期,应同时报送工程管理科批准。3.5.7 “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 或安监部负责人签字接收和组织整改。如拒绝签字,取消全年安全考 核资格,所查出的问题一旦发生意外,由该单位领导承担一切责任。3.5.8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闭环制度及 管 理台帐。凡项目部、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整改反馈单应反馈到发 出单位。4检查与考核4.1 本制度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 该项管理职能的单位、科室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2 各单位、科室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管理的内容 实行制度化管理,达到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 考核。5附则5. 1本制度由宝丰能源集团动项目部工程管理科负责起草并解释。5.2 本制度于2012年1月发布。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动项目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加强各参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成品保护”的意 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成 品”被破坏现象尽可能避免或进行有效追溯,确保“成品”得到有效 的保护,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动项目部在建工程的成品保护管理工 作。1.3 本制度编制依据:1.3. !电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1.3.2 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与技术文件1.3.3 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技术文件2管理职责与分2. 1施工单位2. 1. 1负责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2. 1.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 “成品”时需采取保护措施。比如建筑的设备基础、架构、墙面、地 面、盖板、沟道、门窗、防水层、斜步道、散水;电、热专业的电缆、 电缆桥架、盘柜、仪器、仪表、执行器;机务专业的设备、管道、支 吊架、临时措施及已搭建好的脚手架灯;作为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设 施、设备、材料、保温“产品”、防腐“产品”、加工配置的“产品” 等“成品”。2.1.3各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本专业外 协队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 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 技术人员应 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 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2.1.4各级施工人员应该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所要求的“成品保护” 措施去实施。2. 1.5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对发现“成品”被破坏现象,应及 时上报上级领导以及工程管理部门。2.1.6施工单位、外协施工队伍负责“成品保护”的具体实施。2. 1.7因设计原因、设备原因或施工必要,确需破坏“成品”时,由 申请 成品破坏的单位填写成品破坏申请表(见附录2),经批准 后方可实施。2. 2监理单位2. 2. 1负责“成品保护”的日常的、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2. 2. 2负 责审核施工单位成品破坏申请表并签署意见。2. 2.3负责组织“成 品”恢复(修复)后的验收工作。2.2.4负责对施工单位间的分歧进行协调和仲裁。2.2.5负责对施工单位违背该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2. 3工程管理科2.3.1负责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成品破坏申请表并签署意见。2. 3.2参加监理组织的“成品”恢复(修复)后的验收工作。3. 3. 3参加监理组织的对施工单位间的分歧进行协调和仲裁事宜。2.3.4对施工单位违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监理意见和相关管理 制度,开具罚款单执行处罚。3管理内容与要求4. 1填写成品破坏申请表时应详细注明需破坏工程项目、破坏原 因、程度、位置和计划修复时间。4.2 申请单位办理审批手续要经成品保护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工程 管理 部门审核,最后由工程部经理批准。4.3 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审批手续的意见实施破坏和修复工作。 也可由申请单位和成果保护单位协商确定破坏和修复的实施单位,监 理人员负责成果破坏和修复工作的全程监控,“成品”修复后由监理 部组织验收,参检各方签字确认。4.4 其它规定4.4.1 成品破坏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破坏单位承担。以下 情况除外: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成品破坏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 中相关约定执行;因工程需要或设备原因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专 业人员提出的成品破坏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出具委 托书。4.4.2 对于不可预见且无意成品破坏,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24小时内)。4.4.3 对属已验收的隐蔽工程范围内的成品破坏,责任单位除要补办 上述手续外,还要对恢复过程进行记录,并进行二次验收,按原验收 制度进行,必要时要有音像资料。4.4.4 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成品破坏的,由擅自成品破坏 单位 承担修理(恢复)的全部费用;对破坏单位视情节罚款1000-5000 元,若造成事故加倍罚款。4.4.5 成品被破坏而未查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查成品保护单位 成品保护不利责任,除修理(恢复)的全部费用由成品保护单位承担 外,另处罚款200-1000元;一经查出责任单位,除承担修理(恢复) 的全部费用外,因其隐瞒不报,罚款3000-6000元。4.4.6 监理和建设单位对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分歧进行仲裁或调解,负 责对违背该制度的行为单位或保护“成品”不利的单位执行处罚。4.4.7 4. 3. 4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出具罚款单,罚金交建设单位财务 部门。4检查与考核4.1 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 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2 各部门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管理的内容实行制 度化管理,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5附则5.1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科起草并解释。5.2 本制度于2012年1月发布。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1、破坏及恢复“成品”审批流程2,成品破坏申请表3、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检查/评价表破坏及恢复、成品审批流程成品破坏申请表申请单位日期破坏原因、位置、范围及程 度计划修复时间 及方案“成品”所属 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工程 管理科专意 见建设单位 程管理科科长 审批意见成果所属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注:此表一式四份,实施破坏及修复单位、成果所属单位、监理部、 文件中心各份附录3: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检查/评价表部门/单位名称:年 月 日1亠予号评价内容评价1被破坏的“成品”是否填写了成品破坏申请表是 否(次?)2成品破坏申请表是否经过了审核、批准是 否(次?)3被破坏的”成品”修复/恢复后是否经过了正式 验收是 否(次?)4相关各方签证是否齐全是 否(次?)5文件资料是否归档闭环是 否(次?)6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宝丰集团动项目部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便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 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动项目工程参建的所有单位。1.3 定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参建各方之间就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合同、 信息等事宜相互沟通信息、传递意见和通知,互提建议或质疑等的一种各方通 用表格。1.4 责任和义务工程联系单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对自己的签署意见负责,应履行本单位应该 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管理职责与分2.1 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联系单审核、传递的归管理部门。动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归口 为动项目部工程管理科。2.2 执行部门确保联系单内容及形式上的闭环工作。2.3 各相关单位文件中心(档案室)负责内部、外来工程联系单的接收、送审、传递及归档工作。负责建立接 收、传递和记录台帐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内容及签发程序3.1.1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所有接收和发送的工程联系单必需按编号归档,由各相关单位文件中心(档 案室)集中管理,以备查询。3.1.2 开具工程联系单的条件及范围各单位认为必须与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部门)实施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 虽未达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需书面表达的,可使用工程联系单。它是及时方便 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3.1.3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3.1.3.1 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业主询问有关施工技术以及有关设备、材料问题 和疑问等。3.1.3.2 施工单位要求监理、业主协调解决图纸、设备、材料及影响施工的外部 条件等问题。3.1.3.3 施工单位要求监理、业主协调解决与其他参建单位之间的施工接口和施 工交叉配合等问题。3.1.3.4 施工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审批修改的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等 施工文件,不包括工程管理文件的报批。3.1.3.5 业主要求参建单位处理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某些问题。3.1.3.6 设计单位要求业主协调解决与其参建单位之间的设计接口和 设计配合 等问题。3.1.3.7 施工、安装、调试及监理单位之间对在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需 进行交流、协商的问题。3.1.3.8 设计监理单位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并需协调 解决的问题。3.1.3.9 工程联系单不涉及费用调整等经济问题,如果涉及费用调整等问题,请 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3.1.4 起草与签发3.1.4.1 工程联系单由提出单位/部门的技术人员负责起草,部门主管 或单位主 管领导负责审批签发。3.1.4.2 各单位/部门工程联系单签发人,应经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发 布,报工程管理科备案;非授权人员签发的工程联系单视为无效,并不予受理。3.1.4.3 工程联系单的主送单位/部门,主要是向联系单的接收方通告或向其提出 问题,并需要给予回复、处理的。抄送单位是希望其知道并提出意见的相关方。 各相关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给予回复。3.1.5 工程联系单的格式要求:本工程所用工程联系单格式见附件13.1.6 审批、传递、分发程序和编制要求3.1.6.1 本工程的工程联系单发出单位,应在工程联系单上注明紧急或一般、回 复或不回复。3.1.6.2 业主工程技术部及其他相关单位文件中心应建立工程联系单接收、传递、 分发台帐。准确记录工程联系单接收时间、传递时间和分发时间。3.1.6.3 对急需回复的联系单,主送单位应按联系单发出单位(部门)的要求, 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回复意见。3.1.6.4 主送单位必需对送达的工程联系单的使用范围、式样,填写、签署是否 规范,是否及时送达等进行监控,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联系单立即退回,提出 单位应及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3.1.6.5 工程联系单由提出单位按所列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进行传递。3.1.6.6 工程联系单原件的份数一般是一式四份,主送单位、提出单位、监理单 位、业主资料室各执一份,其它单位若需要,由提出方提供复印件。3.1.6.7 工程联系单若需回复的,由提出单位文件中心(档案室)负责传递、审批。 并电话通知相关单位的工程文件管理人员前来领取,并在工程联系单接收、传 递、分发台帐上签收。3.1.6.8 工程联系单所列主送单位、相关单位在纸质文件上签署完毕后,由主送 单位、相关单位负责将签署意见上网。3.1.7 工程联系单编号规则所有工程联系单必须有唯一编号。3.1.7.1 业主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编号规则如下: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典表文件资料规定:BFIIDL /X X / NN/ NN-NNXXNNN 典表表号 各参建单位名称缩写 宝丰能源动项目二期缩写 文件编码说明:每份文件编码由字母与数字共分成六组表示,如:BFII DL/DLYT/A09/2011-09-TJ001表示宁夏宝丰能源动项目二期大力岩土 公司开报审报审(A09开工报审典表),土建专业第001号,报审时间2011年9 月。专业代码,有2位拼音字母缩写组成,对于协调会纪要、月度讨论会纪要、专 题会议纪要应在专业代码前增加XT、YD、ZT2位拼音字母表示。具体的专业代 码如下:土建专业TJ电气专业DQ水工专业-SG锅炉专业-GL汽机专业QJ热控专业-RK输煤专业一-YM暖通专业NT化学专业HX除灰专业CH安全专业AQ综合专业一ZH技经专业JJ资料专业-ZLNNN流水号,由3位数字组成,如001、002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典表中未涉及的制度、报告类文件编号说明 BFIIDL /X X /XX/ NN-NNXXNNN顺序号专业代码年份、月份 制度、报告类字母缩写各参建单位名称缩写 宝丰能源动项目二期缩写注:各类制度、报告按出版顺序接上流水编号,2位缩写字母组成。3、建设单位文件资料编号:BFIIDL /XX/ NN-NNNNN 顺序号年份、月份各类文件字母缩写宝丰能源动项目二期缩写注:同类制度、报告按出版顺序接上流水编号,2位缩写字母组成。工程联系单表样见附件1。3.1.7.2 各参建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编号规则及表样应该与项目部一致,并在 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