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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司法考试商法辅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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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司法考试商法辅导.doc

    2023年司法考试商法辅导:公司法练习题来源:考试大   2023/4/13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视频课程一、选择题 1.甲乙设立一有限公司,甲出资著作权作价5万,乙出资下列财产合法的是( ) A.货币3万,实物2万; B.货币2万,实物2万; C.货币2.7万,实物1.3万; D.货币10万,实物5万; 答案:ACD 解析:货币出资比例。 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所有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批准,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章程规定股权只能内部转让,则不得向外转让 D.乙和丙均不乐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批准,不批准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批准转让。 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告知和经其他股东批准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告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批准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批准 【对的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转让。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所有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批准。 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共3%,作为奖励派发给奉献突出的员工 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依法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所有转让给另一公司 C.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D.公司成立3年后,某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卖给另一发起人 【对的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对的的;任何主体的股份都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所以B选项符合规定;。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因此选项C对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此D符合规定。 5.关于股东出资的表述对的的是( ) A.甲出资专利权,现在想用,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任何手续; B.甲自己负债,其债权人可以执行它对公司的出资; C.公司负债,其债权人可以执行甲的财产; D.公司负债,若甲出资局限性,则债权人可以执行该未出资额; 答案:D 解析: 6.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特殊情形是允许的。该特殊情形是( )。 A.为在证券交易市场炒作赚钱 B.与持有其他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 C.为扩大对本公司的投资而增持股份 D.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对的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有权的股东提出回购申请时除外。 7.王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甲公司重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下列有关该行为说法对的的是( )。 A.王某的行为不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假如通过董事会批准的,王某可以从事以上的活动 D.甲公司可以决定撤消王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入归入本公司 【对的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运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别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但是,监事没有这个义务。 8.甲、乙、丙于2023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假如甲的财产局限性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假如甲的财产局限性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对公司外债的连带责任 【对的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出资责任,不是对公司外债的连带责任。本题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9.甲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名为“兴盛公司”的一人公司,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A.该一人公司既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又可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B.该一人公司应在登记中注明是是法人独资,并应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C.该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甲公司首期缴纳应为2万元 D.对该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采用强制审计 E,甲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此外一家一人公司 9.答案:BDE 10.兴盛公司成立两年后,经营效益不错,为扩大经营规模,于是决定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A.兴盛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兴盛公司可以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C.甲公司若本来为上市公司,则被人收购为全资子公司后,应当退市 D.甲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10.答案:BC 11.假设兴盛公司经营五年后,因管理不善,负债累累,则债务应由谁承担 A.兴盛公司以其所有的资产对其债务独立的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兴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应证明甲公司的财产与兴盛公司财产混同 C.甲公司应与兴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甲公司可以证明其与兴盛公司的财产独立 D.甲公司若出资未充足到位,则对外在未出资额内负责 11.答案:ACD 举证责任倒置。 12.关于母子公司的关系的表述( ): A.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 B.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只能由股东会决议 C.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只能有股东会决议 D.全资子公司不得为母公司担保 答案:ACD 13.甲公司分立为AB两家,但是关于本来债权债务的解决对的的是:( ) A.甲的债权人乙,规定AB连带偿还; B.由A统一还,通过乙批准; C.由B统一还,通过甲批准; D.AB协议,统一由A还,对乙不连带; E.公司增资减资都需要告知公告债权人; 答案:ABD 解析: 14关于某公司的利润分派,表述对的的是:( ) A.甲股东对该有限公司尚未足额出资,不分; B.乙股东对该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尚未出资,分; C.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定公积金; D.甲未出资,不能成为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股东; 答案:BD 解析: 15下列关于公司机关人员的表述对的的() A.章程规定:董事秘书王某为高管(其实和该董事为不合法男女关系); B.财务会计,不是高管; C.李某,严重缺心眼,不能担任监事; D.赵某,裸体打出租,被女司机骂为神经病,不能担任经理; E.钱某,副经理,被法院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公司决议开除; F.周某,大股东,严重侵占公司财产,被股东会开除股东资格; 答案:ABE 16关于竞业严禁的表述对的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绝对严禁; B.合作的普通合作人相对严禁; C.合作的有限合作人相对自由; D.公司的监事相对严禁; 答案:C 解析: 17关于代位诉讼的表述对的的是( ) A.王某,有限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位诉讼; B.李某,股份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位诉讼 C.甲公司严重侵害乙公司商标权,不合用代位诉讼; D.债权人被甲公司恶意行为侵害,合用代位诉讼 E.股东的分红被大股东违法决议变相挪用,可以合用代位诉讼; F.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违法,可以合用代位诉讼; 答案:A 18下列可以用章程排除的事项:( ) A.有限公司的资本多数决 B.股份公司的资本多数决 C.股权买回请求权 D.解散公司的权利 E.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权 F.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制度 答案:AEF 解析: 来源:考试大-司法考试案例 1.甲、乙、丙、丁四个国有公司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署名后存档。 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公司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公司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 (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23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对的答案】 (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署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署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署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公司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公司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 所有的公司都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决议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但是转增的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丁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23500)÷8000×100%18.75%,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转增前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2.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元人民币,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万元、20万元。公司初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23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23年3月21日A到本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A与此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23年4月7日,A到本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白签发日期为2023年4月2日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A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23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A主持初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 2023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增长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假如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23年5月,A规定转让出资给F,A于2023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告知。C表达批准,G在当天收到后,一直未予答复。D、E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B以前曾与F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F高。2023年6月11日,A将出资转让给F,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B不服,认为这是A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 2023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协议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翰林公司是天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规定翰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23年8月,翰林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公司投资,于是翰林公司与向某、徐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合作公司。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B、C、D、E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有哪些? (2)A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翰林公司成立应当公告,A的观点是否对的? (3)本题中的翰林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 (4)公司成立后的初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5)公司成立后,G加入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6)董事会做出的关于B出资局限性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7)A将其股权转让给F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8)翰林公司是否应替天津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告翰林,还是告天津分公司,说明理由。 (9)翰林公司能否投资设立合作公司?为什么? 答案: (1)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 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全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A的观点不对的,公司成立无须公告。 (3)公司成立之日为公司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即2023年4月2日。 (4)有限责任公司的初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因此,本案中应由C召集和主持。 (5)G加入该公司,属于增资,股东会进行决议的事项属于特别事项,所以要通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而本案中批准的只占65%,尚未达成法定数额,因此,G不能加入该公司。 (6)不合法。针对B的出资局限性,先由B本人补足,B不能补足时,要由A、C、D、E四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 (7)A将其股权转让给F的行为有效。由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批准。本案中,A书面告知其他股东后,G在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批准转让。所以,C、D、E、G四人都是批准A转让股权的,既使B不批准,但B的出价又不如F高,所以B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A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F. (8)翰林公司应替天津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告天津公司,分公司有独立诉讼地位。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9)可以。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3.2023年6月,证监会在对日化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日化公司于2023年2月2日由华南公司、华北公司等8家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9000万股(每股1元)。2023年4月,日化公司获准初次发行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发行完毕后,日化公司的股本总额达成15000万股。(2)日化公司的重要发起人华南公司出资交付给日化公司的机器设备(折合2500万元,实际只值500万元)。(3)日化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023年3月2日,日化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没有出席会议;董事F因出差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批准,聘任吴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吴某年薪10万元。此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诉董事讨论并一致批准,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该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署名后存档。(4)在2023年4月19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告知中列明表决事项)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华北公司的建议,临时增长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5)2023年5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6)为日化公司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施某,在2023年4月11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4月21日购买了日化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5月9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某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范某认为日化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23年4月16日购买了日化公司股票1万股。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醒的内容,日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醒的内容,华南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 华南公司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醒的内容,日化公司董事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醒的内容,日化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醒的内容,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醒的内容,施某、范某买卖日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日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成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在本题中,日化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超过了股本总额的25%. (2)华南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1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10%的罚金。 (3)一方面,董事F、董事G的委托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题中,董事F采用电话方式而非书面形式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不符合规定;而董事G委托董事会会议秘书H而非其他董事也不符合规定。另一方面,董事会通过“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最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署名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署名,而无需列席会议的监事署名。 (4)日化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告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5)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假如超过资产总额30%的,还应当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6)一方面,施某买卖日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献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本题中,施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日化公司股票的,因此符合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范某买卖日化公司的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别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在本题中,范某为证券业从业人员,因此,买卖日化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20万元、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40万元;丁以其一项高新专利技术出资,作价10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批准作价10万元。全体股东初次出资额拟交60万元,其余部分拟在5年内缴足。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效益不错,公司连续5年赢利,但是未向股东分派利润。 公司经营到第2023时,因执行董事甲迷恋上炒股,于是挪用公司资金投资于股市,结果导致公司经营效益下降,公司连年亏损,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赚钱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问题: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各股东的首期出资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3.股东甲未按照章程的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出资,应负何种责任? 4.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5.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派利润,股东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6.对执行董事甲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和股东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应当如何保自己的权利? 7.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8.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9.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10.B公司除采用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用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 1.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局限性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不符合法律规定;戊不能以劳务出资。 2.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约定其余部分在5年内缴足不合法。 3.股东甲应当足额缴纳出资,并应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符合。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5.股东有权查阅会计帐薄,并有权规定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6.甲应当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股东可以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不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规定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属公司(或法人)分立。分立前饮料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 8.应通过其他股东过半数批准;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或购买权)。 9.A银行可以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饮料公司或保健品厂为被告。 由于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B公司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5.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23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23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23年4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所有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止7月1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23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导致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23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5)2023年6月,乙公司严重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给甲公司导致了重大损失,但甲公司怠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规定: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醒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超过了10日。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醒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并说明理由。 【答案】一方面,甲公司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另一方面,甲公司将收购资金所有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醒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解决? 【答案】一方面,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协议或者进行交易。另一方面,王某的收入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醒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用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答案】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导致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醒的内容,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答案】A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司法考试强化习题公司法发布时间:12-30 页 数:2页 上一篇:国家司法考试最后冲刺模拟试题试卷一(B)综合知识答案下 下一篇:2023年司法考试强化习题反不合法竞争法 一、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 )。  A土地使用权  B房屋使用权  C工业产权  D机器设备  【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本题选项B为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故不得用来出资。  2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假如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甲担任执行董事的,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存期为(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存期为6个月。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C聘任和解聘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B  【解析】ACD三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5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 )。  A发行公司债券  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派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  【答案】A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有关合并、分立、解散、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6.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该决议必须经()  A.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批准  B.出席会议的2/3股东一致批准  C.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批准  D.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批准  答案A  【解析】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和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  B.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股东会以财务负责人熟悉财务为由指定其兼任监事  D.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答案D  【解析】(1)公司不得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C2 )公司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4)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有()。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答案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对于D项,是属于普通决议事项,不需要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也许出现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批准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批准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批准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批准  答案C  【解析】合并决议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00>1800 ×2/3) 。  10.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一定期间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期间为()。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25日  答案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1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不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的有()。  A.董事人数局限性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  B.公司未填补的亏损达成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建议召开时  答案C  解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五种情形:第一,董事人数局限性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填补的亏损达成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建议召开时。  1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叙述,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公司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后发生效力  答案A  【解析】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效力。 13.甲为红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红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告知,进行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甲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该法定期限为()。  A.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告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30日内  B.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60日内  C.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  D.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90日内,未接到告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内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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