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样本exae.docx
*建设监理合同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 (盖单位章)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3 年 月目 录第一章 合同条款1第二节 通用条件1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件25第一章 合同条款第一节 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文函,经双方认可,受托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大写)【】元(¥【】)的合同总价,承担【】工程的建设监理服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件;(4)通用合同条件;(5)招标文件(含澄清及修改);(6)投标函及投标文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报价书;(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2.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南方电网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实现达标投产。3.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4.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监督承包人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5.受托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工作。6.委托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7.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委托方执【】份,受托方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签署页: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建设监理合同 第二节 通用条件1定义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1.1 工程:又称项目,是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2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指在受项目法人委托,在项目法人委托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工程具体实施进行管理的实体,作为本合同的委托方,负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及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业主项目部:是项目建设单位基建管理的基层组织,代表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过程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对项目建设管理负直接责任。1.3 监理单位(受托方):指具有相应资质受建设单位委托履行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本条中的监理单位与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监理工程师”对应。1.4 建设监理:简称监理,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本和本合同条款要求,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5 四控制:质量控制、安全风险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1.6 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1.7 一协调: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1.8 全过程:指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达标投产创优。1.9 全方位:指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1.10 服务: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履行的服务。应履行义务的范围定义为服务范围。1.11 一方和另一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互为一方和另一方。同时涉及两者时称双方。涉及双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时称为第三方。1.12 代表:指双方各自任命,经建设单位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任命者全权的受托人。1.13 监理项目部:指监理单位派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施工项目部:指施工单位派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组织机构。1.14 总监理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投标承诺派任的或经委托人同意批准的,监理单位派到监理项目部全面履行合同的全权负责人。l.15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合同书附件、招投标文件(含澄清及修改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以及明确包括在内的其他文件组成的文件。1.16 合同总价:指合同中规定,根据合同条件,用以支付受托方为实施和完成建设监理服务应付的总金额。1.17 书面形式:除特殊注明外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1.18 日或天:指以日历计算的日。1.19 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1.20 工程质量监督:指政府质监机构(电力工程质监站、电力质监中心、电力质监中心总站)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1.21 不可抗力: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 解释2.1 受合同约束双方的关系不应被认为是一种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监理工程师是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和为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承包商提供监理服务。2.2 本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2.3 为了文字简练,合同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3. 语言和法律本合同以汉语为合同语言和执行合同的工作语言。遵循中华人民共相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合同附件中提及的部门规章文件或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4. 法规的变更如果在订立本合同之后,在履行服务期限内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动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由双方协商调整相应的报酬和完成时间。5. 转让和分包合同5.1 除收取监理费的权利外,没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利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5.2 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均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转让任何第三方。5.3 没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5.4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6. 版权监理单位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建设单位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单位的许可。7. 利益的冲突除非建设单位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单位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通知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合同专用条件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但随后要有书面回执确认。9出版监理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3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出版应符合保密规定。10合同生效受托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生效。11开始和完成在本合同专用条件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为必须开始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但另有双方书面协议的延期例外。12更改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招投标框架内,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13进一步的建议如果建设单位书面要求或监理单位认为必要,监理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采用后,其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14延误如果建设单位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延长时间,则:14.1 监理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建设单位;14.2 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15情况的改变如果出现按照本合同监理单位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单位不能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种情况必须给予延长。16撤销、暂停或终止16.1 建设单位的通知:16.1.1 建设单位至少应在56日前通知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合同,监理单位即安排停止服务,并把开支减少至最小。16.1.2 如建设单位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监理单位,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建设单位在21日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该通知应在建设单位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16.2 监理单位的通知:在下述两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出通知至少14日后才可以发出进一步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42日后,才能终止本合同。或在其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16.2.1 当在应支付的规定日期后28日内,仍未收到那一部分款项时;16.2.2 当根据15条或16.1款己暂停服务并且期限巳超过128日时。17额外服务当第1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16.1.2款终止本合同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18附加服务除正常的或额外的服务之外,监理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19各方的职责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19.1 职责19.1.1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负责对监理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19.1.2 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手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反馈。19.2 管理组织关系19.2.1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开展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9.2.2 监理项目部与业主项目部根据相关工作规则履行职能。19.2.3 监理项目部与施工项目部: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围绕工程开展协调工作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风险、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19.2.4 监理项目部与设计单位:监理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协调设计文件的提交进度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及时提出所发现的设计问题,经设计单位确认后监督落实。19.2.5 监理项目部与物资供应商:通过建设单位围绕工程建设开展的协调关系。监理项目部参加由物流中心组织的主要设备开箱检验,重点关注甲供物资的供货进度、到达现场物资的质量。19.3 监理项目部职责19.3.1 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全面实施现场监理,落实质量监理工作。发现工程设计或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要求责任单位改正。19.3.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的标准、规程和规范,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制度。按照监理单位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应建立强制性条文执行机构,编制执行方案,依照强制性条文规范,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对所涉及强制性条文内容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至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配合接受检查。19.3.3 进行监理人员岗前培训、专项培训和监理工作交底。19.3.4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及岗位职责,履行质量管理职能。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 按照南方电网质量控制作业标准编制WHS质量控制点设置表。根据质量控制点设置表落实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工序质量。按规定程序上报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调查。19.3.5 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的设计交底会,组织施工图会检会议,并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监理意见。19.3.6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监理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制及岗位职责,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与控制。在安委会领导下或自主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履行安全风险管理职能,做好安全预控措施。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全事故,参加安全事故调查。19.3.7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通过业主项目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9.3.8 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结算;按索赔的管理程序,收集参建各方索赔的证据和资料。19.3.9 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二级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进度纠偏措施。19.3.10 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进行合同管理。督促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履行义务。19.3.11 进行工程信息管理,完成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移交工作,督促施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19.3.12 做好与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物资供应商的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工地例会、专题会。19.3.1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收管理规定及相关作业标准。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工程阶段验收,组织工程竣工初检,参加工程启动预验收、启动验收,参加工程移交。19.3.14 项目投运后,及时对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进行总结。负责投产后质保期内监理服务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参加项目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20配备充足的监理资源20.1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监理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订立后,及时将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JXS1)及监理项目部人员组成一览表和相关设施配置一览表(JXS2)书面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需要调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需要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置应遵守监理单位投标的承诺和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1)主网变电站、换流站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主网变电站、换流站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表1 主网变电站、换流站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序号监理项目部名称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土建电气1±800kV及以下换流站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331按专业需要配置112500kV及以上交流变电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221按专业需要配置兼113220kV变电站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11兼1按专业需要配置兼1兼14110kV变电站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11兼1按专业需要配置兼1兼1535kV变电站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11兼1按专业需要配置兼1兼1注1上表为主网变电站、换流站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改扩建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参照执行。2当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兼任多个监理项目部总监工作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3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施工强度及时派驻人员进场。在施工高峰期或针对特殊工程项目应适当增加监理人员数量。2)主网线路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主网线路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2。表2 主网线路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序号监理项目部名称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人员信息管理人员1±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每30km配1名1原则上每10km配备1名监理员兼112500kV及以上交流输电线路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每30km配1名1原则上每10km配备1名监理员兼113220kV输电线路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每30km配1名兼1原则上每15km配备1名监理员兼1兼14110kV输电线路工程兼1根据需要配备每30km配1名兼1根据需要配备兼1兼1535kV输电线路工程兼1根据需要配备每30km配1名兼1根据需要配备兼1兼1注1上表为主网线路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改线、加固工程监理人员配置参照执行。2当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兼任多个监理项目部总监工作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3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施工强度及时派驻人员进场。在施工高峰期或针对特殊工程项目应适当增加监理员数量。20.2 监理项目部各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3)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安全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并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岗位证书。5)造价工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造价工作经验。6)监理员任职资格及条件:经过电力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7)信息管理员任职资格及条件:熟悉电力建设监理信息档案管理知识,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经监理公司内部培训合格。20.3 监理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工具和办公设备。20.4 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基本配置监理项目部应配置基本的法律法规、规程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在工程实施前监理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并建立监理项目部具体的监理项目部法律、法规、规程规章规范、技术标准配置清单。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程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可用纸质版或电子版,同时应对其实施动态管理,以保证使用最新版本。20.5 监理项目部标识标志1)监理项目部应在办公室门外悬挂监理项目部铭牌,规格(600*400mm)。铭牌应清晰、简洁,并有监理单位标志及名称、监理项目部名称。2)监理项目部办公室内墙标识标志主要应有:(1)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图,规格(400*600mm)。(2)监理人员工作守则,规格(400*600mm)。(3)二级进度计划控制图(动态)。(4)质量控制点(WHS)检查表(动态)。(5)安全风险评价表(动态)。21外部协调协助办理工程需要的相关手续,配合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22安全风险控制监理项目部依据公司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风险评估与控制、应急与事故管理、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用具、能力要求与培训、安全检查、分包安全管理、环保与水保管理、安全监理总结等。22.1 工作内容与方法22.1.1 施工准备阶段1)安全风险管理(1)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监理目标。(2)建立安全风险监理组织架构,按照本手册的要求根据工程规模配置安全监理工程师,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3)制订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4)根据业主项目部所确定的项目安全风险控制总体目标及监理规划,结合本工程的建设特点,编制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JAQ1),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5)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明确安全工地例会召开的频次,确定各参建单位参加人员。(6)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对监理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监理工作交底,并形成安全风险监理工作交底记录(典表D-02)。(7)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对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a 组织机构。b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c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e 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评价、应急和相应措施。2)风险评估与控制(1)监理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现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进行监督,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监理安全风险评估,辨识与监理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提出针对性的监理预控措施。预控措施包括:a 应保持监理队伍相对稳定,不随意更换监理人员。b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人员资格报审表(典表A-08),主要包括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等资格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才准予上岗。c 督促施工项目部对进场作业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检查是否有交底记录。d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电网工程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施工组织总体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e 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项目部应急预案和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以及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预控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项目部审批。f 核查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典表A-09)中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安全性能证明文件。重要施工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重要脚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水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投入使用前,核查其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审查施工项目部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申报表(典表A-10)。g 存在分包情况的,还应审核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典表A-06)中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安全协议,报业主批准并备案。(3)参与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审查。(4)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风险评估表进行风险分解评价,制定相应的针对措施,并在每道施工工序中严格执行。3)应急与响应(1)制订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JAQ2),并报业主项目部备案。(2)督促施工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审查,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4)生产用具监理单位应为监理人员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22.1.2 施工阶段1)安全风险管理(1)施工高峰期,应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监理需要。(2)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安全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并主持安全工地例会,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安委会活动,并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活动纪要的要求。(4)及时收集参建各方的安全活动信息,并记录在监理日志等监理文件上,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分析安全活动信息并总结,抄报业主项目部。2)事故管理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项目部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全事故,并参加事故调查。3)作业环境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发现作业环境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督促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1)施工区域未进行划分管理。(2)现场作业环境里的、安全警示等标识不全或不清晰。(3)通风不足,空气条件不能满足安全与健康要求。(4)照明与能见度较差,不能满足安全与健康要求。(5)消防设施、设备不足,或未进行标识;未张贴消防平面布置图。4)安全生产用具当监理人员发现施工项目部使用状况不良、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特种设备等生产工具时,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暂停使用并更换。5)安全风险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落实风险控制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风险体系的运行情况、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监理工程通知单(典表B-02)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发出工程暂停令(典表B-03)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2)监督施工项目部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情况。(3)监督施工项目部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督查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典表B-02),并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4)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至少每两周根据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式要求开展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保留检查评价记录备查。a 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b 现场检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情况。c 监理项目部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d 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e 根据施工项目部申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报审表(典表A-15),检查其“安措”费用使用情况。f 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做好成品保护。(5)落实上级检查评价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6)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理样板工程活动,并对施工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典表B-02),并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7)依据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安全巡视检查。依据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作业任务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拍摄数码照片和填写监理旁站记录。对发现的施工违规作业行为及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典表B-02),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情况严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典表B-03),并报建设单位,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对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项目部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留有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8)工程有施工分包的,应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a 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旁站和安全巡视检查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对总包单位的施工项目部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典表B-02),提出整改要求,并闭环。b 监理项目部应禁止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项目部人员组织、指挥及带领的情况下独立承担重要的施工作业。c当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批,报业主项目部确认后方可更换;当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劳务分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d 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同意。e当监理项目部认为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管理需要,可以向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要求,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实施。6)环保与水保(1)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方案,督促施工项目部实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2)加强施工环保与水保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项目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避免大开挖,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发生环境二次污染。(3)在有水土流失的地方施工时,按照“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对施工项目部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4)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做好施工界区之内的施工环境保护工作。(5)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批准的弃土方案施工,取弃土结束后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植被恢复等措施。(6)督促施工项目部进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有序地放置,防止任意堆放,污染环境。(7)督促施工项目部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8)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拆除不需要保留的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并办理移交手续。(9)配合环保与水保的专项验收。22.1.3 总结评价阶段在监理工作总结中对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总结评价。23质量控制质量控制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启动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总结评价阶段质量控制等四方面内容。23.1 工作内容与方法23.1.1 施工准备阶段1)质量监理工作策划(1)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监理项目部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监理大纲,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监理规划(JZL1),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2)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监理规划(JZL1)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改,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重新报建设单位备案。(3)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已批准的监理规划(JZL1)、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JZL2)、旁站监理实施细则(JZL3),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对于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的工程(配网工程、改扩建(技改)工程)可合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编写。(4)监理实施细则(JZL2)应分专业进行编制,在专业工程实施开始前编制完成。主网变电工程一般可分为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主网线路工程一般可分为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组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架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调峰调频发电工程一般可按专业以及按重要施工工序制定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例如: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开挖支护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监理实施细则、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压力钢管制作与安装监理实施细则、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安装监理实施细则、电气设备安装监理实施细则等。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施工图纸的出图情况分阶段编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5)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JZL4)。(6)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明确监理项目部人员的质量控制职责和分工,并写入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向参建单位通报。(7)监理项目部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建立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执行清单。(8)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对监理项目部全体监理人员开展规划、细则、强条执行和质量、专业技术、公司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形成相关记录。2) 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应审查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上岗证,特别是项目经理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审查施工项目部上报的人员资格报审表(表式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A-08,以下简称“典表”),审查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是否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1)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业主项目部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典表A-06)及附件,并对所报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 (2)审核内容如下:a 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b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c 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d 分包单位施工业绩、近三年安全、质量记录;e确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