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皮书)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7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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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皮书)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71.docx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FIDIC土木木工程施工合合同条件(红皮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定义和解释释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工程师及工工程师代表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转 让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分 包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合同文件的的语言和法律律及优先次序序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图 纸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7.补充图纸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8.一般义务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9.合同协议书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00.履约保证证金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11.现场考察察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22.标书的完完备性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33.按合同规规定施工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44.进度计划划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55.承包人的的自监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66.承包人的的雇员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77.放 样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88.钻孔和勘勘探性开挖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99.现场环境境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00.工程照管管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11.工程和承承包人设备的的保险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22.对人身和和财产的损害害和赔偿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33.第三方保保险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44.对工人的的事故处理和和事故保险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55.保险的完完备性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66.遵守法律律、法规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77.化 石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88.专 利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99.干 扰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00.材料与设设备的运输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11.为其他承承包人提供服服务机会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22.保持现场场的整洁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33.竣工时的的现场清理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44.雇用劳务务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55.劳务和承承包人设备的的报表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66.材料、工工程设备和操操作工艺的质质量及有关费费用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77.检查和检检验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88.覆盖的工工程检查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99.承包人的的违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00.工程的暂暂时停工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11.开 工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22.延 误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33.竣工时间间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44.竣工时间间的延长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55.工作时限限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66.施工进度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77.误期赔偿偿费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88.工程接收收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99.缺陷责任任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00.承包人的的调查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11.变更、增增加和取消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22.变更工程程的估价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33.索赔及其其程序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44.承包人的的设备、临时时工程及材料料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55.工程量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66.工程的计计量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77.计量方法法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88.暂定金额额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99.指定分包包人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00.支付证书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11.工程的批批准凭证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22.缺陷责任任证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33.补救措施施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44.紧急补救救措施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55.特殊风险险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66.解除履约约时的支付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77.争端的解解决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88.通 知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99.业主的违违约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700.费用与法法规的变更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711.货币限制制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722.兑换率 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菲迪迪克台同条款款的修改 第二部分 专用用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定义和解释释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和和解释定义1.1合合同(如下文文定义)中以以下的用词和和用语,除根根据上下文另另有要求者外外,应具有下下面所赋予它它们的含义: (aa)业主、承承包人、分包包人、工程师师、工程师代代表的含义 (ii)“业主”指指在第二部分分(专用条款款)提及的人人及其法定继继承人,不包包括其受让人人(除非承包包人同意)。 (ii)“承包人”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 (iii)“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分包本工程施工的分包人或工程师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个人以及其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受让人。 (iv)“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在第二部分写明的人。 (v)“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人。 (b)合同、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投标书附录的含义 (i)“合同”指合同条款(第一、二部分)、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签订)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签订)中的更进一步的文件。 (ii订)“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技术规范和根据51条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经工程师批准的技术规范。 (iii)“图纸”指由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护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iv)“工程量清单”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并已标价和填好的工程量清单。 (v)“投标书”指中标通知书中所接受的,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修复工程缺陷向业主提出的报价书。 (vi)“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其投标的接受信。 (vii)“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所指的合同协议书(如有的话)。 (viii)“投标书附录”指附在合同条款后的附件,它构成投标书的一部分。 (c)开工日期、竣工时间的含义 (i)“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师根据41条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ii)“竣工时间”指从开工日期算起,在合同中规定的(或根据44条延期的)完成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及通过对这些工程的竣工检验所需的时间。 (d)竣工检验、接收证书的含义 (i)“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经工程师及承包人另行同意的,由承包人在业主接收全部某段或部分工程之前所做的检验。 (ii)“接收证书”指根据48条签发的证书。 (e)合同价、保留金的含义 (i)“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ii)“保留金”指根据60.2(a)款由业主保留的全部款项的累计金额。 (f)工程、永久性工程、临时性工程、设备、承包人的设备、区段、现场的含义 (i)“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ii)“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施工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iii)“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修复缺陷中所需的或有关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iv)“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性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装置等。 (v)“承包人的设备”指所有为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和修复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机械、机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性工程),但是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vi)“区段”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区段。 (vii)“现场”指为实施本工程由业主提供的场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现场的场地。 (g)费用、日、外汇、书面函件的含义 (i)“费用”指在现场内外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正当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利润提成。 (ii)“日”指公历日。 (iii)“外汇”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 (iv)“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通知,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标题和旁注1.2本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解释1.3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及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单数和复数1.4仅表明单数形式的字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上下文要求而定,反之亦然。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1.5除非另有规定,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应是书面执相应的“通知”、“证实”或“决定”等动词应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不应无理扣留或延误。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工程师及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的职责和和权力2.11(a)工程程师应履行合合同规定的职职责。 (b)工程程师可使用合合同规定的或或合同必然暗暗示的权力。但但规定:如果果根据业主任任命工程师的的条款,要求求工程师在履履行其权力之之前须征得业业主的批准,这这种具体要求求应在第二部部分中予以说说明,否则,工工程师行使的的任何这种权权力则应被视视为已得到业业主的事先批批准。 (c)除除合同明文规规定外,工程程师无权免除除合同规定的的承包人的任任何义务。工工程师代表22.2工程师师代表应由工工程师任命并并向工程师负负责,并履行行和行使由工工程师按照第第2.3款可可能赋予他的的职责和权力力。工程师授授权的权力22.3工程师师随时可将自自己的权力授授权给工程师师代表,也可可以随时收回回其授权。任任何这种授权权或收回其授授权均应以书书面形式,并并且只有在业业主和承包人人收到这一授授权通知副本本后方可生效效。 (a)工程程师代表没有有对任何工程程、材料或设设备提出否定定意见,不影影响工程师不不批准这种工工程、材料或或设备并发出出纠正指令的的权力; (b)如如果承包人对对工程师代表表的任何函件件有疑问,可可向工程师询询问,工程师师应确认、取取消或变更此此函件的内容容。助理的任任命2.4工工程师或工程程师代表可以以任命一定数数量的人员,协协助工程师代代表履行其22.2款规定定的职责,但但应通知承包包人这些人员员的姓名、职职务及权限。上上述助理无权权发出指令给给承包人,除除非此指令是是使其履行职职责及保证可可以按合同验验收材料、设设备或工艺所所必须发出的的指令,这种种指令应视为为由工程师代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2.5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含义。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这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条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工程师要行为公正2.6无论在何处,需要工程师根据合同行使他的职权: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 (b)表示满意或批准; (c)决定价值;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上述职权。所有这些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决定价值和决定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条的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3.转 让合同转让3.11承包人无业业主的事先同同意(尽管有有1.5款规规定,这种同同意应由业主主自行决定)不不应将本合同同或其任何部部分,或任何何收益、利益益转让给他人人,但以下情情况除外: (aa)按合同规规定支付给以以承包人的银银行为受益人人的到期或即即将到期的任任何款项; (bb)将承包人人的权力转让让给保险公司司(假使保险险公司人已清清偿了承包人人的损失或债债务),以获获得免除其他他方面的债务务。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4.分 包分包4.1承包包人不得将整整个合同全部部分包出去,除除非合同另有有规定,承包包人不应在未未得到工程师师的同意前将将合同的任何何部分分包出出去。即使有有工程师的同同意,也不应应免除承包人人根据合同应应承担的责任任或应尽的义义务,并应像像对待承包人人自己、其代代理人、其服服务人员及其其工作人员的的行为、违约约及疏忽一样样,对任何分分包人、分包包人代理人、分分包人的服务务人员及工作作人员的行为为、违约及疏疏忽负责。 但在在下列方面,承承包人无需得得到这样的同同意: (a)提提供劳务; (bb)按合同规规定的标准购购买材料; (cc)将本工程程的某一部分分分包给合同同中已指明的的分包人。分分包人义务的的转让4.22当分包人向向承包人承担担了工程施工工或提供材料料、货物、设设备和服务的的责任期限延延长到超过根根据合同规定定的缺陷责任任期限时,承承包人应在缺缺陷责任期结结束后,随时时根据业主的的要求及在业业主承担费用用的情况下,把把未完期内的的这种义务带带来的利益转转让给业主。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5.合同文件的的语言和法律律及优先次序序语言和法律5.1花本合同同文件第二部部分中应有下下列说明: (aa)用以拟定定该合同文件件的一种或几几种语言。 (bb)适用于合合同并据以对对合同进行解解释的法律是是何国或何州州的法律。 如果果上述合同文文件是用一种种以上的语言言拟定的,则则据以分析和和解释该合同同的那种语言言应在第二部部分中予以规规定,并作为为“主导语言言”。合同文文件的优先次次序5.2构构成合同的所所有文件应互互为解释,当当这些文件出出现多义性或或不一致性解解释时,工程程师应作出解解释和校正,并并对此向承包包人发出指令令,除非合同同另有规定,在在发生此情况况时,合同文文件优先次序序如下; (a)合合同协议书(如如已签订); (bb)中标通知知书; (c)投投标书; (d)合合同条款第二二部分; (e)合合同条款第一一部分; (f)构构成本合同的的其他文件。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6.图 纸图纸、文件的提提供和保管66.1图纸应应由工程师单单独保管,但但应免费向承承包人提供两两套复制件,承承包人需要更更多复制件时时,则应自行行解决,费用用自理,除了了绝对是为执执行合同以外外,承包人不不能未得到工工程师的批准准让第三者使使用和向第三三者通报图纸纸、规范及其其他文件。发发给缺陷责任任期终止证书书时,承包人人应将提供的的所有图纸、规规范和其他文文件退还给工工程师。 承包人人应向工程师师提供4套所所有按照第77条由承包人人提出经工程程师批准的图图纸、规范及及其他文件的的复制件,连连同一些不能能照相复制成成相同质量的的资料的复制制件在内。另另外,如工程程师有书面要要求,承包人人亦应向工程程师提供为业业主使用的更更多的图纸、规规范及其他文文件,业主将将支付相应的的费用。一套套图纸应保存存在现场6.2上述一套套提供给承包包人的图纸或或由承包人自自己提供的图图纸,应由承承包人保存在在现场,这些些图纸应随时时提供给工程程师及其书面面授权的人员员检查和使用用。施工进度度的受阻6.3任何时刻刻,工程师如如不在合理的的时间内发出出进一步的图图纸和指令,工工程进度或计计划被拖延或或中断时,承承包人应通知知工程师并抄抄报业主。通通知应包括所所需的图纸和和指令,需要要的理由和何何时以前需要要,以及如果果拖延提供将将造成怎样的的延期或进度度打乱的详细细说明。图纸纸误期和图纸纸误期产生的的费用6.44在任何情况况下,工程师师未曾或不能能按本条6.3款规定的的合理时间内内发出承包人人所要求的任任何图纸或指指令,致使承承包人蒙受进进度的延误和和(或)费用用的增加,工工程师在与业业主及承包人人协商后,应应决定: (a)据据44条承包包人有权得到到的延期; (bb)应增加到到合同价中该该项费用的金金额。 上述决定定应相应通知知承包人和抄抄报业主。承承包人未递交交图纸6.55如果工程师师未曾或不能能向承包人提提供图纸或发发出指令是全全部或部分由由于承包人未未按合同要求求提供图纸、规规范或其他文文件,工程师师在作出有关关6.4款的的决定时应考考虑承包人的的失误这一因因素。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7.补充图纸补充图纸和指令令7.1工程程师有权随时时向承包人发发出为合理和和正常施工并并完成工程及及修复缺陷所所必需的补充充图纸和指令令承包人应遵遵照执行并受受其约束。承承包人设计的的永久性工程程7.2当合合同中明确规规定部分永久久性工程应由由承包人设计计时,为批准准起见,承包包人应向工程程师提供: (aa)使设计合合理,满足工工程师所必需需的图纸、规规范、计算书书及其他资料料。 (b)与永永久性工程图图纸一起提供供的详细的操操作及修复手手册,以使业业主能操纵、修修复、拆除、组组装及调整所所设计的永久久性工程。就就按48条接接收而言,只只有操作和修修复手册与竣竣工图一并提提供给了工程程师并得到了了他的批准,工工程才被认为为已完成。不不受批准影响响的责任7.3据7.22款规定的工工程师的批准准,不应免除除承包人根据据合同应负担担的责任。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8.一般义务承包人的一般义义务8.1承承包人应根据据合同的各项项规定,以应应有的细心和和勤勉,设计计(其范围在在合同中规定定)、施工并并完成工程和和修复缺陷,承承包人应根据据合同规定或或由合同合理理推知,提供供所有为设计计、施工、完完成工程并修修复缺陷所必必需的(无论论是临时性的的或经常性的的)监督管理理、劳务、材材料、机具、系系包人的设备备及所有其他他物品。现场场操作和施工工方法8.22承包人应对对现场操作和和施工方法的的适用性、稳稳定性和安全全性全面负责责。但是,除除了在下文中中写明或另有有协议外,承承包人对永久久性工程的设设计或规范或或对不是由承承包人编制的的临时工程的的设计或规范范不负责任。如如果合同明文文规定,部分分永久性工程程由承包人设设计,即使有有工程师的批批准,承包人人也应对这部部分工程全面面负责。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9.合同协议书书合同协议书9.1如有签约约要求,承包包人应同意签签订并履行按按照本合同条条款所附格式式(如必要可可进行修改)的的合同协议书书,该协议书书的拟定与签签订费用由业业主承担。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00.履约保证证金履约保证金100.1如合同同要求承包人人为其切实履履行合同提供供保证金,承承包人应在收收到中标通知知书后28天天内获得保证证并向业主提提供相当于投投标书附录中中规定金额的的保证金。在在向业主提供供这项保证金金后,承包人人应通知工程程师。保证金金的形式应是是业主与承包包人双方认可可的。提供保保证金的单位位应得到业主主的批准。为为满足本条规规定51起的的费用除合同同另有规定外外,由承包人人承担。履约约保证金的有有效期10.2履约保证证金的有效期期限应截止到到承包人根据据合同履行并并完成了工程程施工和缺陷陷修复之日。在在根据62.1款发出缺缺陷责任证书书以后,不应应再对履约保保证金提出索索赔,并在发发出上述证书书后的14天天内应将履约约保证金退还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项下的索赔10.3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之前,在任何情况下,业主应通知承包人,针对提出的索赔,说明违约的性质。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11.现场考察察现场考察11.1在承包人人提交投标书书前,业主应应提供给承包包人由业主或或业主代表根根据有关该项项工程的调查查所取得的水水文及地表以以下条款的资资料,承包人人应自己对这这些资料的解解释负责。 承包人人应被认为已已对现场及其其周围环境和和有关的可得得到的资料进进行了视察和和考查,并在在递交标书之之前已自行察察明了(在尽尽可能实际可可行的情况下下,考虑了费费用和时间因因素)以下情情况: (a)现现场的地形和和性质,包括括地表以下的的条款; (b)水水文和气候条条款; (c)为为施工、完成成工程及修复复缺陷所需的的工作和材料料的范围、性性质; (d)进进出现场的方方法及承包人人可能需要的的食宿条件。 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和意外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应认为承包人的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查的基础上。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22.标书的完完备性标书的完备性112.1承包包人应被认为为已对投标书书和工程量清清单中所写明明的费率和价价格的正确性性及完备程度度是满意的。除除合同另有规规定外,工程程量清单及投投标书应包括括了所有根据据合同规定的的义务(包括括有关货物、材材料、设备、服服务的提供及及暂定金额下下的意外费)及及所有为正确确施工、完成成工程并修复复缺陷所必需需的一切材料料和全部有关关事宜。不利利的实际障碍碍和条款122.2但是,在在工程的施工工过程中,承承包人如果遇遇到现场的气气候条款以外外的实际障碍碍或不利条款款,在他看来来这些障碍和和条款是一个个有经验的承承包人无法预预见的,承包包人应立即通通知工程师并并抄报业主。在在收到该通知知后,如果工工程师认为这这种障碍或情情况不可能为为一个有经验验的承包人所所合理预见时时,在与承包包人及业主协协商后,工程程师决定: (aa)根据444条承包人有有权得到的延延期; (b)承承包人在遇到到上述情况时时所引起的费费用,这笔费费用应加到合合同价中。 并相相应通知承包包人和抄报业业主。在做出出这一决定时时,工程师应应考虑所有由由工程师发给给承包人的有有关指令及在在无工程师具具体指令时,承承包人采取的的可为工程师师接受的任何何适当合理的的措施。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33.按合同规规定施工工程应符合合同同规定13.1除由于法法律或实际上上不可能做到到的情况外,承承包人应严格格按合同规定定,施工、完完成工程及修修复工程缺陷陷,达到使工工程师满意的的程度。承包包人应严格遵遵守与执行工工程师就涉及及或有关该项项工程的任何何事项所做出出的指令,无无论这些事项项在合同中写写明与否,承承包人应只接接受工程师的的指令,或按按本文第2条条的规定接受受工程师代表表的指令。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44.进度计划划提交进度计划114.1在本本合同条款第第二部分规定定的收到中标标通知书后的的时间内,承承包人应按工工程师提出的的合理的形式式及细节间工工程师提交工工程施工进度度计划以取得得其同意。无无论何时工程程师提出要求求,承包人还还应以书面提提交一份有关关承包人进行行工程施工所所建议采用的的施工安排和和施工方法的的总说明,以以供参阅。进进度计划的修修订14.22无论何时,如如果工程师认认为工程的实实际进度不符符合按14.1款规定同同意的施工进进度计划时,承承包人应根据据工程师的要要求,提出一一份为保证工工程按期竣工工而对原进度度计划进行必必要修改的进进度计划。提提交现金流量量估算14.3在本合同同条款第二部部分中规定的的收到中标通通知书后的时时间内,承包包人应向工程程师提交一份份作为详细的的季度现金流流量估算以供供察考,此现现金流量估算算为承包人根根据合同有权权得到的所有有支付金额。而而且,如工程程师要求,承承包人应每季季度调整一次次。承包人的的职责不予解解除14.44提交给工程程师并得到其其同意的进度度计划或总说说明或现金流流量估算,并并不能因此而而解除承包人人根据合同规规定所应负的的任何责任。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55.承包人的的自监承包人的管理与与监督15.1在工程施施工期间及其其后的一段必必要时间内,工工程师认为有有必要使承包包人妥善地履履行合同义务务时,承包人人应提供一切切必要的管理理与监督。承承包人或由其其授权的、经经工程师批准准并且工程师师可以随时撤撤换的称职的的代表应用其其全部时间进进行该工程的的管理与监督督。上述代表表应代表承包包人接受工程程师或根据第第2条的规定定接受工程师师代表的指令令。 如果工程师师撤回对承包包人代表的批批准,承包人人应按下文所所述考虑撤换换代表的要求求,在收到撤撤换通知后,在在实际可能的的限度内从速速将其调出现现场,且不得得在现场任何何地方再雇用用此人,并任任命其他工程程师批准的代代表。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66.承包人的的雇员承包人的雇员116.1承包包人应为施工工并完成工程程及修复缺陷陷间现场提供供: (a)在本本行业中技术术熟练、经验验丰富的技术术助理,及能能对工程施工工予以正确管管理与监督的的领班与工长长; (b)使承承包人能按合合同要求按时时履行其义务务所需要的熟熟练技工、半半熟练技工及及普通工。工工程师反对的的权力16.2工程师有有权反对并要要求承包人立立即从工程中中撤换其提供供的、在工程程师看来行为为不轨或在履履行其职权时时不能胜任、玩玩忽职守的人人员或工程师师认为其留在在现场是不适适宜的人员。这这种人员一旦旦撤换,无工工程师的批准准不得重新在在现场工作。任任何被如此撤撤掉的人员应应予以替换。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77.放 样放样17.1承承包人应负责责: (a)根据据工程师书面面给定的原始始基准点、基基准线和参考考标高,对工工程进行精确确放样; (b)按按上所述,正正确布置工程程各部分的位位置、标高尺尺寸及基准线线; (c)为完完成上述任务务,提供一切切必要的仪器器设备及劳力力。 如果在施工工过程中,工工程任何部分分的位置、标标高、尺寸及及基准线出现现误差,承包包人在工程师师要求下,应应自费纠正此此误差,直至至使工程师满满意为止;如如果这种误差差是基于工程程师以书面发发出错误数据据造成的,工工程师应根据据条款第522条规定确定定增加的合同同价格,并相相应通知承包包人,抄报业业主。工程师师对任何放样样或标高的检检查不应以任任何方式免除除承包人对放放样准确性所所负的责任,承承包人应仔细细保护和保存存在放样中使使用的水准基基点、龙门板板、测桩和工工程放样所用用的其他标志志物。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88.钻孔和勘勘探性开挖钻孔和勘探用探探坑18.11在工程施工工期间,无论论何时,如果果工程师要求求承包人进行行钻孔或勘探探用探坑,这这一要求应作作为根据第551条规定发发出的指令,除除非有关此工工程的细目或或暂定金额已已包括在工程程量清单中。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199.现场环境境环境的安全、保保卫和保护119.1在施施工、完成工工程及修复缺缺陷的全过程程中,承包人人应: (a)全全面负责有权权在现场上施施工人员的安安全,并使现现场(只要这这些现场已由由其管辖)和和工程(只要要这些工程尚尚未完成或尚尚未由业主占占用)保持良良好的秩序,以以避免危及上上述人员的安安全。 (b)为为保护工程或或为公众及其其他人员的安安全和方便,在在需要的时间间和地点,或或根据工程师师或有关当局局的要求,承承包人应自费费提供并修复复所有的照明明、护栏、围围墙、警告标标志和守卫设设施。 (c)采采取一切合理理措施,保护护现场内外的的环境,以避避免因施工而而引起的污染染、噪音或其其他原因造成成的对公众或或公众财产的的伤害或公害害。业主的责责任19.22如果业主根根据第31条条规定,需使使用自己的工工人在现场完完成工程的施施工,对这些些工程,业主主应: (a)全全权负责有权权在现场的工工作人员的安安全。 (b)保保持现场良好好秩序,防止止对上述人员员的伤害。 如果果根据第311条,业主在在现场雇用了了其他承包人人,业主应要要求他们负有有同样责任,保保证安全和避避免伤害。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00.工程照管管对工程的照管220.1从开开工日起直到到发给交接证证书之日止,承承包人应全权权负责工程使使用的材料、设设备及工程本本身的照管。在在业主接收全全部工程后,则则上述责任由由业主承担。但但以下情况除除外: (a)如如果工程师发发出了永久性性工程的某一一区段或部分分的接收证书书,承包人应应从发出接收收证书,即业业主承担了对对这些段落或或部分的照管管责任时起,不不再对这些区区段或部分的的照管负责。 (b)承包人应对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材料、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条被完成为止。承担损失或损坏的责任20.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或材料或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第20.4款所规定的风险外,不管由于任何原因发生了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应自费弥补这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还应对其根据第49条和第50条的规定,为履行其义务而进行的任何操作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由于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20.3对于第20.4条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坏或其与其他风险一起发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也应修复这些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条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如果混合风险发生引起了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业主风险20.4业主的风险包括: (a)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的行动; (b)叛乱、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暴乱、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其分包人或由本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f)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段落或部分引起的损失或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g)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的或其负责设计的部分工程。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不能合理预见并加以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影响。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11.工程和承承包人设备的的保险工程及承包人设设备的保险221.1在不不限制第200条规定的承承包人或业主主义务和责任任的条款下,承承包人对下列列各项进行保保险: (a)以以全部重置成成本对工程连连同材料和待待安装的工程程设备进行保保险; (b)对对这种重置成成本追加155%或按照本本合同条款的的第二部分规规定的百分比比的额外金额额,以弥补由由于补救损失失或破坏而招招致的任何额额外和附加的的费用。包括括业务费和工工程任何部分分的拆迁费以以及运走任何何性质的废料料的费用。 (cc)由承包人人带入现场的的承包人的设设备和其他物物品,其保险险金额应相当当于能把这些些设备等在现现场上重置的的费用。保险险范围21.2第21.1款(a)和和(b)段的的保险应以承承包人及业主主的共同名义义保险,包括括: (a)使业业主及承包人人自在现场开开工日起到有有关相应的工工程、区段或或部分工程(视视具体情况)签签发接收证书书为止的期限限内,除第221.4款规规定以外的各各种原因引起起的损失及损损坏。 (b)由由承包人负责责的: (i)由由于缺陷责任任期开始之前前的原因造成成缺陷责任期期间内损失或或损害; (iii)承包人在在其根据第449条和第550条规定施施工时引起的的损失或损坏坏。对不能收收回的金额的的责任21.3任何未予予保险及未能能由保险公司司赔偿的金额额,应分别由由业主或承包包人根据第220条规定的的责任承担。除外情况21.4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未包括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a)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起义、军事政变、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第一部分 通用用条件 222.对人身和和财产的损害害和赔偿对人身和财产的的损害22.1除合同另另有规定外,承承包人应免除除业主对下列列损失的赔偿偿; (a)人员员致死或致伤伤; (b)由于于施工及修复复缺陷造成对对财产的损失失或损害及有有关索赔、诉诉讼程序、损损害、指控费费、其他开支支等所有有关关的除第222.2款规定定的例外情况况外的所有费费用。例外情情况22.22第22.11款涉及的例例外情况指: (aa)工程或其其任何部分所所永久使用或或占有的土地地; (b)业主主有权为工程程施工或部分分工程施工在在其上、越过过其上、其下下、在其中或或通过其工作作的任何土地地; (c)对根根据合同施工工、完成工程程及修复缺陷陷不可避免地地对财产造成成的损坏; (dd)由于业主主、其代理人人、雇员或其其他承包人(均均非承包人雇雇用的)的行行为或过失引引起的人身的的死、伤或对对财产的损失失、损坏,或或与此有关的的任何索赔、诉诉讼、损害赔赔偿、诉讼费费、指控费及及其他开支,或或有些伤害和和损害是由承承包人及其雇雇员、代理人人引起的,但但部分原因及及在某种程度度上是由业主主、其雇员、代代理人及其他他承包人引起起的,应公平平合理地确定定其相应责任任。业主的保保障22.33业主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