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管理规定11754.docx
案件质量管理规定(2005年112月21日日院审判委员员会讨论修改改通过)为强化岗位职责责,加强案件件质量管理,严严格依法办案案,确保案件件质量,保障障司法公正,根根据程序法、实实体法相关规规定,结合本本院案件质量量评查制度的的具体要求,制制定本规定。一、刑事、民商商事、行政、执执行案件质量量规定(一)案件质量量总体要求1、 案件件审理、执行行程序符合刑刑事诉讼法、民民事诉讼法、行行政诉讼法、最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民事事诉讼证据的的若干规定、关关于行政诉讼讼证据的若干干规定及相相关司法解释释的规定,符符合本院审理理、执行流程程管理规定,不不超审理、执执行时限。2、 案件件审理、执行行流程符合本本院案件审审理流程规定定、关于于执行工作有有关问题的具具体规定及及相关规定,各各个环节衔接接手续齐全、完完备。3、 案件件实体处理认认定事实清楚楚、适用法律律准确、裁判判过程合乎逻逻辑,实体裁裁判正确。4、 卷内内材料能完整整反映案件从从立案到审结结(执结)的的运作过程,外外观整洁,装装订整齐规范范,卷宗目录录编写规范,封封面及卷内材材料填写完整整规范,卷内内材料完整、手手续完备,案案件卷宗装订订符合本院各各类案件卷宗宗材料装订顺顺序规定的要要求,不得用用打印法律文文书等内部材材料的废纸粘粘贴证据、收收据等卷宗材材料,卷内不不得有订书针针等金属物。5、 卷宗宗封面当事人人的名称应填填写规范,如如审理核实后后的当事人名名称与起诉时时卷宗封面填填写的不相符符的,法官助助理应予改正正。6、 立案案庭应要求原原告不得使用用圆珠笔书写写诉状。7、 卷内内手写材料及及当事人签字字应使用碳素素笔。8、 办理理诉讼费用的的缓交、减交交、免交手续续应符合最高高人民法院关关于对经济确确有困难的当当事人提供司司法救助的规规定和本院院的相关规定定。9、 当事事人向法院提提交授权委托托书,意思为为“特别授权”的,办理手手续的相关人人员应提示当当事人按照法法律规定在授授权委托书上上加注规范的的“特别授权”内容;代理理权限不明或或授权委托书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或“特别授权”的,视为一一般代理。10、 答辩辩状应送达给给当事人。立立案庭庭前准准备阶段时,当事人提交交答辩状的,立案庭应电电话通知原告告到庭领取答答辩状,如无无法电话通知知或经通知原原告未到庭的的,立案庭应应填写答辩状状送达回证后后与该案卷宗宗材料一并移移交审判庭,由由审判庭送达达。当事人当当庭提交答辩辩状的,应当当庭送达,记记录于庭审笔笔录。11、 庭审审笔录完整、规规范,如实反反映庭审活动动全过程,并并由审判人员员、书记员、参参加诉讼各方方当事人及诉诉讼参加人签签名;庭审笔笔录无重字、多多字、漏字、错错字、别字。12、 庭审审中书记员记记录的调解协协议内容与调调解书上载明明的协议内容容应完全一致致,对协议的的表述形式不不能明显存在在差异。13、 庭审审笔录应由审审判长、审判判员、人民陪陪审员、书记记员签名;宣宣判笔录应由由审判长、审审判员签名;合议庭笔录录应由合议庭庭成员、书记记员签名;审审判委员会讨讨论案件笔录录应由参加讨讨论的审判委委员会委员、书书记员签名。14、 宣判判应制作宣判判笔录。当庭庭宣判的,应应记录于庭审审笔录中;送送达给同住成成年家属时,不不需制作宣判判笔录。15、 对当当事人的诉讼讼请求,法院院均要作出处处理或交代;民事案件不不能超当事人人诉讼请求判判决。16、 法律律文书制作符符合相关法律律文书样式标标准和要求,说说理清楚,意意思表达完整整清晰,语言言规范,用词词准确,语句句通顺,称谓谓前后对应,无无重字、多字字、漏字、错错字、别字。17、 案件件判决书、调调解书、撤诉诉裁定书、支支付令的编号号应与案件立立案号相一致致,案件中财财产保全、证证据保全、先先予执行、解解除保全、中中止诉讼、准准许原告部份份撤诉、终结结督促程序等等裁定书的编编号,按制作作文书时间的的先后顺序在在案号后加后后缀“1、2”,依此此类推编号。18、 在案案件判决书、调调解书、撤诉诉裁定书中,应应对该案中发发生的保全费费、公告费、鉴鉴定费、诉讼讼费的承担进进行明确。19、 案件件1次开庭、当当庭宣判的,判判决书落款日日期应为当庭庭宣判日;案案件经合议庭庭合议决定的的,判决书落落款日期应为为合议庭合议议决定日;案案件报经本院院审判委员会会讨论决定的的,判决书落落款日期应为为审判委员会会讨论决定日日。20、 案件件经过2次以以上开庭审理理,担任庭审审记录不是同同一书记员的的,在更换书书记员时,法法官应告知当当事人对更换换的书记员享享有申请回避避的权利;在在案件判决书书、调解书上上落款的书记记员应为主要要一次庭审的的书记员。21、 打印印的裁判文书书的校对补正正点(加盖校校对章)每页页不得超过一一处,整份法法律文书的校校对补正点(加盖校对章章)不得超过过3处。22、 向法法人或其他组组织送达诉讼讼文书,应交交由法人的法法定代表人、该该组织的主要要负责人或者者该法人、其其他组织的办办公室、收发发室、值班室室等负责收件件的人签收或或盖章,拒绝绝签收或盖章章的,适用留留置送达。23、 送达达诉讼文书由由他人代收的的,应由代收收人注明其与与受送达人的的关系;送达达数份诉讼文文书的,应由由签收人签为为“××××××”。24、 不同同时间送达法法律文书,不不能使用同一一送达回证;受送达人系系一家人的,可可以填一份送送达回证;受受送达人为数数人且不是一一家人,不能能使用同一送送达回证。25、 送达达调解书时,当当事人可代其其诉讼代理人人签收,特别别授权的诉讼讼代理人可代代其委托人签签收,一般代代理的诉讼代代理人不得代代其委托人签签收。26、 送达达支付令给被被申请人不得得代收,必须须由被申请人人本人签名。27、 送达达裁判文书应应当事人人手手1份。28、 适用用普通程序审审理的各类案案件(裁定不不予受理、准准许撤诉的行行政案件和准准许撤诉、调调解结案的民民事案件除外外)和适用简简易程序审理理的当事人提提起上诉的案案件,应有审审理报告在卷卷;适用简易易程序审理的的、当事人未未提起上诉的的案件,可以以不写审理报报告。29、 填写写立案审查、审审判流程管理理信息表及案案件审理流程程跟踪表应全全面、完整、规规范、计算天天数正确。30、 院机机关审判庭的的法官助理应应在案件审结结后确定法律律文书是否生生效的当月55日、15日日前填报立案案审查、审判判流程管理信信息表;院机机关执行员应应在执行结案案当月5日、115日前填报报执行案件立立案审查、流流程管理信息息表;人民法法庭的立案审审查、审判流流程管理信息息表和执行案案件立案审查查、流程管理理信息表于每每次回院机关关时报送。31、 立案案庭应对所有有诉讼案件按按照案件审理理流程的管理理规定进行监监督,在规定定时限内不能能审结的,应应向主管院长长报签督办令令跟踪督办;执行局应对对所有执行案案件按照案件件执行时限管管理规定进行行监督,在规规定时限内不不能执结的,应应向主管院长长报签督办令令跟踪督办。32、 审理理终结后的上上诉(抗诉)案案件,审判庭庭应及时将案案件卷宗移交交审监庭,审审监庭应按诉诉讼法规定的的时限将案件件卷宗移送中中级法院。33、 立案案庭负责对评评查过的卷宗宗进行保管和和归档,每年年6月底以前前应将当年113月审结并并经评查的案案件卷宗归档档,每年9月月底以前应将将46月的案件件卷宗归档,每每年12月底底以前应将当当年79月的案件件卷宗归档,次次年3月底以以前应将上年年1012月的案案件卷宗归档档。34、 在为为当事人办理理领取执行款款手续时,应应严格按照本本院关于进进一步规范案案件执行款管管理若干问题题的规定的的相关规定认认真审查领款款人身份,确确认无误后方方可签字准许许领款。(二)刑事案件件质量具体要要求1、 刑事案案件当庭宣判判,法官助理理应在5日内内送达判决书书。2、法官助理应应在裁判文书书生效之日起起5个工作日日内,将执行行通知书送达达执行机关及及被告人;被被告人未被羁羁押且路途遥遥远,确实不不能在此期间间送达的,及及尽力及时送送达,并在送送达回证上注注明原因。3、刑事自诉案案件中,刑事事附带民事自自诉人自愿放放弃对被告人人的刑事控诉诉、民事部分分经调解达成成协议的,法法官应在庭审审中决定是否否准许自诉人人撤回刑事控控诉,由书记记员记入庭审审笔录,并在在刑事附带民民事调解书中中列明。不附附带民事诉讼讼的刑事自诉诉案件,自诉诉人申请撤回回控诉的,一一律使用书面面裁定。4、刑事案件卷卷宗分下列情情况装订:(1) 适用简易程程序审理当事事人未提起上上诉的案件,装装订成一卷;(2) 适用简易程程序审理当事事人提起上诉诉的案件,应应当分内外卷卷装订;(3) 适用用普通程序审审理的案件,应应当分内外卷卷装订;(4) 报经经审判委员会会讨论决定的的案件,应当当分内外卷装装订。(三)民商事案案件质量具体体要求1、 原告在法院院尚未送达诉诉状副本时申申请撤诉,本本院准许撤诉诉的,可由案案件主审法官官、合议庭成成员在原告撤撤诉申请书上上批注“本院口头裁裁定准许原告告×××撤回起起诉。”并注明案件件诉讼费的承承担;原告在在法院已向被被告送达诉状状副本后申请请撤诉,本院院准许撤诉的的,应当使用用书面裁定书书,并送达各各方当事人;原告在开庭庭审理过程中中对部分被告告申请撤诉,本本院准许的,应应记录于庭审审笔录中,可可不制作书面面裁定;如当当事人未全部部到庭的,应应制作书面裁裁定,并送达达各方当事人人。2、 不准许撤诉诉的,一律使使用书面裁定定,并送达各各方当事人。3、 民事案件在在法律规定的的审限内不能能审结的,应应在审限届满满之日前完成成报批延长审审限手续。4、 有执行内容容的民事判决决书的尾部应应交待申请执执行的权利和和期限。5、 各审判庭巡巡回审理、就就地办案,洒洒鸡口法庭审审理案件,可可使用本院统统一制发的填填充式法律文文书;除此之之外,一律使使用按规范格格式、样式打打印的法律文文书。填充式式法律文书上上不得有校对对点、涂改处处。6、 准许原告变变更诉讼请求求的,应按规规定给对方当当事人新的举举证期限;对对方当事人放放弃的,应有有记录和说明明在卷或记录录在庭审笔录录中。7、 调解和好或或判决不准离离婚的案件,应应将结婚证或或婚姻状况证证明原件退还还当事人。8、 调解和好或或判决不准离离婚退还当事事人结婚证、婚婚姻状况证明明的案件和其其他退还当事事人证据的案案件,应有证证据复印件和和当事人领取取证据原件的的领条在卷。9、 立案庭应要要求原告、申申请人提供身身份证明、企企业法人营业业执照、营业业执照、法定定代表人身份份证明,立案案庭、审判员员应尽力要求求被告、第三三人、被申请请人提供身份份证明、企业业法人营业执执照、营业执执照、法定代代表人身份证证明。10、 诉讼代理人人代理权限为为特别授权的的,应在裁判判文书上委托托代理人基本本情况后注明明“代理权限为为特别授权”。11、 股份有限公公司、有限责责任公司的董董事长是企业业的法定代表表人;较小的的有限责任公公司不设董事事会的,执行行董事是其法法定代表人。12、 村民小组、领领取经营营业业执照的企业业分支机构、不不具备法人资资格的其他组组织,代表该该组织参加诉诉讼的不能称称“法定代表人人”,应称为“代表人”或“负责人”。13、 民事案件卷卷宗分下列情情况装订:(1) 适适用督促程序序案件和适用用简易程序审审理当事人未未提起上诉的的民事案件,装装订成一卷;(2) 适适用简易程序序审理当事人人提起上诉的的案件,应当当分内外卷装装订;(3) 适用普通程程序审理的案案件,应当分分内外卷装订订;(4) 报经审判委委员会讨论决决定的案件,一一律分内外卷卷装订。(四)行政案件件质量具体要要求1、 原告申请撤撤诉的,是否否准许撤诉,一一律使用书面面裁定,并送送达各方当事事人。2、 行政案件在在规定的审限限内不能审结结的,应在审审限届满之日日前完成向省省高院报批延延长审限手续续。3、 行政案件卷卷宗分下列情情况装订:(1)裁定不予予受理的可装装订成一卷;(2)其余行政政案件卷宗应应当分内外卷卷装订。(五)执行案件件质量具体规规定1、 执行案件中中收取的执行行款(物)与与交付申请执执行人款(物物)应相符,如如是一笔款项项分别交付给给不同案件申申请执行人的的,应在结案案报告中说明明。2、执行案件中中收取的执行行款(物)交交付申请执行行人后,方可可将案件报送送质量评查。3、执行案件实实行结案报告告制度,应有有结案报告在在卷。4、执行案件在在规定的期限限内不能执结结的,应在执执行期限届满满之日前完成成报批延长执执行期限手续续。二、案件质量存存在问题的惩惩罚措施(一) 案件件质量存在下下列问题的,由由相关责任人人改正:1、 卷宗封面填填写不全、不不规范的,由由法官助理改改正;2、 卷内一般材材料内容填写写不全的,由由相关责任人人改正;3、 卷宗装订不不够整齐规范范、个别材料料装订顺序不不符合要求的的,由法官助助理改正;4、 用打印法律律文书等内部部资料的废纸纸粘贴证据、收收据等其他卷卷宗材料的,由由法官助理改改正;5、 审判委员会会委员、审判判长、审判员员、书记员未未按规定在相相应笔录上签签名的;6、 其他较小的的可以改正的的问题。(二) 案件件存在下列问问题的,惩相相关责任人110元:1、 装订卷宗极极不认真、材材料顺序混乱乱的,惩法官官助理10元元;2、 诉讼参加人人、人民陪审审员未按规定定在相应笔录录上签字的,每每未签1处字字,惩书记员员10元;3、 送达回证上上,送达法律律文书不写全全称或未填受受送达人姓名名(单位)的的,惩送达责责任人各100元;4、 送达法律文文书不规范、未未按要求在备备注栏内注明明代收关系或或留置送达情情况的,惩送送达责任人各各10元;5、 送达数份诉诉讼文书,未未提示签收人人按“××××××××”签收的,惩惩送达责任人人各10元;6、 答辩状未送送达,惩相关关环节责任人人10元;当当庭送达答辩辩状,书记员员未在庭审笔笔录中作记录录的,惩书记记员10元;7、 未在本院规规定的时限内内审结、执结结案件,被主主管院长签发发督办令且无无不能审结、执执结理由的,惩惩主审法官或或执行员100元;8、 立案庭未履履行对诉讼案案件跟踪督办办职责报签督督办令的,惩惩立案庭跟踪踪督办责任人人10元;执执行局未履行行对执行案件件跟踪督办职职责报签督办办令的,惩执执行局跟踪督督办责任人110元;9、 执行案件一一笔执行款分分别交付给不不同案件申请请执行人,无无情况说明在在卷的,惩执执行案件承办办人10元;10、 其他他较小的不规规范问题。(三) 案件件存在下列问问题的,惩相相关责任人220元;1、 无合理理由由未按本院案案件管理流程程规定规定定的期限办理理完毕相关手手续和事务的的,惩相关环环节责任人220元;2、 办理诉讼费费用的缓交、减减交、免交手手续不符合最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对经经济确有困难难的当事人提提供司法救助助的规定或或本院相关规规定的,惩相相关环节责任任人20元;3、 准许当事人人变更诉讼请请求,未给另另一方当事人人新的举证期期限或当事人人放弃答辩、举举证期限但没没有记录或者者说明的,惩惩相关环节责责任人20元元;4、 刑事裁判文文书生效后,未未在规定的时时限内送达执执行通知书的的,惩法官助助理20元;5、 依照法律规规定应公开审审理的案件,卷卷宗内无公开开审理手续的的,惩相关责责任人员200元;6、 未按规定时时限装订卷宗宗,影响案件件质量评查的的,惩法官助助理20元;7、 审理终结的的案件,当事事人上诉、检检察机关抗诉诉的,无正当当理由未在上上诉、抗诉期期满后5天以以内将案件移移送本院审监监庭的,惩法法官助理200元;8、 院机关的法法官助理、执执行员未在案案件审结后确确定判决是否否生效的当月月5日、155日前填报立立案审查、流流程管理信息息表的,惩法法官助理或执执行员20元元;人民法庭庭的法官助理理、执行员未未按本院的规规定及时填报报立案审查、流流程管理信息息表的,每次次惩法官助理理或执行员220元;9、 案件审结生生效、执行案案件执结后,未未在生效和执执结15天以以内将案件移移送研究室评评查的,惩法法官助理或执执行员20元元(人民法庭庭除外);10、 其他他较小的质量量问题。(四) 案件件质量存在下下列问题的,惩惩责任人500元:1、 案件超审限限、超执行时时限的,对各各环节责任人人分别惩500元;2、 未在审理、执执行期限届满满之日前完成成报批延长审审理、执行期期限手续的,惩惩主审法官、执执行案件承办办人50元;3、 因送达超审审限的,惩送送达责任人550元;4、 案件被上级级法院发回重重审、全案改改判、本院或或上级法院提提起再审后撤撤销原判予以以改判,并经经本院审判委委员会讨论确确定为存在较较严重质量问问题的,惩主主审法官、合合议庭成员每每人50元(人人民陪审员和和经审判委员员会讨论改变变独任审判员员或合议庭意意见的除外);5、 案件调解、判判决结果存在在表述不清、确确定的履行期期限不明等问问题导致根本本无法执行的的,惩主审法法官50元;6、 擅自更改当当事人诉请或或对当事人诉诉请不作处理理或漏判的,惩惩主审法官550元;7、 漏列诉讼当当事人的,惩惩主审法官550元;8、 将不具备法法人资格且不不属于最高人人民法院关关于适用<民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意见第400条规定的“其他组织”的组织或单单位列为当事事人的,惩主主审法官500元;9、 无法定手续续,案件当事事人突然增加加或减少的,惩惩主审法官550元;10、 当事事人申请撤诉诉,未按规定定作出是否准准许撤诉决定定的,惩主审审法官50元元;11、 未按按本院规定制制作审理报告告在卷的,惩惩法官助理550元;12、 适用用普通程序审审理的案件、经经过合议庭合合议决定的案案件,卷宗内内无合议庭笔笔录的,惩主主审法官500元;13、 执行行案件卷内没没有执行依据据材料或主要要执行依据不不全的,惩执执行案件承办办人50元;14、 执行行案件执行完完毕没有结案案报告在卷的的,惩执行案案件承办人550元;15、 执行行案件应使用用执行裁定书书而未使用执执行裁定书的的,惩执行案案件承办人550元。16、 未经经主管院长批批准,中止执执行或终结执执行的,惩执执行案件承办办人50元;17、 未经经集体讨论程程序发放债权权凭证的,惩惩执行案件承承办人50元元;18、 中止止执行或终结结执行裁定书书、债权凭证证未送达申请请执行人的,惩惩执行案件承承办人50元元;19、 执行行款(物)与与申请执行人人申请执行的的款物不相符符的,惩执行行案件承办人人50元;20、 裁判判文书、其他他法律文书未未送达当事人人或其他依法法应送达单位位、个人,或或者漏送的,惩惩送达环节责责任人共500元;当事人人签名后未签签收到时间,惩惩送达责任人人共50元。21、 未按按本院规定及及时将已评查查案件归档的的,惩负责保保管整理卷宗宗的人员500元。22、 其他他较大的质量量问题。(五) 裁判判文书质量存存在问题的惩惩罚措施1、 打印的裁判判文书的校对对补正点(加加盖校对章)每页不得超超过一处,整整份法律文书书的校对补正正点(加盖校校对章)不得得超过3处,每每超过一个校校对点,惩法法官助理5元元;2、 裁判文书重重字、多字、漏漏字、错字、别别字的,每一一个字惩法官官助理5元;3、 当事人姓名名或名称错误误、裁判文书书上所列当事事人名称与登登记注册或当当事人行政章章名称不一致致的,惩责任任人50元(属属校对差错的的惩法官助理理,属未审理理查明的惩主主审法官); 4、 填充式法律律文书每1个个校对点,惩惩文书填写人人20元;5、 裁判文书中中出现人名、地地名、单位、时时间等常识性性错误的,每每一个错点惩惩责任人现金金5元(属校校对差错的惩惩法官助理,属属未核实清楚楚的惩主审法法官);6、 民事案件中中诉讼代理人人代理权限为为“特别授权”,裁判文书书上未注明的的,每1处惩惩法官助理220元;7、 不按规定的的样式要求制制作法律文书书的,惩主审审法官50元元和制作文书书的法官助理理30元;8、 裁判文书事事实叙述、证证据分析认定定、案情分析析说理、判决决理由等表述述不清的,视视情况惩主审审法官1050元和制制作文书的法法官助理10030元;9、 在案件判决决书、调解书书、撤诉裁定定书中,未对对该案中发生生的保全费、公公告费、鉴定定费、诉讼费费的承担进行行明确的,惩惩主审法官550元和制作作文书的法官官助理30元元;10、 裁判判文书出现其其他疏漏的,视视情况惩主审审法官和制作作文书的法官官助理各10050元。(六) 案件件质量存在下下列问题,视视具体情况予予以惩罚:1、 立案审查、流流程管理信息息表、案件审审理、执行流流程跟踪表填填写不全,或或必要手续和和材料缺失的的,惩相关责责任人1050元;2、 其他违反程程序法和本院院办案流程管管理规定的,视视情节惩相关关环节责任人人10元550元;3、 庭审笔录字字迹不清、有有多字、漏字字、错字、别别字,能改正正的,由书记记员改正,错错、漏、别字字较多的,视视情况惩书记记员5元50元;4、 庭审笔录不不完整、不规规范,不能如如实反映庭审审活动全过程程,庭审笔录录记录质量较较差的,视情情况惩书记员员10元50元;5、 庭审笔录中中书记员记录录的调解协议议内容与调解解书上载明的的协议内容不不一致,不认认定为错案的的,分别惩主主审法官200元、惩书记记员20元;主要协议内内容一致,但但表述形式明明显存在差异异的,视情况况惩主审法官官510元、惩惩书记员510元; (七) 案件件质量存在问问题,不能弥弥补,造成较较大不良影响响的,按照上上述惩罚措施施加倍予以处处罚。 三、实实施办法(一) 所有有审结、执结结的案件必须须经过案件质质量评查,方方能归档入库库。(二) 所有有案件(包括括人民法庭的的案件)经过过质量评查,并并对存在的可可以改正的质质量问题进行行改正补正后后,诉讼案件件移交立案庭庭,由立案庭庭归档入库,执执行案件由执执行局归档入入库。 (三) 案件质质量评查小组组办公室设在在研究室,评评查小组成员员由院审判委委员会讨论确确定,案件质质量评查小组组负责对全院院各类案件进进行质量评查查。(四) 案件件质量评查员员根据相关规规定独立进行行案件质量评评查,不受其其他任何部门门和个人的干干涉和影响。(五) 院机机关的民商事事、刑事、行行政案件应在在案件审结法法律文书生效效后15日内内、上诉案件件在二审法律律文书送达完完毕后15日日内,执行案案件应在执行行完毕或中止止、终结裁定定书、债权凭凭证送达后115日内,报报送研究室进进行案件质量量评查;人民民法庭审理、执执结的案件,每每半年一次由由研究室组织织进行质量评评查。(六) 研究究室应在收到到各审判庭、执执行局报送检检查的案件后后10日内将将案件送交案案件质量评查查员进行质量量评查;评查查员应在收到到案件后200日内将案件件评查完毕。(七) 案件件存在的质量量问题能够更更正、补正的的,交由经办办人及时更正正、补正,并并按上述惩罚罚规定予以处处罚。(八) 案件件质量存在的的问题不能更更正、补正的的,必须按规规定对相关责责任人进行处处罚。(九) 案件件质量评查员员评查案件发发现质量问题题的,应在评评查意见表上上注明存在的的问题,并明明确注明惩罚罚责任人、惩惩罚金额或免免于经济惩罚罚,并将评查查意见表交由由相关责任人人签名。(十) 对认认定事实不清清、适用法律律不当、裁判判错误、程序序违法的案件件,案件质量量评查员认为为应当提起再再审的,应按按照程序法的的规定将案件件报请院长处处理。(十一) 相关责任人人对案件质量量评查员作出出的评查意见见持不同意见见的,可阐明明自己的理由由依据与评查查员互相探讨讨,仍存在分分歧的,报审审判委员会会会讨论决定。(十二) 二审全案改改判、发回重重审,再审、国国家赔偿的案案件,是否处处罚,由审判判委员会研究究决定。(十三) 案件质量评评查员未认真真履行评查职职责,对明显显存在的质量量问题没有检检查出来的,视视具体情况,惩惩评查人员11050元。(十四) 评查员在案案件评查过程程中发现本规规定以外的其其他问题难以以处理或不能能确定的,应应在评查表上上注明查出的的问题和处理理意见,提请请审判委员会会讨论决定。(十五) 案件质量存存在违反法律律规定的其他他问题,应予予处罚的,由由本院审判委委员会讨论决决定惩罚的责责任人和惩罚罚金额。(十六) 被惩罚人对对本院作出的的案件质量问问题惩罚处理理意见有异议议的,可以向向本院审判委委员会申请复复议一次,但但应服从审判判委员会作出出的最终惩罚罚处理意见。(十七) 本规定由院院审判委员会会负责解释。(十八) 本规定自22006年11月起执行,本本院原关于于案件质量管管理的具体规规定同时废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