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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讲师:赵工讲师:赵工 2010年8月职业病无处不在职业病的确无处不在,从商场服务员长期站立产生的下肢静脉曲张,到煤矿井下工人长期卧位导致的滑囊炎;从教师普遍存在的慢性咽炎,到冶金建材工人发病率极高的尘肺病;从深海作业人员易发的减压性骨坏死到,高原工作人员几乎不能幸免的高原性心脏病,由职业所带来的疾病罄竹难书。就算你是个家庭主妇,也有可能CO煤气中毒,甚至长期受微波辐射而导致疾病。我国的职业病状况不容乐观我国的职业病状况不容乐观 一些企业为逃避责任,漏报瞒报职业病现象严重。有些乡镇、私营和外资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患职业病或可能患职业病就立即解雇,更有甚者,发生职业病致死后,企业老板竟然毁尸灭迹,其行径令人发指。据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介绍,至2002年底,全国尚有50.84%的作业点未得到监测,约有五分之二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得不到应有的职业性体检。尽管漏报瞒报现象严重,我国的职业病数字仍十分惊人:据2002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缺西藏)统计,各类职业病发病14821例,较2001年报告的病例增加了12%。在报告的总病例数中,尘肺病12248例(占报告总病例数82.6%),较上年增加16.6%(截至2002年底尘肺累积病例581377例),急性职业中毒590例,慢性职业中毒1300例,职业性眼病159例,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06例。我国的职业病还呈现以下令人不安的趋势我国的职业病还呈现以下令人不安的趋势:1.职业病患病人数上升和发病年龄下降。2.传统的职业病尚未得到控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又出现了许多新的职业病。3.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和对外开放的畅通,带来了经济发展和开发的不平衡,也导致职业病从城市向农村、从经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和从境外向境内转移。4.曾得到控制的职业病再度出现。国家举措:职业病防治法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治治法法纲纲要要第第一一章章总总则则第第二二章章前前期期预预防防第第三三章章劳劳动动过过程程中中的的防防护护与与管管理理第第四四章章职职业业病病诊诊断断与与病病人人保保障障第第五五章章监监督督检检查查第第六六章章法法律律责责任任第第七七章章附附则则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接受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努力 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二)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制度、操作规程;(三)正确使用与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四)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五)积极配合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六)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有关资料等。什么是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引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公司防护措施:1、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必耳塞噪音防毒面罩有毒气体口罩粉尘手套损伤皮肤2、加强职业防护知识的培训了解职业病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THANK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