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课程标准模板.docx
课程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试行)课程标准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 文件,它对课程性质和定位、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做了明确的界定, 是编选教材、组织课程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程评估和教学考核 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教学文件。为使学校各 专业在编制各课程标准时有所遵循,使课程标准的制定内容完整、 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安排合理、格式规范,特制定课程标准编制 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 意见文件精神,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 素,以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为重点,准确把握课程定位, 科学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 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编制原则1 .科学性原则。课程标准制订应遵循科学原则,符合教学规律。 课程目标明确,很好地支撑毕业要求。教学内容的安排要做到由浅 入深、循序渐进,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配合得当,学时分配建议合 理,使课程标准整体上具有可操作性。2 .整体性原则。课程标准制订要注意体现专业整体优化的思想, 强化专业,淡化学科;注意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注意相关课程的衔接、协调与分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要打破各 门课程自成体系的状况,以工作项目和任务为核心重组专业知识, 推进课程项目化改革。3 .发展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制订要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反映 该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反映新理论、新技术及其新应用,以适应 社会发展的要求。4 .差异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制订应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课 程体系结构的整体要求,同一课程在不同专业开设时要按各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有所差异。5 .落实“课程思政”原则。各门课程须肩负起育人责任,将 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在编制课程标准过 程中,需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将价值塑造列入课程教学目标,同时 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力求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三、编制内容(一)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英文名称、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学时、 课程学分、开设学期、适用专业、开课单位、执笔人、制订时间等 部分组成。(二)课程性质与任务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在能力培养方 面与其它课程的分工与联系,要反映与其他课程前修后续的衔接关(三)课程教学目标课程教学目标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体现对本专业 人才培养要求的支撑。课程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 的基本要求,要体现课程对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基本 要求以及学生学习该门课程后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四)课程内容和要求课程内容要根据课程目标和教学任务综合制订,根据课程目标 与行业岗位、学术深造要求的匹配性,充分吸收学科最新进展和新 知识,引入行业标准,重构教学内容,加强课程之间的整合与优化。(五)课程教学建议1 .师资要求提出任课教师(团队)的学历、专业背景、职业能力、知识结 构等方面要求。2 .教学条件提出满足课程教学的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基本条件的要求。3 .教材选用教材选用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优先选择能够反映最新的学科前 沿,系统性强的国家级规划教材。4 .教学方法教学的组织实施要体现课程在教学方法上的特点,采用与课程 教学相匹配的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鼓励创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 学模式,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 倡导运用参与式、案例式、探究式、项目驱动、任务导向等教学方 法。(六)课程考核评价坚持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导向,从课程属性和专业特点出发,合 理设置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构建多元参与、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 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加大形成性评价在成绩构成中的比重。(七)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鼓励课程任课教师(团队)编写教材、讲义、实训指导书、学 习参考书等课程资源。鼓励课程任课教师(团队)依托信息化平台 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多媒体课件和素材、试题库、教学案例等信息 化课程资源。U!1 .学校提出制订(修订)课程标准的指导性意见,院(部)组织实 施。院、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需要撰写课程标准清单,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建立毕业要求实现课程支撑矩 阵,确定每门课程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成立课程标准制定工作小组, 由具有教学经验丰富的课程主讲教师(团队负责人)执笔编写课程 标准,并尽可能吸收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课程标准制定。课程标准 经系(部)主任审核,提交院(系)课程委员会讨论通过,再报教 务处备案后批准施行。2 .凡是人才培养计划中学校开设的公共课程、学科大类(专业) 基础课程(含实验、实践、实训课程),必须严格按照本指导意 见制订课程标准。3 .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中设置,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制 订不同的课程标准。4 .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必须按照学校确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力 求文字严谨,意义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5 .课程标准的修改。如果需要修改课程标准,应在开课前一学 期,主讲教师(团队负责人)向院(系)课程委员会提出申请,说 明变动范围和理由。经院(系)课程委员会批准后进行修订,修订 后课程标准经系(部)主任审核,提交院(系)课程委员会讨论通 过,再报教务处备案后批准施行。原则上每四年进行一次全校性的 课程标准修订工作。附件:课程标准参考模板课程标准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英文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课程学时开设学期适用专业开课单位执笔人制订时间填表说明:1.课程类别填写必修课、限选课或选修课;2.课程学时须分别说明理论学时和总学时。二、课程性质与任务三、课程教学目标1 .学校开设的公共课根据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分别制定课程教学目标2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根据OBE教学理念,根据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矩阵制定课程教 学目标。四、教学内容序号课程内容学时安排教学设计及要求123五、教学建议.师资要求1 .教学条件.教材选用2 .教学方法六、课程考核评价七、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程标准审议表编制小组意见:组长:年 月 日系(部)意见:系(部)主任:年 月 日院(系)课程委员会意见:主任: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教务处处长: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