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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文职——法律知识真题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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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文职——法律知识真题及解析.docx

    第一部分法律知识一、单选题.我国现行宪法是()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2 .有关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说法正确的是()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做了详细规定.宪法的作用不包括()A.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B.保障公民权利C.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推行实现D.规定犯罪和刑罚3 .关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A.前提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B.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C.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说明我国不是单一制国家.以下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基本义务的是()A.受教育B.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C.服兵役D.依法纳税6.“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通过我国()年的宪法修正案写进宪法A.198851 .下列情形中,侵犯了公民宪法权利的是()A.公民甲因精神病发作而未被选举委员会列入选民名单B.某报报道了副市长乙因嫖娼而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新闻C.公安机关就某刑事案件要求电信部门提供公民丙的通讯记录D.某高校毕业生丁因身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的招聘条件而未被录用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些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 义国家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53 .以下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均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国家机关的一部分,代表国家,具有强制力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构维护治安的义务D.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为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54 .下列哪个选项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州的人民检察院C.民族乡的人民政府D.自治旗的法院55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范围?()A.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B.国务院副总理C.中央军委副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56 .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 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297 .【答案】Co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 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 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 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 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题中李 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 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 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 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 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 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298 .【答案】Ao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 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 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 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 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 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 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 质的认定。299 .【答案】Bo解析: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 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 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300 .【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 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 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 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 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 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301 .【答案】Do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 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C适 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 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302 .【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 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 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 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 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 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303 .【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 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 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 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 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 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 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 所以D项正确。304 .【答案】Ao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 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 视为自动投案。” A选项正确。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 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 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 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 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 能认定为自首。305 .【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 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 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 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选。306 .【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6条规定,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 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307 .【答案】Do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 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o308 .【答案】Do解析: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 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 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 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 罪处罚”。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 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 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09 .【答案】Co解析:刑法第58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 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 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 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310 .【答案】Ao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 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 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11 .【答案】Bo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12 .【答案】Do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例中,13岁 的丙既没有犯罪故意也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甲、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投放 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甲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故排除。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教唆者不 属于教唆犯,而是属于间接正犯,应当对其单独按照所教唆的犯罪论处,所以甲的行为 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313 .【答案】Bo解析: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 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 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对普遍管辖原则的规定。在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中,普遍管辖原 则处于补充地位,只有针对少数国际犯罪,不能适用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时, 才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314 .【答案】Co解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法条竞合,玩 忽职守罪是普通条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特殊条款,仅仅 适用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玩忽职守犯罪。315 .【答案】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 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D符316 .【答案】Ao317 .【答案】Co318 .【答案】Do解析: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 正确的理解。处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总原则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定,不因主 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所以,选项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可能排除犯罪故意。如 果行为人只是对犯罪对象认识错误,但是对犯罪客体认识没有错误,则不能排除犯罪故 意,对刑事责任也不能发生任何影响。所以,选项B对象认识错误也不能排除犯罪故意。 手段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罪过成立,但是可能影响犯罪停止形态,即如果危害结果没有 发生,行为人只负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所以,选项C手段认识错误也不可能排除某种 犯罪故意。客体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 对于客体认识错误的案件,一般认为应当按照行为人意图侵犯的客体定罪,即依行为人 主观认识的客体种类定罪。在客体认识错误的情况下,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所以,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o319 .【答案】Ao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320 .【答案】Co321 .【答案】Bo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 以属于犯罪未遂。322 .【答案】Bo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 乙受刑事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谤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因 此是诽谤罪。323 .【答案】Bo324 .【答案】Ao325 .【答案】Do解析: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 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326 .【答案】Ao解析: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 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 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 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A)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二、多选题1 .【答案】BDo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 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所以,矿藏和水流不能属于集体所有,但森林 和山岭、草原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2 .【答案】ABCDEo解析: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 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 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故本题答案为 ABCDEo3 .【答案】ACo解析: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在整个任期之内和行 使职权的过程中,始终要同选民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 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4 .【答案】CDO解析:修改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 根据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来行使这些法律的制定权和修 改权。E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5 .【答案】BCo解析: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 人民检察院负责。6 .【答案】CDo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将戒严改为紧急状 态,全国人大代表的组成增加了特别行政区,乡级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增加了 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和国歌。7 .【答案】ABCEo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 关、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六大机关组成。8 .【答案】ABCDo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 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9 .【答案】ABDo解析: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 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 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 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由此可知,B项正确,C 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国家 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地方自治的结合。因此AD正确。E选 项错误,特别行政区是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10 .【答案】ABCDo解析:E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当 选。故本题答案选ABCDo11 .【答案】ABD。解析:题干中说的是阳光,阳光就是要公开。所以此题答案为ABDo12 .【答案】AB。解析:行政复议针对的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东区检察院是司法机关而不是行政主体,某市气象局的行政指 导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故本题选ABo13 .【答案】BCDo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 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 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 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A项中某国家行政机关为建住宅楼与某建筑公 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行政行为的 范畴。A项不符合行政行为的含义,排除。14 .【答案】ABD。解析: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故本题选ABDo15 .【答案】BCo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 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 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 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故选BCo16 .【答案】ABCo解析: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 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 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 制作笔录。故本题答案选ABCo17 .【答案】ABCo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D选项中的 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是不能授权的。故本题的答案为ABC项。18 .【答案】ABD。解析: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 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分为职权性的行政主 体和授权性的行政主体。职权性的行政主体,一般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授权性的行政主体包括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可见,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但是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后可以成为行政主体,C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ABDo19 .【答案】ABC。解析: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 造的刑罚方法。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 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故本题正确答 案选ABCo20 .【答案】ABCDo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 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21 .【答案】BCo22 .【答案】ABCDEo解析: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 约、国际惯例等等。23 .【答案】ACDo解析: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大致分为三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 和公民。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包括中国共 产党的各级组织、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企业等。故本题答案选ACDo24 .【答案】ABCo解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 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每个部 门法分类中包含很多种具体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社会保险法只是具 体的法律,而不是一个法律部门。25 .【答案】ABCo解析: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 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是 指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和多种途径广泛地、积极主动地参 与法的实施的一种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国家监督是监督的核心。26 .【答案】ABCDo解析:对“人”进行平义解释即可,不需要做缩小解释,E项错 误,不选。27 .【答案】ACDEo解析: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 统的法律文件。刑法是成文法。根本法指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 即宪法。故B选项错误。实体法是与程序法相对性的概念,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 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刑法。一般法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 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如刑法、合同法。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调整的是国家和犯罪分子之间的关系,属于公法。故本题答案 选 ACDEo28 .【答案】BEo解析:本条文属于法律原则,而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29 .【答案】BCD。解析:A项中,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可以约定免责条款,仅仅不 能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时的免责。E项中,立 功免责指的是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 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 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0 .【答案】ABCDo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规定,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 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故本 题答案为ABCDo31 .【答案】ACDEo解析: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 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 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 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本题答案选ACDEo32 .【答案】BCEo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 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 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C项正确,排除D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 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 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E项。33 .【答案】ABDE。解析:侵犯姓名权有以下几种情形: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 名,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甲只是在网上公布了乙的姓名,不属于侵犯乙的 姓名权。侵犯通信自由权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 利的行为。甲未侵犯乙的通信自由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 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 誉。甲不能证明帖子中乙的不良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 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甲未侵 犯乙的荣誉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 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和题目不符。故本题答案选ABDEo34 .【答案】ABCo解析: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法律特别 规定和对方的过错三种。意外事件和第三人过错不是免责事由。35 .【答案】ABCo解析: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 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 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36 .【答案】ABCEo37 .【答案】ACo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的,是从犯。故本题答案选ACo38 .【答案】AC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 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地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 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 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 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 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 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答案是ACDo39 .【答案】ABDo解析: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 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 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 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A选项中甲在实行强奸终了 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B项甲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本可继续实施的犯罪行为, 是犯罪中止。C项甲以为警察来了,属于被迫停止犯罪,是犯罪未遂。D项甲的行为属 于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E项甲欲盗窃文物,保险箱内没有文物,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D.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57.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干涉的部门是()A.国家统计局B.审计机关C.国务院办公厅D.国防部58 .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是()A.单一制国家B联邦C.邦联D.非政府组织5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的任期是()A.一年B.三年C.四年D.五年60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出版盛世危机评论时政B.在街头巷角公然议论政府领导政绩C.因对环境问题不满举行游行示威D.组织数人成立联合会,制订纲领参加选举,以期在人大选举中获胜61 .关于中国国籍的取得和丧失的原则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因出生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双系血统原则B.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自愿申请原则C.任何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的近亲属,或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属于客观不能,不是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选ABDo40 .【答案】ABCDo解析: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适用死刑。因此E项中甲乙的最高刑是死刑表述错误,不当选。故本题答案选ABCDo41 .【答案】ACDE。解析:破坏交通设施罪不仅可以以作为的方式构成,也可以以不 作为的方式构成,A应选。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构成,B不选。故意 杀人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就是放任结果发生,放任结果的发生大多数 都属于不作为。并且刑法条文没有规定是直接故意才构成故意杀人罪,C应选。决水罪 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具备破坏堤坝、渠道、闸门等破坏行为,破坏堤坝、堵塞渠道、破 坏闸门的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所谓作为是行为人直接采取各种方式破坏,不作为 是负有防汛义务人发现有决水危害弃而不顾,既不采取补救措施,也不及时上报而发生 决水的结果,D应选。非法拘禁罪大多表现为积极作为的方式,如捆绑、扣押等,也可 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但应足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E应选。42 .【答案】ACO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 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 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 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故答案选ACo三、判断题1 .【答案】Bo解析: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应当承担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的 自然人或法人。2 .【答案】Bo解析:法律具有溯及力即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可加以适 用的效力。3 .【答案】Bo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 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和价值 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故 本题表述是错误的。4 .【答案】Bo解析:法的内容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5 .【答案】Ao解析: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社 会舆论等方式加以实施。一切社会规范都有强制性,都依靠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的实 施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的强制压力,法律的实施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故本题说法正 确。6 .【答案】Bo解析: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和实现的活动与过程,具 体来说是指通过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途经,把法律规范具体作用于社会生活, 使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活动。根据实施主体不同,法的实施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 行、法的适用。其中法的遵守即守法,包括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 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全体公民。故本题说法错误。7 .【答案】Ao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权利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 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任何一种法律关系,没有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 一定的义务的主体参加,都是不可能成立的。各个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数量不尽相同, 但至少不能少于两个,否则就没有关系可言。故本题表述正确。8 .【答案】Bo解析: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 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 属于人民。故此题表述错误。9 .【答案】Ao解析: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 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 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 产生、变更和消灭。故本题表述正确。10 .【答案】Bo解析: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它并不调整人的思想,这是法律 与道德的本质区别。所以法律关系是行为关系,而不是思想关系。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 件和法律行为。其中法律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法律行为的产生与人的意志有关。11 .【答案】Bo解析: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因为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 家、社会和公民生活最根本的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 序上,宪法具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故本题表述错误。12 .【答案】Bo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 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本题表述是错误 的。13 .【答案】Ao解析:明确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宪法也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 体现。14 .【答案】Ao解析: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15 .【答案】Ao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 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 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 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故 本题正确。16 .【答案】Ao解析: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组织和个人 都应在宪法的指引下活动。故本题判断正确。17 .【答案】Bo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 的过半数通过。题干中“全国人大主席团提议”的说法错误。18 .【答案】Ao解析: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 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故本题说法正确。19 .【答案】Bo解析: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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