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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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缙云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工作职责2风险分析和分级标准2.1 风险分析2.2 分级标准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3.2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3.3 成员单位职责3.4 事故专业救援组及职责3.5 乡镇(街道)级指挥机构3.6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指挥机构4监测预警1.1 预防监测1.2 预警分级1.3 预警发布生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14)县市场监管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 并及时联系市特检院对设备进行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 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15)县气象局:做好事故发生现场气象保障工作,提 供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防御对策。(16)国网缙云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 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 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17)有关管道企业: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或修订本单 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县发改局备案;在事故应急救援中, 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 处置措施,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 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18)各有关乡镇(街道):协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实 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控制、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 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可增 加成员单位。1.4 事故专业救援组及职责(1)事故抢险组:由公安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 等部门及技术专家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在组织搜救受害人员的同时,针对火 灾、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实施灭火、堵漏、设备容 器的冷却等现场抢险作业,并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2)医疗救护组: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地方急救中心、指定 的具有相应能力的事故发生地就近医院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 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 进一步治疗。(3)现场警戒和疏散组:由公安部门牵头,公安相关部门人员、交通运输、事故 发生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船只和 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 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4)物资供应组:由县政府牵头,发改、经信、交通运输、民政、建设等 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运送、供应。(5)环境监测组:由环保部门牵头,公安、消防、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 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及周边环境进行环境应急监 测,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报告次生环境污染和地质监测情况, 组织指导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组织专家提出环 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6)专家咨询组:由发改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保、公安、 消防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处置方 案,为现场救援指挥提供技术咨询。1.5 乡镇(街道)级指挥机构一旦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事发地乡镇 (街道)政府应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先 期处置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1.6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指挥机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事 故第一响应人,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主要职责:1.7 负责编制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8 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1.9 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 患;1.10 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政府应急指 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1.11 警1 预防监测4.1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石油天然 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石油天然气重大危险 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安全 隐患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2)健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 系,县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油气管道安全检查、风险 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 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 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危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4.2 预警分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 因素,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事件 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件。事件 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件。事件 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件。事件 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4.3 预警发布县发改局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情 况,做好对事件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的预判和 把握,核实后上报省、市发改委和县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 报。县发改局在核实信息后,向县政府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由县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进入预警状态。红色、橙色 预警信息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调 整和解除;黄色预警由市发改委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调整 和解除;蓝色预警由县发改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调整和 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依据势态变 化情况及时提供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调整预警级别的专业 建议。4.4 预警响应进入预警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 况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石 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2)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 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 工作;(3)及时组织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 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 件级别;(4)必要时,向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公众发布警告和 劝告,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同时,做好相关 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5)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石油天然 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 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7)根据需要,对有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 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4.5 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已经解除 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5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1)一旦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有关单 位、社区和民众应及时拨打“no”或者“H9”报告,也可 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应 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 等有关单位报告。(2)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等有关单位 在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刻报告县政府,并由县政府在 半小时内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1小时内书面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3)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特殊时期,或可 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不受分级标准限 制,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4)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包含事件发生的单位名称、 时间、地点(设备或设施名称)、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事 件概况和处理情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 事件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情况,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 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人的单位、姓名、单位和联系电 话。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最新处置情况。5 5) 一旦出现事件影响范围可能超出本县行政辖区的 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及时向毗邻县应急部门通报,并上 报市应急管理局。6 .2 先期处置(1)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 件报告后,县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县 长担任,接受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领导。(2)接到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后, 县政府立即成立县现场指挥部,接受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领导。(3)接到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后, 县政府立即成立县应急指挥部,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成 立现场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视情况成立各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成员赶赴现 场,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 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研究决定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 请求事项;协调全县专业应急队伍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报 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损害评估;根据需要,向毗邻县或者市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援。5. 3 专业处置除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丽水市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缙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规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还应当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采取针对 性措施。(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泄漏事故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 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 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 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 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协助有关乡镇(街 道)人民政府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 天然气,完成损毁管道抢修。(2)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火灾爆炸事故由应急管理、公安、发改、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 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 灾、爆炸影响的区域范围; 根据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气的不同 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 扩大或者发生次生灾害; 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 残余油气。 .4扩大应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已经或可能次生、衍生其他突 发事故时,现场指挥部和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由总指挥视情指示启动县级相关专项应 急预案。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近地区安全时,应急指挥部 应及时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地区政府,必要 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 政府视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5 应急结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 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特 别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由省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石油天然气长 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一般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县应急指挥 部决定。5. 6信息发布(1)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由县政府负责。(2)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3)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 信息发布工作,按照省、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执行。6后期处置1 善后工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县政府、事发地乡镇(街道) 和应急管理、发改、交通、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生态环 境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 抚、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 道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 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6. 2 保险理赔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 援人员、受灾人员和受灾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 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6.3调查与评估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4.4 预警响应4.5 预警解除5应急处置5.1 信息报告5.2 先期处置5.3 专业处置5.4 扩大应急5.5 应急结束5.6 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1 善后工作6.2 保险理赔6.3 调查与评估6.4 恢复重建7应急保障8预案管理8.1 预案制定8.2 预案演练8.3 预案解释8.4 责任追究8.5 预案实施 大、重大事件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事件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事件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 监察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负 责人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提交事故调查报告。7应急保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人员、 交通、治安、医疗、经费、物资、技术等保障,按照省、市、 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1.1 管理1 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县发改局负责制订,报县政府批准。本预案应 根据需要及时评估和修订。1.2 预案演练县发改局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 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预案演练的指导。1.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1.4 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单位不履行本应急预案管理 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由于预案 相关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 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 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1.5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缙云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联络表序 号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固定电话1县应急管理局邹贵亮副局长应超科员2县发改局邱理均副局长朱金明科长3县公安局李国武副局长姚克维副大队长4县消防救援大队胡志强站长叶长林副站长5县委宣传部(县 网信办)蔡利伟副部长虞童惠外宣办主任6县经商局毛伟光副局长胡鹏翔安全员7县民政局朱毅峰副局长李静奕社会救助科 副科长8县财政局潘少华副局长李立斌副科长9县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李仁明副局长褚卫伟科员10市生态环境局樊桂友副局长舒煌科副大队长缙云分局11县建设局潘孙儒总工程师潘晓飞科长12县交通运输局胡永强副局长虞翔程副站长13县卫生健康局樊爱诚副局长陶雄伟副科长14县市场监管局梅锦飞副局长钟欣昊科长15县气象局杨健党组成员王建东副科长16新碧街道陈誉仁政法书记李辉综治办主任17新建镇朱浦副镇长陈海利镇中管理区 干部18七里乡俞伟建副书记丁琳炜团委书记19东渡镇徐坚臻政法书记李威庆平安综治办 副主任20国网缙云供电 公司张磊副总经理王曜飞安全总监、安监部主任21浙江浙能天然 气运行有限公 司宋祎昕管道保护 中心主任冯燕峰丽水地区负 责人1总则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县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 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危害程度,保障油气管道 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 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丽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水市石油天然 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缙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 道突发事件处置。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长输管道在 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 爆炸等事故。城镇燃气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安全突发事件 不适用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 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 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 件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和 人员、财产损失。(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 各有关乡镇、部门,相关企业各负其责,有效处置。(3)坚持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县政府和有关企业统 筹规划、整合资源,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在做好 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 作。(4)坚持依靠科技,加强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充分 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提高管理水平, 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5)坚持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 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 会舆论。1.4 工作职责县应急管理、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 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共同做好石油天 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承担管道突发事件第一时间 应急救援处置的主体责任。2风险分析和分级标准2. 1 风险分析石油(包括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 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 能导致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发生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1)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 灾、爆炸事故。(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 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 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等事故。(3)自然灾害: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 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 灾或者爆炸事故。(4)管道附属设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附属 设施主要包括: 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 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 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 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 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 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2. 2 分级标准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 和影响范围,本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 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件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 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件: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件: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以上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 包括本数。3组织体系1县级应急指挥机构一旦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县政府应成立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实施统一指挥。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时,县政府 应成立现场指挥部,按事件级别由省、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 一指挥。油气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由以下人员组成: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情况下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府办主管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和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安全领 导担任。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 援大队、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经商局、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县住建 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 局、国网缙云供电公司、有关管道企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 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3.2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启动本预案。(2)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执 行。(4)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 设施,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油气管道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5)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县 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3.3 成员单位职责(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 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 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 相应应急响应;指导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会同相关部门对管道事故进行调查与 处置的总结评估,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受 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2)县发改局:作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负 责协调有关重点抢险物资的调剂和支援,向县应急指挥部提 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 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 后本县石油或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3)县公安局:作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主要部 门,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做好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 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 理,依法控制事件有关责任人员;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向县 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包括火灾 扑救、抢险、堵漏等;负责事故现场被困人员的搜救、现场 检测并划定警戒范围。(5)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融媒体中 心做好事故新闻报道,指导涉事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 导工作;负责统筹事故网上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6)县经商局: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 保障事故现场的通信畅通。(7)县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 就业、自然灾害等专项救助。(8)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应负担的事故应急资金。(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气象部门发布全县地 质灾害预警预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分析油气管 道事故发生地域的地质情况,监督指导油气管道企业对可能 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开展巡查、监测。(10)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负责在事故现场监测环 境污染物因子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 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建议;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 导致的水体、土壤、空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建 议;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或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 环境的污染;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1)县住建局:负责协助和指导受事故损害或威胁的 工程建筑、公用设施等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疏散撤离人员的运送、救援 物资的运输;协助事发区域交通管制工作。(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