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题库(附带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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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题库(附带答案).doc
吉林省吉林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题库通关题库(附带答案附带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设工期 278 天,2013 年 9 月 1日开工,工程造价 4357 万元。合同约定了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安装配件、防渗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总承包商于 2013 年 8 月 25 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 2013 年 9 月 1 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 2013 年 9 月 6 日才开工,总承包商要求工期顺延 5 天。事件 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商请土方公司向业主要求索赔。事件 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承包商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承包商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承包商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事件 4:总承包商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实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事件 5:结构施工期间,总承包商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 8 天。总承包商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事件 6:监理工程师检查防渗工程,发现止水安装不符合要求,记录并要求防渗公司整改。防渗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有误,需进行返工。事件 7:在做基础处理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渗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事件 8:在进行结算时,总承包商根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安装配件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问题】1在事件 1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2在事件 2 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答案】1.在事件 1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答案:在事件 1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成立。理由:因为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工期,属于业主责任。相应工期予以顺延。2.在事件 2 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2 中,总承包商的做法不对。理由:因为土方公司为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后与之签订的分包合同,与业主无合同关系。由于遇有地下文物,导致的工期拖延以及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3.在事件 3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3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不合理。理由:监理单位作为业主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对已经检验后的工程质量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验,合格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承包商自己承担。此项费用应由业主支付。4.在事件 4 中,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4 中,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理由:因为此项支出应由总包单位承担。5.在事件 5 中,你认为总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5 中,总承包商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二、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土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下游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技术文件中,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 40m 坝长、20cm 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事件二:该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如下:“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 12.5 改为 12”。事件三: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本单位工程划分为30 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 12 个,质量优良 18 个,优良率为 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 84。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四: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问题】1.简要分析事件一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2.简要分析事件二监理通知单存在的问题及理由。3.土坝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简要分析事件三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4.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四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答案】三、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 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四、某水电站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工期进度要求为总工期 24 个月,其中基础工程的工期为 6 个月、上部结构工程的工期为 12 个月、设备安装工程的工期为 6 个月;支付方式为,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 30%,开工后 30 天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招标文件中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某施工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组织投标文件编制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了投标文件。【事件】编制和投标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编制小组对照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进行了估算,得出工程总价 9800 万元,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 1300 万元,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 4700 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估价为 380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根据各部分工程量清单估价的报价编制了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提前 1 天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地址。事件 2:根据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规定,编制小组在备选投标文件中建议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 3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同时在报价总价为 9800万元的基础上,对各部分的报价作适当的调整。其中:基础工程调整为 1500 万元,上部结构工程调整为 5000 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调整为 3300 万元。投标人代表同样在投标文件截止前 1 天送达规定的地址。事件 3:为防止编制小组个别人员有泄漏投标报价的可能,该投标人决定在投标文件截止前适当降低投标报价。因而,在投标文件截止前 1 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补充文件,声明将投标报价降价 6%。【问题】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明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2.该投标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3.请判断事件 1?事件 3 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问题 2:该投标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不平衡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问题 3:事件 1 妥当。理由:该投标文件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支付方式和按工程量清单估算的各部分报价进行编制,而提前 1 天递交正常报价的投标文件,也符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事件 2 妥当。理由: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提前 1 天送达,符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事件 3 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洞形断面,断面高 7.6m,宽 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 V 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施工单位设有 3t 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 100m 的空地上。事件 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事件 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事件 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事件 5:在实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事件 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事件 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0m 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事件 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问题】指出事件 1?事件 8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 1:炸药库距离村庄 100m 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 300m。事件 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事件 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事件 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事件 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事件 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事件 7:相距 10m 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事件 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六、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事件 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 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 A、B、C、D、E 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 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事件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 A 未出席。投标人 B 提前送达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 A 和 B 的投标文件。事件 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 7 名专家。事件 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保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事件 1 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 2 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 3 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 4 中,招标人不受理 A 和 B 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 5 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是: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 6 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七、某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并计取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他独立费用)等。相类费用及费率见下表。(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已知建设管理费费率为2.2%,辅助参数为 100 万元,按照简化公式进行计算。工程建设监理费 188.32万元。生产准备费为 54.55 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中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 0.3%计算,工程勘测设计费为 901 万元,其他独立费用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 0.8%计算。基本预备费费率为 5%。价差预备费为500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300 万元。1、计算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2、计算工程部分动态总投资。【答案】1.(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河道工程+清淤工程+河道拓宽工程+自排涵闸+永久性对外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4393.70+613.50+3870.30+774.25+98.00+289.85+100.00+62.00=10201.60(万元)(2)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涵闸工程机电设备与安装工程+涵闸配电设备=12.95+219.60+96.60+5.55=334.70(万元)(3)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涵闸设备及安装工程+启闭设备及安装工程=27.80+204.60+6.30+98.85=337.55(万元)(4)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临时工程=440.00+75.00+180.00+50.00=745.00(万元)(5)第一至四部分合计=10201.60+334.70+337.55+745.00=11618.85(万元)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合计=11618.85-219.60-96.60-204.60-98.85=10999.20(万元)(6)第五部分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2.2%+100=10999.202.2%+100=341.9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88.32(万元)生产准备费=54.55(万元)八、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行协商。【事件】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提高到 15%。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问题】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4 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问题 2: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问题 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问题 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九、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 1 座、输水管道 21km、调压设施 1 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事件 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 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 1 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 2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正确。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 3: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一十、某引水工程起点桩号 64+100,终点桩号 76+100,总长 1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两类。明渠渠道全长 11.296km,过水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设计水深 7.5m。建筑物包括:2 座河渠交叉建筑物,4 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 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 座节制闸,8 座公路桥,4 座生产桥和 1 处管理用房。该工程为透水地基、一级马道以下迎水面置换填黏土共144.35 万 m3。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工期 48 个月。【事件】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施工初期,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约 200 人,施工单位安排质量部副部长作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 2:暑假期间,施工单位接收了一批学校派遣的实习生,因实习生不属于公司员工,未经任何培训,直接上岗作为施工员。事件 3: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排除隐患后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以影响了施工进度为由,扣除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事件 4:为便于混凝土施工,施工单位建立了 2 座 HZS90 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时发现其中 1 座混凝土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指示施工单位停工整顿,施工单位因工期原因未执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示,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事件 5:2018 年 7 月,管理房楼下部已装修完成,正在进行上部装修,为了节约成本,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了管理房楼内。事件 6:由于临近春节,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因此挪用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为工人发了工资。【问题】请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 1:施工单位仅设置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妥。理由: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 2:未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事件 3:扣除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事件 4: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安全监督部门指示停工整顿不妥;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不妥。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事件 5: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管理房楼内不妥。理由: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事件 6:施工单位挪用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不妥。理由:施工单位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