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粮汽车卸车装置》(国家标准送审稿).docx
GB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实施××××-××-××发布散粮汽车卸车装置Truck Dumper(送审稿)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CS 101GB ××××××××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产品型式、型号及基本参数15 要求26 试验方法47 检验规则5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5I前 言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郑州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液压件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艺、唐学军、卫萍、张卓青、李嘉、赵文军、杜明星、袁守传。散粮汽车卸车装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散粮汽车卸车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式、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把汽车(不包括带拖斗的汽车)后翻卸下散粮的散粮汽车卸车装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 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T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06 标牌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LS/T 3501.10-1993 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表面涂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散粮汽车卸车装置(truck dumper)亦称液压翻板,是把普通汽车(不包括带拖斗的汽车)后翻卸下散粮的设备。3.2 翻板平台(platform)承载汽车的平台。平台一端铰支,另一端在液压缸作用下围绕支承轴旋转到设计的倾角,使汽车内的散粮自流卸出。3.3 止轮器(backstop)安装在翻板平台上靠近下粮坑处。 阻挡汽车后轮,防止汽车下滑的机构。3.4 举升液压缸(cylinders for platform)顶举翻板平台的液压缸。3.5 止轮器液压缸(cylinders for backstop)升起或降下止轮器的液压缸。4 产品型式、型号及基本参数4.1 产品型式本散粮汽车卸车装置为后翻式卸车设备,由机械构件、液压系统及电气系统等组成。结构如图1所示: 图14.2 产品型号型号编制方法规定如下:T QX H 最大承载量 后翻式 汽车卸车 粮油加工通用机械设备示例:TQXH30表示最大承载量为30吨的后翻式散粮汽车卸车装置。4.3 基本参数4.3.1 最大承载量系列(单位:t)30,50,60,80,100,125,160,200。4.3.2 平台台面尺寸系列:宽x长(m)3x10,3x12,3x14,3x15,3x16,3x18,3x20;3.4x12,3.4x14,3.4x15,3.4x16,3.4x18,3.4x20。4.3.3 最大倾角散粮汽车卸车装置平台倾斜的最大角度,不得小于35°40°,并可以调整。4.3.4 起升时间: 240sec 降落时间: 180sec5 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出厂时应具有下列资料或文件a) 关键零部件、外购件的合格证及由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零部件的防爆合格证;b) 液压系统原理图及液压系统管路安装布置图;c) 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控制技术要求说明及电气系统安装图;d) 土建基础要求和基础安装图;e) 使用和维修说明书。5.1.2 散粮汽车卸车装置的图样设计,技术文件编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用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制造。5.1.3 原材料、标准件、密封件、外购件应由制造厂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5.1.4 散粮汽车卸车装置应能在-40+50的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地工作。5.1.5 液压系统各元件的制造应符合GB/T 3766和GB/T 7935的规定。5.1.6 翻板平台和止轮器的焊缝应匀称、整洁、美观,不得有漏焊、裂纹、气孔、夹渣、烧穿等缺陷。5.1.7 油箱应外观平整,其内部焊缝须全部满焊。油箱的容量应为同时供给所有液压缸流量的57倍。5.2 整机要求5.2.1 机械构件5.2.1.1 翻板平台机械结构应设计合理。5.2.1.2 翻板平台的长度和宽度应与承载的汽车尺寸相匹配。5.2.1.3 平台面板应采用花纹钢板,其表面平面度公差为被测平面长度的千分之二。5.2.1.4 止轮器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止轮器及其支撑机构应能支承最大倾角时的最大设计载荷。5.2.1.5 止轮器的布置应与汽车后轮的位置相匹配,止轮器起升高度应大于汽车后轮半径。止轮器的行程必须由限位开关或类似方式来控制。5.2.2 电气系统5.2.2.1 电气系统应设置保证安全的电气联锁。5.2.2.2 电气控制柜的制作应符合GB 7251.1的规定。5.2.2.3 安装设备的基坑划定为11区,基坑内应选用外壳防护等级为DP,防爆标志为DIP DP T11的电气设备,配线应符合GB 17440第六章的规定。5.2.2.4 对电气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其工艺动作、指示、讯号和联锁装置应准确、灵敏和可靠。5.2.3 液压系统5.2.3.1 液压系统应实现以下工作流程:当汽车停在平台正确位置时,止轮器首先升起顶升翻板平台 卸粮完成后,平台下降 平台恢复到水平位置后,止轮器降下。5.2.3.2 在紧急状况时,液压系统应能停止运行并自动发出警报。液压系统应安装液压锁或类似装置以便在断电或液压管破裂的情况下,液压缸能自锁。此自锁机构应能手动解锁。5.2.3.3 液压系统必须与电气系统一起设置安全联锁功能,满足止轮器未升到位时,翻板平台不能升起及翻板平台升起后,止轮器不能下降的要求。5.2.3.4 耐压和密封试验液压系统所有焊缝和结合面应无渗漏,管道应无永久变形。5.2.3.5 泵运行试验各电机和液压泵应起动平稳,无异常噪声和发热。5.2.3.6 液压回路功能试验液压回路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工况要求。5.2.4 表面涂漆表面涂漆应符合LS/T 3501.10-1993的规定。5.2.5 作业时,A计权声压级噪声应小于85dB(A)。5.2.6 空载和负载试验要求a) 空载时,在起降过程中运行正常;负载时,保证在直至满载产量的各种情况下在起降过程中运行正常;b) 液压及电气系统的安全联锁装置能按要求运行;c) 满载时进行断电模拟,设置的中断功能正常;d) 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同时液压缸在任何工况下,不得有爬行现象。6 试验方法6.1 一般要求用目测法检查应符合5.1的要求。6.2 整机要求6.2.1 机械构件用目测法和通用量具测量应符合5.2.1的要求。6.2.2 电气系统a) 电气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进行,看电气系统的接线是否正确。b)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c) 检查其工艺动作、指示、讯号和联锁装置是否正确、灵敏和可靠。用目测法应符合5.2.2的要求。6.2.3 液压系统6.2.3.1 用目测法检验应符合5.2.3.1、5.2.3.2、5.2.3.3的要求。6.2.3.2 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液压系统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液压试验压力 Mpa系统公称压力P161631.5>31.5试验压力1.5P1.25P1.15P试验时,压力应逐步升高,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10min。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2.3.4条的要求。6.2.3.3 泵运行试验用目测法检查,应符合本标准5.2.3.5条的要求。6.2.3.4 回路功能试验操作各个控制阀,检查各回路功能。各控制阀在要求的调定范围内重复试验数次,检查各回路功能是否换向平稳、调速明显、调压可靠、保压在规定范围内, 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2.3.6条的规定。6.2.4 表面涂漆按LS/T 3501.101993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6.2.5 噪声按GB 3768中的规定进行。6.2.6 空载和负载试验6.2.6.1 试验条件a) 设备安装前应按GB 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中附录一的允许偏差对散粮汽车卸车装置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其结果应符合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b) 安装后,平台的转轴对水平面的平行度允差不大于2mm,举升液压缸的垂直度允差不大于2mm;c) 液压系统液位应正常,液压油温应在1560之间。如果液压油温低于15,应开启加热器使液压油温升到15以上,然后关闭加热器。如果液压油温高于60,则使用冷却器进行冷却,将液压油温降至60以下;d) 所充液压油的规格、品种及特性等均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充液时应多次开启排气口,把空气排除干净;e) 电气控制柜的现场安装符合GB 50171的规定;f) 电气管线的现场敷设符合GB 50303中15.1、15.2的规定。6.2.6.2 空载试验在设备、液压、电气系统均已单独调试检查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空载运转。在设备连续运转中,进行下述工作,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5.2.6条的规定。a) 目测和感觉整机运转情况;b) 用秒表测量翻板台板升起时间及降落时间;c) 用倾角测定仪测量翻板台板最大倾角;d) 目测液压系统有无渗漏现象。6.2.6.3 负载试验用装有粮食的汽车进行负载试验,汽车总质量为设备的最大承载量。进行与本标准6.2.6.2条相同的检测,应符合与本标准中5.2.6条的规定。7 检验规则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 出厂检验7.1.1 每台散粮汽车卸车装置必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7.1.2 出厂检验项目对本标准5.2.2条、5.2.3.4条、5.2.3.5条、5.2.3.6条进行全数检验,当有一项不合格时该产品不可出厂。7.2 型式检验7.2.1 在出厂检验的基础上进行。7.2.2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常生产后,如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7.2.3 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7.2.4 机械构件、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a) 机械构件、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b) 虽完成全部检验项目,但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7.2.5 对不合格项目,应重新返工或以合格品换取,直到检验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8.1 标志散粮汽车卸车装置应在显著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内容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8.2 包装液压系统中油箱、电机及液压泵组成的泵站和电气系统中控制柜应用箱包装。零散的零部件需装箱或捆包并应垫实,防止窜动碰伤。随同产品发运的技术文件(包括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和橡胶密封件,应用防潮袋包装,并置入包装箱内。8.3 运输及贮存翻板平台的结构应便于装运、起吊和运输。运输前,应放掉液压系统中的液压油,并排净系统中的冷却水。液压缸所有进、回油口在运输及贮存时应用耐油塞子封口或塑料塞子封口。部件包装后的存放,要求垫平放稳。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淋、日晒和积水的设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