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企业检维修管理制度参考模板范本.doc
能源化工企业检维修管理制度编号共 页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能源化工企业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公司检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检维修作业活动,有效控制检维修作业风险。保障安全生产。2 适用范围公司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3 职责3.1设备部(1)负责公司的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和标准的编制、修订与确认,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审核和下发公司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检维修计划,负责公司检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检修方案、技术改造方案、检验方案、修复方案的会签和审定。 (4)负责组织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的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原因调查、分析与处理。 (5)负责审查、批准参与公司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检修的承包商资质、检修施工资格,审批外委检修项目,并对其进行考核。(6)负责总结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检维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 (7)负责检修全过程的专业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检修工作与安全环保工作“五同时”。 (8)负责除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之外的设备检修的进度与质量控制;负责检修计划的项目调整;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及时组织检修总结并将资料归档。(9)负责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预(结)算,及时将竣工资料归档。3.2电仪中心(1)负责公司的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检维修管理制度和标准的编制、修订与确认,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审核和下发公司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设备检维修计划,负责检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设备检修方案、技术改造方案、检验方案、修复方案的会签和审定。 (4)负责组织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的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原因调查、分析与处理。 (5)负责审查、批准参与公司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设备检修的承包商资质、检修施工资格,审批外委检修项目,并对其进行考核。(6)负责总结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设备检维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 (7)负责检修全过程的专业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检修工作与安全环保工作“五同时”。 (8)负责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设备检修的进度与质量控制;负责检修计划的项目调整;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及时组织检修总结并将资料归档。(9)负责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预(结)算,及时将竣工资料归档。3.3 公司安质部(1)负责检查、监督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负责检修过程中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考核。 (2)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单位进行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外委施工队伍的HSE资质审查和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3.3物资采供部(1)负责按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的要求供应所需物资。 (2)负责组织检修设备、配件、材料采购的技术协议签订。 (3)负责检修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及配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3.4生产部(1)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部门。(2)负责组织开停工方案的编制和开停工过程的组织管理。(3)负责组织开停车安全条件确认,装置、设备开停车工艺处理。3.5 各生产中心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标准,制(修)订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和上报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参与签订检修设备、配件和材料的采购技术协议。 (4)负责会签检修项目施工方案,并检查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负责装置停工、开工的生产组织;装置停工、开工方案和盲板图的制定、送审和执行。(6)负责设备检修全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督和废物排放处理的管理,办理所有施工票证并现场监护。 (7)负责装置改造后的工艺技术指标和设备操作规程的修订、送审和执行。 (8)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定、落实专业安全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9)参加本单位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事故和故障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4 管理内容4.1 基本要求4.1.1本规定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查、检测和修理。4.1.2本规定所称设备检修目标是指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全稳定长周期运行。4.1.3本规定所称检修计划是指月度修理计划和材料需求计划、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和装置临时抢修计划。4.1.4本规定所称重点检修项目是指施工工期长,施工难度大,要求多工种配合的综合性项目,或在易燃易爆、有毒环境等场所作业,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4.1.5本规定所称保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检维修单位(含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检修工作。4.1.6本规定所称一图三表是指指检修统筹控制图、重点工程进度表、工程项目完工消耗表、大型施工机具运行表。4.1.7本规定所称三不落地是指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4.1.8 本规定所称三条线是指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4.1.9本规定所称三不见天是指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4.1.10本规定所称三净是指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4.1.11本规定所称二清是指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4.1.12本规定所称三不交工是指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4.1.13本规定所称四不开车是指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4.2 检修计划的管理 4.2.1 各中心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与运行情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1)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月度设备维修计划准确率要达到90%以上,装置停车检修计划准确率要达到85%以上。 (2)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4.2.2 各中心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下月的月度修理计划和材料需求计划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公司设备管理部应在5 天内完成审核,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检维修计划由电仪中心制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 4.2.3 装置大修停车检修计划应在装置停车前3个月上报公司设备部,设备部在15天内完成审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各单位执行。电气、仪表、监视测量装置的大检维修计划由电仪中心制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原则上与公司大检修计划保持同步。 4.2.4 装置临时停车检修计划由生产中心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计划停车的临时检修计划提前一周报设备部备案,非计划停车的检修计划及时补报设备部备案。4.2.5 设备检修计划编制,应当严格执行本公司的管理的规定。4.3 检修项目管理4.3.1 公司所有检修项目,承包商的使用必须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择优选择。4.3.2 公司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每一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一般为生产中心的设备管理人员)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控。4.3.3需要外委的检修项,各中心要严格按外委管理办法要求内容办理. 应当在开工10天前填报外委审表,上报公司设备部批准,合同签订完毕后,办理有关手续组织施工,检修完成后应由设备部组织及时进行验收(附表:外协检修项目完成验收单)。4.3.4 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必须按合同法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1)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工、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2)合同的会签权限,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执行。(3)所有委托承包商检修的项目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直接组织施工之前应先签订安全协议书,再补签合同。4.3.5 装置停车大修前,应当组织生产中心编写检修指导手册,用以指导检修准备工作的开展。检修指导手册的内容要符合“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图纸资料图纸资、物资器材、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九项落实”的要求。 4.3.6 装置停车大修和关键设备与机组检修应编制总体检修统筹图,重点检修项目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含安全措施和HSE 风险评估。施工方案由生产中心和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审批和会签,关键设备与机组的施工方案要报设备部会签和审定。 4.3.7装置停车大修前成立装置检修指挥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检修指挥部由分管领导、设备、公用工程、生产、安全环保、技术质量、供应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协调本单位的检修准备和实施工作。 4.3.8 主要设备和重要项目检修前,生产中心应组织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4.3.9 装置检修前应由生产部组织,各生产中心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4.3.10 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做“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二清”。4.3.11 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4.3.12各工种要建立文明施工工作标准,杜绝野蛮施工;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动火割螺栓;不准随意破坏金属、水泥结构和保温、保冷、防腐蚀、静电接地等设施。4.3.13 公司应完善检查鉴定制度,编制检查鉴定计划、方案,绘制各种设备分类图表,检查鉴定后,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经有关技术人员和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查鉴定的原始数据、照片、简图、测试报告等基础材料,要整理归档。4.3.14 检修过程中应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来的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应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4.3.15 检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修的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资料归档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4.3.16 非装置抢修不组织夜晚作业,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检维修施工,凡检修现场作业必须有单位领导在场组织,项目负责人、监护人在场监控监护。4.4 检修质量控制4.4.1 设备检修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备件、材料材、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4.4.2 检修质量应坚持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过程进行控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签字确认不得隐蔽。4.4.3 设备部、电仪中心组织分管设备设施的检修质量检查,对检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检修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4.4.4 施工单位准确做好检修记录,包括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检修记录归并到竣工资料中,交各单位保存。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移交。4.4.5 检修完工,设备部、电仪中心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各自分管的检修质量进行审核和质量评定,审核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进行。4.4.6 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的检修施工、检测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SHS01004-2004)和工业管道维护检修规程(SHS01005-2004)。4.4.7 设备、阀门打压、安全阀定压、电气、仪表等调校工作,要实行挂牌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检修中破坏的保温、保冷、防腐蚀、静电接地等设施应当及时组织恢复,并达到设计要求。4.4.8 质量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施工单位对检修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偿返修, 设备部、电仪中心负对分管的检维修施工单位进行考核。4.4.9 发生检修质量事故,根据检维修专业分工,由施工单位将发生事故的部位和情况如实地报告设备部或电仪中心,同时提出初步分析处理意见,经设备部或电仪中心组织讨论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处理。事故处理完后,及时填写检修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经质量监督人员(或专业人员)和施工现场代表检查签字同意后,方能继续施工。4.4.10 设备部或电仪中心应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确定设备检修保修,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和事故应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无偿返修。4.6 检修市场4.6.1 公司的设备检修市场管理,要严格执行工程外委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实行准入制,并按照公司合同项目招标议标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4.6.2 承包商应达到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和检修质量可靠等要求,并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经工商年检经工商年)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具有经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拟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4.6.3 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但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所有分包检修项目按专业分工应经公司设备部、电仪中心批准,并在总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4.6.5 公司各部门要按工程外委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4.7 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4.7.1装置停车大修前成立装置检修指挥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检修指挥部由分管领导、设备、公用工程、生产、安全环保、技术质量、供应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协调本单位的检修准备和实施工作。 4.7.2 各单位应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7.3 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7.4 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4.7.5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4.7.6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7.7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按专业分工应经设备部、电仪中心和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7.8检修前,安质部和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7.9 检修现场应根据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4.7.10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7.11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4.7.12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4.7.1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4.7.14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4.7.15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4.7.16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7.17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由设备使用单位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4.7.18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4.7.19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4.7.20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4.7.21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4.7.22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4.7.23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4.7.24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7.25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4.8 检修作业管理 4.8.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8.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8.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4.8.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4.8.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4.8.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4.8.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9 设施交接 4.9.1 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应组织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安排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4)经确认装置达到检修条件后,生产部按专业分工与设备部、电仪中心办理生产交付检维修手续。(5)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4.9.2 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2)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5)检修后试车应与生产部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6)生产设施大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7)年度大修完工后,由设备部、电仪中心按照专业分工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 4.10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4.10.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4.10.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4.10.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4.11 保运管理4.11.1 保运管理如委托承包商承担时,应签订保运合同,应明确保运内容和责任。 4.11.2 设备部对承担保运工作的承包商制订考核办法。属于保运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再签订其他检修合同。4.11.3 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事故和故障的管理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4.12 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流程4.12.1设备使用单位根据本区域内设备运行情况作出合适判断,认为需要对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维修时,由设备使用单位领导或技术员做好相应的措施后,填写维护维修请修单(见附表:维护维修请修单)。维护维修单位在接到请修单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合适的维修人员及施工机具到达现场,再确认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在作业过程中,中心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4.12.2维护维修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及中心技术员,说明故障情况,并共同确定检修方案。方案确定后,由设备使用单位领导或技术员做好相应的措施后,填写维护维修请修单(见附表:维护维修请修单),再确认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4.12.3在检修过程中若因意见不一致,检修方案不能确定时,可逐级向上级领导反映。若属重大故障或重要设备出现故障,维护维修人员应立即通知设备所属岗位操作人员及班长,由其实施紧急切换或停机处理,然后按程序予以检修。4.12.4设备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出具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书后由维护维修单位负责实施。4.12.5检修完毕后,生产中心和维护维修单位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日常维护检修在请修单上签注验收结果,大型机组等特护设备的中修、大修及验收工作由设备部、生产部、电仪中心、维护维修单位、设备所属单位共同完成(见附表:大型机组维护维修验收单)。4.12.6需要办理签证的维护维修工作,由作业区域所在中心填写工程计划单(见附表:维护维修工程计划单)提出申请,经设备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交由维护维修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前后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手续,并由设备部、生产中心、维护维修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施工结束后由维护维修单位及时办理工程量签证单(见附表:维护维修工程量签证单)。4.13监督、检查与考核公司设备部、电仪中心、安质部、生产部负责公司检维修管理的检查,按照公司“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5 附则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 相关文件6.1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6.2化工企业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T 230089)7相关记录7.1停工检修交出条件确认卡(生产部门交付检修组织部门)7.2装置检修完工交出确认卡(检修完毕,检修部门交付生产部门)7.3装置开工条件确认卡(开车前,生产部门组织)7.4作业前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7.5年检修计划表7.6检修物资需用计划申报表7.7公司月度检修计划表(或检修补充计划表)8 附录附录1 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表附录2 停工检修交出条件确认卡(生产部门交付检修组织部门)附录3 装置检修完工交出确认卡(检修完毕,检修部门交付生产部门)附录4 装置开工条件确认卡(开车前,生产部门组织)附录5 作业前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附录6 年检修计划表附录7 检修物资需用计划申报表附录8 公司月度检修计划表(或检修补充计划表)外协检修项目完成验收单检修项目名称检修项目申请部门合同编号检修项目执行单位检修项目小组名单检修项目专业工程师联系电话检修项目执行人员试运行时间目完成情况计划检修项试运行情况检修项目完成发生费用情况检修项目实际检修项目执行单位意见及签名年 月 日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及签名年 月 日设备部意见及签名年 月 日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年 月 日维护维修施工任务书中心: 年 月 日检修单位名称:编号:检修设备(管道)位号:检修设备(管道)型号:检修设备(管道)名称:检修时间: 至联系人(中心):联系电话:作业人员(施工单位):检修原因:检修内容名称规格数量备注主要修复(更换)的零配件主要材料说明(可附图纸)中心负责人意见:检修单位负责人意见:验 收中心验收结论检修单位验收结论1、检修质量及完成情况2、现场是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试运行情况4、(其它问题)说明:1、本施工任务书一式两份,中心和检修单位各执一份。 2、检修前应依据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大型机组维护维修验收单请修单位 : 年 月 日检修设备名称:验收单编号:检修设备位号:检修设备型号:施工单位名称:验收时间: 检修原因:检修内容名称规格数量备注主要修复的零配件主要更换的零配件设 备 验 收 内 容1.检查设备机械系统有无异常,盘车是否灵活;2.检查润滑系统温度、压力等有无问题;3.检查各监测仪表控制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数值是否准确;4.检查电机本体、电源、信号是否正常;5.检查工艺流程、各阀门是否完好、位置是否正常;6.检查外围系统准备情况;7.现场是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试运转时间设备试运转状况验收结论参与验收人员签字中心操作人员中心检修负责人中心工艺负责人电气专业仪表专业检修单位生产部设备部说明: 1.小型设备(如:泵类、鼓风机、引风机、空冷风机、变速机、过滤机、膨胀机等)及大型旋转设备的小修(如:压缩机更换气阀、清理过滤器、螺杆压缩机更换密封等)等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由检修单位和设备所属单位共同完成(在请修单上验收签注验收结论),请修单为一式两份,由设备所属单位及检修单位进行归档管理。2.大型旋转设备(如:特护设备等)的中修、大修等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由设备部、生产部、电仪中心、检修单位(保运单位)、设备所属单位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具体由设备部负责,验收单为一式两份,由设备部及检修单位进行归档管理。3.所有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必须具有验收单和参加验收单位签字,否则视为未验收。维护维修工程计划单(需签证的工作量)施工单位: 时间: 现将以下工作派发你处,请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请妥善保管该计划单,以做为工作量签证的依据。 中心(项目部):计划单编号: 工程名称:设备名称(或位置): 原因:施工内容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方工作主要内容中心负责人(签章)设备部负责人(签章):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中心验收结论(签字)设备部验收结论(签字)施工单位验收结论(签字)说明:1.本联系单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中心、设备部各存一份。维护维修工程量签证单工程名称日 期编 号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专 业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建设单位造价员:根据以上工作内容,预估工程造价将增加(减少) 元施工单位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项目所属单位代表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项目所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管理部门代表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预算部门负责人预算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44附录1 检维修作业、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受检单位检查时间检查单位设备部、安质部、电仪中心、生产部负责检查,查出问题按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年度HSE目标责任考评标准第13“施工作业HSE管理”和第14“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进行考核”。目的检查监督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规范检维修作业管理。要求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计划本表可用作检维修作业专项检查表,也可用作综合检查表的组成部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或依据)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文明检修工地管理现场道路平整,消防通道畅通,现场有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查现场机具、零配件、材料、工具分规格码放整齐。查现场检修零部件“三不落地”、“三不见天”,严禁高空抛物。查现场检修完毕,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完工后,3天内清理完场地。查现场拆开的有用零配件保养。查现场不得殴打、恫吓安全管理人员或监护人。查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水管或未经批准乱搭工棚。查现场施工用电、用水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及装设计量。查现场拆下废料或淤泥不乱堆放,当天内清除。查现场施工吊装不得碰撞碰坏设备、管线。查现场冷换设备抽芯时钢丝绳直接系在管束上。查现场施工脚手架不得直接绑在仪表线(或仪表护管)上。查现场检修时要按项目要求割断仪表线、电线及保护管。查现场施工中不得脚踏仪表、电器及其保护管、线槽(仪表、电气放线时桥架除外)、在用的工艺阀门和DN50以下管线查现场作业现场不得乱丢快餐盒、油漆桶、油漆刷等查现场自行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乱摆乱放影响或停放在施工场地内。查现场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不将工程项目分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其他承包商。查现场、资料承包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工程项目不进行施工。查现场、资料作业人员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安质部有备案)、作业人员接受中心级安全教育(中心有备案)方进入作业区域作业。查培训台帐、现场抽查施工单位在每项施工作业开始前,自己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记录交施工所属基层单位保存。 查培训台帐作业人员的入厂证应随身携带备查,主动下车示证、刷卡。查现场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及其他特殊工种作业的、查现场签订施工单、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查现场现场有安全负责人查现场施工现场配置灭火器,有防火措施查现场施工人员有保险查现场施工期间必须佩带施工证查现场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查现场在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干与工作无关事情查现场不准酒后上班查现场不准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查现场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不准吸烟、动用明火等查现场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查现场劳保穿戴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穿劳保鞋、工作服,戴安全帽扣帽绳。不得穿劳保皮鞋不提鞋跟。不得穿短袖上衣、坦胸露腹。查现场接触酸性、碱性或其他有腐蚀性物质作业穿戴防酸、碱服或手套。查现场接触有毒、有害气体作业时,根据有毒气体浓度的高低,选戴合适的防毒面具(过滤式、长管式、供风式或空气呼吸器)。查现场接触不明或浓度不明气体作业时,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带氮、缺氧环境下作业时,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或空气呼吸器查现场在高温、可燃、易燃介质的管线、容器进行带压开口、带压堵漏作业时,相关作业人员穿戴防烫服或防火服。查现场工艺处理及检维修交接生产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查方案、工艺处理记录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查分析单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查现场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查现场检修后试车应与生产部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查现场生产设施大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查检修记录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产科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查记录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查现场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查记录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查现场施工方案管理所有施工方案必须有作业过程的危害识别和安全防范措施,存在风险度较高(的作业,其施工方案还需包括应急预案等内容。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