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梁子生态综合治理配套道路项目沥青路面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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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梁子生态综合治理配套道路项目沥青路面采购招标文件.docx
胡家梁子生态综合治理配套道路项目沥青路面采购招标文件3.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 函交纳情况为准。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 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 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 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 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 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 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 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 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 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 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 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 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 元整(人民币)。3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 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 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川渝高竹新 区胡家梁子生态综合治理配套道路项目沥青路面采购投标保 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胡家梁子沥青路面采购投标保证 金。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 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 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 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 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 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 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 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 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 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 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 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电话。方式三、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 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 他资料”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 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 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担保项目必须 为本项目;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保函担保金额必 须满足本项目要求;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保函须不可撤销且 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 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1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 元整(人民币)。2 .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 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 行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 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 函视为无效。3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 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 否决投标处理。4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 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 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 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 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 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 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 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 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 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 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3. 5. 1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附表1.4. 1执行。3. 5.2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按本附表1.4. 1执行。3. 5. 3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按本附表L4.1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 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 签字或盖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3. 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3. 7.5装订要求1 .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应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 .装订(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 1. 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 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3 .“投标函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 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 第4. 1. 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 .“资格审查部分”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 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 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 .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 更多,但应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6 .“投标文件”大袋及“资格审查部分”袋如果没有按上 述规定密封,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函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 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 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 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米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 2.2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4. 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 1开标时间和 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 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 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 查部分袋的密封情况并记录在案。6 .展示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当场退 还其投标文件。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 .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交货期及其他 内容。9 .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字的,视为默认开 标结果。10 .开标结束。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1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依法组建。7. 1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公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将按照招标公告 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 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否决投标情况 及理由;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 3. 1履约保证金1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或工程担保公 司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应为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 商业银行;采用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须为国有 控股公司。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连带责任担保)。银行保 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无条件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2 .履约担保的金额及缴纳方式: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 15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暂 定总价外的履约担保。若为现金担保,须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 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以下账户:开户单位:3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内,履约担保一直有 效(履约保函到期前10日前,竞选人应重新提交新的保函,担 保有效期至完成供货服务期止,否则采购人有权兑付即将到期 的保函并作为现金担保)。4 .履约担保的退还:若为现金担保,在乙方完成全部工作 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金均为无息退 还。5 .保函级别: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无条件见 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银行应为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 行。若采用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须为国有控股 公司。8. 1重新招标1 .按投标人须知第8.1 (1)执行;2 .按投标人须知第8.1 (2)执行;3 .按投标人须知第8.1 (3)执行;4 .按投标人须知第8.1 (4)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 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 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投诉处理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评标结果等事 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 门投诉。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 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等法律法规 文件处理投诉。3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 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10.3结算原则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为固定材料单价,中标人的供货工程量 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图算量和损耗量之和计算工程材料量。结算总价:中标的材料价*数量(数量指用于本项目且实际 验收合格的数量)。10.5低价风险担保无10.6对放弃中标等行 为的处理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 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 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 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0 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 纳入黑名单管理。10. 7延迟交货的行为 处理按合同约定执行。10.8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含税价)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的服务 费用X 58. 8%,服务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 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中“工程招标”计取,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 综合考虑该费用。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中标单位一次 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9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缴纳。缴费标准参照重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执行。1 .总则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材料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 4. 1投标产品及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时必须具备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4.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 4. 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 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48第六章投标文件二格式- 49 -1. 4.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国家、地方(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 在处罚期限内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 时投标。(13)生产商与生产商授权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14)生产商授权的两个及以上的经销商参与投标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 . 11分包本次招标项目采购人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材料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L 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3 .2招标文件的澄清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 式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1.2 2.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苴公 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1.3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3.1.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仍有异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提交方式同本须知前附表2. 2.1)。采购人应将答复 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2. 2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3 . 1.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资格审查部分4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 1. 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 投标报价3. 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 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 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3.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 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3)违反本章9. 2条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4 (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采购人。3.5 资格审查资料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4. 1执行。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 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 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 7. 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 字、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 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 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3. 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 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 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5. 3.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 7. 3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6. 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2开标程序。6 .评标6. 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 .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 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 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采购人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3 履约担保7. 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担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8. 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6.4 签订合同6.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6.4.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 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 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 .纪律和监督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 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 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第一章招标公告)II渝高竹新区胡家梁子生态综合治理配套道路项目沥青路面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川渝高竹新区胡家梁子生态综合治理配套道路项目沥青路面采购,采购人为 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o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路面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区。2.2 建设规模:川渝高竹新区胡家梁子生态治理道路项目,道路长2253.95米,配套 道路工程;路基、路面、挡土墙、交安、排水等工程、本项目分路基、路面、交安工程。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846452. 92元(不含税)。2. 4招标范围:川渝高竹新区胡家梁子生态治理道路项目,道路长2253. 95米,配套道 路工程;路基、路面、挡土墙、交安、排水等工程、本项目分路基、路面、交安工程,本次 为甲供材料沥青路面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原价、运输及运输损耗、备品备件、上下车费、 保险费、检验验收、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保修维护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等工作内容,具体 采购材料以采购清单为准(以甲方项目物资负责人实际签收数量为材料供应结算量)。2. 5项目施工工期:360日历天,交货期: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 货。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供货能力。3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 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见当日大厅指示附表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 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采购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条款 号评审因 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 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 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 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 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推荐:(1)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随机抽取 原则排序。2报价排 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排序。2.2符合性 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2.2. 1形式评 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7. 3项及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2. 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