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3∕T 4.5—202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5部分:产权交易(淄博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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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3∕T 4.5—202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5部分:产权交易(淄博市).pdf
ICS 03.080.01A 10 DB3703 淄博市地方标准 DB 3703/T 4.52020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 5 部分:产权交易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platform Part 5:Property rights transaction 2020-12-15 发布2021-01-15 实施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703/T 4.52020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交易方式.2 5 服务流程.2 5.1 业务咨询.2 5.2 项目登记.2 5.3 编制交易文件(公告).3 5.3.1 编制交易文件.3 5.3.2 编制交易公告.3 5.3.3 交易文件确认.4 5.4 场地安排.4 5.5 公告和信息公示.5 5.6 受理报名.5 5.7 保证金交纳.5 5.8 组织交易.5 5.8.1 拍卖.5 5.8.2 公开招标.6 5.8.3 网络竞价.6 5.8.4 监督要求.7 5.9 确定项目竞得主体.7 5.9.1 拍卖.7 5.9.2 招标投标方式.7 5.9.3 网络竞价.8 5.10 结果公示.8 5.11 保证金退付.8 5.12 资料归档.8 5.13 数据统计.8 5.14 档案查询和移交.8 5.15 服务流程图.9 6 见证服务要求.9 6.1 现场拍卖方式.9 6.2 网络拍卖方式.9 6.3 公开招标方式.9 DB3703/T 4.52020 II 6.4 网络竞价方式.9 7 服务质量要求、监督、评价与改进.9 附录 A(规范性)进场交易承诺书.10 附录 B(规范性)进场交易告知函.11 附录 C(规范性)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12 附录 D(规范性)电子成交确认书.13 附录 E(资料性)服务流程图.14 DB3703/T 4.52020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703/T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共有 5 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第 3 部分:政府采购;第 4 部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第 5 部分:产权交易。本文件是DB3703/T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第 5 部分。本文件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克金、宋传军、申蒙、王鑫珠、许成旺、高祥锋、陈轶博、郭海滨、孙迪、张勇、陈宁、王健、陈健、韩晓宇、桑虎成、法文鹏、刘朋朋、刘鹏、李风生。DB3703/T 4.52020 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 5 部分:产权交易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权交易的术语和定义、交易方式、服务流程、见证服务要求、服务质量要求、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产权类、无形资产类、环境权类的产权交易服务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03/T 4.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招标 bid 项目需求人依据法律规定的交易规则,通过市场潜在交易主体的公平竞争,选择满足项目需求的交易主体及其实施方案的交易方式。3.2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3.3 拍卖标的 auction target 委托拍卖的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注:拍卖标的又称拍品。3.4 网络拍卖 online aucation 通过网络,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3.5 网络竞价 online bidding DB3703/T 4.52020 2 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相关竞价文件约定和标的具体情况,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组织竞买人竞争受让转让标的的动态报价活动。4 交易方式 产权交易采用拍卖、公开招标和网络竞价等方式。5 服务流程 5.1 业务咨询 5.1.1 咨询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5.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提供下列咨询服务:提供产权类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及行业标准等;介绍产权类交易服务的规则、流程、指南等,告知具体环节的注意事项,提供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指引市场主体正确使用交易平台电子系统,提供相关操作规程,解答系统应用的常见问题;公开产权类交易的监督机制,告知交易过程中异议、投诉、举报等事项的受理主体及相关渠道;其他相关咨询事项。5.2 项目登记 5.2.1 项目实施主体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项目登记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登记表;进场交易承诺书(按附录 A);进场交易告知函(按附录 B);出让/转让行为审批备案文件;出让/转让行为内部决议文件;评估报告。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确认登记材料是否齐备,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必要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的选择。产权类交易一般以拍卖方式组织实施,参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司法拍卖等的规定,也可采取招标投标、网络竞价等其他竞价方式;担保方式的选定。根据项目特点,科学选定交易保证金、保函、保险等担保方式。采取交易保证金作担保的,应合理设定金额、比例,一般不超过底价的 30%;中介机构的选取。鼓励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机构信息库择优选取拍卖、招标等中介机构,可采取专家评审、随机抽选或择优推荐等方式组织;公告公示时限的确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视交易方式和出让或转让项目的性质、底价等的不同,按就高原则确定公告公示时限;监督主体的确定。交易应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一般应与项目实施主体行为的审批、备案部门一致,可采取网上监督、现场监督等方式实施。5.2.3 登记材料不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5.2.4 登记材料齐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对项目进行编号,对交易时间予以确认,按程序流转登记材料,指导申请人按标准化模板准备交易文件,并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DB3703/T 4.52020 3 5.3 编制交易文件(公告)5.3.1 编制交易文件 5.3.1.1 中介机构应根据交易方式编制相应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竞价文件:招标文件。5.3.1.2 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基本信息(情况);项目实施主体对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做出的告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项目竞争主体自行查勘标的相关情况、标的过户交割事项等;项目竞争主体对相关拍卖事项做出的承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拍卖会中项目竞争主体应该注意的事项;项目竞争主体无效应价情形。5.3.1.3 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基本要求;招标内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5.3.1.4 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竞争主体资格要求;竞买工作流程;重要说明(提示);竞价中止、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相关部门联系方式。5.3.2 编制交易公告 5.3.2.1 拍卖 拍卖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预展时间和地点;参与竞买应办理的手续。5.3.2.2 招标 DB3703/T 4.52020 4 5.3.2.2.1 实行招标的项目,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媒介或相关媒介上发布。5.3.2.2.2 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项目实施主体及其中介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网址和方法。5.3.2.3 网络竞价 5.3.2.3.1 常规项目网络竞价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竞争主体资格要求;竞买工作流程;重要说明(提示);相关部门联系方式。5.3.2.3.2 企业国有股权项目的竞价公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及转让底价;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竞价方式及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5.3.3 交易文件确认 交易文件发布前应经项目实施主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5.4 场地安排 5.4.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根据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申请,及时确定项目交易场地。场地确定后确需变更的,应及时提供变更服务,并调整相应工作安排。5.4.2 场地确定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项目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项目应会同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监督主体,研究制定保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商定重点环节的应急措施,保障交易顺利实施;一般项目应对交易场地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网络拍卖、网络竞价的,应保障网络畅通,并对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测试。5.5 公告和信息公示 5.5.1 项目登记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根据交易方式或阶段,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协助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法定时限内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级报纸等法定媒介上同步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内容应一致,包括但不限于:DB3703/T 4.52020 5 a)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及时或按时限发布拍卖公告、结果公示及可能发生的澄清、修改、暂停、终止等信息;b)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及时或按时限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暂停、终止招标等信息;c)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常规项目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级主流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日期不得少于 7 天。应及时发布交易公告、结果公示及可能发生的澄清、修改、暂停、终止等信息。企业国有股权项目,出让人或转让人应至少在竞价开始日前 20 个工作日,在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公告,公布基本情况和竞价时间、地点。5.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项目特点,提示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在公告公示信息中应载明的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a)项目竞争主体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项目竞得主体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b)项目竞争主体决定参与交易的,视为对产权交易内容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c)项目竞得主体悔拍或未履行中标责任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进行交易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d)在法定时限内,遇有对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形式、内容、期限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协助做好核查及处理工作。5.6 受理报名 5.6.1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项目报名。5.6.2 未进入信息库的项目竞争主体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按照需要的类型进行免费注册,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5.6.3 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项目竞争主体通过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平台进行企业会员系统入库报名,随机生成登陆交易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5.7 保证金交纳 项目竞争主体根据交易系统报名后随机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按提示交纳保证金,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平台查询到账后取得相应竞买资格。5.8 组织交易 5.8.1 拍卖 5.8.1.1 现场拍卖 5.8.1.1.1 现场拍卖的项目,按照公告确定的场地实行现场拍卖。5.8.1.1.2 拍卖实施前应确保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正常可用,维持好拍卖区域秩序。5.8.1.1.3 项目实施主体、行政主管部门应到现场观摩和监督拍卖全程。5.8.1.1.4 项目竞争主体根据交纳保证金数额所对应的出价权限结合各自意愿对相应标的进行出价。5.8.1.1.5 拍卖师对标的最高报价进行 3 次提示,最高报价 3 次提示后均无最新报价的,拍卖师对当前最高报价的价格确认后,宣布拍卖成交。5.8.1.2 网络拍卖 5.8.1.2.1 网络拍卖的项目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拍卖系统实施。DB3703/T 4.52020 6 5.8.1.2.2 网络拍卖实施前应确保网络和拍卖系统正常可用。5.8.1.2.3 项目实施主体、行政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或登录观摩账号在线观摩和监督拍卖全程。5.8.1.2.4 项目竞争主体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拍卖系统”,根据交纳保证金数额所对应的出价权限结合各自意愿对相应标的进行出价。5.8.1.2.5 竞价按照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拍卖系统的报价过程进行实施。5.8.1.2.6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拍卖系统对网上竞价过程做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应价时间;应价价格;成交结果。5.8.2 公开招标 5.8.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项目竞争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5.8.2.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各项必要的开标准备工作,包括开标现场条件,开标会议资料、开标工作人员的准备与安排。5.8.2.3 在投标截止时提交投标文件的项目竞争主体少于法律法规规定开标数量的,不得开标,中介机构应报告项目实施主体并将接收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项目竞争主体。中介机构应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经项目实施主体同意,中介机构应依法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5.8.2.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开标,并安排中介机构专人做好书面开标记录,如实记录以下内容:开标时间、地点;招标项目及标段/标包名称;项目竞争主体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开标时公布的主要内容;标底(如有);开标过程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5.8.2.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5.8.2.6 开标会议应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查。5.8.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有序引导经身份识别后的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域,并将其随身携带的通讯及其他相关电子设备妥善保存在规定地点。5.8.3 网络竞价 5.8.3.1 常规项目网络竞价 5.8.3.1.1 网络竞价的项目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实施。5.8.3.1.2 网络竞价实施前应确保网络和网络竞价系统正常可用。5.8.3.1.3 项目实施主体、行政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或登录观摩账号,在线观摩和监督竞价全程。5.8.3.1.4 项目竞争主体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根据交纳保证金数额所对应的出价权限结合各自意愿对相应标的进行出价。5.8.3.1.5 竞价按照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的报价过程进行实施。DB3703/T 4.52020 7 5.8.3.2 企业国有股权项目网络竞价 5.8.3.2.1 企业国有股权一般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可以参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相应规定执行。5.8.3.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实际和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按规定发布公告信息,公开征集项目竞争主体。5.8.3.2.3 符合条件的项目竞争主体进行报名。5.8.3.2.4 公告期期满,根据相应的交易方式确定项目竞得主体: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竞争主体的,可以组织交易双方以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成交;公告期满后,征集到 2 个或者 2 个以上符合条件的项目竞争主体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产生项目竞得主体;公告期满后,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项目竞争主体项目不成交,也可以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公告。5.8.3.2.5 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竞得主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等事宜。5.8.4 监督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通过音视频监控系统,对拍卖、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对网络竞价等交易活动做好见证记录,确保交易过程特别是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增强对项目交易实施的监督管理。5.9 确定项目竞得主体 5.9.1 拍卖 5.9.1.1 现场拍卖方式 拍卖成交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确认交易结果有效,出具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按附录C),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应及时汇总并形成交易成交报告。5.9.1.2 网络拍卖方式 5.9.1.2.1 根据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系统确定的最高出价人为项目竞得主体。5.9.1.2.2 拍卖成交后,项目竞得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及时签署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按附录 C),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中介机构、项目竞得主体盖章确认。5.9.2 招标投标方式 5.9.2.1 项目实施主体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后,中介机构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手续,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5.9.2.2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项目实施主体依法确定项目竞得主体。5.9.2.3 项目竞得主体确定后,中介机构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向项目竞得主体发出中标通知书。5.9.3 网络竞价 DB3703/T 4.52020 8 5.9.3.1 常规项目根据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系统确定的最高出价人为项目竞得主体。拍卖成交后,项目竞得主体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竞价系统打印电子成交确认书(按附录 D),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5.9.3.2 企业国有股权项目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确定竞得主体,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5.10 结果公示 中介机构人员将结果公示提交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信息;起拍价格和成交价格;监督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方联系方式。5.11 保证金退付 5.1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按规定分别退付项目竞得主体和项目竞争主体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退付至原交款账户。5.11.2 除项目竞得主体外的其他竞争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5 日内,由业务科室发出退款申请,经确认后原渠道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11.3 项目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过户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业务科室发出退款申请,经确认后原渠道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11.4 存在特殊情况时按以下方式处理: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项目竞争主体,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暂不退还保证金;调查结束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部门通知,依法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使用电子保函代替交易保证金的,由项目实施主体处置。项目竞争主体单位名称或银行账户变更的,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电子或书面退款申请,并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银行账户变更手续等证明材料,由业务科室发出退款申请,经确认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项目竞争主体因操作失误,保证金交错银行子账户需要退款的,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电子或书面退款申请,由业务科室发出退款申请,经确认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5.12 资料归档 应符合DB3703/T 4.1 中 9.11 的要求。5.13 数据统计 5.1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及时统计、汇总、推送统计数据,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工作参考和支撑。5.13.2 交易数据统计分析情况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应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5.14 档案查询和移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档案查询制度,向相关交易主体、监督主体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做好档案查询记录,定期对档案保密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单位移交相关档案。DB3703/T 4.520209 5.15 服务流程图 参见附录E。6 见证服务要求 6.1 现场拍卖方式 6.1.1 在标的展示环节,应重点见证展示宣传图录是否准确,展示场地设施是否齐全,竞买标的维护是否到位及竞买协议签订是否规范等情况。6.1.2 在组织拍卖环节,应指导拍卖机构做好会场布置等前期工作,重点见证拍卖规则是否合理,竞价阶梯是否准确,叫价间隔和竞买过程是否规范等情况,发现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叫停拍卖。6.1.3 在结果公示和成交确认环节,应重点见证拍卖笔录打印、成交确认书签订、竞买保证金退付等内容。6.2 网络拍卖方式 见证竞价规则是否合理,竞价阶梯是否准确,报价行为是否规范等情况,发现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叫停竞价。6.3 公开招标方式 见证评标行为及评分、核算、复核等环节是否规范,有无发表倾向性言论、讨论与项目无关内容、擅自更改或损坏评标资料等问题,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叫停评标。6.4 网络竞价方式 6.4.1 常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的,重点见证竞价规则是否合理,竞价阶梯是否准确,报价行为是否规范等情况,发现串通操纵、垄断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叫停竞价。6.4.2 企业国有股权项目重点见证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见证项目竞得主体是否按规定交纳交易价款,见证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竞得主体签订产权合同,见证是否及时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见证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及时处理异议投诉。7 服务质量要求、监督、评价与改进 应符合DB3703/T 4.1 中 14 章的要求。DB3703/T 4.5202010 附 录 A(规范性)进场交易承诺书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主管)的_(标的项目名称)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现提交进场交易登记表、进场交易告知函、审批文件等材料,请予审核。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进场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进场的标的权属清晰、手续完备,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进场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所有责任,利益受损方可以依据损失情况向我方进行追偿。项目业主(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 DB3703/T 4.5202011 附 录 B(规范性)进场交易告知函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基本情况),已按照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形成了内部决策材料(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按照程序经(相关的主管、审批备案部门)审批或备案,已完成评估工作(评估额),符合进场交易条件,申请通过你平台进行公开交易。附件:经鉴定评估的产权类项目资产明细表 项目业主(单位)(签章)年 月 日 DB3703/T 4.5202012 附 录 C(规范性)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会 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号牌及姓名:年 月 日在拍卖会中竞得以下标的,成为该标的的买受人,成交情况如下: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成交金额 大写(元)小写(元)交易佣金 大写(元)小写(元)总金额 大写(元)小写(元)1.买受人凭此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2.若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须按照拍卖规则、竞买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本确认书一式四份,买受人、(拍卖公司)、(委托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拍卖公司)(签章):委托人(签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章):DB3703/T 4.5202013 附 录 D(规范性)电子成交确认书 电子成交确认书 _成交确认书 拍卖会名称:拍卖标的名称:网络买受人姓名(名称):网络买受人证件类型网络买受人证件号:竞买号牌:成交价佣金:总计(大写)人民币:成交时间:备注:网络买受人(代理人)签章:时间:拍卖师签章:时间:拍卖人签章:时间:注:本电子成交确认书不应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DB3703/T 4.5202014 附 录 E(资料性)服务流程图 业务咨询项目登记编制交易文件(公告)进行交易场地安排发布公告和公示信息 受理报名交纳保证金确定项目竞得主体、出具成交证明根据确定的方式组织交易结果公示保证金退还资料归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