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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T 1014-2014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湖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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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T 1014-2014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湖北省).pdf

    ICS91.040.30 P33 备案号: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 Urban road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road bas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报批稿)(完成时间:2014-09-17)2014-09-17 发布 2014-11-18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DB 42/T 10142014 发布发布 DB42/T 10142014 I 目目 录录 前前 言言.II 引引 言言.III 1 范 围.1 2 规范引用性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原材料.2 4.1 土壤固化剂.2 4.2 粉煤灰.2 4.3 土.2 4.4 集 料.2 4.5 水.3 5 混合料.3 5.1 配合比.3 5.2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3 5.3 性能指标.4 6 基层结构设计.4 7 施 工.5 7.1 准备工作.5 7.2 配 料.6 7.3 含水量要求.6 7.4 拌 和.7 7.5 摊 铺.7 7.6 碾 压.7 7.7 养 生.8 7.8 冬季施工.9 7.9 雨季施工.9 8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9 8.1 主控项目.9 8.2 一般项目.10 8.3 验 收.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土壤固化剂检测标准.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14 条文说明.15 DB42/T 10142014 II 前前 言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本标准主编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北中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固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蒋 乐、侯浩波、黄又清、张 伟、周 俊、孙爱国、张 炎、王文学、周 旻、王焕新、黄绪全、孙 杰、孙 琪、唐正涛、张 威、吴 超。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 40 号,邮政编码:430023)。DB42/T 10142014 III 引引 言言 根据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2012 年湖北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鄂质监标201350 号)的要求,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专题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湖北地区固化类道路基层设计、施工经验,充分吸纳了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成果,借鉴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制订本规范,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4.1 土壤固化剂”与“土壤固化剂强度及技术指标”相关的专利的使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本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保证,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专利授权许可进行谈判。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专利持有人:武汉中固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198 号。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DB42/T 10142014 1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 1 范 围 1.0.1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土壤固化剂(HAS)稳定混合料修筑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制订本规程。1.0.2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HAS)稳定混合料基层和底基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1.0.3 土壤固化剂(HAS)稳定类基层与底基层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1.0.41.0.4 土壤固化剂(HAS)稳定类道路基层与底基层设计、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2 规范引用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JGJ 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CJJ 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37-201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169-2012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T 59-94 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 CJ/T 3073-1998 土壤固化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0.1 土壤固化剂 soil curing agent 以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加入适量的石膏、激发剂及少量母料按照一定配比混合磨细制成的水硬性灰渣胶凝材料。3.0.2 基层 road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应力扩散层。3.0.3 底基层 road subbase 直接位于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3.0.4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DB42/T 10142014 2 土壤固化剂、集料或粉煤灰或土(粉质土、砂、粘土)按一定比例混合,加入适量的水(通常为最佳含水量),经拌和、摊铺、压实及养生形成的胶结质结构。当其抗压强度满足路面基层要求时,该胶结质结构为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4 原材料 4.1 土壤固化剂 4.1.14.1.1 土壤固化剂符合行业标准土壤固化剂(CJ/T 3073-1998)的质量要求,土壤固化剂(HAS)产品性能指标检测应符合附录 A 的有关规定。4.1.24.1.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土壤固化剂(HAS)强度等级不得低于附录 A 中的要求。4.2 粉煤灰 4.2.14.2.1 粉煤灰化学成分中的 SiO2+Al2O3总量宜大于 70%;细度(45um 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45%,在温度为 700800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 10%。当烧失量大于 10%时,应做试验,当其混合料强度符合要求时方可采用。4.2.24.2.2 SiO2+Al2O3总量和烧失量符合要求的新排放或陈年堆积的粗颗粒和细颗粒粉煤灰均可采用。4.3 土 4.3.14.3.1 土的塑性指数(用 100g 平衡锥测定)宜为 1012,并不得小于 6 或大于 25。当土的塑性指数小于 6 或大于 25 时,应采取压实混合料或粉碎土团粒措施。4.3.24.3.2 土的有机质含量(重量比)应小于 8%。硫酸盐含量(重量比)宜小于 0.8%。4.3.34.3.3 土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 的有关规定。4.4 集 料 4.4.14.4.1 集料系指碎石、砾石、砂砾、含泥集料、高炉矿渣和稳定的钢渣等材料。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表 4.4.1 的规定。集料压碎值的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表 4.4.1 集料压碎值、抗压强度与其适用范围 压碎值(%)抗压强度(MPa)使用范围 30 3.0 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基层 35 3.0 次干路、支路的基层和快速路、主干路的底基层 40 2.5 次干路、支路的底基层 注:碎石、砾石、砂砾、高炉矿渣和钢渣用压碎值,碎砖用抗压强度。4.4.24.4.2 混合料中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碎石、砾石或高炉矿渣、钢渣集料级配要求符合表3.4.2的规定。DB42/T 10142014 3 表4.4.2 混合料中集料级配范围 筛孔 尺寸 mm 通过质量百分率(%)砂砾或碎砖 碎石或砾石 钢渣或矿渣 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快速路 主干路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37.5 100 100 100 31.5 85100 100 90100 100 95100 19.0 6585 85100 7290 8198 6085 9.5 5070 5575 4868 5270 5070 4.75 3555 3959 3050 3050 4060 2.36 2545 2747 1838 1838 2747 1.18 1735 1735 1027 1027 2040 0.60 1027 1025 620 820 1030 0.075 520 515 520 515 520 4.5 水 4.5.14.5.1 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规定。宜采用清洁的地面水、地下水、自来水或 PH 值大于6 的水。5 混合料 5.1 配合比 5.1.1 5.1.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材料的配合比,应根据所用材料按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两阶段进行设计,由试验段试验资料决定生产配合比。当受条件限制或做试验有困难时,可参考表 5.1.1选用。表5.1.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推荐配合比(%)序号 集料 粉煤灰 粉、砂、粘土 土壤固化剂 适用范围 A 7481-1520 46 底基层 B 7481 1520-46 基层、底基层 C 9496-46 基层、底基层 注:土壤固化剂剂量是土壤固化剂质量占混合料干质量的百分率。5.1.25.1.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采用集中厂拌时,实际施工采用的土壤固化剂掺量宜在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基础上增加 0.5%。5.2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5.2.15.2.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通过重型击实仪试验方法确定。5.2.25.2.2 当不便用现有的试验仪器和试验方法准确测定时,可按下列公式(5.2.1、5.2.2)计算:pGnmG)(0 (5.2.1)(%)100210CWWW (5.2.2)DB42/T 10142014 4 式中 0 混合料最大干密度(kg/m);折减系数,一般用 0.98;G 集料毛体积密度(kg/m3);M 土壤在混合料中占总干重的百分数;P 集料在混合料中占总干重的百分数;混合料中粉煤灰或粉、砂、粘土的最大干密度(kg/m3);n 土壤固化剂在混合料中占干重的百分数;0 混合料最佳含水量(%);CW 混合料总干质量(g);W1 混合料最佳含水重(g);W2 集料面干饱和含水重(g)。5.3 性能指标 5.3.15.3.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 7d 龄期抗压强度应符合表 5.3.1 的规定,强度试验的平行试验最小试件数量,不得低于 6 组。表5.3.1 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MPa)层位 道路种类 快速路和主干道 次干路 支路 基层 3.0 2.5 2.0 底基层 2.5 1.5 注:试件在温度 202和湿度大于 95%条件下,7d 的饱水抗压强度。5.3.25.3.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回弹模量设计参数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 抗压回弹模量设计参数值(Ec)混合料 Ec(MPa)使用范围 A 600800 底基层 B 8001000 中基层、底基层 C 10001200 上基层、底基层 配料条件 表中各种类混合料的配合比,应符合本规程第 5.1 条的规定 养生条件与龄期 试件在温度 202和湿度大于 95%条件下,养生 90d 龄期 6 基层结构设计 6.0.16.0.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及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有关规定,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以确定选用合理的基层。6.0.26.0.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材料的回弹模量、弯拉强度等设计参数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测定。柔性路面测试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CJJ/T 59 进行;刚性路面测试方法可按柔性路面测试方法进行。DB42/T 10142014 5 6.0.36.0.3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2 应具有足够的水稳定性和抗冲刷能力;3 应具有较小的收缩性 4 与面层结合良好 6.0.46.0.4 路基经常处于潮湿和过湿状态的路段,以及在季节性冰冻地区产生冰冻危害的路段应设置垫层。垫层宜采用砂砾或碎石垫层,含泥量不应大于 5%。6.0.6.0.5 5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沥青路面结构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可按表 6.0.5 选用。表6.0.5 沥青路面结构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 城市道路 沥青路面 等级 种类 沥青面层厚度(cm)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厚度(cm)基层 底基层 快速路和主干路 根据计算确定 1518(C)1518(A、B、C)次干路 1518(B、C)1518(A、B、C)支路 1518(A、B、C)注:括号内代号为适用范围,详见本规程表 5.1.1,(1518)代表一层厚度。6.0.6.0.6 6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组合模式及其使用范围可按表 6.0.6 选用。表6.0.6 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 城市道路 水泥混凝土路面 等级 种类 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cm)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厚度(cm)快速路和主干路 根据计算确定 1518(C)次干路 1518(B、C)支路 1518(A、B、C)注:(1518)代表一层厚度。6.0.76.0.7 为保证沥青面层与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结合紧密牢固,基层上应设置透层油和下封层,透层油沥青可用乳化沥青,下封层可选用稀浆封层或同步碎石封层。6.0.6.0.8 8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结构厚度一般不小于 15cm。6.0.6.0.9 9 对快速路和主干路等交通量较大的道路,应在面层与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之间加铺连接层,连接层宜为沥青碎石混合料。7 施 工 7.1 准备工作 7.1.17.1.1 新建道路路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有关规定。DB42/T 10142014 6 7.1.27.1.2 旧路加铺混合料时,旧路上泥土杂物和松散集料等应清理干净。干燥路段需用水润湿。局部坑槽应修补夯实。7.1.37.1.3 备料可分为路床备料和集中备料两种。在城镇道路中使用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材料,宜集中备料。7.1.47.1.4 各种原材料应根据工程进度所需要数量预先准备好,并取样试验,其规格与品质应符合要求。7.1.57.1.5 湿排粉煤灰含水量大于 40%时应堆高沥水,干排粉煤灰应加水润湿,其含水量均宜保持在 25%35%,并应防止雨淋或粉尘飞扬。7.1.67.1.6 路面基层大规模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段施工,通过试验段施工,确定施工材料虚铺系数及相关施工技术参数,试验段施工长度不宜小于 150m。7.2 配 料 7.2.17.2.1 配料可按照下列三种方法进行:1 质量法 适用于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基层混合料配料施工。根据混合料质量比、一次拌和混合料总干质量和各种材料含水量,计算出各种原材料湿质量,然后按各湿料质量称料掺配成混合料。2 体积法 适用于拌和少量混合料。根据混合料质量比、各种原材料湿松密度和含水量,换算为体积比,用容器按比例量取各种原材料掺配成混合料。3 层铺法 适用于机械路拌法拌合混合料。根据混合料质量比和最大干密度、各种原料湿松密度和含水量及混合料压实层厚和压实度等数据,计算各种原料松铺厚度,以此控制各层原材料摊铺厚度。7.2.27.2.2 根据原材料含水量变化,应随时计算调整各种材料用量。7.3 含水量要求 7.3.17.3.1 施工中,当混合料含水量小于最佳含水量时,应适量加水。加水量和加水次数应根据当时气候条件和原材料含水量而定,并使加水后混合料含水量略高于最佳含水量。7.3.27.3.2 机械厂拌宜用压力喷头加水。机械路拌宜用洒水车或其他洒水工具将水均匀喷洒。7.3.37.3.3 混合料中水分过多时应晾晒风干,使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7.3.47.3.4 混合料的加(或减)水量应根据混合料湿重、实际含水量和最佳含水量等数据计算。DB42/T 10142014 7 7.4 拌 和 7.4.17.4.1 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拌和,拌和均匀的混合料应卸至储料场(或仓)待运。在装运混合料过程中,发现有离析现象时,应用装载机翻拌均匀后,再运至工地摊铺。混合料应做到随拌和,随运输、随摊铺、随压实。7.4.7.4.2 2 混合料从拌和均匀到压实,不宜超过 3h。应按当班施工长度计算用料量,宜采用专用摊铺机械摊铺。7.5 摊 铺 7.5.17.5.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松铺系数宜由试铺决定,亦可采用表 7.5.1 中数值。表7.5.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松铺系数 人工摊铺 机械摊铺 1.41.6 1.21.4 7.5.2 混合料宜机械摊铺,一台摊铺机的宽度不宜大于 8 米,对超宽路段采用两台摊铺机错位摊铺,用烫平板立即整型,若出现缺料时,应及时补料。摊铺过程中多台运料车在摊铺机前 200300 米备料等待,确保摊铺机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摊铺。7.5.37.5.3 当采用人工整型时,应采用锹和耙,并应先将混合料铺平,用路拱板进行初步整型,再用履带拖拉机初压 12 遍后进行第二次整型。7.5.47.5.4 在整型过程中,严禁通行任何车辆,并应由人工配合消除粗、细集料的离析。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摊铺整型后,应封锁交通,并应在最佳含水量时及时进行压实。7.6 碾 压 7.6.17.6.1 应根据路宽、压路机的轮距、压实功能不同,制定碾压方案。7.6.27.6.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每层压实厚度应根据压路机械的压实功能决定,并不得小于 15cm。若采用振动力大的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可增至 20cm。7.6.37.6.3 人工摊铺整型的混合料应先用 68t 两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或相似设备在基层全宽内进行预碾压。直线段应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平曲线段应由内侧路肩像外侧路肩碾压。碾压 12 遍后,再用 1215t 三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压实。7.6.47.6.4 机械摊铺整型的混合料可直接用 1215t 三轮压路机、振动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压实。当用振动压路机时,应先静压后再振动碾压。7.6.57.6.5 用两轮压路机碾压时,每次应重叠 1/3 轮宽;用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次应重叠 1/2 轮宽。碾压速度:光轮压路机宜为 3040m/min;振动压路机宜为 60100m/min,均应碾压至混合料基层表面无明显轮迹。7.6.67.6.6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 7.6.6 的规定:DB42/T 10142014 8 表7.6.6 不同道路类型压实度规定 层位 道路类型 快速路和主干路 次干路和支路 基层 98%96%底基层 96%94%7.6.77.6.7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压实厚度、宽度、坡度、标高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质量检验及验收的要求。7.6.87.6.8 初压时应设人跟机,检查基层有无高低不平之处,高处铲除,低处填平,填补处应翻松洒水再铺混合料压实。当基层混合料压实后再找补时,应在找补处挖深 810cm,喷撒适量的水分后,再及时压实成型。不得用贴补薄层混合料找平。7.6.97.6.9 在碾压中出现“弹簧现象”时,应即停止碾压,将混合料翻松晾干、或加集料、或加土壤固化剂,重新翻拌均匀,再进行压实。碾压时若出现松散、堆移现象,应适量洒水,再翻拌、整平、压实。7.6.107.6.10 当工作间断或分段施工时,横向接缝的设置要求为:人工摊铺的混合料在接缝处留 23m 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搭接施工时,前段留下未压部分,应再加部分土壤固化剂重新拌和,平整后与后一段一起碾压。机械摊铺的混合料在接缝处的一侧,用方木或钢模板紧靠混合料,方木或钢模板的高度应与混合料的压实厚度相同并做好侧向支撑,压路机将混合料末端碾压密实。养生结束后,在后一段搭接施工前,拆除支撑木(或板)。7.6.117.6.11 基层施工应避免纵向接缝。当分幅施工时,纵缝应垂直相接,不得斜接。7.6.127.6.12 在有检查井、缘石等设施的城市道路上碾压混合料,应配备火动夯等小型夯压机具;对大型碾压机械碾压不到或碾压不实之处,应进行人工补压或夯实。7.6.137.6.13 压路机或汽车不得在刚压实或正在压实的基层上转弯、调头或刹车。7.7 养 生 7.77.7.1.1 压实成型并经检验符合标准的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应保持潮湿状态下养生,不应过湿或忽干忽湿。养生期的长短应根据环境温度而定,当环境温度在 20以上时,不得少于 7d;当环境温度在 520时,不得少于 14d。7.7.27.7.2 养生洒水应分次均匀洒布,并应为养生期内保持混合料基层表面润湿为度,不得有薄层积水。不得用水管直接对基层表面冲水养生。7.7.47.7.4 在混合料基层上铺筑沥青面层或其他结构时,应对基层表面进行一次检查和清扫。发现局部变形、松散和污染,应及时修补清理。并宜适量洒水,保持基层表面润湿。7.7.57.7.5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应在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在其上铺筑沥青面层或其他结构层。在规定养生期内基层提前达到设计强度时,可在基层上铺筑沥青面层或其他结构;当超过养生期,基层仍未达到设计强度时,应延长养生期限。DB42/T 10142014 9 7.7.67.7.6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底基层的养生,可在下层混合料压实后,采取立即覆盖上层混合料或原材料的方式进行。7.7.77.7.7 控制或减少以至消除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裂缝,可采用下列措施:1 控制混合料基层碾压含水量,使其小于最佳含水量;2 重视混合料基层初期湿治养生。7.7.87.7.8 提高混合料早期强度可采用下列措施:1 掺加混合料总干重 0.51.5%的工业用液碱溶液或其它早强剂;2 混合料应在碾压成型最低含水量的情况下压实,其最低含水量宜小于最佳含水量的 1%。7.8 冬季施工 7.7.8 8.1.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宜选择有利的季节施工。当日平均气温低于 5时,不宜施工。遇冬、雨期等特殊情况,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7.7.8 8.2.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冬季施工措施应符合本规程第 7.9.1 条要求,但外掺材料用量应取高限,并应增加固化剂剂量 12%,也可采用氯盐降低混合料冰点。7.7.8 8.3 3 在非重冰冻地区,路段水文条件很好,压实混合料从结冻至解冻工程中,不因外力作用(如行车、冻胀等)而使结构受到破坏;低温时采用土壤固化剂类材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可铺筑混合料垫层、底基层和基层;2 在快速路和主干路上可铺筑混合料垫层和底基层。7.9 雨季施工 7.9.17.9.1 雨季施工应集中力量分段施工,各段土基应在下雨前碾压密实。对软土地段或低洼之处,应在下雨前先行施工。路床应开挖临时排水沟。7.9.27.9.2 因下雨造成土基湿软地段,可采取晾晒、换土或掺加土壤固化剂、集料等措施处理。雨天及雨后应封闭交通。7.9.37.9.3 粉煤灰、土等原料一次备料不宜太多,并应大堆存放,材料堆周围应设排水沟。7.9.47.9.4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应边拌和,边摊铺,边压实。对已摊铺好的混合料,应在下雨前或冒雨进行初压,雨停后再碾压密实。对已摊铺好尚未碾压的混合料遇雨时,雨后应封闭交通,晾晒至接近最佳含水量后,再进行拌和压实。基层分层施工时,应在下雨前铺压垫层,并应防止雨水浸入土基。8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8.1 主控项目 8.18.1.1.1 原材料质量检验符合下列要求:1 土壤固化剂符合本规程中 4.1 的要求;DB42/T 10142014 10 2 粉煤灰符合本规程中 4.2 的要求;3 土符合本规程中 4.3 的要求;4 集料符合本规程中 4.4 的要求。8.1.28.1.2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大于或等于 98%,底基层大于或等于 96%。2 其他等级道路基层大于或等于 96%,底基层大于或等于 94%。检验数量:每 1000m2每压实层抽检 1 点。检验方法:环刀法和灌砂法。8.1.38.1.3 基层、底基层试件作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 2000m2抽检 1 组。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8.2 一般项目 8.2.18.2.1 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移、裂缝,接茬平顺,无贴皮、散料。8.2.28.2.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及底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2.2 的规定。表8.2.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及底基层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位(mm)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纵断高程(mm)基层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底基层 20 平整度(mm)基层 10 20m 路宽(m)9 1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底基层 15 915 2 15 3 宽度(mm)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m 1 用钢尺量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路宽(m)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厚度(mm)10 1000m2 1 用钢尺量 8.3 验 收 8 8.3 3.1.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研究确认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在项目中相应所属的分项工程。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检验单位应以 1km 长的路段为检验单位或以每天完成的段落为检验单位。8 8.3 3.2.2 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DB42/T 10142014 11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3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5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机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6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7 承担复验或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8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8.3.8.3.3 3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3 具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和质量检查记录。8.38.3.4.4 竣工后外形的检查数量与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竣工后外形的检查数量与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8.1.5 的规定。但其中厚度算术平均值下置信限1x不应小于设计厚度减均值误差(如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路面基层为设计厚度减 8mm);其中宽度算术平均值下置信限1x不应小于设计宽度。2 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限1x应按下式计算:atnsxx1 式中:x 算术平均值;s 标准差;n 检查样本数量;at t 分布表中随自由度和保证率(或置信度)而变的系数。对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应取保证率 99%,对城市次干路及支路可取保证率 95%。3 厚度和宽度检查后,应按下式计算平均值x和标准差 s:nxxxxn21 122221nx)(xx)(xx)(xsn 式中:nxxx21,每次检查所得的值;N 检查样本数量。DB42/T 10142014 1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土壤固化剂检测标准 A.1 技术要求 A.1A.1.1.1 烧失量:烧失量5.0%;A.1A.1.2.2 细度:80um方孔筛余5%,45u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20%;A.1A.1.3.3 比表面积:比表面积350m2/kg;A.1A.1.4.4 凝结时间:初凝时间45min,终凝时间10h;A.1A.1.5.5 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A.1A.1.6.6 干缩率:28天干缩率0.10%;A.1A.1.7.7 强度:土壤固化剂(HAS)强度按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龄期强度均不得低于下表A.1.7的数值。表A.1.7 土壤固化剂 A.2 试验方法 A A.2.2.1 1 烧失量:按GB/T 176进行。A.2A.2.2.2 细度:按GB/T 1345进行。A.2A.2.3.3 比表面积:按GB/T 8074进行。A.2.A.2.4 4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GB/T 1346进行。A.2.A.2.5 5 干缩率:按JC/T 603进行。A.2.A.2.6 6 压蒸安定性:按GB/T 750进行。A.2.A.2.7 7 强度:按GB/T 17671进行。但土壤固化剂(HAS)进行胶砂强度检验的用水量按0.45水灰比或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须以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胶砂流动度试验,除胶砂制备按外,操作方法按GB/T 2419进行。A.3 检验规则 A.3A.3.1.1 组批及取样 土壤固化剂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编号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 12573进行,当散装固化剂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标号 抗压强度 MPa 抗折强度 MPa 3 天 7 天 28 天 3 天 7 天 28 天 H4000 10.0 32.5 2.5 5.5 DB42/T 10142014 13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2kg。A.3A.3.2.2 出厂土壤固化剂 出厂土壤固化剂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A.3A.3.3.3 试验报告 当用户需要时,生产厂家应在土壤固化剂发出日起11天内,寄发土壤固化剂品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数值,应在土壤固化剂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A.3A.3.4.4 废品与不合格品 1 废品 凡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2 不合格品 凡烧失量、细度、终凝时间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低于产品强度等级的指标均为不合格品。DB42/T 10142014 1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 B B.0.1.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分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B B.0.2.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DB42/T 10142014 15 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地方标准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技术规程 Urban road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road bas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DB42/T DB42/T 1014101420142014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DB42/T 10142014 16 目目 录录 前前 言言.1 1 范 围.2 2 规范引用性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2 4 原材料.3 5 混合料.3 6 基层结构设计.3 7 施 工.3 8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4 DB42/T 10142014 1 前前 言言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DB42/T 10142014 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月*日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程的主编单位是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是湖北中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固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院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是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 40 号;邮政编码:430023)。DB42/T 10142014 2 1 范 围 1.0.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土壤固化剂CJ/T 3073-1998 颁布并执行已 16 年了,目前国内土壤固化剂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湖北省城镇道路建设中,土壤固化剂已成功应用于道路基层、底基层施工中,土壤固化剂CJ/T 3073-1998 已不能满足目前城镇道路基层的建设需要,本规程对土壤固化剂应用于城镇道路基层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对加强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的设计、施工水平、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1.0.31.0.3 阐明了本规程在施工应用中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于衔接原则。2 规范引用性文件 本章主要列出了本规程编写过程中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参考标准,所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不影响本规程的使用。3 术语和定义 本章给出的术语及代号,是本规程有关章节所引用的。本规程的术语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3.0.13.0.1 规定了 HAS 土壤固化剂的基本原材料及生产方法,该材料为粉剂固体。土壤固化剂的固化机理归纳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物理力学过程、化学过程和物理化学过程等三大过程。物理力学过程:土体的基本单位在外力的作用下,彼此靠近,从而减少土体的孔隙率,增大密实度,降低渗水性。化学过程:土壤固化剂在固结土壤的过程中,其本身组分发生的化学反应、土体与土壤固化剂中的某些组分发生的反应等,其中土体与土壤固化剂中的某些组分发生的反应是土壤固化剂区别于一般胶凝材料的最重要指标,即所谓的“同相或类同相”固结反应(化学成分相类似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混合在一起,在一定条件下,一种矿物晶体内一种组分的构造单位能以不同比例和另外矿物晶体中一种组分的构造单位相互置换而不改变其矿物晶体结构,重新生成的矿物在常温下能够稳定存在。)。物理化学过程:主要指土壤颗粒与土壤固化剂中各组分的吸附过程,包括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和物理化学吸附。传统水泥主要通过物理包裹、本身的水化反应来提高集料的强度,为降低水泥包裹面积,集料中的含泥量应严格控制在 5%以下,而土壤固化剂可以与土壤(包括土壤类性质的细粒料)发生“同相或类同相”固结反应,决定了集料中的含泥量可以放宽至 20%,且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指标。DB42/T 10142014 3 4 原材料 4.1 本条是对土壤固化剂材料性能检测指标的阐述,根据附录内容,规定了土壤固化剂的烧失量、细度、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干缩率、强度等技术性能参数及相应的检测方法。4.2 本条对城镇道路基层所用粉煤灰的性能要求,所用粉煤灰为燃煤电厂外排的原状灰。4.4 本条是对所用集料的种类、集料压碎值、抗压强度与其适用范围、混合料中集料级配范围等技术指标进行了规定,供设计、施工单位参考。5 混合料 5.1.1 由于不同地区的集料差异性较大,相同配合比条件下的技术参数存在差别,因此,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目标配合比一般按照设计参数,通过室内试验确定。本条内容同时给出了推荐配合比,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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