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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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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docx

    XX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土地管理秩 序,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 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22) X号要求,结合XX 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市 场管理秩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依法依规、宽严相济 、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铁腕整治、各个击破、全面整治” 的总体思路,坚决遏制新增“两违”行为高发频发态势,彻 底清除“两违”存量,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 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两违”查处 和问责机制,在全面摸清存量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实 现“两违”增量基本得到控制、存量得到化解、长效管控机 制进一步健全的目标。三、工作原则(一)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坚决遏制新增“两违”行为 ,一旦发现,严厉打击,追究到底。区别不同类型的“两违 ”存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完成目标任 务。7 .司法所:负责对“两违”整治相关文件合法合规性审 查;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开展“两违”执法工作;参与研究 “两违”整治相关政策;指导“两违”整治涉法涉诉问题。8 .其他相关部门:水利、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按照部 门职责负责查处侵占江河湖库、公路管理范围、违法占用林 地、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两违”行为;财政分 局负责对各执法部门移交的没收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处 理;中岭法庭对各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受理执 行;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负责按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的通知停止供电、供水、供气;安监站、市场监管分局、文 化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按领导小组要求,停止办理或依法 予以撤回、撤销、注销与“两违”案件有关的许可、审批、 登记等手续。八、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 重视“两违”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加强沟通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分 管领导要具体抓,务必拿出强有力措施推进“两违”治理, 确保“两违”整治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取得工作成效O(二)注重工作方法。各村(社区)根据属地管理职责、镇 直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 全面迅速推进治理工作。依法依规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推动 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及长效机制的建设 ,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杜绝新增“两违”现象的发生。 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两违”整治办公室(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微信同号):XXXXXXXXX; 2022年11 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安排部署情况、宣传动员情况、 村(社区)“两违”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报“两违”整治 办公室;2022年12月1日前,各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要向“两违”整治办公室报送“两违”存量台账及整治计 划。自2022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各村(社区)及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两违”整治办公室,“两违 ”整治办公室根据报送工作情况和督查情况对村(社区)进行 “月排名、月通报”。(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制 定“两违”整治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 体作用,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道“ 两违”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 督治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小组要健全“两违”工作考评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落实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将“两违”整治工作列入对各 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检查考核以及绩效评估的内容。“ 两违“整治办公室要加强政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两违 ”整治办公室要根据各村(社区)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 计划,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 报”,适时掌握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 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聘用人员、退休人员 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其以亲属、他人名义实施或参与“ 两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毕节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 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法 律责任。(二)依法依规,从严整治。既要充分尊重历史,又要综 合考虑实际情况,严把政策关,做到有理有据。落实认定的 “两违”行为,严格做到即拆、即清、即治。四、清理整治范围 (一)整治对象范围1 .违法用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及其他违反土地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2020年7月3日开展农村乱占 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后新增的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 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在临时用地上 建永久性建筑的行为;土地卫片、农村乱占耕地“月卫片” 图斑需整改的违法用地。2 .违法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 的建(构)筑物及其他国土、村镇规划建设、林业环保、水利 、交通、能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 为。特别是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在各类自然保 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集镇规划集中建设区、公路沿线、 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进行的违法建设;在全镇重点、民生 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进行的违法建设;擅自填堵、侵占 河道及沿河进行的违法建设;堵塞消防通道、占压集镇管线 、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 建设;擅自在住宅小区内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进行私搭 乱建、乱圈乱占、违法装修等形成的违法建设;村民自建房 及集镇结合部、地灾隐患点、安置区、开发区、商场等人员 密集区域的违法建设;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 建设。各村(社区)在抓好以上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 确定各自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依法整治。(二)整治时间范围1 .存量整治时间范围。属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专项整治后新增的违法用地的,整治时间范围为2020年7月3 日至本方案印发之日(不含)之间;其他情形以土地变更调查 、历年土地卫片图斑和2022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 整治时间范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不含)之前。2 .增量整治时间范围。本方案印发之日(含)起发生的“ 两违”行为。五、整治措施(一)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巡排查发现“两违”问题镇直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常规巡排查工作,发现“ 两违”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置;村(社区)按照早宣传、早排 查、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早治理的“六早原则”,组 建工作队伍。责任到村(社区)到人,联系到户,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 O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国土所一周内到县自然资源局拷贝卫 片图斑,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卫片图斑,结合日常巡查 、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等手段及时实地开展排查工作。镇以村 (社区)、组划分作为“两违”整治责任网格进行摸底排查。 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宣传政策、动员群众,公布举报电话、 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二是排查摸清底数,造册登记 o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三是动态巡查,每 周至少全覆盖排查二次,并将情况上报镇国土所,由镇国土 所汇总后上报镇“两违”整治办公室。(二)分类依法处置村(社区)根据属地管理职责、镇直各有关部门结合部 门职能职责,按照以下方式处置,构成犯罪的,由查处部门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 .关于违法用地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1)没收1.1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镇国土所 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2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地的,或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的,由镇国土所依法查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 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 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2)拆除2.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地的,或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镇国土所对当事人限 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 土地原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 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2.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 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 论处。2.关于违法建设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1)在集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国土所 责令镇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 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镇国土所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 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镇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 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2)在集镇、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 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 拆除。(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国土所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 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 的。在实际整治工作中,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行业主管部 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两违 ”依法予以处置。(三)源头管控,行业自律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落实源头防控,加强对 “两违”利益链条的施工、设计、监理、供水、供电、建材 等全过程监管,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砂石 矿、砖厂的管理,强化对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及农村施工 队伍的监管。农村施工队伍要拒绝承揽“两违”,水泥、钢 材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企业要积极抵制“两违”,拒 绝为“两违”提供建筑材料。执法部门应与市场监管、房屋 产权登记机构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 对拒不执行拆除决定的违建当事人,可函告供电、供水、供 气等管理部门停止对其违建行为提供服务,函告房屋登记机 构产权办理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六、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1 .全排全查,形成工作台账。镇建立“两违”整治工作 机制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一是镇直各部门加强宣传, 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各村(社区)履 行属地管理职责、镇直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两违 ”建设存量进行全排全查,形成工作台账。2 .制定整治计划和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11月26日至 2022年12月1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 能职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计划。(二)依法查处整治阶段(2022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 日)1 .第一阶段(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各村( 社区)根据属地管理职责、镇直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对 各类“两违”行为采取集中查处和分类整治相结合的处置方 式,认真界定违法性质,制定相应处理办法,实行区别对待 、分类处理。对清查出的“两违”案件,依规依法及时立案 查处,及时拆除。实现新增“两违”数量在2022年的基础上 减少40%,消除“两违”存量50%。2 .第二阶段(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二月1日)。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推进整治工作, 实现新增“两违”数量在上年度基础上减少40%,消除“两 违”存量50%。(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 12月1日)1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认真总结,分析产生问 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防范机制。2 .召开全镇“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总结经验 ,表彰先进,建章立制,增量基本控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实现“零容忍”监管常态化,基本实现总体目标。七、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开展我镇“两违”整治工 作,特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站、林业 环保站、水利站、派出所、安监站、财政分局、中心学校、 社会事务办、司法所、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村( 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两违”整治办公室在镇国土所,由镇国 土所宋文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章训同志、 村镇规划建设站王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 全镇“两违”整治各项工作。(二)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职责.各村(社区)职责:一是组织开展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 与“两违”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好动态巡查工作,对“两违 ”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三是组织开展好排查摸底、统 计上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辖区内村民正在实施的非法占用 土地建房的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五是主动参与支持各 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六是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两 违”整治任务;七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1 .国土所:负责村民建房以外的“两违”的查处和整治 ;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整治;利用技术手段监测违 法用地增量;并做好各类卫片图斑整改指导工作。2 .村镇规划建设站:负责对限额以下已取得土地、规划 手续但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项目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 ,加强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指导违反建筑安全、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法律法规的违建行为的查处。3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 宅存量的查处。4 .派出所:负责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5 .纪委监委:负责对查处“两违”的执法主体进行监督 检查;对属监察对象的“两违”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调 查处置;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两违”当事人办理 相关手续和不履行协查责任和义务的党政机关相关责任人 进行调查处置;对为“两违”当事人充当“保护伞”的党员 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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