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的意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稳 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我街 道实际,特制定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 革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 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办 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 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 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 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总体安排(一)改革目标:到2020年,全街完成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基本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 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基本建成, 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和发展。(二)改革范围:全街2个有集体资产的村和社区,均 以合并后的村为单位进行改革。改革的资产范围必须是本集 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土地、 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 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 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 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三)改革重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分类推进, 对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重点是以股份或份额形式将集体经 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 合作;对资源性资产较多的村,重点是以村集体牵头,引导 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村级土地合作社,开展土 地经营权股份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 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 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三、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政委: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一)办公室主任:专 干:(二)政策宣传组组长:成员:(三)清产核资组组 长:成 员:(四)成员界定组组 长:成 员:(五)信访维稳组组长:成 员:党政领导实行联联点领导包干制度,各联点办所为驻村 工作组。四、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1、宣传动员。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各村及时 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等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农村集 体资产产权制度工作家喻户晓。2、成立机构。各村(社区)召开村支两委会议,成立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小组、清 产核资小组(分清查、核实小组)、成员界定小组、信访维 稳小组(成员由村级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发布本村(社区)进行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的公告、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告。3、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经 履行村民授权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本村(社区)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议、实施方案(草案)、成员界定基准 日、清产核资基准日。将成员界定基准日进行公告,清产核 资基准日一并公告4、审批及公布。表决通过后,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 议、实施方案(草案)、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界定工作 小组报请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批 复后将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进行公告,成员界定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一并公告。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 组长会议)公开等方式公布改革实施方案。(二)清产核资工作(自2022年9月开始,至2022年 11月15日前结束)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1、成立机构(2022年9月26日至28日)。街道成立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指导 协调。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程参与该村的清产核资工作。2、制定方案(2022年9月29日至30日)。根据上级 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要 求,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对象明确、 范围清晰、安排有序。3、全面清理(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掌握 账内清查、账外清查方法,必须做到“应清必清、该定必定, 不留死角、不能遗漏”。核心是要依法、依规进行,维护集 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利益。4、结果公示(2022年10月21日至H月5日)。清产 核资结果应以村民代表大会和张榜公布的形式,将资产清查 核实后形成各类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 期间,村工作小组要安排专人,专门地点,预定时间,最大 限度地征求村民意见,进行意见收集梳理后,记入村民反映 意见复查核实结果及处置意见单。工作小组对村民反映的意 见要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处置意见记入村民反映意见 复查结果及处置意见单,同反映人逐一见面,签字认可。需 要调整财务账目的,村会计要根据村民反映意见复查核实结 果及处置意见单,编制会计凭证,据以入账核算,同时再次 编制村民反映意见处置后的各类明细表,向村民公开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村民反映问题再次核实、处置,直 到村民无异议。5、立档建制(2022年11月6日至H月15日)。建立 资产台账和相关管理制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 审核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依据,准确登记,建立健全资 产台账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集体资产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清产核资结果审查备案。(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2023年5月 31日前完成)1、2022年11月30日前村(社区)改革领导小组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具体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草拟稿), 以附件2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的 指导意见(试行)修改稿文件精神为参考。认定办法(草 拟稿)报请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 以户为单位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附件3-5)。2、2023年3月31日前将成员名册向全体村民进行一榜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对成员名册存在异议的,村(社 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重新审核后,经村民(代 表)会议研究表决后,向全体村民进行二榜公示,直至公示 无异议。3、2023年5月20日前成员名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村 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4、2023年5月25日前将表决通过的成员名册(附件6) 报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核查后,进行终榜公 不O(四)资产量化(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1、2023年6月5日前召开村(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研究拟定XX 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量化实施方案(以下简 称资产量化方案),报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审核。2、2023年7月5日前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收到资产量化方案审核通过后,给予批复。3、2023年8月5日前各村(社区)收到批复后,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资产量化方案。4、2023年8月25日前表决后予以公示。(五)股权设置(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1、2023年9月5日前召开村(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拟定XX村(社区)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方案 (以下简称股权设置方案), 报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2、2023年10月25日前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对股权设置方案审核后给予批复。3、2023年11月25日前改革村收到批复后,召开村民(代 表)会议进行表决。4、2023年12月25日前表决后予以公示。(六)成立组织(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1、2022年1月5日前改革村(社区)按照农村集体 经济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示范文本,制定XX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报街道农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2、2022年1月25日前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对章程(草案)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批复。3、2022年2月5日前改革村(社区)收到批复后,召 开股东大会对章程(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章程 正式生效。4、2022年2月25日前根据通过的章程的规定选举 产生股东代表,组成首届股东代表大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首届第一次理事会、监 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副理事长、监事长。并公 示选举结果。5、2022年3月5日前村(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领导小组向街道上报成立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请示。6、2022年3月25日前登记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开 始发放股权证。五、工作要求(一)深入广泛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纸、标语、 公开信、公众号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 和要求宣传到位,讲清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搞好 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群 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稳 妥化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坚 持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更多应用民主协商和调解手段,依法 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权益,做到矛 盾不出村,纠纷不出乡,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三)认真做好档案管理。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形成 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制度办法、合同协议、股权登记、 资产台账、影像资料等,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完整地 整理归档,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资料,作为记载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整个进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需要报备 的有关文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四)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为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 利进行,其工作经费追加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